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差館詭事·我的十年警察生涯離奇見聞

第10章 第十章港警拔槍怒射,真實版無間道

這個案件在香港警隊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不是警察和匪徒之間的槍戰,而是警察之間的拔槍怒射,其中涉及多名警察死傷和槍支丟失。一名曾經是警校優秀畢業生的警察成為混跡在正義隊伍裡的魔警,最後以被擊斃謝幕。 2006年3月16日晚上11點,隸屬尖沙咀分區巡邏小隊第一隊的警員冼家強,與一星期前由九龍城警區調職的警員曾國恆,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鐘工作訓示後,乘坐警車抵達尖沙咀天星碼頭開始巡邏。 3月17日凌晨1時12分,兩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在隧道中央的警員簽簿處簽到後,在隧道內向港景峰方向前進。凌晨1時13分,兩人準備走出隧道麗澤中學出口,走在前面的冼家強正準備沿隧道樓梯而上時,突然看到梯間左邊靠牆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古怪的可疑男子站在台階上。該名男子戴著款式古舊的啡色膠框眼鏡,黑色假髮,雙手放在腰間。當時冼家強想截停盤問該名男子,於是曾國恆也跟在其後上前準備和該男子進行對話,可疑男子突然向冼家強開火,冼家強倒地撞倒曾國恆,可疑男子馬上槍口對準曾國恆開了第二槍。

冼家強感到劇痛後意識到自己中槍,冼家強中槍後腦袋出現短暫空白遲鈍了一下,遂拔槍指向該男子,但對方試圖用右手抓握冼家強持槍的雙手。冼家強隨即開了一槍,沒有打中,並與該男子進行糾纏。可疑男子開了第三槍,沒有打中冼家強頭部,擊中冼家強左小腿,接著扭打中可疑男子的手槍從左手跌下,冼再開第二槍,子彈卡殼,然後又開第三槍,因為雙方在扭打,所以沒有打中。兩人糾纏期間,雙方互相拉扯,該男子曾試圖屈曲冼家強的雙手,令槍管指向冼家強自己胸口,冼發力還擊將槍管指向對方,然後,冼家強聽到一輪槍聲,倒地後的曾國恆連續開了5槍,冼家強感到該男子身體開始乏力,隨即用力將他按在地上,兩人雙雙倒地。冼家強負傷倒地之後,右手緊握槍指向該名男子,左手按動無線電通話器通知總部,直到聽到增援警員到場才鬆開緊握的佩槍。槍擊案發生後,警察指揮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時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國恆按動通信器的緊急掣,2秒後收到冼家強按動緊急掣,並嘗試與兩人聯絡,但沒人回應,只有背景雜聲。 1時14分22秒,冼家强两次通知中心:“廣東道行人隧道,開槍。”1時14分55秒,冼再向報告:“廣東道行人隧道open fire,救命呀!”控制中心在1時15分派遣衝鋒隊到場支持。 1時15分07秒,冼家強向控制中心報告自己中槍。由於曾國恆和冼家強緊急報警及時,1時15分20秒,警長黃志強最先趕到現場,發現曾國恆、冼家強和可疑男子倒臥在隧道內。現場共留下10發子彈的彈殼。當時3人全部頭部中彈,隧道地板上到處都是血跡,黃志強使用對講機向上級報告現場情況。

