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殺手·迴光返照的命運

第7章 Chapter 6

記得嗎?讓我們回到故事的一開始。是了,我現在正坐在首爾某間百貨大樓,從上往下欣賞著我一手弄出來的殘局,不由自主想起過去在泰緬邊境我那麼認真跟跳跳說著我一片空白的過去,真是有些懷念。 那是兩年前。我們就繼續從兩年前的那場對話開始吧。 我說跳跳啊,其實三年前我第一次擁有記憶,或者說我第一次意識到我弄丟之前所有記憶的時候,我正在一間路邊咖啡廳,桌上是吃喝到一半的披薩和啤酒。當時我的手裡拿著一片披薩,嘴裡也有一些咀嚼到一半的麵包與肉泥,鮪魚口味的。 我整個呆了,我是誰?我在哪裡?我……我是怎麼一回事啊我? 我環顧四周,直覺告訴我我人在歐洲,但在哪裡我完全沒有頭緒。我仔細將自己全身摸了一遍,發現我的身上有幾疊厚實的鈔票,歐元、日幣、美金、人民幣、泰銖都有,其中歐元最多,有兩三捆。我付餐費的時候才發現我向服務生說了一口漂亮的意大利語,我卻絲毫不感驚訝。我對自己的不驚訝才覺得很驚訝。

我在那個完全陌生的城市裡晃了晃,由於那裡環境太過特殊,我一下子就知道我身處的地方是意大利威尼斯,但威尼斯對我而言只有非常刻板的印象,從書從雜誌從電視從電影,而不是來自我曾在這裡生活或旅行過的記憶反射。那種感覺真的非常古怪,因為我甚至不確定我對威尼斯的刻板印象來源,是哪一種語言的書、雜誌、電視跟電影,反正就是一種概念……或殘影? “好難懂喔。”跳跳的頭都歪了。 “沒關係,不懂就直接忽略吧。”我倒是無所謂。 “那你身上沒有什麼證件之類的東西嗎?” “完全沒有。” “信用卡也沒有?” “沒。” “太扯了啦!哪有人這樣的啦!” “喂喂餵嘴巴不要突然嘟起來,小心我把你拖到床上。”

沒有任何證明文件在我身上,這是最不合理的一點,我的身上並沒有手機,沒有信用卡,沒有護照,沒有駕照,沒有觀光客最愛的相機,沒有任何能夠讓我自己知道“我是誰”的證件與資料,也沒有來自哪里或即將前往何處的機票船票或車票。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我很喜歡Avantasia的歌,因為我嘴裡一直在哼個不停,而我不打算停。嗯,就是我常常掛在嘴邊的那一首。 就這樣隨意哼著搖滾,我在聖馬可廣場走了幾圈後,我再度走回那間路邊咖啡廳,我問服務生究竟我是怎麼來到這間咖啡廳的?我是否是個常客?或只是個尋常觀光客?服務生聳聳肩憑不可靠的記憶說,他好像從來沒有看過我,而我點菜時做了些什麼特別的事他也沒印象,總之,我很普通,普通得像所有黃種人在白種人的眼中一樣普通。

像個大白痴,我在威尼斯胡亂遊蕩了好幾天,當然我完全不知道自己住在哪一間旅館,或是我根本就是當地人……華裔日裔或泰裔血統的意大利人之類的,我找不到地方回去。連我自己都很意外的是,我並不是很緊張,還覺得有些好笑。 我記得我以前看過一部電影,內容大概是一個短期記憶力只有十五分鐘的男人,為了尋找殺害妻子的兇手,一邊調查線索,一邊將蒐集到的蛛絲馬跡火速刺青在身上,免得忘記好不容易查到的線索,主角的人生便在拼拼湊湊的複仇火焰裡度過。我的處境跟他既相似又有些不一樣。所以我說自己很好笑,我連這部電影的內容都記得很清楚,連出乎意料的逆轉結局都印象深刻,可我卻記不得我是在哪裡看過這部電影、跟我一起看這部電影的人又有誰、當初看這部電影的時候有沒有字幕……有的話,字幕是哪一國的文字?

