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無聲的證詞

第15章 第十四章嬰兒之殤

無聲的證詞 法医秦明 12949 2018-03-23
南方雨季,暴雨如注。 很多城市都會在即將到來的暴雨前搶修排水系統,但是也有一些較為自信的市領導直到暴雨臨頭才嚐到厲害。 烏云密布的天氣持續了將近一周,雨時大時小,但就是沒徹底停過。 各地的下水道都超負荷運轉,路上總能看見冒著大雨搶修下水管道的市政工人。 又經過了一夜暴雨的洗禮,省城的排水系統徹底癱瘓,積水逐漸升高,低窪位置的窨井蓋被洶湧噴出的水流沖開,嘩嘩地往外湧著水。真可謂省城何處不噴泉啊。 盛世花園是省城郊區新開發的一個大項目,佔地近一百公頃,建成之後堪稱省城的第一住宅區。因為暴雨停工,這一周來,大動作的施工暫停,工地時而傳出零星的施工雜音。 連續幾天的暴雨沖垮了堆放在工地西側的建築垃圾,西側的工程車通道已經被齊小腿深的積水淹沒,一些泡沫、水泥袋在水面上漂浮著。

王老頭是在工地上負責收集建築垃圾的工人,暴雨讓他能休息幾天,但按工時收費的他,也因此幾天沒了收入。天氣陰沉極度影響了他的心情,每次出行,他都無法駕駛他的破三輪,只能徒步在這冰涼的積水里摸索著前行,所以這幾天他很煩躁。 又是一夜暴雨,天明時終於有點兒撥雲見日的意思了。王老頭走出工棚,對著天邊若隱若現的朝陽舒了口氣。他看了看西邊路上的積水,心裡琢磨著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開工,然後徒步走進水里,想測試一下水有多深,路有多爛。 他深一腳淺一腳地走了二十分鐘,才走到了垃圾場的旁邊,突然感覺自己的腳踩在了一個軟物上,頓時嚇了一跳。 “積水里也能有水蛇?”王老頭看著地面上緩慢流動著的泥水,企圖看清水下的狀況。

半天沒有動靜。 王老頭顫顫巍巍地又伸出腳試探了一下。 沒有感覺錯,確實是有個蛇形的軟物! 反复地踢踏了幾次後,王老頭髮覺這個軟物不是一個活物。他在路邊摸到了一個樹枝,拿著樹枝向那個軟物所在的位置挑去。 “哎呀,還挺沉。”王老頭的樹枝斷了。他平復了一下呼吸,徒手向那個位置摸去。 “原來是個布袋啊。”王老頭一邊在水下摸索,一邊從手感推測。 恐懼消失了,王老頭用力將軟物拎出了水面。 “砰!”王老頭只覺得心臟像是被狠狠抽了一下,手裡抓著的哪是什麼布袋,竟是一隻嬰兒的胳膊,他這一拎,把整個嬰兒都拽出了水面。孩子軟綿綿地耷拉著,青紫色的面頰部顯得格外恐怖。 王老頭手一抖,把嬰兒甩回了水中,他一屁股跌坐在地,張大了嘴巴,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陰雨連綿,誰心情都不好,何況還有個大老爺們儿在辦公室里大哭大鬧。 這個老爺們儿一個月前被別人用扳手打傷了頭部,按照人體輕傷鑑定標準,頭皮鈍器創創口長度達六厘米就可以構成輕傷。可是這個老爺們儿的頭皮疤痕長達十二厘米,市局法醫的鑑定結論卻是輕微傷。 “秦法師,”老爺們儿哭喊道,“我們那裡的法師黑啊,全都給買通了。我們這些窮人命苦啊,給別人打了也就白打了。你說現在世道怎麼這麼黑啊?我們沒路子的人可憐啊。” “是秦法醫!”我皺了皺眉頭,糾正道,“別說其他的,我看看傷。” 老爺們儿的頭皮疤痕呈一條細線狀,邊緣整齊,繞了枕部頭皮小半圈。看完我就笑了,又是一些不入流的把戲。 當前的政策規定,因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案件,可以調解處理。因為調解賠償金金額的不斷攀升,詐傷(沒有傷裝成有傷)和造作傷(自己製造損傷)的案例也越來越多。這就需要法醫獨具慧眼,準確識別,才能保護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這個案件就是一起串通醫生製造假傷的案例,但是做得很劣質。眾所周知,扳手形成的頭皮創口是不可能邊緣整齊的,更不會只有細線般的寬度。同時,扳手的接觸面積較小,不可能一次在枕部半周形成長條狀的創口。所以,他頭上的疤痕,是被用手術刀類的銳器切劃延長的。 “你覺得扳手可以形成你頭上的疤痕?”我問道。 老爺們儿翻了翻眼睛:“秦法師,你什麼意思?你是說我作假?我會作假嗎?我像作假的人嗎?” “是秦法醫!”我又皺了皺眉頭,“作沒作假你心裡比我清楚。你的複核鑑定結論,還是輕微傷。” 老爺們儿張了張嘴巴,憋了半天:“沒想到,秦法師,你們省廳也被他買通了。” 我冷笑了一下,搖了搖頭:“隨便你怎麼說吧,我們不求每個人都能滿意,但求問心無愧、客觀公正,你可以回去了。另外,辦案單位,我覺得你們可以以偽造證據罪查一查這個案子。”