當時冼家強左手還抓住趴在他身旁的嫌疑人衣領,並向黃求救。另一名趕到現場的警長林鎮雄則替疑犯扣上手銬,並翻開他的身體檢查,發現他右胸壓著一支已生鏽、槍嘴有血漬,而且以黃色膠紙包裹槍柄的手槍。檔案顯示,3人彼此距離不超過1米,據此估算,3人應該是近距離駁火中彈。幾分鐘後,數輛急救車趕到,3人於凌晨1時40分送抵伊麗莎白醫院救治,與此同時,又有大批手持衝鋒槍、身穿防彈衣的武裝警察趕到,並對附近區域展開地毯式搜查,但沒有找到其他嫌疑人。 3人被送往伊麗莎白醫院後,醫生立刻對這3名頭部中彈、生命垂危的傷者展開搶救。警方從疑犯身上找到個人證件,證實疑犯是在役警員徐步高。在他身上亦發現一對警用黑色皮手套、兩束分別有兩條及四條的鎖匙,一個放有警察委任證、警察體育遊樂會會員證、身份證、住戶證等個人證件的啡色錢包,兩張駕駛執照及一張載列大嶼山竹篙灣警崗同僚電話的通信錄,經證實,徐步高當日休班。警方亦證實徐步高所持手槍的編號,與早前警員梁成恩案中被搶去的佩槍相同。而在案發當日槍內3發子彈都成功發射,留下3顆彈殼;冼家強所持的警槍,其中3發子彈有被撞錘擊撞過,但只有第1發及第3發子彈成功發射,第2髮留在槍內,故手槍內仍有4發子彈;曾國恆的警槍則成功射出5發子彈,餘下1發在手槍內。現場共開10槍,其中冼家強所開兩槍並沒有擊中;徐步高所持手槍兩槍擊中冼家強,一槍擊中曾國恆;曾國恆所開5槍則全部擊中徐步高。凌晨1時45分,後被證實為警員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傷重死亡。兩分鐘後,1時47分,軍裝巡邏警員之一的33歲的警察曾國恆也因頭部槍傷過重,醫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國恆加入警隊逾10年,案發一星期前才由九龍城警區調至尖沙咀巡邏小隊。法醫報告指出,曾國恆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槍,子彈打穿下顎骨至骨折,至喉嚨的左後方,子彈因撞擊到頸椎而轉向,折射至右頸方向,並將右頸的大動脈、靜脈、神經線全部切斷。右內頸的傷口嚴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氣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於傷勢未觸及脊髓及中央神經系統,法醫推斷曾國恆在中槍之後仍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動能力,故能帶傷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後向兇徒連開5槍。而另外一名巡邏警員冼家強,當年28歲,綽號“加菲”,小腿中一槍,而另外一顆子彈由臉部射入貫穿,造成鼻骨及耳骨碎裂,顎骨也有骨折,多日內仍未脫離生命危險,無法說話不能還原現場,直到26天后恢復狀況配合O記查案和還原現場。徐步高則身中5槍,都由身體右邊射入,彈道方向相近。其中致命的一槍從右腋下射入,水平貫穿身體,子彈進入胸腔後,打穿其右肺、心臟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損。其餘分別擊中右胸下方、右后腰,另有兩槍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時失去感覺及活動能力。

