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差館詭事·我的十年警察生涯離奇見聞

第15章 第十五章悍匪醫院劫人,警大破軍火庫

而另外一邊,田心警署的叛變警員已經電話通知了盧的兄弟,盧細安已經從田心警署轉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在708房間,由兩名軍裝警員押解,當晚不會離開醫院,並且警隊值守押解重犯都是在單位門口,不會在房間內守夜等細節。 當時的威爾斯親王醫院於1984年開始啟用,由英國皇儲查爾斯王子揭幕,是新界東部的區域龍頭醫院,服務範圍廣泛。因為醫院設施比較新,為整個沙田、大埔及北區的居民提供服務,並提供24小時急診服務,所以人多複雜,再加上當時這兩位押解犯人的警員剛入伍不久,經驗較少,對押解的重犯盧細安集團了解不深,於是當晚值班時在708房間門口警惕性不高,導致了劫案成功。 凌晨3點,月黑風高。醫院內也基本安靜下來,病人都已入睡,只有值班護士隔段時間查夜,急診室708房間的門口又有軍裝警察把守,整個樓層都沒有人。這時候,醫院的大廳入口處出現了三個樣貌普通的男子,兩個人扶著其中一名男子,看似有病來求急診的樣子,走到前台詢問去急診室的電梯在哪裡,前台護士告訴了他們。這三名男子就是盧細安集團的三個得力干將,綽號B蛋、大華強和細鐵,整個團伙裡這三個人最凶狠,用槍最在行,打劫金行都是沖在前面,敢和警察正面交火,所以當晚三個人帶著槍支和手榴彈來劫老大。

三人走出7層電梯,探頭觀察了一下整個走廊,發現在708房間門口有兩名警察,一左一右坐在門的兩側,其中一個竟然打起了瞌睡。 B蛋和大華強扶著細鐵假裝尋找急診室,慢慢走到了兩名警察的身邊,其中一名警察抬眼看了一下,站了起來,另一名還在瞌睡中。 B蛋已經放開細鐵走到了警察身邊,發問:“sir,急診室在哪裡啊?我朋友不舒服。”警察打量了一下滿臉痛苦的細鐵,說道:“這裡不是急診室,到別的樓層去找,如果沒事請迅速離開這裡。”當警員的目光還沒有回到B蛋的臉上,B蛋突然從腰間掏出一支黑星頂在警員的太陽穴位置,同時,細鐵和大華強迅速一左一右站在還在睡夢中的另外一個警員的身邊,大華強也用黑星頂在了警員的腦袋上。警員迅速驚醒,做夢也沒想到同僚和自己都被槍指腦袋,剛想用手去取腰間的佩槍時,細鐵瞪著他說:“再動打爆你的頭,如果反抗,我有手榴彈,大家同歸於盡!”同時拍了拍自己鼓鼓的腰間,警員看了一眼乖乖放手,細鐵已經把警員腰間的佩槍摘了下來。大華強命令:“雙手舉過頭,你,開門,全都進屋。”進屋之後,用鑰匙打開了盧細安的手銬,拔掉輸液針頭,四個人把兩名警員用手銬銬在床的兩側,不能動彈,同時摘掉兩人的radio和佩槍,用膠布把嘴封上後,帶著兩支警槍迅速離開了急診室。

走到樓下大廳時,四人奔跑離開,突然一名值夜更的警崗警員發現有人穿著病服和三個男子在跑,於是上前詢問:“你們是什麼人?病人不能隨便離開……”那個“開”字說出口,盧細安已經用槍頂在了警崗警員的胸口,罵起來:“找死啊,再廢話崩了你,死差佬!”細鐵和B蛋上前把警員捆好並封口扔在草叢裡,逃出了醫院。就這樣,盧細安一槍一彈未發就被劫出了醫院,還搶走了警員的兩支佩槍。 醫院劫犯事件在香港史無前例,社會人士與警界上下均大為震驚。警署高層大為惱火,警方就事件火速展開廣泛調查,認為警署內部一定有內鬼,最後查到是田心警署的叛變警員××文,將其拘捕。後期高院裁定警務人員知法犯法、串通要犯行劫為重罪,判處18年監刑。不過一個18歲的年輕罪犯居然能收買一名現役警員為他賣命,實在令人費解,警方也開始新一輪的內部整風行動。經由刑事情報科取得可靠線索,證實涉案疑犯備有大量槍械及手榴彈,軍火庫窩藏於元朗錦田。