老爺們儿聽我這麼一說,立即紅了臉:“公正個屁!我頭上十幾厘米的疤痕,你們敢做出輕微傷的結論,還不是被買通了?我回去就上網揭發你們!” “去吧,”他急了,我反而冷靜了,“網上罵我們的不止你一個,蝨子多了不癢,送客!” “丁零丁零……” 我皺著眉頭揮揮手:“我要接電話了,送客。” 辦案人員把老爺們儿拉出了辦公室。 “現在是八點半,九點之前,到盛世花園工地。”師父在電話裡命令道。 “這,這個現場怎麼看?”大寶站在積水里,東張西望,說,“全是水。” 林濤也茫然地搖了搖頭:“不知道怎麼看,啥痕跡也沒有了呀。” 我環顧了四周。雖然積水正在退去,但是附近的環境確實是狼狽不堪。各種建築垃圾被大水沖得七零八落,沙堆和土堆都有一側被沖垮,順著污濁不堪的泥水向低處的下水道裡流去。

積水的水面已經下降到齊踝深的高度,嬰兒的半具屍體已經露出水面,隨著水流輕輕地搖晃。除去面色青紫的慘狀,這個嬰兒像是在搖籃裡睡去似的,五官看起來極為可愛。 最看不得孩子的離世,我走到嬰兒的旁邊,端詳了一番,心頭湧起無盡的傷感。 “這是誰家的孩子?”大寶問身邊的王法醫。 “廢話,”我正感覺胸中發悶,就把氣撒在了大寶身上,“誰家的孩子都知道了,還需要我們來嗎?” 王法醫點了點頭,說:“是啊,很奇怪,這個地方,除了工地上和附近幾個還沒有拆遷的村子,沒有其他人了。可是轄區派出所並沒有接到孩子丟失的報案啊。這麼小的孩子丟了,肯定會第一時間報案的。” “你們有什麼看法?”我問。 王法醫嘆了口氣,蹲下身來,拿起孩子的一隻小手,說:“你看看。”

孩子的手上密密麻麻的都是細條狀的擦傷。 我低頭想了想,走到屍體附近的一個被沖垮了一半的沙堆裡,拿起勘查箱裡的小鏟子,開始挖起了沙子。 “這損傷是怎麼形成的?”大寶自言自語道,“一條一條呈細條狀,顯然不是虐待傷,也不是和地面形成的擦傷。” 經驗豐富的王法醫笑了一下,指了指正在挖沙的我,說:“秦明的想法是對的。” “沙?”大寶推了推眼鏡,說,“哦,是玩兒沙子形成的。不過現在現場破壞殆盡了,想找痕跡不太可能了呀。” “這個孩子看起來也就一歲多,走路都走不穩,還會玩兒沙子?”我對剛才莫名的火氣略感抱歉,語氣緩和了一些,說,“而且,你見過小孩子玩兒沙子能把手玩兒出這麼多擦傷的?” “就是因為小,才會弄出傷嘛。”大寶不服氣地嘟囔道。

我沒再吱聲,低頭繼續挖沙。挖了一會兒,我看見了一根白色的細細的帶子。我心頭一緊,扯出來一看,果真是一條孩子的小圍巾。 胸中的悶氣又在積聚,我只覺頭皮發麻,雙耳轟轟直響。我說:“埋孩子的地點就在這裡。” 王法醫點點頭表示認可:“是什麼人這麼禽獸不如?這麼小的孩子都不放過?” 大寶翻了翻眼睛,終於反應過來:“你們……你們說他是被活埋的?” 我們從小就知道,日本鬼子經常活埋人,但是和平盛世,這樣的情況極為少見,因為一般人是不會乖乖就範的,但是這麼小的孩子例外,因為他根本就沒有任何抵抗能力。 王法醫把屍體挪到一個乾淨的水泥平台上,用止血鉗夾開嬰兒的眼瞼:“你看,孩子的眼瞼裡有沙子,結膜有充血,說明死者在被沙堆掩埋的時候還有眨眼運動。如此看來,手上的細小擦傷,應該是一種緊緊抓握沙子的生活反應。”

大寶點了點頭。 我看了看四周,因為地處偏遠,沒有什麼圍觀群眾。我轉頭對轄區民警說:“肅清圍觀群眾,我們就在這裡就地解剖。”說完解剖二字,感覺心中就像有一塊大石壓著,喘不過氣來。用手術刀在這麼年幼的孩子身上切劃,對法醫的心理也是一種摧殘。 “你說會不會是棄嬰?”大寶說。 我搖了搖頭,說:“棄嬰一般都是丟棄在福利院或別人的家門口。哪家的孩子不是父母的心頭肉?即便因為種種原因丟棄,也都是心痛無比,更沒有任何理由活埋了他。再說了,棄嬰一般都是剛出生不久就丟棄的,這個孩子都一歲多了,而且穿戴整齊,衣物檔次也不算差,肯定不是棄嬰。” “如果是一歲多以後發現孩子有病呢?”大寶說。 “秦明說了,衣服的檔次不差,家境應該還不錯,”王法醫說,“沒有理由不治病卻弄死他呀。”