此次槍案中,警員徐步高也就是現場的可疑男子,已加入香港警隊10餘年,一直默默無聞。案發後,他的生前事才一一曝光。由於徐步高身帶的是一支有案底的警方失槍,警員所配備的點三八左輪,警方因此將他與早前一宗殺人案和另外一宗搶劫銀行案聯繫在了一起。他所用的手槍被證實為殉職警員梁成恩的佩槍,該槍被證實多次用來作案,包括2001年底荃灣麗城花園銀行劫案,案中一名保安員死亡。 3月18日,接手調查該起案件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前往徐步高駐守的東涌警署搜查他的儲物櫃,發現裡面藏有90萬元現金,以及“飛虎頭套”和假髮,並帶領徐妻李寶玲到葵涌殮房認屍,詢問情況,沒有得到有用信息。 徐步高案發時年36歲,綽號“老虎狗”,當役大嶼山北警署車輛部門,在10歲的時候隨家人從福建來香港,已婚並已有一名6歲女兒,當時住在東涌的裕東苑啟東閣一單位。他在預科畢業後即開始工作,1993年進入香港警校,在警校刻苦訓練,不但以優異成績畢業,還贏得了“神槍手”的稱號。

他練靶時專打假人頭部,而且左右手均能用槍自如,體能和射擊都很突出,畢業時獲得了銀笛獎。在PTS獲得銀笛獎非常難得,每班警員只有一個人獲得。據徐之前的同事的調查口供,徐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每年都報考擢升警長考試,光在2000年,他就報考了三次。徐雖然考試成績優異,但得不到上司推薦面試。徐的內心世界可能並非像看起來那麼簡單。據徐的同事稱,徐步高內心“想升督察想到發燒”,他近年不斷進修及自我增值,考取各類政府車輛的駕駛執照,認為自己是“文武雙全”做警官的材料。 2003年,他終於獲得香港警隊晉升的面試機會,不過這一次他卻又只獲得丙級成績,無法擢升。徐為此向上司抗議,卻無法改變結果。徐在情緒低落之下,主動提出申請調往迪士尼警崗,為警車車長。據知,他無欠債記錄及無不良嗜好。

根據資料,徐步高為了挑戰警方的辦案能力,曾參加香港“飛虎隊”的挑選,但最後無法如願進入。 檔案記載,徐步高曾在2000年6月和一個內地的探險家從天安門廣場騎著摩托車到銀川參加摩托車節,組委會還送了徐步高一件紅色紀念衫;2003年在深圳羅湖關卡高呼反動口號;2004年的七一遊行,他身穿一身白色喪服高舉“民主”牌子遊行,惹人注意。據其同事稱,徐平時性格頗為怪異,說話很少,與同事也不是很合得來,當值時“失更”、總台call也不回復等現象經常出現。後來據專門來港的FBI專家分析,徐步高屬於分裂型人格障礙,有自戀、妄想及反社交行為和心理,徐多次升級面試失敗,估計他自感懷才不遇,才對警隊產生仇恨。其妻李寶玲稱,在感情生活方面,婚後遷居東涌的徐感到家人與朋友漸漸疏離,生活苦悶單調,曾有離婚的打算,雖然不知道他供養二奶、召妓,但雙方感情一直很好,沒什麼大的矛盾。徐步高曾在灣仔謝斐道租屋包二奶,並多次跨境旅遊,收入和支出費用相差很大。

在徐步高的寓所內查到的大批物品中,除了一批書信、日記、文件及大疊剪報資料外,還有一台電腦。警方搜查徐步高的計算機資料時,電腦中把一些財經、名人及警政的消息分門別類存盤,但以高官的資料最齊全,包括獨立議員黃宜弘及港區人大代表鄔維庸等政治人物的記錄。並發現一個機密文件檔案內竟有董建華的個人資料、座車牌照號碼,以及多張董建華在港府及官邸出入的照片,還有一些董建華起居、保鏢情況的記錄,探員又在日記內發現一些字句,其中提到“要做件驚天動地的事”。由此,警方推斷他當時曾計劃作出極端行為,對董建華不利。警方同時發現一本屬於徐步高的記事簿,記錄了尖沙咀警署若干警員的巡邏資料、時間及位置,其中包括槍擊案中殉職警員曾國恆及警員冼家強的資料。偵緝高級督察遊乃強還在徐步高2005年的記事簿中找到,他有多項關於偵查駐港部隊解放軍的記錄,如“2005年4月18日,15∶00,槍會山交更,2人接2人,guard(軍人)有槍、接更人沒槍”。當時高層希望能夠確認這名潛藏警隊5年的“警魔”是否另有同黨,以及他單槍匹馬企圖搶奪兩支警槍及24發子彈的真正目的。

