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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22節

十年忽悠 艾米 4957 2018-03-13
艾米一口氣吃了兩三碗飯,覺得食道也不疼了,頭也不疼了,一切都好了。她想,看來我這個人心理作用很強,身體上的不適全都是心理上的不快引起的。 她覺得心情很舒暢,ALLAN現在呆在公安局,他還能想到怕我擔心,真是難為他了。記得被抓去的人是可以向外打一個電話的,就一個,好像一般的人都是跟律師打電話,而ALLAN把這個機會用在給我父母打電話上了,就因為怕我胡思亂想,他多麼體貼啊! 過了一會,她又有點不快,既然可以打一個電話,為什麼不直接打給我呢?為什麼不一進去就打呢?還要等到第二天再打,害得我苦苦等那一晚上?如果我是個急性子,當晚就自殺了,那他豈不是悔恨終生? 但她馬上就為他找到了辯護詞,這是中國啊,小姐,你以為是香港或者美國,還允許被抓去的人打一個電話?你把電影跟生活搞混了吧?媽媽已經說了不是ALLAN打的電話,而是他把她家的電話號碼告訴了公安局,是公安局打的電話。 ALLAN一定是試過打電話給她的,但公安局不讓,他不得已才等到她父母回家。他不知道她奶奶家的電話號碼,如果知道,他肯定一進去就讓公安局往她奶奶那邊打電話了。

到了晚上,艾米應該回學校去了,媽媽說如果你撐不住的話,可以請假休息幾天。艾米不解地問:“撐什麼撐不住?我下星期好幾個測驗考試呢,怎麼能不回學校?” 媽媽有點擔心地看著她,好像在判斷她到底正常不正常一樣,然後說:“那我送你去學校吧,你爸爸去紀委王書記家還沒回來。” “ALLAN回來了,叫他往我宿舍打電話,”艾米大大方方地說,她覺得現在不用搞地下工作了,媽媽已經知道了,而且是ALLAN自己說出去的,那就不怪她大嘴巴了。她分析說,“肯定是因為這兩天是周末,大家都不上班,沒人管事,明天上班了,他們問問他就會讓他回來了。” 媽媽沒有說什麼,只叫她安心讀書,不要老想著這事。 星期一和星期三上午,艾米連著兩個考試。到了星期三中午,她還沒接到ALLAN的電話。她往家裡打了個電話,是爸爸接的,艾米問ALLAN回來了沒有,為什麼他還沒給她打電話。

爸爸遲疑了一會說:“他星期一已經被公安局正式收審了。” 艾米不知道這個“收審”是什麼意思,這個詞她從前也聽說過,但從來沒往心裡去過。她問:“什麼叫'正式'收審?難道星期六上午把他帶走是'歪式'收審?” 爸爸那邊沒啃聲,艾米不敢再耍嘴皮子,嚴肅地問:“收審是什麼意思?是逮捕嗎?” “我也不知道收審是什麼意思,應該不是逮捕。你好好讀書,管這些事幹什麼?” “你要我好好讀書,就把你知道的都告訴我,不然我怎麼讀得進去?” 爸爸有點生氣:“我知道的都告訴你了,就這些。現在我很忙,你不要跟我耍小孩子脾氣。讓你媽媽來跟你說。” 艾米聽見媽媽在小聲埋怨爸爸不該說什麼收審的事,然後她聽見媽媽在電話裡說:“收審不是逮捕,是收容審查,是——人民內部矛盾,相當於把ALLAN請去協助調查。”

艾米一聽又是“請”又是“協助調查”,感覺ALLAN正架著二郎腿在那裡指點那些公安人員一樣,於是放心了:“那我可以跟他打電話嗎?” “那恐怕不行吧?收審了的人是沒有——行動自由的,跟——跟坐牢差不多。” “那你剛才怎麼說是協助調查?還說是'請'?” 媽媽有點生氣地說:“你鑽什麼牛角尖?你不要跟我咬文嚼字,我不是學法律的,我怎麼知道?都是聽來的,他們怎麼說我就怎麼說。” 艾米有點奇怪,爸爸媽媽是怎麼啦?媽媽以前從來不發她脾氣的,媽媽的脾氣都是專門留給爸爸的。爸爸也很少發她的脾氣,爸爸的脾氣是專門留給媽媽的。她記得小時候,她把“脾氣”認成“牌氣”,全家人都跟著她說“牌氣”。爸爸媽媽都說他們家是個子越小的“牌氣”越大,所以那時艾米是家裡“牌氣”最大的人。即使現在艾米已經長得比媽媽高了,她還是家裡“牌氣”最大的人。平時只有她發媽媽“牌氣”的,怎麼今天這二位“牌氣”都這麼大?