“有沒有病,解剖完了就知道了。”我說。 我顫抖的手術刀緊貼孩子的小小胸膛,幾次鼓足勇氣,都下不去手。老道的王法醫用肘部戳了我一下表示安慰,然後抬起手術刀,劃開了孩子的胸腹部皮膚。 白森森的肋骨暴露在我的眼前時,一股熱血衝進了我的腦門兒,我暗自發誓,一定要把這個狗娘養的畜生繩之以法。 嬰兒的骨骼沒有發育完全,皮膚薄,所以解剖工作進展得比較快。我和王法醫一左一右地站在嬰兒兩旁,動作迅速地檢驗著孩子胸腹腔的各個臟器,在即將結束工作的時候,突然聽到大寶叫了一聲:“別動!你們看,孩子在動!” 我被大寶的一聲叫喊驚得頭皮發麻,停下手中的活兒,觀察了一下:“沒動啊,你吵吵什麼!” 法醫應該是崇尚科學的無神論者,我為我的驚訝而感覺到可笑。 “我們來的時候,屍斑、屍僵還都存在,”王法醫說,“確證死亡了的。” 有很多朋友問過我,你們解剖的時候就不怕所謂的死者沒有死嗎?我告訴過他們,法醫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一般都是在死者死亡數小時以後,必須是要等到死者的屍斑、屍僵都形成才能進行。因為屍斑、屍僵是確證死亡的重要指標,和醫生宣布死亡是兩回事。醫生是不可能等到人死後幾個小時看到死亡徵象才宣布死亡的,他們通常檢測不到生命體徵就會宣布死亡,但因為一些假死現象,可能會出現“詐屍”的情況。而法醫,包括入殮師是必須看到死亡徵象才會驗屍、火化,所以不會出現“解剖活人、火化活人”的可能。 我又動了幾下手術刀,明白了怎麼回事,說:“你真是瞎添亂,孩子屍體的重量輕,我們手術刀的挪動會帶動孩子的屍體。成人重量重,所以不會因為我們動作力量的影響而動。” 大寶尷尬地一笑:“沒解剖過孩子的屍體。” 經過屍檢,我們確證了孩子是被活活埋進沙堆而窒息死亡的。除了我們看見的體表徵象,孩子的呼吸道、食道裡都有一些沙礫,尤其是孩子胃裡有不少夾雜著沙礫的乳汁。這是存活吞嚥才能出現的生活反應。除此之外,孩子全身沒有發現損傷和疾病。這是一個長相可愛、健康的小男孩。另外,孩子的屍僵還存在,根據屍體徵象的推斷,孩子的死亡時間應該有三十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說應該是在前一天的凌晨被活埋的。 “既然是謀殺,”大寶說,“殺親的可能性又很小,那麼屍源應該很好找啊。” “還有一種可能,”我呆呆地看著已經縫合好、重新回歸安詳的孩子,說,“他的全家,都被殺了。” “這個只能靠外圍調查了。”王法醫說,“這麼小的孩子,可能連戶口都沒有登記,除了從衣物上尋找一些線索,其餘尋找屍源的辦法都不適用。到最後,哪家孩子都搞不清,就丟臉了。” “總之這是一起謀殺案。”我說,“先立案,然後外圍調查,我就不信這個範圍不大的區域裡還找不出一個丟失了的孩子的線索。另外,孩子胃裡的奶樣成分,送去進行DNA檢驗。” 省城的刑偵力量之所以比各地要強,不僅因為有雄厚的財政作為後盾,更重要的是那一名名精挑細選出來的刑警都是得力干將。當天下午,在我還沒來得及平復自己心情的時候,王法醫就打來了電話。 “發現了一條極有價值的線索,”王法醫說,“距離現場五公里的地方,有一座清廷山。” “我知道那裡。”我急於知道線索的細節。 “山腳下有一個小村落。”王法醫說,“據那裡的一個村民反映,村里的一戶申姓人家,有一對兒女。可是,昨天他們聽見夫妻倆的吵架聲,卻沒有聽見孩子的哭鬧。據舉報人的辨認,這個孩子的衣物和申家小男孩的衣物很相似。” “好!”我重重拍了一下桌子,“我們和偵查部門一起去會會這家人。” 申俊是個消瘦的四十歲左右的男人,長得非常醜陋。 “這個是你的孩子嗎?”偵查人員向申俊出示了嬰兒的照片。 申俊看了眼照片,微微顫抖了一下,點了點頭。 他的舉動讓我大吃一驚。一個父親看見了自己的亡子的照片,不應該是這樣冷靜的表現。看著偵查人員驚訝的表情,我知道他們的想法和我一樣。 “你的妻子呢?”偵查員問。 申俊沒說話,搖了搖頭,意思是不知道。 “聽說你還有個五歲的女兒。” “她倆一起走了。” “去哪兒了?” “孩子丟了,我們吵架了,她就帶著女兒跑了。” “孩子去世了,你不難受?” “難受有什麼用?”