2001年,就在徐步高晉升警長的面試失敗後幾個月,港警梁成恩被人殺死,梁攜帶的佩槍從此神秘失踪。同年年底,該支失槍首次露面,就被一名蒙面男子使用於搶劫銀行,一名護衛員死於槍下。警方懸紅100萬港幣,但始終無法抓獲兇手。直至17日凌晨,這支失槍第二次出現,香港警方才將以前兩宗案件與徐步高聯繫在一起。而當警方重新拿出他們在2001年拼出的兇手拼圖,發現竟與徐步高像得出奇,因此警方在案發後懷疑徐步高就是此前兩宗案件的兇手,並進而懷疑他與一宗運鈔車劫案有關聯。香港案件記錄裡,在此案案發前這三宗案件全都是懸案。徐步高申請加入飛虎隊,最後失敗;申請做警長,得不到上級推薦也失敗;申請去做機場特警,又因為年紀太大再次落榜,這一連串的事件對他來說是非常大的打擊,因此這些和多宗案件發生時間相吻合的事情,很可能是促使他走上魔警之路的原因。

多日後,受傷警員冼家強康復情況良好,開始回憶案發前後的細節,協助O記探員查案。案發前警員曾國恆及冼家強用對講機與警察電台的通話及記錄的錄音帶,當時還有其他巡邏警員通過radio聽過。 O記圍繞這段對話作了技術上及邏輯上的分析。調查顯示,曾國恆及冼家強在中槍前片刻已知疑凶的搶槍目的,隨後便發生槍擊案,疑凶徐步高不是突然現身以及一見到兩名警員便開槍,而是徐是設了“求助誘警”的騙局,令兩名警員降低警覺性,才突然拔槍施襲。冼家強回憶,徐在案發前的瞬間,貌似要向兩警求助,但三人沒有言語溝通。警方在調查涉案三人是否認識時,發現兩名巡邏警員均不認識徐步高,而且曾國恆從九龍城警區剛調過來一周,和冼家強也不是很熟悉。此外,警方發現疑凶在尖沙咀槍擊案所用的作案手法,與當年警員梁成恩被誘騙到石桃樓的做法模式相同,特別是兩案均發生在兩個“巡警轄區”

的分界地段,顯示疑凶對警員巡邏區域、交班時間等內部信息及逃走路線精心部署,而且針對警員及搶警槍的計劃非常周密,自信心很高。 當日案發現場,探員在徐步高身上搜出一條附有車牌號碼的電單車車匙,根據車主登記資料,發現該車為另一警員所有,但案發後在附近沒有找到電單車。後來警方在18日,派出新界北快速應變部隊近50人,在東涌一帶展開大規模的搜索,警員全部戴上白手套,持地圖環繞達東路、東涌地鐵站對開搜索。當時警員分成三人一組,沿路邊、牆角等停泊電單車的地點搜查。由於警員一直未發現目標電單車,後來有媒體稱有“第四人”為徐步高的同夥騎走了電單車,一度傳聞四起。但是隨後幾日,遂將搜查範圍擴大至裕東苑外,O記根據徐步高設計的逃跑路線逐步細緻搜索,最後在逸東邨停車場內找到了電單車,而在油麻地官湧街找到了一輛失竊客貨車,證實為徐步高駕駛過來,由於當時懷疑車輛附近有丟棄槍械,警方派出O記探員、重點搜查隊隊員及超過60多名機動部隊警員,重返現場利用金屬探測儀作地毯式搜查,尋找槍支或子彈但沒有結果,因此不存在協犯之說。警方在徐步高的電單車內尋獲一張記錄了巡警到廣東道政府合署簽簿的時間、巡警數目等資料的紙張,由此可分析出廣東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區及油麻地警區的警員巡邏交界,兩區警員巡邏時都會經過隧道,但經由不同出口離開,路線不會重疊。警方推測是徐步高特意抄下兩區警員簽更時間,得悉凌晨1時半前兩區的警員不會同時在隧道內出現。