同年7月27日,新界北警署得到確切線報,盧細安和團伙成員都在錦田的水頭村附近一村屋內,於是派出大量警員在附近尋找線索。當日上午,新界北重案組SP(警司)週××帶領重案組總督察及第四隊沙展和多名警員,新界北總區的情報組高級督察帶領多名情報科警員協同,在錦田水頭村附近展開大規模搜捕。根據檔案分析,那天開始的搜尋過程有相當大的運氣成分,因為當時警察根本不知道具體的賊竇(窩點)在哪裡,能夠找到盧細安等人,而且集團成員全部都在屋內,軍火庫也在同一地點,後來交火時沒有一個警察嚴重受傷,真是老天幫助正義。 自盧細安被兄弟從威爾斯親王醫院劫走後,新界北總區RSSS(跟踪及支援組Regional Surveillances & Support Squad)每天給RCU(總區重案組Regional Crime Unit)和RIU(總區情報組Regional Intelligence Unit)提供大量關於此案的線索和資料,每天RCU和RIU的伙計都要處理分析信息,還要去現場勘察情報是否屬實,盧等是否在現場,然後寫在report並總結在file裡,工作量非常大。 27日早上,SP週××帶領RCU和RIU的人根據線索搜索到水頭村一個老式花園附近,結果到了之後發現,樓房已經快要拆遷,住戶基本都已經搬遷完了,樓房很空,沒有人影,於是周sir命令一部分伙計在附近檢查一下,其他人去安全區等候。兩個重案組的伙計就假扮成一對拍拖情侶走到樓上去,在樓層各處檢查了一遍後沒有發現什麼,匯報給沙展認為沒什麼料就準備收工。這時候,突然發現樓上有個黑影一閃而過,仔細一看是一名男子進了一個單位內,大家立刻提高警惕。等了一會兒,這名男子走下樓梯,上了一輛的士,大家覺得有料,然後情報科的人馬上開始跟踪這輛的士。同時,亞咩(沙展SGT,俗稱咩渣)打電話給周sir通知情況,週sir又打電話給亞蛇(高級警司SSP,俗稱蛇蛇P),上面同意可以抓人,然後探探口風是否和盧細安團伙有關。

這輛的士已經到了水頭村村口的蒙養小學附近,看樣子是要進到村里去,週sir指示DUP抓捕,然後回村里警局等候他和高級警司來了再審問。等SP週sir到了村里的警局,因為情況緊急而且案情重大,週sir就用了他最擅長的套口供技巧從這個嫌疑人嘴裡問出了猛料。原來盧細安等人現在就在村里一個屋村單位內,還有軍火庫,當時亞蛇覺得悍匪武器較多還有手榴彈,就跟總部聯絡要求SDU(飛虎隊)、EU(衝鋒隊)出動,反正當時帶U字的都要出動,同時根據屋村現場佈置行動方案和人員位置。 行動前一個SDU鬼佬隊長先到了現場報到,週sir問他的飛虎隊安排得如何了,鬼佬回答手下飛虎隊的人和槍都沒到呢,就他一個。週sir一聽,火冒三丈:“你們SDU是來保護我們還是我們保護你們啊?”於是當時就決定不再等待SDU部隊。週sir怕盧細安等人提前出門,為怕夜長夢多計劃有變,於是叫一個雞毛八(警署警長俗稱)和一個朱粒仔(見習督察俗稱)去鄉村警署的槍房把火力最猛的兩支CAR-15衝鋒槍拿了出來。這時RATU(總區反黑組Regional Anti Triad Unit)的人正好也到了,大埔警署的警員到齊,於是集結人員,CORDON部隊做前哨,後面是RATU的人和RCU的人,鬼佬的team先進嫌疑單位。因為飛虎隊還沒有來,大家雖然人很多但還是比較謹慎,30多個人大多都沒有穿避彈衣。

可能因為盧細安等人生性多疑,發現一個成員出去很久還沒有回來,推測已經出事。當警方移動到單位門外時,還沒有開火就遭到了匪徒的攻擊。 首先是窗口兩支重型武器連續開火,自動武器的發射速度太快,警方迅速分散尋找掩體。在RATU小組還沒有來得及後退時,突然一枚手榴彈扔在了小組身邊,還“嗞嗞”地冒著白煙,當時鬼佬的team已經閃開,結果竟是枚啞彈,沒有引爆。伙計們都驚魂一場,踢開沒爆炸的手榴彈,各小組迅速找好掩護,向窗口和屋頂露台開火。在伙計們的掩護下,鬼佬Team率先沖進了屋內一層,事後被戲稱為“功夫亞蛇”的高級警司手持CAR-15衝鋒槍搶攻在前,第一時間進屋,不管有人沒人一通掃射,掃完第一支後雞毛八又端著CAR-15衝鋒槍接著掃射,子彈橫飛終於打中一名匪幫成員,還算不浪費子彈。

