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政治經濟 血酬定律

第11章 9、硬夥企業

血酬定律 吴思 6429 2018-03-03
北京安定門外的地壇是明朝修建的,當時叫方澤壇。方澤壇西門外的官街叫泰折街,即如今的安定門外大街。明朝的時候,商人們在官街旁搭了一些棚子做生意,按照現在的說法,那就是臨時建築。同今天一樣,這些臨時建築隨時面臨著被官府拆除清理的風險。 按照嘉靖之後的慣例,明朝的皇帝冬至祭天,夏至祭地。崇禎十三年陰曆五月三日為夏至(1640年6月21日),陰曆四月二十日,司禮監太監派了兩個宦官到工部營繕司,向該司主管道路的楊所修主事(近似如今的處長)傳達指示,凡皇上所經之處,排棚、接簷、榥竿等一律拆除,以肅觀瞻。楊主事向各坊(近似如今的街道委員會)發出通知後,擔心執行不力,又親赴現場督辦。 據楊主事說,儘管都市之中居處鱗集,大家還是遵守規定拆除了臨時建築。但是,在方澤壇泰折街的牌坊對面,偏偏有一座高架脊棚,侵占官街,棚上有黃紙大書:“司設監堆設上用錢糧公署”。

這幾個字,在當時人看來非同小可。司設監是皇宮內廷的二十四衙門之一,專管御用的儀仗帷幕等物,黃紙上也寫得明白,這裡堆設著皇上用的東西和錢糧。有此一紙坐鎮,誰還敢動這棚子一根毫毛? 但是楊主事又說,他進去看了,裡邊並沒有堆放“上用錢糧”,只是一家開張的燒酒雜貨店,店主是鋪戶趙二。所謂鋪戶,大體就是如今的工商個體戶,他們無權無勢,是太監、官吏和衙役們敲詐勒索的常規對象。 就在楊主事在棚子裡追問店主的姓名身份的時候,一位宦官挺身而出,神態倨傲地反問楊主事是什麼身份,同時又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司設監管理官陸永受。陸太監宣稱,這棚子就是為聖駕往返準備的,如果拆除,萬一皇上怪罪下來,誰來負責? 楊主事並不好嚇唬。他和顏悅色地請陸永受寫下自己的姓名和職務,然後勸說他不要插手此事,最後硬是不買太監的賬,逼令趙二立即拆除高架脊棚。楊主事有備而來,身後又有衙役助威,說拆便拆,哪里肯與趙二羅嗦。

以上故事出自楊所修自己抄錄的劾太監題本,見於(清)姚元之的《竹葉亭雜記》卷二,我的轉述近乎逐字逐句。至於趙二與太監究竟是什麼關係,趙二的那張黃紙是怎麼弄來的,陸永受掩護趙二的動機何在,原本並無說明,我也無從考證。不過,姚元之在《竹葉亭雜記》卷七中又講述了另外一個故事,可以為我們的推測提供一個參考。 姚元之說,聽說明朝在嚴嵩當政的時候,“凡質庫能得嚴府持一帖往候者,則獻程儀三千兩。蓋得此一帖即可免外侮之患。” 這裡需要解釋兩句。嚴嵩是大名鼎鼎“奸相”,地位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為人陰險,無人敢惹。質庫是從事抵押貸款業務的當舖,這個行業在唐宋時代便相當發達了——別看老也長不大,我國金融資本家的歷史居然悠久到一千多年。而所謂程儀,則是明清流行的禮節或陋規的一種,即以路費的名義送上的禮物或賄賂。那兩句古漢語的意思是:如果能讓嚴府的人持嚴嵩的名片來拜訪一次,當舖願意獻上三千兩銀子作為路費。

