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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二十四章錚錚狼骨

重返狼群 李微漪 10465 2018-03-04
時間總是惡作劇似的和腸胃的消化賽跑。 打了一天獵,白費體力卻幾乎一無所獲,我們終於放棄了在這個貧瘠的牧場上狩獵。我拆下帳篷打包背上,向昨天看到的那戶人家走去。格林的步伐輕快省力,而我要背著背包走就上氣不接下氣了。格林走走停停“狼顧而行”地等著我,有時候還轉到後面拱拱沉重的背包,看似幫忙,實則添亂。 “在這兒等我。”離帳篷不太遠了,我衝格林比了個停止手勢。狼天生睿智,他是獵人,從同伴的肢體語言、表情甚至眼神去讀懂對方的意圖是群體合作的基礎課程。格林能在第一時間領會我的意思,而不需要像馴狗一樣教他。 我走到帳篷前伸脖子望望,好像沒人,我再走近兩步叫了一聲:“有人嗎?”帳篷後悉悉率率有了響動,接著“汪汪”狂叫聲乍響,躥出一條大黑藏狗,橫在我面前齜牙咧嘴地吼起來。這家人的狗沒拴!我嚇了一跳緩緩後退幾步盼望著主人快出來。突然覺得脖子後面森森冒涼氣,也不敢轉身,機械地旋轉著脖子往後看了一眼,這一看不要緊,殘存體內的勇氣頓消——身後十幾米處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兩隻金白色大藏狗,一邊一隻無聲無息地包抄上來,兩雙惡狠狠的眼睛像剛從十八層煉獄新鮮出爐的火炭,閃著令人喪膽的紅光。天啊,來的時候怎麼沒注意到他們藏身的狗洞?咬人的狗是不叫的,越不叫越可怕!你根本無法猜測他想的是什麼,他會從哪邊攻擊。

“見了狗千萬不能跑!”從小前輩們就教過我,況且《孫子兵法》雲:“敵不動,我不動!”我手無寸鐵地被包圍在三條大狗中間緊張地咽著唾沫,硬著頭皮不敢動。這家主人怎麼還沒出來啊?我又補叫了一聲:“有……人……嗎?”這聲音顫抖得像從墳墓裡爬出來的冤魂叫喚。屋裡還是沒反應,金白藏狗開始獰笑著顯露出牙齒來,包圍圈逐漸縮小。我再也穩不住了,那些前輩有沒有體驗過藏狗的厲害?不跑方便狗咬嗎?眼前這些藏狗也不知道有沒有讀過《孫子兵法》,沒法兒多想了,大敵當前“孫子”才不動!我撒丫子奪路而逃,三條狗立刻狂追起來,我嚇得魂飛魄散:“救命啊!救命啊!” “汪!”草叢中潛伏的格林突然跳將出來暴喝一聲,向狗群猛衝,阻斷追兵。三條狗一愣之下緊急剎車轉而將格林團團圍住,迅速對這個吼著狗語的怪物進行遺傳學上的分類。那隻大叫大嚷的黑藏狗轉到格林後面去嗅他的屁股——嗯……有點似是而非的狗味兒。

“汪!汪汪!汪汪汪!”那兩隻沉默攻擊的金白藏狗開口了,瞪著火眼金睛,吼聲中充滿威脅和試探,似乎在問:“你到底是什麼?如果是狗對個暗號,如果是別的休怪我不客氣。” 格林學著他們的樣子繃直後腿,豎起頸毛,露出一點點牙齒,準備動作完畢,張開大嘴搜腸刮肚地尋找那個狗叫的標準音,但剛才情急之下吼出的那兩聲卻怎麼也尋不回來。格林喉嚨嗚裡嗚嚕憋了好一會兒,終於在眾狗的聲聲催促下蹦出兩個字:“黃花!” 完了,徹底穿幫!三隻狗氣得幾乎當場暈厥,這入侵者竟敢冒充同類戲弄他們!狗們狂吼大叫著向格林沖來。 “快跑!”我大叫著抓起地上的一個個乾牛糞向狗打去,但那些不痛不癢的牛糞除了嚇狗們一跳,讓他們轉過頭來吼我兩聲之外,幾乎沒什麼作用,狗對同類的仇恨遠比對陌生人的仇恨來得急迫。他們撇下我,一心想抓住那個學狗叫的怪物扒他的皮!撕他的肉!喝他的血!斷他的喉!