但是徐步高自己是警員,熟悉警區配置和人員情況,為何不選擇偏僻警區搶劫巡邏警員槍支,而計劃在繁華地段行動,更重要的是當時在尖沙咀警署正在開展呼聲特別高、管理嚴格的“全警反黑”活動,實在令人費解。 警方後來模擬了徐步高的行動前路線,在尖沙咀警員槍擊案發生前一個半小時左右,徐步高於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時48分,下班離開東涌警署,徒步前往東涌裕東苑的停車場取電單車,花4分鐘駕電單車往逸東邨家興停車場。其後,他轉而駕駛一部報失客貨車,由東涌開往油麻地官湧街,泊車後步行抵達案發現場。警方模擬所需時間約為33分鐘,推測他當晚12時21分抵達現場,然後一直等待最佳作案時間。探員在徐步高的電單車搜獲與他離開警署時穿著的衣物,相信他已經更衣作好準備了。根據當時徐步高在日記中的記載:需要大量子彈做大事。看來他真的是早已作好了準備。 香港的很多地下隧道內都裝有弧形鏡,用來保證行人穿越時視野開闊。 鑑證部門協同法醫官和軍火專家在案發現場模擬案情時發現,槍戰現場隧道的盲點上裝有的反射鏡被移動過,疑犯在隧道藏身,能從反射鏡看到警員出現,可以看見兩名警察的動作。行人隧道內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鏡,其中4面證實曾經被人移動過,使兇徒能觀察警員進出而不被發覺,而移動後的凸鏡,警察則看不見疑犯的動作。當時負責O記帶隊的吳炳權警司解釋,根據推理應該是徐步高案發前在現場作過準備,但不存在偷襲情況,雙方是正面交火,冼家強的口供是合理而真實的。案發時槍戰共發射10顆子彈,找到10個彈殼和彈痕,冼家強開了2槍,曾國恆開了5槍,徐步高開了3槍。當時隸屬行動處總部的模型精英“訓示支持組”的10多名警員,在屯門警區助理指揮官錢志聰警司率領下,實地勘察及量度現場的長度、高度及角度等數據,在法庭上製造還原實物的模型,該隊雖非直接參與調查槍擊案,但作為原先以反恐為目標的專業小組,可以為解構現場提供專業支持,幫助法庭解讀徐步高、曾國恆及冼家強在案發現場身處的位置,並提供有關地理、地形和建築結構的詳細資料,令死因裁判官更容易掌握案發經過,這些都有力地證明了判定徐步高有罪和曾國恆殉職的事實的真實性。 警隊軍械法證專家周俊傑在法庭回應死因研訊主任陸貽信的提問時說,法醫官解剖徐步高屍身時,在其體內找到四粒彈頭和一塊子彈碎片,還有一粒子彈是早前由警員到醫院檢驗屍身時,在徐步高胸口上面正中找到,彈頭不在體內。經核對子彈痕跡,證實是5顆點三八口徑子彈,且悉數由曾國恆的佩槍發射。周俊傑替梁成恩失槍作測試時,得出的結果卻是以來複線作基準。他比較同類子彈,發覺失槍的子彈有五條來複線向右旋轉,這跟曾國恆體內檢到的彈殼來複線方向吻合。法庭證供顯示,這一槍是徐步高發射的。周俊傑稱法醫官從曾國恆身上發現一顆已發射鉛彈芯以及銅殼和碎片,而曾面部有紋理,是手槍在近距離發射時留下。理論上開槍時要先打著火帽,產生輕微爆炸,火光進入彈殼,點燃火藥,產生氣體逼出子彈,其間火帽和火藥的殘餘物會近距離釋出,滲入到曾的面頰,形成斑點狀的紋理。周俊傑曾為徐步高及曾國恆兩人作開槍手痕跡測試,即試過用黃色混合物測試劑,塗在曾國恆和徐步高的手掌,若手掌變深紫黃色,便是曾經接觸過鐵的物質,但是兩人的掌心染有乾涸的血跡,使測試沒有什麼效果。曾國恆的警槍是點三八special,由於彈殼上方有凸出的鉛芯,所以接觸不到來複線。開槍順序就是,第一槍徐步高打中冼家強頭部;第二槍徐步高打中曾國恆頭部;第三槍徐步高打中冼家強小腿;第四槍冼家強沒有擊中徐步高;第五槍卡殼,真正發射的第五槍冼家強沒有打中徐步高;第六槍到第十槍曾國恆連續擊中徐步高。 