三千兩銀子是什麼意思?在嚴嵩當政時代(1550年前後),一兩銀子能買兩石大米,依據糧價折算,這筆銀子相當於今天的一百多萬人民幣。這個數太大了,即使從北京到南京坐馬車走一個來回,也用不了這筆錢的一個零頭。那麼,這筆錢的整數部分究竟買了什麼呢?姚元之說了,買的是“免外侮之患”的能力,也就是消災免禍的保險單,更準確地說,是通過賄賂弄來一張嚇阻豺狼的虎皮。漢語中找不到描述這種交易的體面詞彙,“程儀”二字雖有“以點蓋面”之嫌,古人在遣詞造句時的苦心卻不難理解。 姚元之說他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親眼見過這張虎皮。那是一張五寸長的紙片,滿滿地寫著“嵩拜”兩個顏體字。南京“松茂”號當舖把這張虎皮當作古玩收藏。遙想當年,嚴嵩顯赫一時,大小官員的前程甚至生死都在其掌握之中,而他又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傢伙,某官吏看到這張帖子會有什麼想法?他當然有理由推測,這家當舖或許與嚴嵩有金融往來關係,至少能與嚴府說上話,當舖有如此硬的關係,還是不要敲詐勒索為妙。

嚴嵩晚年失寵,威風不再,那張虎皮嚇唬人的有效期最多不過二十年,每年分攤的嚇唬費高達五萬元人民幣。這五萬元花得值嗎?即使可以有效地嚇阻豺狼,嚇得住狐狸或豹子嗎? 我在段光清的《鏡湖自撰年譜》上讀到過一個向當舖勒索陋規的故事。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段光清在浙江省寧波府慈溪縣當知縣,遇到了三件要花錢的事:一是寧波新知府到任,二是浙江巡撫(省府一把手)到寧波閱兵路過慈溪,三是浙江學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長)到寧波監考途經慈溪縣境。遵循潛規則,縣里照例要掏錢意思意思,偏偏縣財政緊張,拿不出錢來。財政方面便向段光清請示,說慈溪有一個慣例,城鄉各當舖此時都要幫貼費用,是否發文催促一下? 段光清說,此等陋規,怎麼能發公文呢?你等去和他們好好商量,各當舖自願幫貼,我便接受。如果不肯幫忙,你也別多說什麼。

好好商量的結果,各當舖果然“自願”掏錢,“幫貼公費數千串”,相當於上千兩銀子,而且不留文字。 我覺得我們的祖先說話特別高明。用現在的表達方式,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就是亂攤派嗎?但是仔細品品人家的措辭,“幫貼公費”——行為的主動發出者一舉從索取方變成了掏錢方。在“公”字面前,人家“自願”,表現出很高的覺悟和境界,這能和攤派搭界嗎?幫貼不是攤派。群眾的自覺行動,怎麼能叫攤派? 俗話說:“滅門的知縣,破家的縣令。”意思是縣令可以合理合法地把子民折騰到傾家蕩產的地步。掌握瞭如此手段的縣太爺和顏悅色地來了,找你商量“幫貼公費”的公事,而且又不是找你一家,公費的去向又那麼尊貴,一個開當舖的,即使身上披著虎皮,真有膽量拒絕嗎?畢竟那張虎皮不過是一張皮,並不是真虎,連“為虎作倀”的“倀”也不是。這“倀”也不知用什麼手段從主人家弄出來一張名帖,賣了三千兩銀子,一旦真鬧出事情讓老虎知道了,他能有好果子吃嗎?我在後邊還要接著開頭的故事講陸太監把事情鬧大後的情況,諸位自會發現“倀”們鬧事也是有風險的。更要緊的道理是:當舖方面不過買了一張虎皮,只出了一張虎皮的價錢,並沒有提出售後服務的要求,也沒有支付售後服務的費用,難道可以指望倀們學雷鋒嗎?