格林奔跑的速度奇快,但是動作上卻非常省力而協調,他明明以四十碼的速度在行進,可看起來卻給人以閑庭信步的感覺,讓人不由得想到裡的輕功絕學“凌波微步”,只有從後面拼了老命追趕的狗的動作上才知道那速度之快。三隻狗在後面歇斯底里地追趕著,使出了渾身解數,看得出他們每跑一步都付出極大努力。而格林卻總能悄悄地溜走,毫不費力,就像一個幽靈一樣在前面穿行。狗想追上狼談何容易,眼見掃把似的狼尾巴就在面前咫尺之遙,張大狗嘴就是咬不到。然而敵眾狼寡,格林想要甩掉三隻狗卻也比較麻煩,始終處於被追擊的狀態。其中幾次,格林想停下來做好迎戰的準備動作——繃後腿、豎頸毛、吼叫、齜牙!但往往一套動作還沒完成,狗就已經追到他身後猛撕猛咬!格林寡不敵眾,擋住了前面的狗嘴,防不了後面的偷襲!一會兒工夫格林的唇吻、肩胛、脊背和後胯就被狗牙咬破,鮮血直流,連連吃虧轉身逃跑。三隻狗乘勝追擊,像蒼蠅似的黏在他屁股後面,還大有呈扇形包抄的趨勢。

我追不上他們,連忙朝人影晃動的帳篷跑去,急急喊人救命。好半天鑽出來一個八九歲的小男孩,語言不通,我傻眼了,急忙指著狗和狼手忙腳亂地比畫著。 突然格林轉變了方向,像受到某種神秘的指點一樣,他放棄了平原的路線轉而往一處陡坡衝去。他逃跑的路線選擇很是狡猾,急奔上坡再急沖下坎兒!狼族千百年來由於經常要捕捉岩羊、山羊、斑羚之類善於在懸崖峭壁上攀援行走的動物,因此練就了過硬的上陡坡下陡坎兒的本領,能輕盈地從八九米高的陡坎上跳下去,穩穩噹噹地落在下一級的岩石上又不停頓地往下跳。柔軟的腰肢讓狼極富彈跳能力和應變能力,狼爪子生就寬大,抓地極其穩當。格林也許並不知道祖輩們如何練就這一本領的,但他繼承了這份先天優勢並在關鍵時刻靈光乍現般用了起來。

差距立時顯現:上坡時狗隻有爆發力卻沒有狼持久的速度和耐力,在陡坡面前畏縮不前,左顧右盼挑選容易落腳的地段。格林輕快地跑上坡,狗們笨拙地爬上坡。再急沖下坡時狗爪子比狼爪子小得多,如同高跟鞋和登山鞋的天壤之別,在乾燥的沙石坡上狗們連連打滑,捲起一路塵沙。金白藏狗還好一點,只會狂叫不休的黑藏狗就遠遠落在後面了。在狗們連腳跟兒都站不穩的下坡時分,格林猛地轉身猝不及防地殺了個回馬槍,向最先追上來的金白藏狗咬去。金白藏狗一愣萬萬沒料到格林能在高速奔跑中猛然轉身回擊,狠狠一口正中肩頭,金白藏狗慘叫一聲滾下坡去。餘下兩隻狗頓時腿軟了,連滾帶爬地滑下斜坡,在一片塵灰裡衝著斜坡上穩穩站立的格林憤怒地嚷嚷。 初戰告捷,格林及時悟到了突襲的重要性,他靜靜地站在坡上不再威脅嗥叫,也不再齜牙,他學會了讓自己的進攻意圖深藏不露。

聽到狗的慘叫狂吠,加上我半天的比畫,小男孩終於明白了我的意思,大聲叫回了他家的狗。三隻藏狗雖然跌得狼狽,可畢竟把狼趕到了離家很遠的地方,他們把尾巴搖得像紡車一樣,帶著勝利者的驕傲回小主人身邊邀功了。 格林這才從斜坡上下到草地,站在遠遠的地方看著我,彎下身來舔後胯和爪子,我知道他受傷了。狗追趕我的時候格林完全可以自行逃命或者遠遠看著一聲不吭,可他卻勇猛地衝出來了。這次戰役中他咬了藏狗一口,藏狗咬了他N口!雖然並沒像傳說中的英雄那樣打敗敵人,可是,他就是我的英雄! 孩子用鐵鍊把狗們拴了起來,我才回到格林身邊把他抱回了帳篷。其實他沒受太大的傷,也完全能走,只是此時此刻我就是想抱他——像小時候一樣抱抱他。