電影中經常出現的雙方持槍對視,同時開火,結果不一定是同時死亡,如果瞄得夠準,射擊也許會存在有一個人先開槍就僥倖存活的。在創傷彈道學和人體生物學理論中,神經中樞並未佈滿頭部,只有擊中大腦或面部額頭的T區,才能使疑犯立即喪失戰鬥力,瞬間死亡。案發時徐步高如果是射中曾國恆和冼家強的面部T區,曾國恆和冼家強是絕不可能向徐步高反擊的。在當時,如果曾國恆和徐步高只要有一人懂得射擊T區原理,尖沙咀槍擊案將會是另外一種結果。因為人體心臟或內臟、肌肉組織中彈,行為信號、生物電傳導還能再控制肌肉開槍,專家分析,犧牲的曾國恆警員對徐步高開的5槍,就是在頭部中彈倒地後沒有破壞中樞神經仍然清醒時擊中徐步高的心臟和肺部等。看來古代人被斬首後腦袋落地還能眨眼睛是有科學依據的,勁!港警梁成恩殉職於2001年3月14日,警編號34345。2000年7月下旬,梁成恩調往梨木樹警署,擔任分區第三隊小隊長,職責包括編更。梨木樹區分成28個咇份(區份),只有16個咇份有警員巡邏,早午夜及通宵更分成兩段時間上班,以免轉更時造成真空情況。每更有兩名警署警長,三名警長及22名警員,另有兩名電單車警員及四輛警車巡邏。石圍角村分成兩個咇份,分為“咇一”及“咇二”,每咇由一名警員執行職務。當日早上,荃灣警署及梨木樹警署,在10分鐘內先後接到有關石圍角石桃樓五樓的噪音投訴,梁成恩湊巧跟同僚對調了午膳時段,在陰差陽錯下受命主動前往處理案件,被伏擊而走上黃泉路。據3名分別駐守荃灣及梨木樹兩個相鄰警區的警員調查口供稱,梁成恩遇害前一日及案發當日,分別於中午12時警力最薄弱的時段,接到3次神秘的噪音投訴電話,有人虛假投訴舉報石圍角石桃樓五樓有單元噪音擾民,需要警察協調。 3月13日,梨木樹警署於中午12時10分,接獲一名自稱姓陳的男子投訴梨木樹松樹樓的電視噪音。警方派電單車巡警到場拍門,發現水靜鵝飛無人理睬,因未能聯絡到報案人留下的手機號碼,因而離開現場。翌日即案發當日,中午12時,荃灣警署一個供內部使用、沒有錄音的電話響起,接電話的警員蕭雯基指出,電話傳出清晰、低沉而平和,感覺似三十幾歲的男子聲音,自稱姓曾,並投訴石圍角的音響噪音。但發出噪音地點地方屬梨木樹警區,蕭雯基遂轉告投訴人致電梨木樹警署。 梁成恩生前的上司、梨木樹分區第3巡邏小隊主管林蔭民在報告中稱,2001年3月14日梁成恩原當早更,負責“咇一”巡邏,包括石圍角村石桃樓,當日林蔭民安排梁成恩留在警署,負責替一宗毆打案的女受害人陳小姐錄取口供,故當日早上不須出勤。梁成恩午膳時間,原為中午12時30分至1時半,即警隊所謂的“第二圍”,故午膳時間與編號33170的警員陳子坤調換,改食“頭圍”即上午11時至12時,剛巧12時05分,梨木樹警署電話響起,正是引致梁成恩死亡的虛假噪音投訴。梁已午膳完畢,於是請纓前往跟進。當日中午12時05分,梨木樹警署接到一名報稱姓曾的男子的電話,投訴石圍角石桃樓A座552室的音響聲浪過大,值日室的警員黎穎輝按警員當值表,通知陳子坤前往。於是梁成恩主動透過對講機向值日室警員表示,他來更替代未用膳的陳子坤,單咇前往處理投訴。林蔭民指出,事發後在警方對講機中首先聽到石桃樓有一名警員暈倒,接著收到槍聲報案。他於12時38分抵達現場,發現梁成恩已死去。當時梁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蒼白,沒有呼吸,身中5槍分別擊中左肩膀、後頸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頭蓋骨中央,佩槍(編號為RHKP-7215)、快速上彈器及記事簿均不在現場。