這就是說,那家當舖每年花費五萬人民幣,買來的並不是全保險,而是部分保險的可能性。至於這可能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為現實,還要看豺狼狐狸方面的後台、膽略和智慧。我們所能確信的只有一點:當舖方面最了解自己的生存環境,他們的這筆投入,應該低於因官員敲詐勒索而造成的損失的預期值。 除了嚇阻作用之外,虎皮會不會有助於擴大市場份額呢?如果有這種作用,價值評估就要引進新的因素。不過,根據我的當代生活經驗,生意做得好壞,與虎皮的關係不大,忽略不計也罷。我認識的某些朋友,就在自己公司裡掛著某首長的題字,或者掛著與某領導的合影,或者給自己的公司找了頂紅帽子,據我所知,這對他們的產品競爭力並無幫助。我在某些賓館飯店裡也見過這類當代虎皮,作為一個消費者,我知道這東西對我的選擇並無影響,或許還有一些宰客欺客的負面擔心——老虎總是可以引發這種擔心的。

其實,不僅在古今中國,披虎皮的策略在整個生物界都是很普遍的,因為那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行為生態學上有一個詞:“擬態”——明明是沒有毒的蝴蝶,偏要長成有毒蝴蝶的模樣;明明是低毒性的蝴蝶,偏要長成劇毒蝴蝶的模樣。有毒的昆蟲往往色彩張揚,不但不肯偽裝隱蔽,反而生怕捕食者認不出自己。錢商和鋪戶在市場上買進賣出,和氣生財,並無可靠的加害能力和防御手段,可以類比為無毒物。官員和太監可以影響行政,調動合法暴力自衛或者害人,不妨比喻為毒物。 在自然界的擬態關係中,模擬者是佔了便宜的。它們無須自己製造毒素,節省了資源,又獲得了近似毒物的安全度。在人類社會中,模擬者要佔這個便宜,就必須分肥。鋪戶和錢莊老闆每年要拿出部分利潤,從不好惹的人手裡買一身不好惹的裝扮。

按說政府應該保護他們不讓人欺負,國家已經徵收了稅費,官吏們也從國家領取了俸祿,這種私下的二次分配在名義上不應該存在。實際上這套規矩卻很流行,因為欺負人的人通常就是官府中人,或者是官府支持的人。而且,三千兩銀子的開價表明,私下規矩的分寸相當精確。同時也表明,商人的安全很稀缺,父母官的恩情很昂貴,整個政府則既無能又昂貴。這種昂貴將抑制甚至阻塞一個新方向的摸索和進展,遏制一個在今日社會分工中極其重要的集團的成長。 當楊主事扯下黃紙,拆了鋪戶趙二的棚子的時候,他便損傷了虎皮的價值。經此一傷,假如嚴府的家僕再賣名片,便難以賣到三千兩銀子了。假如陸太監和趙二之間有某種交易,以後再進行交易的時候,太監的身價也必將下跌。根據這種邏輯推測,太監們為了維護產品的聲譽和原來的價格,必須採取報復措施,為自己挽迴聲譽。

楊所修是什麼人呢?在《明史》中,楊所修這個名字多次出現於崇禎年間,他先當諫官,又投靠著名的惡棍太監魏忠賢,給魏忠賢當鷹犬,爬到副都御史(近似監察部副部長)的高位,崇禎登基後,他又首先揭發魏忠賢以洗清自己。但是到底也沒有洗乾淨,終於被撤職處分,最後發回河南商城縣老家。崇禎末年,農民造反軍攻陷商城縣城,楊所修被持“大罵而死”。 此楊所修和彼楊所修是一個人嗎?我考證不出來。楊所修並非常見名,同時、同名、同在中央供職的概率似乎不會太高,這兩個楊所修很可能是一個人。拆棚子的楊所修的職務是“署……主事”,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代理處長”,這或許是那個給太監頭子當鷹犬的楊所修被處分後擔任的臨時職務。果真如此的話,這個人便不是海瑞式的清官。楊主事很難纏,但也可能被收買。