懷裡,大狼格林蝸牛般滑稽地蜷縮成一團,他的腰肢天生柔軟,兩隻後爪子都翻過肚子蜷到了臉旁邊,尾巴就搭在鼻子前面一掃一掃像羞澀的面紗。 我給格林各處傷口撒上白藥,除了後胯部的傷口略深之外無甚大礙。這些傷在狗身上或許得休養半個月,但以狼的恢復能力幾天就癒合了。格林嬰兒般乖巧地躺在我懷抱裡哼哼唧唧地舔著唇吻,用絲綢般滑膩濕潤的鼻尖碰我的脖子,目光刻意的溫柔而諂媚,脈脈含情,一波接一波地向我放電。 “少來哈,你已經長大到可以保護我了,還發嗲呢。”我笑罵道。但我終究還是受不了他肉麻的眼神攻勢,給了他一塊大大的風乾肉。格林把乾肉叼在嘴里特意從拴住的三條藏狗面前繞了一圈,再回到帳篷前面大口大口地嚼得吧嗒作響,恨得狗們上躥下跳地狂叫,把鐵鍊扯得嘩嘩響。小主人生氣了,呵斥著撿起小樹枝夾頭夾腦地向狗頭一頓好抽。格林過癮地嚼一口肉看一眼狗,耳朵無限享受地豎得筆直,就著敵人的慘叫聲吃肉。狗們挨了主人暴打訓斥,氣得狗眼噴火乾瞪著殺千刀的狼卻再也不敢出聲。

大草原的孩子其實並不怕狼的,因為真實的狼就生活在他們身邊相安無事,絕非城市裡嬌滴滴寶貝兒們從來沒見過狼卻對狼怕得要命。從抱著格林進帳篷開始,孩子好奇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我們倆。我很想問問關於小格林身世的線索,由於語言不通無從問起,只是相對傻笑。唉……再往草原深處走語言關確實是個問題。深深的失落和遺憾中我突然想起了畫畫,就像掉下懸崖的鳥兒猛然想起自己還會飛!我趕緊拿出紙筆劃上幾個方框,一格格連環畫式的畫起了格林小時候的故事,孩子饒有興致地看著擠到我身邊,伸著小腦袋往畫紙上湊,幾次被舞動的鉛筆戳到鼻孔嘻嘻哈哈地笑起來。他長著兩顆挺逗的虎牙,笑起來超可愛。 一會兒工夫,數月前撿到小狼的過程就畫在一格格畫面裡。我指指畫格里的小狼崽再指指格林,孩子認真地點點頭。

“我找他們。”我指指畫裡的帳篷和老人,把手掌遮在眉毛上做了個孫悟空似的瞭望尋找的動作。孩子頓悟,眼睛明亮起來,嘰里咕嚕地說了很多話,拉著我的手跑到帳篷外面,指著夕陽下山的方向興奮地比畫著。話雖聽不懂,方向卻有了。 黃昏時候,這家的大人回來了,同樣是語言不通,但他們很熱情。雖然見一隻狼在家裡很有點意外,但看格林親近人的樣子又聽小孩拿著畫紙興奮地講述,他們很快就接受了眼前的客人和“客狼”。 孩子的阿爸也僅僅會幾句似是而非的生硬漢語,他指著畫裡發現小狼崽的帳篷:“南卡。” 我指指帳篷外的藍天:“南卡?”我粗陋的藏語基礎只略略知道“南卡”是天空的意思。 孩子的阿爸搖搖頭指著自己:“巴桑”,又指著我,“微漪”,再指著畫裡的老人,“南卡!”