“你好囉嗦喔,所以後來怎麼辦?”肯定沒看過那部電影的跳跳有點不耐煩了。 “耐心。要有耐心。” 幸好我還有一些錢,我盡量節制地花用。當地有一些廉價旅館專門讓背包客混日子,我在裡面過了一陣子集體生活,還跟一些長得不怎麼樣的日本女背包客打了一些免費的瞎炮。 倒是洗澡時我發現我的心口上面有個刺青,喏,就是這個,一條正在燃燒的紅色金魚,當然我怎麼刺上去的、什麼時候刺的、在哪刺的、為什麼要刺……哈哈哈見鬼了我當然不知道。 “不過你會把它刺在上面,一定有很大的意義吧。”跳跳摸著我的胸口。 “廢話,那可不是轉印貼紙,是真正的刺青。”我哼哼。 “好像有一點感動耶,那是上一個你唯一留給現在的你的東西耶!刺青!”

“是有那麼一點點感動啦,不過那是什麼意思?我哈哈哈就是想不起來。” “說不定你是為了一個女人刺的,有點浪漫喔火魚哥!” “最好是。”我不屑地笑:“你第一天跟我上床嗎?” 就跟你說的一樣,那個刺青唯一傳達給我的意義,表面上是“上一世的我”跟“這一世的我”唯一僅有的連結。但實際上真正的意義是,如果我連這個連結代表了什麼都弄不明白,也就意味著“這一世的我”跟“上一世的我”完全脫離關係了吧。 想再多也沒用,反正那刺青既然已經在我的身上,那就繼續留著吧,我也滿喜歡那個非常矛盾的構圖……一條正在冒火的魚?哈哈。老實說,與其留著這意義不明的刺青,我情願“上一世的我”留下來的,是多一點的鈔票。

“等到我錢快花完的時候,我找到一份在中國餐館洗盤子的黑工,很沒新意吧?沒身分的人選擇很有限啊。那奴隸一樣的工作我乾了快一個月,老實說我根本不喜歡洗盤子,哈哈其實誰喜歡呢?憋都憋死了。” “所以呢?” “所以我一直在找一個離開的理由啊!” “說到賺錢你們男人就沒有我們女人方便了,我們兩腿一開,錢就來了。” “也是喔。”我捏了跳跳的大腿一把。 有天晚上我在街上亂晃,看見一個觀光客在大叫他的皮夾子不見了,不過他只是著急大叫,並沒有發現誰是扒手,就只能無止盡鬼吼鬼叫說要導遊叫警察。 我就不一樣了,出於直覺——再加上一點連我自己也沒意識到的觀察力,我很快就發現那條街上有三個假裝同樣是遊客的亞洲臉孔扒手正在聯手行竊,他們甚至在那個觀光客悲憤大叫的時候還趁機摸走了導遊放在背包外層的數位相機,賊星高照啊。

他們得手離場後,我默默跟踪他們,但我只是純粹想跟踪,並沒有要他們把東西還給那些觀光客的英雄意圖,更不是弱智地想分一杯羹,我想我當時僅僅是對這種犯罪的行為感到強烈的好奇。 原來那些扒手並不只有三個,而是一個犯罪集團,成員來自亞洲許多國家,大家一起窩在意大利行竊維生。那三個小偷早就發現我在跟踪他們,只是不曉得我到底想怎樣,於是乾脆將我引到他們的地盤上去處置。那是一個靠近中國城的街區。 我其實早就發現他們發現了我,但我不以為意,大剌剌地跟到了最後。 “結果呢?” “還有什麼結果?” 結果我被打得很慘,呵呵。 我可是被快二十個男人給圍住,當然只有被打的份。不過被痛扁的時候我也沒閒著,我一直在想,說不定我在失憶以前也是一個小偷,所以我才會對他們感到興趣?所以當初我的身上才會都是成疊的鈔票?所以我才會對偷竊的行為缺乏道德感?所以我才會一眼就看出那條擠滿遊客的街上誰是小偷?