另一隊伙計,由周sir帶隊進入地下室,剛進地下室就碰到去醫院劫人的B蛋和細鐵,雙方交火十幾槍,因為地下室雜物亂堆,雙方都沒有受傷,結果僵持不下。週sir在樓梯口用喇叭喊話:“你們已經被警方重重包圍,沒有出路,希望你們能夠投降,否則警方絕不姑息。”過了幾分鐘,B蛋和細鐵在裡面回答:“不要開槍了,我們準備投降。”週sir大聲說:“把槍扔掉,雙手高舉在視線之內,慢步走出來。”兩名悍匪突然扔掉槍,雙手抱頭慢慢走了出來,週sir和多名警員握槍迎過去,雙方之間還有兩米時,RCU的楊國榮督察突然發現其中一個人的腦後開始冒煙,雙手抱頭的位置好像握住了什麼,冷血無情的B蛋突然高呼:“王八蛋,大家一起死吧!”張開雙臂衝上前來要抱住週sir,警員紛紛看見手中拿的是拉開了引線的手榴彈,冒著白煙即將爆炸,細鐵也衝到一名沙展的面前準備抱住他,兩名悍匪想和警察同歸於盡。在毫秒分離之間,這名沙展迅速射擊細鐵胸部,細鐵應聲倒地。同時楊國榮督察拔槍射在B蛋的肩部,迅速反手控制住B蛋雙臂,將手榴彈窩在B蛋腹部,並從背後猛起一腳,踢在B蛋的背上把他踢到了地下室裡側,距離週sir和其他警員5米多的位置,B蛋向前摔倒後正好把手榴彈壓在身體下部。隨後大家伏地閃躲,一聲巨響,B蛋被炸成碎片,當場死亡。爆炸氣浪很大,幸好沒有人被碎片擊中。而周sir也沒有受傷,大家萬幸,楊國榮督察救了周sir一命。與這位勇敢的前輩相反的是,站在那位沙展後面的一位DSIP(區高級督察)沒那麼勇敢,在B蛋衝上來要抱住週sir準備一起被炸死的時候,突然嚇得小便失禁,尿濕了褲子,等到手榴彈爆炸後,他才從地上爬起來。回到警署,這人竟開始吹噓自己在行動中異常勇猛,衝鋒在前,不畏懼悍匪,大家都很反感。相信這位當年褲襠盡濕的督察現在已經咬糧(退休)了,現在香港警察應該再不會有這麼貪生怕死的人了。

第三支隊伙計,從樓梯衝到二樓的露台,碰見四個匪幫成員持槍抵抗,大家交火幾十槍後,一名RATU的伙計槍法好準,一槍擊中一名匪徒的大腿,一槍擊中另外一名匪徒的左肩,這名匪徒就是去醫院劫人的大華強。樓下悍匪已經全部被制伏,樓上警員大聲要求四名受傷匪徒迅速投降,不然警方會全部擊斃,四名悍匪聽見兩個首腦都已經死了,而且警方火力太猛,為了保條命決定放棄反擊,於是繳械投降,被警員全部抓獲。 整個行動雙方槍戰10多分鐘,雙方發射子彈共100多枚,在清理現場時發現,被“功夫亞蛇”和雞毛八掃射而死的就是首腦盧細安,還沒有領導反抗就被警方擊斃,B蛋被手榴彈炸死,1名警員和2名悍匪受傷,一共拘捕6名男子。而這些人均和此前的持械搶劫8間珠寶金行的案件有關,涉案總金額高達700萬元。最後起獲5支手槍及3枚手榴彈,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之後警署大擺慶功宴,所有參與警員均被嘉獎。

這些年來,內地和香港溝通越來越頻繁,省港旗兵式的犯罪集團會隨時出現,大圈仔更是凶悍無比,年輕化罪犯越來越厲害,他們可能已具有足夠犯罪能量策動驚天大案,所以警察的工作還是不能鬆懈,否則到處都是軍火庫和命案。警方檔案裡記載:2004年在水頭村又被警方抄掉一個軍火庫,槍支氾濫嚴重。 2004年7月2日,大埔中心的綠葉幼稚園發生劫案,這是開埠以來首宗持械行劫幼稚園事件。劫案發生於週五下午1時許,一名男子以藉水解渴為名,持手槍劫去約1萬元財物後,乘坐接應的電單車逃去。接案後大埔重案組人員立刻展開調查,在次日,警方接獲線報,指涉案疑匪匿藏於水頭村。於是在3日下午1時許,10多名探員掩至村內部署。當時,每個警察都扮成不同的人物,其中幾個人喬裝成在士多的村民,3個人則在旁假裝打十五胡(賭博的一種),還有3人扮成遊客,在附近的洪聖廟參觀。根據村民反映,那個疑犯在村里租住房子,平時深居簡出,待人友善,沒有任何異常情況,看起來就是個普通村民。