我恍然大悟:“你叫巴桑。這個帳篷是南卡的家?” “喔呀(是的)!”巴桑如釋重負地完成了第一步溝通,很是高興,用藏語對女主人吩咐著什麼,又對我說,“明天,找人帶你去!遠!” 我欣喜若狂,沒想到這麼容易就找到了線索,看來格林那頓狗咬真沒白挨。 孩子還在拿著我畫的小狼連環畫顛來倒去地看,愛不釋手。我索性提起筆來給他畫了一幅肖像送給他,他如獲至寶地揚著畫紙找他的阿媽去了。 傍晚時分,主人家熱情地留住我吃飯。奶茶、糌粑、血腸、手抓羊肉,主人似乎把家裡最好的東西都拿出來了。格林作為另類的客人在帳篷外也沒少吃,他照例在敢怒不敢言的狗面前大快朵頤,不過飯後狗們也得到了主人公平的犒賞。燦爛的夕陽下,男女主人一臉紅光,透著善良和憨厚。語言上的障礙似乎並沒有阻隔快樂的傳遞,男主人喝過幾碗青稞酒就豪放地對著帳篷外的格林豎起大拇指:“狼!好!”轉而又對著我,“你!好!”一屋子人笑顏如花。我如若不是第二天清晨就要帶格林早起趕路,真願意和他們多喝幾碗,一醉方休。 流浪一般的游牧生活和物質上的艱苦,並沒有使他們愁眉苦臉。在廣闊的草原上,在同大自然融洽地相處中,他們活得那麼愜意和樂觀,特別在心理上遠比我們這些城市人要健康寬容。高寒和貧瘠,造就了生命的堅韌與剛毅,也演化為最動人最本質最純善的美。 晚上,為了看護牛羊群照例是要放狗的,為了不再發生狗狼糾紛,我把格林拉進我的小帳篷,實行宵禁。格林連續兩天都吃得飽飽的,正犯著懶呢,他老實地待在我旁邊消食,也沒打算出去惹是生非。 我把一條粗大的鐵鍊子放進包裡收好,這是白天的時候男主人送給我的,男主人在頭頂做了個揮舞鐵鍊的動作,對我說:“狗多,防身!”又指指格林,“狗咬他!”他提醒得對,草原上看護著羊群的狗與吃羊的狼當然是不共戴天的仇敵,我一路沿牧場尋過去,這樣的意外肯定會頻頻發生。一個女子一匹狼,所到之處人見人怪,狗見狗驚!如果格林是條狗就好了,大搖大擺地帶著走上公路也不會引人注意。我趴在睡袋上枕著一隻手看格林睡眼矇矓的懶樣,百無聊賴地玩著他的大尾巴自言自語:“誰叫你是夾尾巴狼呢?扎眼啊。”格林抖抖尾巴打了個大大的哈欠繼續睡覺。 一種只屬於蒙娜麗莎專利的微笑突然在我嘴角洋溢開來,我摸摸口袋裡的透明小橡皮筋,趁著酒意蒸騰,一種搞怪的想法撓得我心癢癢。我馬上翻身坐起來開亮手電筒捧起格林的大尾巴仔細研究起來。捋出尾巴尖幾撮不顯眼的毛開始細心編結。格林清醒過來扭過頭想看看我到底在他尾巴上瞎折騰啥?我屈起指頭在他鼻子上輕輕一彈:“躺下,不許動!放心,你老媽雖然剪毛技術蹩腳,編辮子卻是拿手好戲!等著瞧吧。”格林乖乖地躺下了——其實他是懶得理我了。 我在他尾巴尖編出幾根牙籤粗細的小辮子,又在尾巴根部也挑出幾撮長毛編成同樣的細辮子。我略略喘口氣舒緩一下編得發麻的手指,最後把狼尾巴向上翻捲起來,把事先編好的三組細辮子又編結在一起,用透明小橡皮筋紮穩…… 易容術歷時一個半小時終於大功告成,我興奮地整理著格林向背部捲曲起來的蓬鬆的翹尾巴,以藝術的眼光左瞧右看。俗話不是說“翹尾巴狗夾尾巴狼”嗎?今天狼尾巴也翹得跟朵花兒似的了,看他們咋分辨?這下可以魚目混珠招搖過市了。拍拍手上殘餘的幾根狼毛,摸摸被青稞酒熏得緋紅的臉頰,我得意非凡,夢裡摸著格林的尾巴都咯咯笑醒好幾次。 轉天一早,格林就迫不及待地鑽出帳篷,先奔去拽著小男孩的褲腰打了個招呼。男孩轉頭一看他的尾巴頓時樂壞了,摸著大狼頭哈哈笑著連聲叫阿媽來看,母子倆笑成了一團。