我沒有被揍昏。 那些小偷畢竟只是小偷,打人只是做做伸展運動,僅僅讓我受到最基本的教訓。他們離開後,我趴在地上休息,慢慢從口袋裡拿出其中一個小偷的護照端詳,哈哈我就知道我頗有天分——不,或者該懷疑是那一個被我弄丟的自己曾受過嚴格的偷竊訓練。 那本泰國護照就成了我的第一個身分。 我動了點手腳,就將照片換成我的模樣,這種以假亂真的技術簡直是專家等級,我卻很有自信自己做得到,也曉得應該買哪些特殊的文書工具才能搞定,嘖嘖,我過去的來歷一定很不簡單,這讓我又想到了另一部電影,男主角叫傑森包恩,這個包恩…… “我不想听電影的事啦,反正你就是拿著泰國護照跑到這裡吧?” “是,也不是。我搞定了一本泰國護照,但我還滿喜歡歐洲的,所以我離開那間黑死人的中國餐館開始旅行,東晃西晃大概漂流了至少半年吧。”

“你哪來那麼多錢啊?” “白痴,我既然有專業扒手的天分,乾一路上當然不缺錢啊哈哈哈哈。” 一路上不缺錢,吃喝玩樂很愜意,我後來又偷到了十幾本護照,乾脆將每一本護照都變更成嶄新又不同層次的我,於是我擁有了十幾個聽起來很風趣的名字,為此我感到心情愉快。 既然我沒有過去的記憶,也就沒有來自過去的任何包袱,這樣很好,暫時沒有目的地的我很放鬆地成為一個快樂的小偷,除了偷皮夾,偶爾還能偷到一些女人的心,還有她們一個晚上自動奉獻的身體哈哈。 “都是一夜情嗎?” “是啊,有些連名字都沒問就說再見了。” “那……洋女人的那裡真的比較鬆嗎?” “你管好自己就行啦。” 在我不斷行竊的旅行中常常遇到不同國家的人,吃飯時我偶爾會突然聽懂隔壁桌客人講的話,讓我慢慢驚覺自己的語言能力真是見鬼了的厲害,也對自己究竟是“哪里人”感到很好奇。不過這種好奇只是一種一時興起,我很清楚我不想真的知道答案。把握當下,就是在講我這種人啦!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 有一晚在匈牙利的布達佩斯,我在一間貴死人的法國餐廳吃飯,當時我一面用昂貴的紅酒漱口,一面觀察一個看起來很貴氣的老女人坐在隔壁桌。 老女人的脖子上掛了兩圈閃閃發亮的珍珠項鍊,每一隻手指都戴了一個寶石戒指,不過最吸引我的還是她耳朵上的翡翠耳環,見鬼了真的,那絕對是價值連城的第一等好貨。 那老女人似乎正在等人,菜單沒看一眼就放在手邊,左顧右盼,卻也沒露出不耐煩的神色。嘿嘿,放過這種肥羊簡直是褻瀆自己的手藝是吧?這種有錢老女人正在等的朋友,多半也是個樂善好施的大財主吧? 耐心是美德,也是專業,我正盤算著應該在什麼時候下手風險最小獲利最大時,顯然有“一個人”完全不在意那些穿戴在老女人身上的珠寶究竟值多少錢。 那把刀,就在那個時候出現。 “刀?” “刀。” 正因為我全神貫注在那老女人身上,所以我很確定我的確聽到了很輕微的一聲“嗚嗚嗚”,幾乎在同時,我親眼看見一把刀從很奇怪的方向飛了過來,然後插進那老女人的脖子後面! 最重要的是,我發誓那把刀在插進去之前,刀身忽然轉了一點點,就那麼一滴滴!那把刀瞬間改變了角度,好像有一條隱形的線在最後時刻抽了刀柄一下,見鬼了真是不可思議。 “到底有多不可思議啊?” “嗯啊,就不是一直線的飛,而是一種……接近迴力鏢的、有點彎曲的感覺。不過如果說迴力鏢的話還可以理解啦,但最後刀子又忽然改變角度,這就真的非常詭異了。” “總之那個老女人就死啦!” “哈哈才怪!” 