媽媽見艾米不說話,趕快緩和了口氣說,“艾米,你是個聰明孩子,怎麼勸都勸不醒呢?ALLAN不是你想像的那樣單純的,他有很多東西你根本不知道——,像你這樣年青幼稚的女孩,很難想像得出他那樣的人有多——複雜。你好好讀書吧,這件事比你想像的要復雜得多,你最好不要再過問——” 艾米聽見媽媽一口氣用了好多個“複雜”,一下是“多複雜”,一下又是“複雜得多”,聽上去像個沒什麼文化的家庭婦女一樣,反反复复就是用那麼幾個詞。 她譏諷地說:“一個人總不會因為複雜就被收審了吧?他們為什麼收審ALLAN?” “我也不知道,情況一天一變,今天說是為這,明天說是為那——” “你只告訴我最新的消息。” “最新的——,是因為那個——姓簡的女孩被謀殺的事。”

“JANE被人謀殺了?”艾米驚訝地問,“她真的死了?我還以為——,你從哪裡聽來的?你SURE她是被人謀殺的?” 媽媽有點煩躁地說:“你不要在那裡'謀殺''謀殺'的大聲亂叫,現在這些都還在調查當中,我們不要在電話上說這些,讓你那些同學聽到不好。” “那我馬上回來,你當面告訴我。” “算了算了,你不要回來了,跑來跑去耽誤學習。就在電話裡告訴你吧,你不要在那邊一句句重複,聽見沒有?” “我保證不重複。” 媽媽說:“姓簡的女孩的死,ALLAN是重大嫌疑犯,他有作案動機和機會,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充分證據。就這些,現在不要再過問這事了,從思想上跟他一刀兩斷,好好讀你的書。好男孩多的是,書讀好了,還愁找不到一個比他強的?”

艾米有點鄙視媽媽,怎麼說話辦事都這麼小市民呢?一看到ALLAN有麻煩了,馬上就想到逃跑,而且還扯到什麼“找一個比他更強的”,太勢利了。 她放下電話,開始思考。 ALLAN是謀殺JANE的重大嫌疑犯?而且公安部門已經掌握了充分證據?什麼證據? 她想起那天晚上在洗手間裡ALLAN說過一句“你這是握手還是謀殺?”難道那是他情不自禁的口誤?她又想到那天還沒有到JANE家的單元門,ALLAN就好像知道裡面發生了什麼,堅決不讓她進去,他是怎麼知道的呢?如果是他幹的,那他最後喊的那句肯定是“DONTTELL——MY——PARENTS”,而不是“YOURPARENTS”,因為後來是他自己把這事告訴她的PARENTS的。可能當他被抓的時候,他就知道事情敗露了,所以叫她不要告訴他遠在加拿大的父母,難得他這麼孝順。

但他為什麼不逃跑,反而回到他作案的地方去呢?可能沒想到我公安人員這麼神機妙算?那麼JANE的媽媽打電話時不說JANE已經死了,而說JANE在醫院,是在幫公安人員騙他過去?他連這點也看不出來?真是白看了那麼多破案小說了。她記得他還翻譯過一本,難道翻譯的時候就沒學到一丁點東西? 她自己都覺得自己有點奇怪,這麼嚴重的問題,她並沒有轟地倒下,沒有哭的衝動,腦子也沒有形成“意識泥坑”,而是很冷靜地思考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她發現自己有些時候非常衝動和糊塗,比一般沒腦子的人都糊塗,但有的時候又非常冷靜和邏輯,比一般有腦子的人更邏輯。 象現在就是這樣,如果是一般人,肯定要六神無主了。但艾米不,她好像有第七神一樣,很有把握一定有辦法洗刷ALLAN的殺人罪名。

她讀過的偵探小說情節唰唰地飛進她的腦海,那些名詞術語一個個顯得那麼親切:“謀殺”,“作案”,“嫌疑犯”,“兇手”,“不在現場”,“動機”,“時機”,“證人”,“旁證”,“物證”等等。平時愛看偵探小說,想不到在現實生活中竟然用上了。 她最喜歡看的偵探小說是那種被稱為“推理小說”類的,她最喜歡的推理小說作家是英國的阿茄莎-克里斯蒂,因為阿的小說都是運用邏輯推理破案的。通常的情況是,謀殺案發生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中,比如火車上,遊輪上,兇手不可能逃離現場,只能是火車上或者遊輪上的某個人。小說的高妙之處就是所有的線索從一開始就都呈現在讀者面前,但讀者就是推不出罪犯是誰。推不出的原因,一是因為作者同時給了很多虛假的線索,誤導讀者,另一個原因就是犯罪的動機往往很隱秘,讀者不知道,或者罪犯有非常過硬的不在現場的證據。