傍晚6點多,42歲的陳姓疑犯,駕駛一輛電單車返回村內,正欲進入寓所之際,被埋伏警員一擁而上將其擒獲,並押入其居住的90號村屋搜查。 結果警方在單位內發現軍火,氣氛當時就緊張起來。警方先行將現場重重封鎖,並召軍械專家及IB人員到場。由於事態嚴重,O記B隊奉命接手,檢查後發現那輛電單車就是劫案中使用的電單車。在現場發現了一支密林左輪、兩支型號不詳的短槍、一支電槍、一批AR15來复槍配件,包括一支槍管及一百多發子彈,真是個小規模軍火庫啊。同時,另外一隊伙計在愛民村頌民樓埋伏,在凌晨4點多破門進入11樓一個單位,當場拘捕一對父女,並在單位內找到一支曲尺手槍。這三名疑犯和綠葉幼稚園劫案有關,而且軍械專家和IB人員檢測後發現,這批槍械簇新,表面看來似乎從未發射,至於來复槍配件,則似是將槍拆散後,以郵遞方式寄入香港,走私方式越來越隱秘。令警方更感事態嚴重的是,這批軍火涉及跨國性的軍火買賣集團。

槍支彈藥比冷兵器威力強大,用在正義的人手裡就是保護民眾和弱小,用在瘋狂的人手裡就是災難。在警察手裡也不見得全都是“正義之槍”,比如香港魔警的案件,光天化日持槍搶劫銀行,殺害自己同僚,又是HKP一大恥辱,令世人震驚。 2009年7月中旬在高院審理了一起轟動全港的案件,就是2008年4月發生的援交少女分屍案,最後疑凶24歲的被告丁啟泰被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 其實援交在目前的香港法例中沒有特殊定義,但是現時多項法例都有規限互聯網使用,無論透過互聯網招攬客人還是誘使他人提供性服務都屬違法。 2010年上半年警方的罪案情況總結中,有15%強奸案及4%非禮案受害人,都是從網絡途徑認識疑犯。現在警方呼籲青少年小心使用互聯網,而且電腦科也有專人每日作網上巡邏,加強蒐集情報嚴打。援交風氣在港蔓延,已響起警號,現行法例對有意圖進行商業性交易都有一定規限。在網上留下徵友援交信息、利用交友網站招攬客人以及進行性交易協議,都屬違法,可能已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計算機罪、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如果張貼相片和發布不雅語言等,也可能涉及觸犯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如果受害人未滿16歲,更可能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不過,每宗案件不盡相同,難以一概而論。為保障未成年少女,警方在打擊援交執法行動中截獲年幼少女,會視乎需要轉介社署跟進。如果受害女士需要得到社署幫助,會通知社署,也會於有需要的案件,向法庭申請青少年保護令。 在以前的如警方代號“搜鯨”等掃黃行動中,也抓獲過很多涉黃涉黑人員,大部分都被控涉嫌操控賣淫及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名,最高判監達21個月。其實抓捕的大部分賣淫少女都是在有組織的賣淫集團的操控下工作的,所以如果沒有打擊集團的人員,只是小規模行動地抓捕從事非法性交易的當事人,只有治標不治本的作用。