楊主事究竟該不該拆那個棚子呢?按照正式規定當然該拆,他代表的是維護皇帝尊嚴的秩序,這在當時是最硬氣的理由。但是,從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利益出發,這棚子就不該拆,因為雙方都需要它。這在今天是最硬氣的理由。假如這棚子侵占官道,妨礙公共交通,該不該拆就要兩說了,我們要看它究竟侵占了一寸還是一丈,左右是不是早已被別人侵占,等等。不過楊主事沒有強調這一點,我們也不必把事情複雜化,只管像他那樣考慮維護皇家秩序即可。 即使完全為了維護皇家秩序,這棚子也是有理由不拆的。太監已經在上邊貼了存放御用物品的黃紙,標明這是皇家秩序的合法組成部分。楊主事進去檢查,陸太監又親口證實了這一點,同時還簽下自己的名字和職務,並無皇上追究時推卸責任的跡象。更何況,皇帝哪會管這等閒事,很難想像崇禎也像楊主事一樣跑進來查看。既然拆不拆兩可,楊主事為什麼非拆不可? 我猜,楊主事是被神態倨傲的陸太監激怒了。你不過是一隻小倀,還敢在我面前充大,你以為我是誰? 假如陸太監不充大,換一種策略,把楊主事拉到後邊坐下,讓隨行的衙役們也在前邊坐下喝一杯,然後,誠懇地告訴他,上用的東西還沒有到,棚子閒著也是閒著,先租出去兩天給宮裡的哥們儿賺點茶錢。最後,再塞給楊主事一個紅包,天熱了,隨便叫冰敬或瓜敬或程儀都行,總之要利益分沾,不要獨吞賣虎皮的收益,更不要既當婊子又立牌坊。如此這般,此事未必不能找到兩全其美的解決之道。 奈何太監們霸道慣了,非要吃獨食不可;楊主事背後有真老虎,也沒有忍氣吞聲的道理,於是矛盾升級。楊主事有備而來,當下拿趙二的棚子開刀,賭氣吞了這隻羊,同時也傷了與羊合伙的倀。 數日後,皇帝祭地大典的前五天,工部的部長和副部長率領一個檢查團到方澤壇視察準備工作,檢查團成員有工部的一些司局長,幾位給事中(近似總統辦公室負責監察工作的秘書),還有幾位監察御史,楊主事也帶著他手下的衙役隨行。進入祭壇禁地後,陸太監率領打手王識貨和十多個宦官擁上前來,揪住楊所修連罵帶打,還扯碎了他的官服。跟隨楊主事的衙役們也挨了暴打,其中一個叫董科的衙役,大概是那天拆棚子最積極的人,竟被按在地上重責二十二板,打個半死之後,又鎖上關了起來。 眾大臣在一旁看著這齣武打戲,誰也不動。 事發後,楊主事立刻寫本向皇帝告狀。他說,拆除棚子是為了“淨街道肅觀瞻而光大典”,陸永受竟敢不遵守命令,毆打主管官員,在祭壇重地擅自行刑,這是“事出異變”。他伏乞皇上命令司禮監將陸永受和王識貨一併嚴提究治,以維護皇家體統。 五月二日,祭地的前一天,崇禎批示,要求司禮監問明情況回報。司禮監立刻向皇上匯報了事情經過,皇上再次批示,說街道應該清理。陸永受擅自毆打官吏,屬於認識問題,降三級,打二十板。工作照舊。王識貨釋放,別人不再追究。 此事就這樣處理完畢了。 在我看來,這是一場打著皇家旗號,依仗合法傷害權,重新瓜分“血酬”或“法酬”的戰鬥。血酬——破壞性要素應當分到的資源——必定會有,但是分配必須公平,必須依據破壞能力的變化而靈活調整,否則就難免開戰。 中國企業家創造了適應“破壞力水平”的多種生產關係形式。買虎皮算是一種簡單形式。趙二不僅買了一張虎皮,還把“倀”——太監——拉了進來,這是比較緊密的合夥形式。趙二當然明白倀要吸血,但是面對吃人的毒蛇猛獸,趙二甘願出血。為了生存,他反正要出血。