那個老女人並沒有死,她只是嚇了一大跳,然後打了一個嗝……真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她就打了一個嗝,然後整張臉就這樣用力撞在桌子上,樣子非常滑稽。 好吧當時我真的忍不住笑了出來,因為那個老女人一直試著歪曲她的手,想辦法把插在脖子後面的刀給拔出來,但她大概是太痛了吧,怎麼構都不對,那種怪姿勢還把桌子給弄翻了。 餐廳當然整個大亂啦,有人開始尖叫,有人打電話報警,有服務生跌倒,有白痴打翻桌上的菜,有人一邊哭一邊卻拿手機出來拍照……反正就是超級混亂,沒想到這個時候才是事情正要開始的起點。 在所有人忙著尖叫跟亂喊的時候,有一個白頭髮的男人站了起來,他看起來很冷靜地做著跟所有人相反的事——他果斷離開了那間店,我想那種故作鎮定的腳步可以說是逃走。 我想了一下,想跟上去看看,但下一個瞬間我就一身冷汗地忍住了。 這時我忽然知道,百分之百那個老女人完全就很倒霉,她在整個大混亂裡的位置就是一顆照明彈——一顆從飛刀主人手中扔出去的超級照明彈。 照明什麼?當然就是照明飛刀主人真正想幹掉的“目標”。 “我聽不懂啦。”跳跳一副不能理解。 “八九不離十,那個丟飛刀的人想殺一個人,但飛刀手並不知道應該殺誰,所以飛刀手想了一個辦法,就是仔細觀察誰會在大混亂裡表現得像他應該殺掉的那一個人。而見鬼了的那個大混亂,當然就是那個老女人倒霉挨刀引起的騷動了。”我從嘴裡吐出一根細細的魚骨頭,繼續說道:“我想不會錯的,當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時候,只有那個男人果斷逃走,所以他就是飛刀手的真正目標。” “你怎麼會有這麼複雜的想法啊?全部都是你的幻想吧!” “其實我沒有看到有誰去追那個男人,但我既然沒看見是誰丟出那把飛刀,連帶我也看不見那個飛刀手怎麼追出去的,不是也很合理不是嗎?他或她,一定是一個高手。” “所以我就說是你的幻想嘛。”跳跳說歸說,她的表情卻像是信了我。 說不定真的是我的幻想。但我打心底覺得,如果那時我好奇追了出去,我也會被飛刀手當作目標一樣給宰了。 對飛刀手來說,可以將範圍縮小到兩個人已經非常完美,他,或她,肯定不介意買一送一。那個脖子中刀的老女人就是最好的證明。 那幾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安穩,不,是根本沒有真正睡著。 我不是害怕,而是太興奮了,那種親眼目睹一個老女人被天外飛來的刀子戳中脖子的衝擊,還停留在我的眼底,強迫腎上腺不斷分泌,我翻來覆去,起來喝了好幾次水,尿了好幾次尿,都無法克制我想回到現場用我的所有感官與直覺去捕捉那個神秘飛刀手的恐怖奇想。 那現場的喧囂,那飛刀的精準弧度,那種不計代價的企圖,都讓我他媽的很興奮。 說起來有點奇怪,在那些斷斷續續的淺眠裡,我做了一個重複又單調的夢。 夢裡都是飛來飛去的燕子……那些燕子飛來飛去,最後突然飛向同一個地方,像拼圖一樣快速拼成一個女人。我看不清楚那個女人的樣子,只知道是個美女。 那美女向我走過來,我卻不由自主後退,因為我知道那個女人非常危險。她很危險,我卻沒有拔腿就跑,因為我好像很喜歡她身上的危險,那種既美麗又危險的殺意深深吸引了我。 