相信這起全港轟動的援交少女被肢解的案件會給廣大的未成年少女和援交少女帶來一定的警示,不再做迷途羔羊。 2008年4月27日下午1時許,24歲的被告丁啟泰和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在深水埗地鐵站見面。案發前兩星期丁啟泰在援交網站認識名為“kimi”的援交少女王嘉梅,4月26日晚丁啟泰到的士高耍樂,其間吸食了搖頭丸和市值500元的K仔,回家後感到很high,估計藥力持續,27日見面後,丁啟泰把王嘉梅帶到石硤尾仁發大廈的住所發生性關係。起初兩人在床上戰鬥得十分激烈,後來被告丁啟泰估計因藥物導致大腦紊亂,竟然緊捏王嘉梅的頸部達1至2分鐘,然後感到迷迷糊糊,等他清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飯桌旁,而王嘉梅則嘴角沾血躺在床上已經死亡。 丁啟泰發現王嘉梅死亡後,開始了長達8小時的分屍過程。先將王女的屍體放在洗手間的地上,復以菜刀割頸放血10至15分鐘,然後把她的頭部放在砧板上,用刀將整個頭顱砍下。接著,丁啟泰再把死者四肢逐一斬下,然後在身驅的中間落刀,把心、肺及腸等內臟扯出,後口供中指“分不清那個是心,哪個是肺”,然後切成小塊丟入馬桶沖走,歷時約半小時,整個過程沒有戴手套。然後,被告把死者身軀割開,口供稱“原本想過連皮切,但好難切”,於是開始剝皮,再把皮和肉放在砧板上切成細件,同樣經馬桶沖走。丁啟泰口供中描述拆骨的過程時,是以菜刀尖端把胸口的20條肋骨逐條拆出,但由於尾龍骨太硬,只能斬成兩份。丁啟泰再把死者分拆出來的四肢剝皮和切肉,然後把手指和腳趾斬下,與皮肉分別衝進馬桶,但腳指頭卻與腳掌相連未能斬下,稱“想讓別人看著不像人腳,盡量斬到似豬腳”,於是把腳指頭切成類似豬腳的碎塊。 丁啟泰將屍體分割後,遂把頭顱用膠袋包裹並放在紙袋裡,攜帶紙袋由深水埗乘巴士到九龍城碼頭棄置落海,一路許多乘客從巴士上下,並坐在其身邊均未發現異常,丁啟泰解釋因這條路警察路障很少截查巴士。他將人頭棄海後乘計程車回程途中,曾致電友人謝彥德,聲稱殺了人,對方以為他說笑,還在電話中罵他神經病。丁啟泰回家後,再把剩下人骨放進水桶,帶到石硤尾街市,混在豬肉檔旁放豬骨的竹籮內,然後回家把水桶踩爛,並把菜刀及沾有人肉的砧板棄在住所樓下。丁啟泰又把染有血漬的床褥、床單等洗乾淨才丟掉,免被人發現血漬後報警,並把死者的身份證、八達通卡及銀包等剪爛才棄掉,銀包內的3200元現金則用於娛樂消遣,餘下200元留來交租。最後,他清理家中的血漬,至深夜才睡覺。 10天后,丁啟泰的好友謝彥德感覺事情不對,於是熱心報案。警方同時也根據王嘉梅家人報案失踪,查詢電話記錄,鎖定丁啟泰,當日就將丁啟泰抓獲。雖然已經碎屍,警方沒有找到完整屍體,但根據物證和電話記錄,證明王嘉梅已死並是丁啟泰所為。 2008年5月9日,渠務署職員曾從被告住宅石硤尾仁發大廈水渠內收集到樣本,經政府化驗師檢驗發現內含人類組織,其DNA與死者吻合。體重達220磅的冷血殺手丁啟泰於1999年至2008年間,曾因犯襲擊罪及出售翻版貨品,一度被判入勞教中心服刑。被害人王嘉梅2005年從內地來港,與父母同住,在大埔三育中學就讀。 2007年12月,王嘉梅讀到中三時,因欲掙錢支持家庭而輟學。胞姐王皓晴跟警方說中三輟學後王嘉梅便在網上自稱“kimi”,與人交往並參與援交活動。但她很少在外過夜,即使晚回家也會通知姐姐,所以家人一直不知她是援交少女。 2008年5月,案情揭發後,被告的殘忍行為震驚全港。兩天前,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24歲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高等法院法官韋毅志指出,被告肢解死者的手法,如野蠻人行為,令人噁心及恐怖。