格林從帳篷出來時也發現自己似乎有點變化,雖然擺尾巴的時候有點一拽一拽的很彆扭,但是當他翹著卷尾巴趾高氣揚地走過三隻藏狗面前時,狗們都搞不懂了。三隻狗面面相覷:怎麼昨天明明白白一隻夾尾巴狼,今天搖身一變成翹尾巴狗了?而主人還在笑呵呵地撫摸他,這世界到底怎麼了?三隻狗跑上來前前後後地嗅了一通汪汪大叫:“偽狗!你瞞得過主人可瞞不過我們。”主人笑得更歡了,雖然狗們很不服氣地齜牙咧嘴,但他們有主人的命令在先,還是不敢斗膽下嘴,誰也不想率先找抽。 我笑著鑽出帳篷來,孩子見了我很親熱,蹦跳著過來牽我的手。女主人笑著說了好些聽不懂的話,指指帳篷裡,做了個喝酒的動作,再雙手合十放在臉側做個睡覺的姿勢。肢體語言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語言,我立刻明白了,豪爽的男主人昨天喝得高興,今天是斷然起不來了。 臨近中午,馬蹄聲響,一個黑黝黝的年輕人來到了帳篷前,看年紀約莫十八九歲。他瀟灑地下馬拴韁繩,三條狗都搖著尾巴迎了上去,顯然是熟識的客人。女主人迎上去,似乎等那人很久了,並轉頭連聲招呼我過去,小男孩也雀躍著沖我招手,哦,這可能就是帶路的人了吧。我趕忙走過去,一面掏出速寫本和畫筆準備新一輪的溝通。 年輕人瞅了一眼跟在我身後的“狼狗”格林,愣了一下,隨即笑逐顏開:“你就是那個找南卡阿爸的人?” “啊?!”年輕人一口流利的漢語讓我如遇知音,準備好的速寫本也用不上了,“是的,是我。”我高興極了。 年輕人爽朗地笑笑:“多吉曲丹,叫我多吉就可以了。巴桑讓我帶你去。” 我感激地點頭介紹:“我叫李微漪,這是格林。” 多吉指指格林:“這個是……狼嗎?”他有點吃不准:“這個尾巴……?” 我笑得眼睛瞇成了一條縫:“我把他的尾巴給捲起來了,不然帶著狼走太扎眼,怕嚇著人。”我撩起被長毛遮住的狼尾巴根部給他看。多吉一陣興奮地伸出手來想摸狼背,格林忽地一轉頭,他急忙縮回了手,緊張得交替搓著手背,任格林嗅嗅他的袍子:“這真是狼。”他定睛看了看狼尾巴大笑起來:“給狼扎尾巴,虧你想得出來。”他樂得直不起腰:“你別說,就這麼一看還真像條狼狗,草原上的人打老遠判斷狼和狗就是看尾巴,這能糊弄人!絕對!” 女主人和孩子雖然聽不懂我們的漢語,但看表情動作也猜出我們在說什麼,呵呵地跟著笑。格林則不斷反身扭頭去追他彆扭的尾巴。多吉又和女主人用藏語交流了一會兒,轉身牽了兩匹馬過來說:“走吧。” “好嘞!”我背起早就收好的帳篷,跟主人家告別,女主人拉拉我的手示意我等等,少時從帳篷裡扛出一個大麻袋來,熱情地說著話。格林早迎上去蹦跳著咬麻袋。 多吉翻譯說:“她說送你兩隻羊腿,路上你們都可以吃。” 難怪格林那麼激動,我拽住格林的狼鬃不許他亂搶,再三謝過女主人,摸摸身上卻沒有什麼好東西可以回贈,心裡著實過意不去。我摘下脖子上的項鍊送給女主人,她笑著連連擺手,指指已經掛在帳篷裡的那張小男孩肖像,翹起拇指說著藏語。 “她說,不用客氣,你昨天的畫就是最好的禮物了,他們很喜歡。”多吉翻譯著。草原深處的人們確實淳樸而重情,金銀對他們而言只是身外之物,況且這種柔弱細緻的項鍊並不符合他們豪放的性格。這種慷慨的情誼在萍水相逢的城市人中已很稀有了。我在帳篷外為他們拍下很多照片:“下次我過來的時候一定帶給你們。”女主人很高興幫我把背包麻袋都在馬背上捆好,揮手告別。 策馬揚鞭向西面的山麓進發,格林對麻袋裡的羊腿念念不忘,一路緊隨。