申俊耷拉著腦袋說,“昨天知道孩子丟了,我就知道他氣數已盡。這麼小的孩子,還能找得到嗎?” “你的妻子是什麼人?”偵查員說,“我們怎麼查不到你們的結婚資料?” 這個信息我開始不了解,聽見的時候吃了一驚。目前農村確實還有很多人沒有登記結婚,卻生活在一起很多年,養兒育女。 “她是大西北來這裡打工的。”申俊說,“前幾年我賣沙發了家,她追求我,我就和她在一起了。不過她是孤兒,沒有戶口,所以你們查不到。” 偵查員還想再問一些什麼,我拍拍偵查員的肩膀,意思是把這個男人帶回去再問。 “你懷疑他嗎?”大寶坐在警車裡問道。 我點了點頭:“他的異常冷靜不能不讓我產生懷疑,還有,這個女人既然是孤兒,她帶著孩子能跑去哪裡?她不具備賭氣出走的條件嘛。” “就因為這個?”大寶說,“你不是說一般人是不可能用這麼殘忍的手段殺害自己的妻兒嗎?” “如果這個孩子不是他的呢?”我反問道。 現在的DNA檢驗技術已經日趨成熟,前期處理過程比較簡單的檢材(如血痕),只需要五小時左右就可以得出DNA圖譜。 晚上的時候,DNA檢驗結果傳到專案組,證實我的想法是錯誤的。 “既然死者是申俊自己的孩子,確實難以懷疑到他。”我低頭認錯,“先放人吧。” “如果是把孩子弄丟了,總不會有路人把孩子活埋了吧?”大寶說,“難道是意外?比如說,大雨沖垮了沙堆,恰巧把孩子埋進去了。” 林濤點頭認可。 我搖了搖頭,說:“二十九號凌晨四點左右死亡,我查了氣象資料,那時候正在下暴雨,現場也都是齊小腿深的積水。一個一歲多的孩子,才幾十厘米高,不可能走得到那裡去。” “申俊說,他妻子把孩子丟了以後還回家了,然後吵了架又出走的。”市局刑警支隊張支隊說,“現在我們兩條路,一是要調查這夫妻倆的情仇關係,尤其是有沒有情人、姘頭什麼的。二是要找到申俊的妻子,這個沒有登記戶口的孤兒——姜芳芳,從她的身上,可能會搞清楚更多的情況。” “姜芳芳有沒有和申俊說孩子是怎麼丟的?”我問。 “據申俊說,姜芳芳回來以後就面容呆滯,只說孩子丟了,其他什麼都不說。” “不太合常理啊,”我說,“你們先調查。能不能弄到個搜查令?我想去看看申俊家。” 張支隊點了點頭。 在放申俊回家前,我們披星戴月地帶著勘查燈趕到了申俊家。 隨著省城大建設的推進,大量的建築需求使賣沙的生意最近紅紅火火。申俊也因此賺了不少錢,家裡蓋了新的二層小樓,裝潢考究。 我、大寶、林濤分頭在各個房間進行搜查,工作緊鑼密鼓,卻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發現,房間的擺設很正常。直到大寶一聲驚呼,把我們都吸引到了他所在的主臥室。 “喊什麼喊?”我說,“不知道什麼叫作秘密搜查嗎?” “還真的有情況。”大寶拿出一個小本本給我。 這是一本省城市精神病醫院的門診病歷,是姜芳芳的,診斷結果是:間歇性精神分裂症,躁狂症。 “姜芳芳是精神病患者!”林濤說。 “你說會不會是姜芳芳犯病了,所以埋了自己的孩子?”大寶問。 “那為什麼申俊要隱瞞姜芳芳是精神病人這一線索呢?”我說。 “你為什麼總是懷疑他啊?我覺得他蠻正常的,”王法醫說,“他好歹也算個小老闆,自己老婆是精神病人,說出去多沒面子。” “是啊,”大寶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們不能用常理來推測每一個人的想法或者動機,這是師父說的。” 我點點頭,說:“有道理。那我們現在就更要找到姜芳芳了。” 回去的路上,我們和王法醫兵分兩路。省城的法醫數量比較少,卻要承擔整個市區的非正常死亡案件,王法醫又接到了110指揮中心的指令,要求他去附近的一條旱河裡出勘一起非正常死亡的現場。 這一覺噩夢連連。我夢見了那個可愛的小男孩,夢見他被埋在沙堆裡拼命地掙扎,我伸出手去,卻怎麼也觸不到他,我奮力掙扎,卻離他越來越遠……忽然,我又回到了解剖室裡,面前站著的卻正是製造“雲泰案”的惡魔,他一步一步向我靠近,張著血盆大口,白森森的獠牙在無影燈的照射下閃閃發光。我拿起手銬向他撲去,卻撲了個空,他就在我的身邊,我卻總是抓不住他。他一轉頭,向解剖室外跑去,我拔腿就追,卻怎麼也跑不動,只能滿頭冒汗地干著急。 我一身冷汗地從床上坐起,驚醒了身邊熟睡的鈴鐺。