此外,被告同時被判非法棄置屍體罪,判監四年,同期執行。 警方再三呼籲青少年小心網上交友,應自己保護自己,並重申網上世界也受法律監管,切勿利用作非法行為。情報科也會從不同層面蒐集情報,打擊罪案,如有青少年在網上聲稱自己涉及黑社會、吸毒及刑事恐嚇如快閃強姦、炸“迪迪尼”等,均會被警方檢控。快閃強姦(Jack Rolling)源自南非,後來流傳到英國,繼而中國香港也有發生。快閃強姦由5至6名男子組成,專門阻截單身女子,每次由其中一人從後將女子強姦,其餘人員望風或控製女子,事後將女子封口綁手,然後一齊快閃。 2005年42歲的食肆東主陳錫明在網絡組織快閃強姦,最後被警方抓獲,香港區域法院控以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罪名。炸“迪迪尼”就是炸毀迪士尼樂園,源於2006年一名髮型師在網絡號召自殺式襲擊炸毀迪士尼樂園,並且尋求硝酸甘油、三硝基甲苯(TNT)及C4塑膠炸彈的特性和製法,最後被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組抓獲,送至法院被控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 2009年8月法院也審理了一起援交少女案件,並且案件是由警方派出的臥底與援交少女見面取證,最後抓獲。曾任酒吧侍應和美甲師的23歲港女梁致韻在網站或MSN提供交易資料,如身高、體重、三圍、價錢等,明目張膽地在網站列明性服務價錢,客人在會面時確認有關資料,如有貨不對板,可以中止交易。警方通過MSN聯絡被告,取得其電話號碼後,由臥底警員以電話約見。 2008年9月25日在太子道西聖德勒撒醫院的星巴克咖啡店內,被告主動提出去歡好,兩人其後到達九龍城嘉林小築大堂,在場埋伏的警員即上前拘捕。裁判官認定被告見面後與臥底警員講出性服務內容和價錢,屬於主動唆使,因此判處被告罪成。警方在行動中先後拘捕了6名由16至26歲不等的無刑事記錄的女子,她們一致否認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但是九龍城法院逐一審理,根據證據判罪。 警方發現很多援交的少女是就讀名校、成長於富裕家庭的學生,為賺錢買名牌及毒品而淪落風塵,多染有“索K”(吸毒)、“啪丸”(吃搖頭丸)習慣,甚至“跑私鐘”(賣淫)。中學生中近半人認為援交只是各取所需的社交生活,而可能近5%的學生曾參與援交,而且近半數人來自一級中學,可見性教育工作缺失。少女網上援交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少女只要在站點刊登援交廣告,就可以將網上交友變成性交易。也有網民在站點招攬少女從事賣淫,並為她們介紹嫖客,然後從中抽佣。這類網上賣淫的價錢每次由港幣800~1600元不等,每次可抽佣200~300元。 警方今年對援交活動採取了一系列的行動,拘捕一些涉案人士,也發現有組織團伙開始插手操控援交活動。多宗案件顯示,援交少女大多是中三至中五學生,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不過18歲。其中一半少女是經朋友或同學介紹入行,更有一位資深援交少女介紹了五名同學入行,這種口口相傳走入歧途的方式更難以遏制。其實少女援交非常危險,尤其去到不熟悉的地方見不認識的人,也不知有關人士有無不良嗜好,包含是否變態等,加上多數援交少女入世未深,發生事故也不知如何應變。 大概如今香港的社會風氣真是太自由,加上學校教育不夠嚴格,導致案件逐年上升。