馬兒當然不樂意後面跟著一匹饞涎欲滴的狼,他翹尾巴的偽裝瞞得過人卻瞞不過動物的慧眼,只要格林一靠近,馬兒就長嘶一聲,抬起後腿尥他一蹶子警告他“離我遠點兒!”格林不敢輕舉妄動,展開凌波微步跟在後面,反正馬也甩不掉他。 我聽說多吉在成都讀大學,也是碰巧國慶回家來,頓時有了半個老鄉的感覺,親切了很多。他的嗓音很好,高興起來了就朗聲唱上幾句,看來小伙子心情不錯。 “多吉,你討厭狼嗎?”我問。 “不,”多吉瞅了一眼跟在身後的格林,笑答,“我喜歡狼,我覺得他們聰明,很抱團兒,只要是狼群的一員誰都不會丟下。” “哦?”我覺得多吉的回答裡有故事。 多吉勒慢了韁繩,望著天上飄遠的一朵雲彩,回憶也像雲一樣悠緩:我小時候見過狼。有一年冬天,雪下得特別大,正是狼最找不到食的時候。我跟著我阿爸和四個阿叔從縣城騎摩托回自家牧場,路過一處垃圾填埋場,遠遠看見雪地上有像狗一樣的動物在動。一幫人就騎著摩托停在一處地勢較高的路段細看——是狼,兩隻大狼、三隻七八個月的半大小狼。這五隻狼趴在一個挖土機挖出來的填埋坑邊,排成縱隊,兩隻大狼在一頭一尾,三隻小狼在中間,每隻狼都叼咬著前面一隻狼的尾巴,像猴子撈月似的牽成一串,每隻狼都用腳爪死死摳抓住雪地站穩,最後面那隻大狼則背對深坑趴下,把尾巴垂掛到坑里。而坑里面似乎有什麼東西一直在往上蹦躂。阿爸看得最真切:有隻半大小狼掉坑里去了!估計這一家子狼冬天找不到吃的,公狼母狼就帶四隻小狼上垃圾場碰碰運氣,哪知道一隻小狼失足掉進了深坑里。三米多深、四五米見方的坑洞邊緣盡是滑不留爪的冰雪,小狼根本爬不出來。 幾個阿叔樂壞了,這正是天上掉狼皮的事。他們有的拔刀、有的抄著修車的扳手、有的掄著鎖車的鐵鍊,一路猛踩摩托車的油門衝過去,大聲吆喝著趕狼!狼群急了,個個衝人齜牙,最前面的那隻大公狼公然迎著鐵鍊往摩托車上撲,一副掩護家人的樣子。趴在坑邊救援的母狼一個勁兒地擺著尾巴嗚嗚催促,坑底下的小狼更著急了,拼了死命地往上跳,卻總是叼不住母狼的尾巴。五個大男人越衝越近,三隻小狼也耐不住了,紛紛松嘴放開同伴的尾巴,跟著公狼齜牙抵抗。對峙中一隻小狼被鐵鍊甩打在後腿上,估計當時腿就打折了,他疼得翻來滾去地叫喚。母狼立刻就衝上來拼命護崽。大人們眼看得手,吼喊得更厲害,騎車甩著鐵鍊上前圍剿。這時候公狼發出一連串奇怪的吼聲,所有狼像得了命令似的,立刻後撤,跑得遠遠的,鑽過了圍欄才回頭望。阿爸當時大喊可惜,他說要不是牧民的槍支都上繳了,這群狼一個都跑不掉! 大狼在山坡上嗥叫了幾聲,坑里面剩下的小狼就安靜下來不叫也不跳了,死死盯著圍攏在坑上面的人。這時大家才發現這個坑太滑太陡,就是人也不好上下。大人們用鐵鍊試著抽打了幾下,小狼低頭躲閃著,根本打不著!刀和扳手就更派不上用場了!半大的狼已經極具攻擊性了,人不敢輕易下坑。不一會兒,天就暗下來,開始刮起了白毛風。我凍得直喊著要回家,大人們看雪下得緊了,只好先回去,約好明天一大早帶根長大棒和繩索來打狼。 第二天一早風雪停了,地面積了厚厚一層雪。大人們全副武裝再去打狼的時候,誰知坑里的小狼已經不見了。坑邊幾米範圍內只有一層薄薄的新雪,新雪下全是狼的刨抓痕跡。坑里堆了半坑的積雪,呈一個斜面集中堆在坑的一邊,坑里的雪上踩著一圈圈的狼足跡和刨痕。大人們很失望,懂行的人勘察著現場說:這群狼太狡猾了,算好了我們沒趁手工具也抓不住他們的狼崽,先保存實力不跟人硬拼,趁著下雪天把小狼給救了。怎麼救的呢?