我抬頭看看窗外,天已經亮了。 “又做噩夢啦?”鈴鐺惺忪著雙眼,“這樣不行,你天天這麼大的壓力,哪受得了?” 我搓了搓臉,搖搖頭說:“沒事兒,就是有個心結沒解開而已。”說完我拿起床頭的筆記本,翻看著“雲泰案”的筆記。為了這個案件,我足足記了半本筆記,記錄了“雲泰案”已串五起案件的全部現場勘查、分析、屍體損傷、案件難點、疑點等情況。抽空就看看,總想找到我沒有發現的問題。這個案子不破,我的噩夢就不會停止。 “你再睡會兒,”我對鈴鐺說,“我先去專案組了。” 專案組的全部成員,包括王法醫,都是一夜沒睡。專案組辦公室裡就像是著了火,剛走進門的我,給濃重的煙味嗆得咳嗽了幾聲。 “來啦?”張支隊一臉嚴肅,“姜芳芳死了。” “死了?”我頓時忘卻了這嗆人的空氣,“怎麼死的?” “昨晚我去出勘的那個非正常死亡現場的死者就是姜芳芳。”王法醫說。 “你怎麼知道?” “我們也是剛才才知道。DNA實驗室昨晚乾了一夜,做出昨晚死者的DNA和申俊兒子胃內乳汁的DNA檢驗同一。” “死因呢?”我說,“知道嗎?” 王法醫點點頭:“從初步的屍表檢驗看,符合生前高墜死亡。” 生前高墜死亡通常見於意外或者自殺,他殺比較罕見。 “殺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自殺,”大寶說,“這樣就能解釋通這個故事了。” “屍體沒有檢驗吧?”我問。 王法醫搖了搖頭,說:“之前我看完現場,從死者的口袋裡找到一張她抱著小孩照的照片。我看那個小孩應該是申俊的兒子,所以起了懷疑,連夜進行了DNA檢驗。我是準備檢驗確證後再進行屍體解剖的。” 我讚許地點了點頭:“我們先去看現場!” 現場位於清廷山半腰的一條旱河。說是旱河,準確地說應該是一條峽溝。 溝裡常年沒水,但是前一周連降暴雨,據說水位最高的時候達到了二十厘米。 溝底怪石嶙峋,屍體就是被村民發現躺在一塊位置較高的石頭上,石頭上方是橫跨峽溝的一座石頭橋,石頭橋的兩邊有較高的扶手,防止路人不慎墜落。我站在石頭橋上,緊緊扶住扶手往下望去,可以清楚看見溝底石頭上用粉筆劃出的人形痕跡,那是勘查人員在運走屍體前留下的屍體原始位置標誌。 “這麼高,怎麼下去?”恐高的我看了看溝底,足足有二十多米高。 “這扶手是白水泥砌的,臟得很。”王法醫把我拉開,幫我撣了撣褲子上黏附的白灰,說,“昨天我們是'吊繩子'下去的。” 所謂的“吊繩子”,就是在勘查人員的腰間捆上一根手腕粗的繩子,然後由幾個人拽著繩子,把勘查人員放到橋底。 這是電視上特種部隊才幹的活兒,沒有想到法醫也要這樣做。聽完,我又望了一眼橋下,感覺雙腿發軟。 “我們下去看看就可以了,你在上面等我。”大寶知道我恐高,這樣的活兒,我很難幹得了。 我猶豫了半天,還是拒絕了:“不行,我還是下去看看吧,也試一次吊繩子。” 隨著繩子在空中慢慢下降,我就像是一隻折翼的小鳥,萬般無助,第一次感覺自己的小命被別人抓在了手裡。捆在腰間的繩子勒得胸口生疼,整個身體搖搖欲墜、隨風搖擺。我不敢往下看,閉著眼睛,直到感覺自己的雙腳著了地,才蹲在地上摸了摸快跳出來的小心臟。 我用捲尺測量了一下石頭的高度,離附近低窪處有三十厘米。 “死者是什麼時候死亡的?”我問。 “前天晚上九點左右吧。”王法醫說。 “二十九號凌晨四點小孩死亡,二十九號白天姜芳芳回家和申俊吵架後離家,二十九號晚上九點姜芳芳死亡,三十號上午發現小孩屍體,三十號晚上發現姜芳芳屍體。”我在自言自語。作為一名法醫,在處置多名死者死亡的案件時,首先要做的是搞清楚死者的死亡時間和發現時間,才能理清楚時間線,從而方便案件分析復原。 “這個石頭地勢高,”大寶說,“好在屍體處於這麼高的位置,不會被泡在流水里。” “是啊,”我說,“雖然二十九號晚上也下雨了,但是被雨淋和被水沖是兩個概念。屍體上的一些關鍵物證應該不會被完全毀壞。” 說完,我用手抹了一下屍體所在位置的石頭,石頭很光滑、乾淨,手上啥也沒有黏附。我又從勘查箱裡拿出寬膠帶,在石頭上粘了一下,粘起來一些小小的黑色石礫。 我說:“好了,去殯儀館幹活兒吧!” 上去的路,我們是走到峽溝的一側溝壁,吊著繩子往上爬,上面的民警拉著繩子減輕我們的自身重量。吊著繩子往上爬,比被別人吊下來要累多了。 爬上去以後,我們勘查人員和在上面拽繩子的民警都氣喘吁籲。 