艾米讀阿茄莎的小說的時候,都是堅決不提前看最後的結果,而是自己一步一步地推理,爭取自己能把罪犯給“推”出來。剛開始看的幾部,她推不出來,一推就被作者誤導,推到一個無罪的人身上去了。但多看幾部,掌握了作者的思維方式,最後也能推出來了。所以她對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自信,覺得自己經過這樣縝密的推理訓練,推出殺害JANE的真兇,是不成問題的。 殺人第一要有動機,第二要有時機。誰有殺害JANE的動機?她覺得首當其衝的應該是那個追求過JANE的組織部年青幹部。那個傢伙到JANE家來找過她好幾次,但JANE都不在家,說明只是那人一廂情願,搞不好JANE是故意躲出去的。一個組織部的干部,吃了這樣的閉門羹,面子上是很過不去的,自尊心是很受傷害的。也許上個星期五的晚上,他又來糾纏JANE,而JANE至死不從,於是那個傢伙動了殺機。又因為他是組織部的,自然認識不少官場上的人,串通公安局,把ALLAN抓去做個替死鬼。

現在的問題是,怎麼樣證明是組織部的那個傢伙幹的呢?艾米想了一會,覺得從這頭著手太麻煩,現在還是先證明ALLAN不是兇手。只要把ALLAN洗刷了,剩下的就不關她的事了。 ALLAN有沒有動機呢?他為什麼要殺JANE?難道像那個圍觀的中年女人說的那樣,因為他把JANE的肚子搞大了?如果真是搞大了,他肯定捨不得殺JANE了,因為他那麼愛孩子,他還不把JANE當個寶貝捧在手裡?她不相信ALLAN跟JANE有那種關係,如果有的話,那麼JANE看到她跟ALLAN關在屋子裡打仗,還不醋性大發?還請她吃飯?如果換了她的話,吃了JANE還差不多。 如果他跟JANE沒那個關係,他更沒動機殺JANE了。他現在馬上就要到深圳去工作了,正是春風得意的時候,為什麼要去殺人? 動機消除了,剩下的就是時機了。 ALLAN那天晚上應該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因為他跟另外四個人呆在一起,只要把那四個人找來問問,就很清楚了。她覺得公安局那些傢伙真是吃乾飯的,如果這事交給她來辦,肯定是三下五除二,就能水落石出了。 艾米決定回家一趟,她知道老丁上個星期五晚上是跟ALLAN在一起的,肯定可以為ALLAN作證。她不知道JANE是什麼時候出事的,但她記得媽媽說過JANE在八點多鐘時往她家打過電話,那就是說JANE在那之前是活著的。她估計JANE的父母那晚不在家,不然就不會發生那個悲劇。 但JANE的父母是睡得很早的人,所以那晚除非是JANE的父母沒回來,不然就會是在比較早的時候就回來了。 JANE的父母那晚肯定回了家的,不然就不可能當晚就發現JANE出事了。不管怎麼說,JANE的死發生在八點多鐘到JANE的父母回來之間,應該不超過十二點。 ALLAN那天是近一點才到她家來的,說明他跟老丁他們在一起呆到十二點以後。如果老丁出來證明ALLAN整晚都跟他在一起,ALLAN就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那不就一切水落石出了嗎?這麼簡單的案,還不好破? 她想這可是“烈火識真金”的機會了,這比ALLAN說的那些把船鑿破呀,到沙漠裡去考驗呀,都強多了。在這種關鍵時刻,我沒有逃跑,而是跟他站在一邊,又而且還運用自己的聰明才智,為他洗刷了罪名。等他出來那天,肯定要動情地說:“艾米,是你救了我一命,我今生今世——” 但她馬上覺得這個場景有點老套,大概是從什麼電影裡看來的,ALLAN肯定有比這更風趣更幽默更獨特的表達方法。她甚至想到,說不定從這件事之後,公安局就會聘她做顧問,有了什麼疑難問題就來向她請教。那些偵探小說中一般都有一個傻不拉嘰的警長什麼的,豬腦子,什麼都是只看表面現象,都要等到那個私家偵探來幫他破案,就像公安局這些豬腦子一樣,要等到她來幫他們破案。 那英語專業還讀不讀完呢?讀不讀完都無所謂,其實她也不是很喜歡英語專業,只是因為ALLAN是學英語的,她才想到讀英語。不如乾脆做個偵探算了,自己開家私人偵探所。 ALLAN也是看過很多偵探小說的,推起理來,不比她差。那就兩個人合開一個夫妻偵探所,他們男人愛面子,就讓他當所長,自己就甘居幕後,當個神探算了。偵探所的名字就叫“艾艾偵探所”,名字起得怪一點,一般人猜不出為什麼起這麼個名,肯定吸引大把的CLIENTS,做發了,就專門偵破疑難案件,一般的小CASE讓公安局去搞就行了。 艾米把自己想得熱血沸騰,馬上就打的從學校跑回J大,連家都沒回,在樓下拿了自行車就跑去找老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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