這就像一個填雪的工程,上面的狼群把坑口的所有積雪全部推下坑去,坑里的小狼則把雪全部堆刨在一個角落,不斷踩實壓緊,填積成一個斜坡,然後一圈圈助跑,順著堆積的雪坡衝出坑去。阿爸順著斜坡下到坑里又指著一些大狼爪印說:大狼也跳下來幫忙了,沒準兒還給小狼做了堆雪示範呢。 “你說這草原上還有哪種動物比狼更聰明?”多吉講著這故事竟然露出自豪的笑容,彷彿那是他的智慧壯舉。 “我就是喜歡狼!這群狼是又可敬又可嘆又可憐……我的網名就叫雪狼。”他對我說,更像是在對自己說。 是啊,狼在狩獵中、領地爭奪中、捍衛家族成員的鬥爭中個個都是足智多謀且能慷慨赴死的狼勇士。格林為了我,即使敵眾我寡,也毫不畏懼,錚錚狼骨,寧折不屈。 “對了,拉登是你什麼人?”多吉冷不丁兒地問道。 “啊?”我還沉浸在多吉的狼故事裡呢,乍逢此問很是摸不著頭腦,“什麼人都不是啊。怎麼了?” “哦,沒什麼。”多吉微微一笑,“我也知道這隻小狼的事兒。但沒想到他還能回來。而且長這麼大了?”多吉感慨地說。 “哦?你怎麼知道的?”我一直以來對格林童年的遭遇耿耿於懷。 “狼找不到吃的,不掏羊咋活?我們這裡的人已經很久都沒看見狼了,以前盜獵猖獗,狼都快被打絕了,有人還剝了狼皮賣。草原沒狼還叫什麼草原啊。”多吉騎在馬背上望著莽莽蒼原有點傷感,又接著說,“那時候能看見一隻狼,南卡阿爸很高興,逢人就說起狼來過的事,結果小道消息傳得快,沒幾天又被一些盜獵的人知道了,就在南卡阿爸牧場外面偷偷下了夾子,把公狼給打了。我還看見過那狼夾子上有好大一隻被咬斷的狼爪。” 我低頭看看格林,黯然神傷。唉……格林,那是你的父親。 “那隻母狼和一窩小狼的死就更讓人惋惜了。那幾天南卡阿爸不在,偷獵的人就打著除害的名義上山投毒,完事兒後用公狼的皮去掃清地上的痕跡抹掉人味兒。母狼能聞不出來嗎?阿爸回來知道後,帶著牧民上山去,差點跟偷獵的人打起來!” “哦?”我不知道竟然還有這事兒,當初阿爸卻隻字不提。我頓時理解為什麼中毒的母狼臨死都要撕碎皮毛,不讓自己的皮再落入人的手裡,用亡夫的味道去引誘她怎不叫她痛徹心扉? “阿爸堅持說不能在神山上殺狼,硬把活著的小狼帶了回來,但是那些小狼都吃過奶了,接二連三地死,只有一隻被母狼壓在身子下面的小狼估計沒吃到奶,阿爸說這隻狼崽能活下來就是天意。阿爸信佛,因為這件事情他一直耿耿於懷,他覺得當初他不到處說起狼偷羊的事情,就不會給這窩狼帶來災難了。”多吉一口氣講完,策馬前行。 難怪那時候南卡阿爸寡言少語,問他多次總是不願細說,對我這陌生人也有些戒心。我這時才明白了臨走時阿爸對我說過的話:“……如果能救他一命,也算我對母狼贖罪了。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我夾緊馬肚趕上幾步:“那些偷獵的人到底是哪裡來的?是藏族人還是漢人?”我話一問出口立刻就後悔起來,如果我們是同一個民族倒也罷了,如今我作為漢人對一個藏族小伙兒如此一問,無論如何答复都將是一個難堪的答案。 “這些年來草原上來來往往的人太多了,誘惑也太多,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都看著眼前的好處,誰又能保證自己的民族一個敗類都沒有呢?”多吉的回答很客觀,並沒介意我的無心之失。我趕緊岔開話題:“這麼說那些小狼可能是喝了奶水中毒死的?” “估計是。”多吉回答:“唯一活著的那隻被一個叫拉登的女孩子帶走了。” “拉登?”