在江湖黑話中,送錢就叫“上血”,每月送的陋規叫“月血”從官吏方面看,把企業說成罪犯,挑毛病收拾企業,並不是什麼難事,有這種合法傷害權的部門可以開出一長串。如果說,商場競爭決定著企業的興衰,官場競爭往往決定著企業的生死。於是,中國企業被迫創造出“上血”的各種形式。按時送錢似乎是破壞要素分肥的最常見的形式。再過二三百年,股份制在中國漸漸流行,趙二們還會與時俱進,創造出相應的“硬股”——包括黑股和權力股。所有這些生產關係形式,都體現出中國企業家“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明智。 那麼,花錢買虎皮,按時主動“上血”,拉權勢入夥,被迫送硬股,這一系列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企業應該如何稱呼,以區別教科書上的企業呢?套用“硬股”和“合夥”的造詞思路,我們不妨稱之為“硬夥企業”——合夥對像都是那些很有害人本事或人家惹不起的硬傢伙。這種企業形態的流行,表明了企業自身的欠缺——缺少抵禦侵犯的能力或權利,換一個角度說,也表明生存環境中破壞因素的濃度超常增加。 硬夥企業的硬度大有差異。明朝社會是一個行政權力支配下的社會,身份等級制度嚴格細密,不同身份和級別的人擁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這意味著不同的損害能力和防禦能力。於是,硬夥企業也呈金字塔狀,有特硬企業,部級硬企業,省級硬企業,還有縣硬鄉硬等等。上個世紀我在安徽農村調查,聽說某縣把產值超過一千萬元的民營企業家一概定為副鄉級待遇,以對抗本地小官吏的騷擾,這是硬夥企業系列中的新創造。 實際上,硬伙的損害能力和防禦能力因人而異,隨時變化。同樣是內閣大學士,嚴嵩不可一世,一張名片價值三千兩銀子,徐階就要弱一些。楊所修在工部當主事,缺少損害商人鋪戶的機會,論權勢也敵不過太監,但是皇帝要舉行祭祀大典,他負責清理臨時建築,損害能力和相應權勢便臨時壯大了。實力一變,分肥的份額就應該及時作出調整,太監不肯調整,這才打了起來。 如何評價參戰各方的得失呢?被代理的皇帝大獲全勝。出血的鋪戶雞飛蛋打。爭奪血酬的雙方兩敗俱傷,都挨了打,都付出了血的代價,誰也沒有得到好處。其中太監方面吃虧更多,除了各自二十大板基本持平外,另有降三級的額外損失。 如果總結經驗教訓,那麼,從太監方面來說,最要緊的一條便是認清局勢。虎皮是可以嚇唬人的,也是可以賣出好價錢的,但是要看嚇唬誰。自己已然理虧了,對方又有能力直接向老虎告狀,就要順應臨時變化的形勢,利益分享,不能太獨。 從主管官員方面來說,則要注意掌握分寸,攻勢不宜太猛,不妨躍馬盤弓,引而不發,給對方一個討價還價的機會,不能得理不讓人,硬斷人家的財路,偷雞不成還挨一頓打。 從皇帝方面來說,則要加大挑撥離間的力度。要鼓勵內官和外官互相監督,互相告狀,千萬不能讓他們團結一致,找到合作之道。以此標準衡量,皇上應該讓楊所修有所收穫,值得為皇上繼續得罪人。 從趙二方面來說,硬夥企業仍要辦下去。虎皮還是有威懾力的,太監們的售後服務也比較認真負責。不過,合作前最好看清楚嚇唬的對象,別做披上虎皮嚇唬倀甚至嚇唬老虎之類的買賣,否則就難免出血之後繼續大出血。 ——如此要求趙二,真所謂求全責備,但是,百姓方面的改進餘地確實所剩無幾了。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