那民警彎著腰說:“秦……秦法醫,你該減肥了。” 省城殯儀館,市公安局法醫學屍體解剖室。 全省最好的屍體解剖室在今年建成了,走進解剖室就能感覺到檔次不同。 大功率的全新風空調和強大的通排風系統將解剖人員所站的位置形成一個空氣流動環,屍體的腐臭氣味從理論上講,直接就能從解剖台被抽走。 在通排風系統的轟鳴聲中,我們開始了對姜芳芳的屍體解剖。 和我想像中的不太一樣。對比那個長相醜陋的四十多歲男人申俊來說,姜芳芳算是個美麗的少婦,不到三十歲的樣子,有一副好身材和一張楚楚可憐的小臉。當然,這是通過想像她生前的模樣得出的結論,躺在手術台上的她七竅流血,原本白淨的臉上髒亂不堪,眼睛旁也已圍了一圈黑暈。 顱底骨折可以導致血性腦脊液通過骨折縫,再通過口、鼻、耳腔流出體外,同時,血液通過骨折縫流進篩竇、眶週,形成這種“熊貓眼”的徵象。 我們採用先重點後普通的順序開始了屍體解剖。姜芳芳的頭部損傷是全身損傷中最重的,枕部顱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枕部的腦組織和小腦組織已經挫碎,腦漿從頭皮創口中滴滴答答地流出來。 姜芳芳的大腦額葉腦組織也有嚴重的腦挫傷伴大量硬腦膜下出血,但對應部位的顱骨和頭皮沒有任何損傷,說明她頭部的損傷是一個對沖傷,符合生前高墜形成。 相對應的,姜芳芳的背部、臀部皮下和肌肉內都有廣泛的大面積出血,胸椎和骶椎都有明顯的骨折、出血徵象。 “她是仰面朝天摔在石頭上的,”大寶說,“能不能以此推斷出她起跳時候的體位?” 我搖了搖頭,說:“二十多米的高度,屍體很可能在空中有翻滾,所以體位沒有多大的價值。” “那什麼有價值?”大寶問。 我指了指姜芳芳的一雙手。 她的雙手指尖和掌腕關節都佈滿了擦傷,手指指縫和長長的指甲裡夾雜著一些污物。 “雖然經過了大雨的澆淋,”我說,“但是這些指縫和指甲裡的污物有些令人費解,和這個穿著講究的女人的生活習慣不太相符。” 大寶推了推眼鏡,湊近了看。 我拿起寬膠帶,黏附了一些指縫和指甲裡的污物,又從身邊的物證箱裡拿出在現場提取的寬膠帶,遞給王法醫,說:“你先把這個送去微量物證實驗室吧,用電子顯微鏡看一下,和現場發現嬰兒屍體的沙堆的沙礫是不是一種成分。” “明白了。”大寶說,“你看得還真仔細啊,這個確實是驗證她就是殺孩子的兇手的最好證據。如果確證死者周圍的環境沒有這種成分的沙礫,那麼她就不可能是在死亡現場附近接觸到沙礫的。” 我嘆了口氣,說:“即便是比對一致,也只能說她在嬰兒屍體現場附近抓過沙子,不能直接確定她就是殺人兇手啊。自產自銷的案件就是這點麻煩,沒有口供作為驗證。” 重新回到屍體旁,我們開始對屍體前側的一些小損傷進行了檢驗。姜芳芳的胸口兩乳之間有一處拳頭大小的皮下出血,其餘體表沒有再發現損傷。 “這個申俊還是比較心疼老婆的,”大寶說,“丟了孩子吵架,也沒動手。” “這不是損傷嗎?”我指著姜芳芳胸口的損傷說,“這一處損傷,總感覺有些問題。” “什麼問題?”大寶說,“普通的皮下出血啊。” 我揮手製止大寶繼續說話,低頭想了想,走到解剖室的一角,把解剖開始時脫下的薑芳芳的衣服一件件攤在地上。 突然,一名偵查員走進了解剖室:“秦法醫,我們前期調查基本結束,姜芳芳有個外遇對象,我們已經把他控制起來了。支隊長讓我來向你通報一下。” 我的目光沒有離開死者的褲子,說:“你說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殺死的?” 偵查員一愣,說:“不不不,那不可能,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殺的嗎?經過我們的調查,二十九日晚間,他沒有作案時間,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凌晨,他沒有不在場證據,所以我們懷疑孩子是被他殺的。” 我抬頭看了看偵查員說:“可是我覺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殺害的。” “殺自己的孩子?還用那麼殘忍的手段?”偵查員一臉驚愕。 “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一個精神病患者的想法,”我說,“這樣對待一個小孩子,一般人是做不出來的,通常是精神有問題的人才能做出來。除了手上的沙礫,我們還發現死者的鞋子上沾滿了黃泥,她死亡的地方是沒有黃泥的,這個黃泥應該是在埋嬰兒的現場黏附的。” 正說著,解剖室的電話突然響了,是王法醫打來的。經過電子顯微鏡的識別,姜芳芳指甲裡的沙礫和嬰兒屍體現場的沙堆沙礫成分同一。 “現在我們有個間接證據能證實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我說。 “你說有沒有可能是別人在埋孩子,姜芳芳在那裡掙扎、抵抗、挖孩子啊?”大寶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身上沒有威逼、抵抗損傷,”我說,“所以她在生前沒有遭到控制、威逼。” “那就好,”偵查員說,“案件自產自銷了,雖然證據還有些問題,但是我們還有別的路可以走。我們得趕緊找到小女孩,她當天晚上和母親、弟弟一起出門的,所以她應該知道自己的母親埋弟弟的事情。你們說姜芳芳自殺前,會把小女孩送到什麼地方去呢?不會也埋了吧?五歲的小孩沒那麼容易被埋吧?” “她是間歇性精神病,還有躁狂症。”我說,“她二十九號白天和申俊吵了架,沒動手,說明她那時候應該趨於正常了,應該不會再去殺害自己的女兒。” “那她自殺的行為,是愧疚的行為嗎?”大寶問。 我搖了搖頭,說:“到現在為止,我也沒有下結論說姜芳芳是自殺。” “什麼?”大寶說,“你不會認為是他殺吧?用這種手段殺人很罕見啊。” “罕見不代表沒有。”我說,“罕見是因為殺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甚麼時候會到高處,不知道怎麼才能找到最好的時機下手。但如果是很熟悉的人,有很好的藉口把被害人騙到高處,又有很多機會推她高墜,那麼就可以完成這個隱蔽性很高的殺人行為。” “可是,”大寶說,“我們沒有依據啊。” “有!”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我開始就對現場有一些疑惑,所以才要自己下去感受一下。”我說,“首先我要問一下,你們知道姜芳芳是處於什麼體位從橋上墜落的嗎?” “那個……你這人真奇怪,”大寶說,“我剛才還問了,你說空中可能有翻滾,所以不能通過體位判斷的。” “我是說不能通過她死亡的體位來判斷她墜落起點的體位,”我說,“但是我們有其他的辦法。” 說完,我用手指了指死者的褲子。 死者的褲子是墨藍色的棉布料子。褲子臀部至腰部的位置,可以看到一條隱約的白色痕跡。 “正是因為死者處於仰臥位的體位,後背淋不到雨,”我說,“她所在的石頭又沒有被浸泡入水里,所以這條痕跡完整地保存下來了。” “明白了,”大寶說,“這是她靠在石橋欄杆上時褲子上黏附的欄杆的白灰。” 我笑著點了點頭。 “別扯遠了啊,我們在討論姜芳芳是自殺還是他殺呢。”大寶說。 “體位很重要。”我說,“你還記得不記得死者所處的位置和橋樑正下方的距離。” “記得,有好幾米呢。”大寶說。 我用手指蘸了水在解剖室地面上畫著拋物線,說:“如果是自由落體,物體墜落的地點應該是墜落起始點的正下方。如果物體有個初速度,那麼它的墜落路線應該是個拋物線,初始速度越快,落地點的位置離起落點的正下方越遠。” “初中物理,”大寶不耐煩地說,“我還能不懂嗎?” “那麼,我們就把初中物理知識結合到這個案子裡看,”我說,“既然死者是仰面墜落的,那麼她在墜落的起始,是不可能有多快的初速度的。” 大寶恍然大悟:“對啊,我們看的自殺高墜現場,有很多都是落地點位置遠離起落點正下方,那是因為死者是正面有個助跑後起跳的,初始速度快。如果是仰面起跳,那麼確實沒法助跑,不會有初速度,更何況有個欄杆作為阻擋物,更不會有多快的初速度了。” “那麼,為什麼這個案子裡的落地點距起落點正下方這麼遠呢?”我問。 “別人推的!” 我點點頭,說:“那麼,屍體上有沒有表現呢?” 大寶拿起止血鉗,指著死者胸口的皮下出血,說:“有!” “你們,”偵查員又露出一臉驚愕的表情,“你們說她不是自殺的?” 我和大寶異口同聲:“他殺。” “那……那會是誰幹的呢?”偵查員問。 “你說呢?”我笑著說,“還能有誰呢?我最先見到申俊的時候,就覺得他的表現很奇怪,他對自己兒子的死亡不吃驚,對妻女的失踪不著急,這實在不符合常理。” “如果是他殺了人,那麼他的女兒藏哪兒去了?為什麼要藏?” “我覺得吧,五歲的孩子什麼都不懂,很可能她目睹了全部案件過程,所以申俊怕她說出來。”我說,“可以去申俊的一些親戚朋友家裡找找。” 偵查員點頭應允,轉身離去。 孩子是在申俊公司的一個財會人員家裡找到的,當偵查員找到她的時候,她著實被嚇著了,蜷縮在床頭瑟瑟發抖。為了穩定她的情緒,刑警支隊找了一名便裝女民警,和孩子的幼兒園老師一起,對小女孩進行了詢問。 如果早一些找到小女孩,案件可能沒有這麼麻煩,和我推斷的一樣,小女孩目睹了整個案件的過程。在幼兒園老師的引導下,小女孩說出了全部的真相。 到案後的申俊並沒有做出太多的抵抗,直接交代了全部案情事實。故事終於拼湊完整了。 申俊三十五歲那年認識了姜芳芳,兩人一見鍾情結了婚,婚後一直美滿幸福,還產下一女。申俊出身農村,重男輕女,還想再要個兒子,終於在四十多歲時如願以償。 兒子出生後,申俊把他當成自己的心頭肉一樣去呵護,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可是在兒子出生後不久,申俊發現姜芳芳有一些不正常的地方,她總是在半夜起床,走到門口的大樹旁用拳頭捶樹,有的時候甚至能捶破自己的雙手。另外,姜芳芳還總是莫名地發火,發火以後卻不承認自己的無理行為。 好端端的怎麼突然就變了一個人?申俊被姜芳芳莫名的發脾氣和令人發毛的夢遊逼到了精神瀕臨崩潰的程度,忍無可忍的他下決心把薑芳芳綁去了市精神病醫院。 結果和他預料的一樣,姜芳芳真的患上了間歇性精神分裂症。 打擊接踵而至,在姜芳芳住院期間,申俊居然發現自己的妻子竟然有段婚外情。 昔日恩愛的夫婦日益疏離,姜芳芳就像是一個越來越沉的包袱,壓得申俊喘不過氣來。 這一天,申俊去公司辦事,回來以後發現姜芳芳居然帶著兒子、女兒離家了。在暴雨中找了半天,申俊沒有找到娘兒仨的踪跡,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在家門口轉悠。直到二十九日上午,才看見姜芳芳帶著女兒濕漉漉地回來了。 “兒子呢?”申俊沒有看見兒子的身影,心裡就像是一團火焰在燃燒。 可姜芳芳也是一臉著急,怎麼也說不清楚是怎樣把兒子弄丟的。申俊見女兒一臉惶恐,找了個機會私下盤問,才發現那噩夢般的夜裡究竟發生了什麼。 原來那天下午姜芳芳在家待得無聊,看雨停了,便帶著兩個孩子出門散步。可是走著走著她們就迷了路。這個時候天空開始落起了雨點,找不到路的娘兒仨開始焦躁起來,可是天色漸暗,她們越著急反而越找不到回家的路。 郊區大雨的夜晚,娘兒仨走到盛世花園工地一側的垃圾場附近,依舊找不到人問路,工地的工人此時都已在位於工地最內側的工棚裡睡著了。 找了個躲雨的地方,姜芳芳給兒子餵了奶,可是兒子依舊大哭大鬧。可能是累積的焦慮誘發了躁狂症,姜芳芳二話沒說,抱著兒子走進雨裡,把他塞到了坍塌了一側的沙堆中,用手扒拉著沙子把孩子埋了起來。 在幾十米外目睹了全過程的女兒被媽媽的行為徹底嚇蒙了,再也不敢哭喊一聲。犯了病的薑芳芳牽著女兒又走了很遠,直到天色發白,才清醒過來,發現孩子丟了。 五歲的女兒又驚又怕,更記不住那個活埋了自己弟弟的地點,只好跟著媽媽回了家。 申俊知道了真相之後又氣又痛,幾乎背過氣去,在心裡藏了很久的想法再次湧上心頭。 那天天色漸晚的時候,申俊提出要和姜芳芳一起去找兒子的屍體,快要被愧疚淹沒了的薑芳芳沒有理由拒絕,但提出要把女兒帶著,因為女兒有可能會記得去的路。以此為由,申俊帶著姜芳芳和女兒走到了那座石橋上,趁姜芳芳不注意,把她推下了石橋。 在得知公安機關發現了一個嬰兒的屍體的時候,申俊知道早晚會查到他的頭上,為了不讓女兒暴露他的行為,他做通了公司一個和他有曖昧關係的會計的工作,把女兒藏在了她家裡。 “最無辜的就是這個小女孩了,看著媽媽殺了弟弟,又看著爸爸殺了媽媽,”我嘆了口氣,“她以後該怎麼辦呢?” “發生了這種事,”大寶很迷茫,“該去怪誰呢?”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