我摳著腦袋,怎麼對不上號?難道找了半天又錯了? “對啊,拉登,奇怪的名字,阿爸說那個女孩兒辮子特別長,本地都很少見。唉,你要不認識她,那這狼哪兒來的?” 長辮子又對上號了,我咬著嘴唇心裡直犯迷糊…… 猛然間我想起了一件事兒,我留在草原照顧小狼崽的日子裡,有一天傍晚我坐在帳篷外梳頭,沉默的老阿爸第一次開口說話了:“藏族人晚上是不能梳頭的。” 我趕緊收起梳子:“阿爸,我不是藏族人呢。” “哦。”老阿爸點點頭,“像我們草原人。” 我呵呵一笑:“那阿爸就給我一個藏族名字吧。” 老阿爸認真地思索半晌說:“拉澤(美麗的)或者洛登(智慧的)都是好名字,你選吧。” “呵呵,懶得選了,”我調皮地笑著:“我都想要,乾脆各取一個字叫我拉登好了。” …… 憶到這裡我恍然大悟,沒想到當初一句不經意的玩笑,認真的老阿爸卻一直記在心裡。我慨然感嘆一聲,拔掉簪子瀉下一頭長發,回馬而立:“我就是拉登。”說這話的造型和感覺特牛特怪異,話一落音我就笑出聲來。 “啥?”多吉不明白。我忙把來龍去脈告訴了多吉。多吉笑開了:“哈哈,我說姑娘家咋叫這個如雷貫耳的名字,原來是這麼回事啊。不過,也虧得這名字太好記了,我才能記到現在。”多吉高興地喊了兩嗓子,又想起什麼,轉頭對我說:“你知道我是怎麼知道你的嗎?” “不是南卡阿爸說的嗎?” “對啊,可是他本來什麼都不肯說的,但是我五一去看望他的時候,他拿給我一個手機,非要叫我幫他給拉登打電話,”多吉忍不住又笑了起來,“等我充好電一看,那是個空手機,什麼號碼都沒有,名字又古怪,我說阿爸被糊弄了,他卻堅持說他看人不會錯。” “哦,是個紅色的手機嗎?”我忙問。 “對!” “那是我的,我把卡抽出來了,哦……”我剎那間明白了,當初我原想用什麼東西去交換格林,阿爸卻這也不要那也不要,只拿著手機看了看,我自然以為他喜歡的是手機,就取出了自己的卡刪除了記錄,送給了他,這才心安理得地帶著格林走了。沒想到這位質樸的老人卻拿著這空手機在莽莽草原上一直等待著我的來電。我彷彿看見老阿爸的身影,在帳篷前遙望神山,口念經文、手搖經筒、懷著虔誠與期盼的心情日夜守望著平安的消息。我暗暗後悔,那時候在我的概念當中一物換一物這是城市人理所應當的做法,可在老人的心裡卻是一份難以用價值交換的生命的囑託。此時想再見老阿爸的心情更加迫切,我要回饋他的信任,我要讓他看到他託付給我的小狼格林——這遲到了半年的平安消息。 一位哲人說:“我們走得太快,是該停下來等等自己的靈魂了。”這是對生命最初的審視。什麼時候人們開始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與思索,忙到不再留意身邊的點滴真情……很多人嘆道:要讓現代人感動太難了,或許感動本身已經很難了。在這拜金主義浪潮的衝擊下很多東西都變了味。人們開始麻木,開始懷疑,有了欺騙與利用,有了隔閡與交換,甚至感情與生命也不能在交換中倖免。 在草原——遠離塵囂的草原,蠻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們或失落已久的東西——生命中最單純的感動與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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