鑑證科和死因研訊主任指現場遺下一個帶血的口罩。 陳子坤在梁成恩被槍殺前已認識徐步高,他其後更被調派駐守大嶼山北分區,與徐步高駐守同一分區。在調查中,這名警員曾是警方調查目標人物之一,但是後來排除嫌疑。警方在梁成恩遺體的手指甲縫中,也找到一些皮屑,後來經DNA檢驗後,證實屬徐步高的皮膚組織。 O記探員在徐步高的筆記中發現一篇日記,對梁成恩被槍殺感到歉疚,他在筆記中寫到,當時沒有想過要殺梁成恩,只是梁成恩反抗,雙方糾纏間,梁成恩揭開徐步高所戴面罩,看到了他的樣子,他才被迫殺人滅口,當時對梁成恩連開5槍致死。後來包括梨木樹警區在內基本全港都開始全面實行“孖咇制”(雙人巡邏)。 警方在梁成恩案現場檢取染有DNA的厚棉布口罩,案發地的清潔工人也不戴口罩,後證實為案犯徐步高留下,警方向零售商查詢發現香港並沒有生產及出售該款口罩。後來警方通過內地公安協助和證人口供得知該款口罩來自於遼寧省。當時的警務處副處長劉玉權在梁成恩被殺翌日,看報紙發現梁成恩的案件照片中,梁成恩屍首旁有一袋垃圾,職業敏感認為可能有助追尋線索,向當日處理案件的警員問訊時,發現被警員疏忽了沒有查驗,直接被保洁處理了,沒過多久這位失職的警員就離開了警隊。 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案發生在2001年12月5日,麗城花園是香港一個私人屋苑,位於新界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就是因為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殺案才被大家知道。 2001年12月5日中午12時10分31秒,一名身穿鮮紅色長袖上衣、長著兜風耳的匪徒衝進荃灣麗城花園麗城廣場6號地舖的恆生銀行,匪徒穿美津濃牌(Mizuno)的球鞋和黑色便服長褲、戴白色手套及墨綠色飛虎隊頭套、左手持點三八左輪手槍。當時巴基斯坦籍護衛Khan Zafar Iqbal立刻舉槍與匪徒對峙,並以廣東話對匪徒說:“你幹什麼?別亂動啊!”匪徒步步逼進,向護衛大喝兩聲:“放下槍!”但護衛沒反應,於是匪徒向他開了兩槍,兩槍打中身上。匪徒其後攀上櫃檯的玻璃屏風,此時巴籍護衛Khan Zafar Iqbal雖中槍,堅持爬起來還擊,站直身子,舉起霰彈槍瞄準蒙面匪徒。匪徒從窗口躍下,快速去到護衛身後,動作專業身手靈活,一把將他按在地上,瞄准其後頸近距離再開一槍,Khan最終不支倒地,匪徒用槍準確,非常冷靜。分行經理區麗晶按動連接總行保安部的警鐘,並壓低聲線報警,但由於聲線太弱,999報案中心人員未有清楚聽到內容。匪徒從4號窗攀過玻璃屏風,見到區拿著電話筒,即對她說:“別動,有炸彈!不准聽電話,蹲下!”匪徒最先由4號櫃檯的抽屜取出現金,然後發現5號、6號櫃沒有放置現金,再搜7號及3號櫃檯,迅速掠去492880港幣及1091美元,匪徒於12時11分49秒迅速離開銀行,整個過程只有78秒。其後匪徒進入麗城廣場,經商場後門逃往麗城花園第6、7座平台,然後沿行人天橋往海安路方向逃跑。 Khan Zafar Iqbal在下午12時30分送抵仁濟醫院,送院前證實不治死亡。 當時出門後只有一名菲傭看見劫匪摘下面具後的樣貌,但此菲傭後來在徐步高被擊斃後法庭開審時,拒絕從菲律賓回香港給警方作證指認,不知道何種心態。經彈道檢測,案犯所使用的生鏽手槍,被證實為2001年3月14日警員梁成恩殉職案中失踪的佩槍,這位左右手都靈活使用槍械的神槍手在搶劫恆生銀行時就是使用左手持槍射擊。