我忍不住開口,說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的話,那美女就變成一大堆燕子,飛來飛去,消失了。 那個夢重複了很多次後,見鬼了我只好放棄當小偷。 “啊?怎麼這麼突然?”跳跳笑了出來:“跟那個燕子變成的美女有關係嗎?” “我也不知道有沒有關係,反正人生就是很突然,很多事的開始跟結束根本不需要理由吧,要解釋,也只是解釋給別人聽而已。總之從某一個晚上開始,我忽然覺得偷東西是一件很乏味的事。” “唉,真搞不懂你耶,如果我有偷東西都不會被抓到的手藝,我才懶得做雞呢。” “做雞很乏味嗎?哈哈,你做雞的手藝跟口活都很不錯呢。” “身不由己好不好,白痴。” 腎上腺素分泌殆儘後,我不當小偷了。應該說我失去了當小偷的動力。反正我之前偷到的錢還剩很多,不鋪張的話我想可以隨意晃個半年也問題。 不當小偷,但我也沒瘋到去幹更壞的事……喂喂餵,你那是什麼眼神啊?我是說,至少那個時候還沒。 我總是需要一個工作,但要做什麼呢?我會這麼多種語言,應該可以去哪裡應徵教人語言的老師吧,我曾經動過這個念頭,但不到十秒就放棄了,我不是那塊料我清楚得很。 但我是哪塊料呢?仔細聽好了跳跳,我的血液裡流著一股搖滾的熱血。 我常常感覺到某種快要爆炸開來的力量一直累積在我的體內,不是自信而已,而是一種必然的命運感,一種我必須去征服,去戰鬥,去乘風破浪,去革命的感覺。 笑什麼?我是說真的啊。 我覺得那種使命就是唱歌,唱搖滾,去顛覆一些東西,所以我常常唱歌……在一個人的時候。但凡事總有一個基本的起頭,如果我相信我唱搖滾可以革命,那我當然也可以唱搖滾賺錢,對,或許我去唱歌賺錢也很不錯。 餵,你又是什麼表情啊你,信不信等一下我幹死你。 我真的想唱歌,唱搖滾,但我理想中的唱搖滾可不是像街頭藝人一樣蒐集路人同情的銅板,一個真正搖滾的歌手第一次的登場至少應該是一間酒吧,破爛一點也沒關係,原本死氣沉沉的地方被我一唱驚醒,我知道那一天一定會來臨。說不定失去記憶以前的我,根本就是一個在某處唱歌的搖滾歌手,不然要怎麼解釋我的搖滾基因是吧? 不過說起來真是好笑,我當扒手那麼多次都沒被逮到,但是卻栽在一次警察在旅館裡的例行臨檢裡。 喔,那是在德國慕尼黑,一個莫名其妙懷疑我吸毒的女警隨意翻著我的背包,赫然發現裡頭有很多本顯然非常可疑、來自不同國籍的護照,硬是將我拎回當地警局。 歷經非常無聊的調查後,慕尼黑的警察將我以身分不明的理由拘禁起來,是的我是貨真價實的身分不明,哈哈我連我自己是誰我都沒有答案。我在筆錄裡強調我非常可能得了見鬼的失憶症,請他們幫我找精神科醫生鑑定。 那些警察當然沒有採信,卻也拿我沒有辦法。 回歸到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沒有確實的罪名,等了好一陣子,德國境內也沒有發現任何疑似他殺的屍體上出現我的指紋,所以囉,幾個月後我被當作一個麻煩的大問號遣送往泰國。 嗯,我想那些德國警察只是想把我扔出他們的國家,至於我是哪里人他們根本沒有興趣,而我也沒反對“回到泰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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