前日新聞有數據表示,香港男性的性愛次數在亞太區排行第二,但重量不重質,估計現代社會節奏太快、壓力太大導致大家都喜歡吃快餐。近年來教師性犯罪案件也增多,這些應該都是促使非法性交和援交的數據高居不下的原因之一。 2008年5月21日,30歲的女乘客在上水乘巴士,被告戴尚禮——這名58歲的男教師在粉嶺登車,坐在女乘客前面,後來又移至女乘客的右方座位,兩人相隔一條走廊。當巴士駛至吐露港公路時,女乘客赫然看見被告在座位手淫,於是立即通知司機及報警。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但是8月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成,被判實時入獄14天。 海泓道的油麻地天主教小學,38歲的男教師朱志華與12歲女生3年內發生多次性行為,被指於4年前為年僅12歲的女畢業生補習時發展師生畸戀,3年間發生關係300多次,其間女童珠胎暗結,更涉替她付錢墮胎,最終在高等法院被控11項非法性交罪名成立,被判囚10年。還是個老師,不僅沒有為人師表,而且誤人子弟,人性泯滅,所以高院判刑有阻嚇性成分,警示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意圖。 屯門良景村小學自稱為同性戀者的44歲男教師溫國良,於2006年至2009年在校內非禮三名男學生,用下體碰撞男童,其中一名男童11歲,另外兩人12歲。當年辯方收到逾百封求情信,但法官表示其非禮行為嚴重,令教育界蒙羞,最終判他入獄半年。 另一名小學男教師,33歲的楊天順在妻子懷孕期間追求15歲中學二年級女生,晚上接載仍穿校服的中學擊劍會女生到荃灣城門水塘,並在私家車的車廂內發生性行為,其間遭巡警撞破,最終獲刑。屯門光明學校27歲籃球教練杭日明,被控於2008年至2009年6月期間,於九龍塘某小學5樓或6樓的傷殘人士廁格內非禮12歲男童,並在此期間,於大埔某學院的男廁廁格內在違反男童的意願下,與其進行肛交。 原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老師,33歲的陳僑基,聲稱工作壓力大,並在金融海嘯中投資失利,2008年年底在油麻地港鐵車站內,以手提電話拍攝一名穿著迷你裙的17歲少女裙底,被在場警員逮捕,最後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作出違反公德行為罪,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在樂善堂王仲銘中學任教的37歲單身男教師朱賢德,兩度在任教學校非禮一名14歲男學生,男學生向同學和社工投訴後報警,男教師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2007年被判入獄16個月。 荃灣路德會聖十字架小學任教的53歲男教師趙憲暢,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自己的學生10歲女童非法性交,被警方查牌時發現,最後獲重刑。出庭作證時,女童竟聲稱老師對她很好,經常送她毛公仔和禮物,自己很喜歡與其發生性關係。五旬教師與十歲女生髮生不倫關係,幾度開房尋歡,年齡懸殊達五倍,為老不尊欺負幼女。 老師都如此變態如何教育好未成年學生?為什麼港男都這麼好色,港女都這麼開放,無法控制自己褲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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