徐步高在每年三次的警隊射擊訓練和考試中,都是以滿分通過,可以想像槍法準確度之高。警方當年查遍荃灣區運動用品店及單車店,其中一個女店主的調查口供提到了,在劫案發當月,2001年12月,一名男子花30港幣匆匆買下掛在店外多日的落滿灰塵的頭套,非常奇怪,她證實該頭套款式與劫匪所戴的頭套款式類似。 探員在徐步高的筆記中發現每宗案件的詳細策劃流程,包括2001年槍殺警員梁成恩、2001年荃灣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巴籍護衛被殺案,以及2006年尖沙咀殺警案的部署,發現他在策劃每宗案件時,都會預先到案發現場詳細視察環境地形及逃走路線等。 檔案記載,當時負責此案的O記總督察馬志堅根據線索,判斷劫匪素質專業,接受過形體和槍支訓練,有可能是紀律部隊人員或在役警員,於是在2006年徐步高被擊斃之前的幾年裡,一直有大量警力根據兜風耳線索比對數万張警員證件照片,從警方俱樂部、槍會、射擊俱樂部等尋找線索,凡是有警察信息的地方都不放過,未果。事後才明白,當年徐步高的警察證件照片中兜風耳還不太明顯,頭髮稍微有些長,遮住了一些耳朵輪廓,再加上他的燒槍(開槍)記錄是右手,所以沒有被懷疑。由於發現麗城花園銀行劫案劫匪腳穿美津濃波鞋,加上懷疑凶徒為警員,而警官俱樂部、警察遊樂會有出售過美津濃波鞋,在查過香港幾十個美津濃代理商都沒有線索,警方也很聰明地想出引蛇出洞的方法,與美津濃香港總代理合作,想以禮券回贈方式吸引疑匪交出行劫時使用的球鞋。警方將劫匪所穿的款式及三款只在海外有售的球鞋照片,在內部刊物《警聲》上登廣告,稱只要將上述其中一款球鞋交回警察遊樂會及警官俱樂部及機動部隊售賣部,便可換取300元禮金券。結果不日就有12名警員交出臭球鞋,這12對球鞋和疑匪所穿的美津濃同款,但經過化驗後,證實所有球鞋的鞋印和尺碼,都和現場疑匪遺下的不吻合。 據死因裁判法庭給出的調查檔案記載,梁成恩被槍殺案現場遺留的口罩上殘留DNA經檢測與徐步高的DNA一致;恆生銀行劫案中劫匪所穿的一件右胸有一個三角標誌的紅衣和美津濃波鞋與徐步高家中衣物一致,那件紅衣正是由銀川旅遊組委會贈送的;徐步高夫婦的八達通卡有過互換使用記錄,根據記錄比對,徐步高在梁成恩被殺案和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案前去過多次案發現場。 2002年起,徐步高用大量資金投資樓花、證券等,並經常在香港深圳兩地消費娛樂、賭球,進出拉OK中心、三溫暖、夜總會等。在2001年12月之後,戶口內出現總值558427港元的不明款項,而款項以現金存入的方式,存放在他個人開設的19個私人戶口內,並以他人於廟街的住址作通信地址。另外,徐步高在銀行劫案後出境記錄53次,先後到中國內地35次和到澳門7次,其中有與家人到澳大利亞和加拿大遊玩,亦有與朋友到紐西蘭遊歷及多個國家旅遊,花費近20萬元旅遊費。警方認為以他的官階和家庭收支,難以負擔有關旅費,因此資金明顯是來歷不明。 直到2007年3月,港府東區法院經過多重審理,出庭證人多達120人,包括現役及退役警員、心理專家、槍械專家、普通民眾等,陪審團一致裁定,香港警員梁成恩、尖沙咀行人隧道槍擊案的殉職警員曾國恆及巴籍護衛都是不合法被徐步高所殺,而徐步高則是合法被殺。高潮迭起的徐步高案終於審結,陪審團裁定了案中四人的死因。審案過程全城矚目,成為每一個香港市民的必然話題。死因聆訊有好多媒體和民眾參加,基本半數香港人都有看電視關注。 客觀來說,警方的證據基本全面,環境證供和科學鑑證嚴謹,足以合情合理地令人相信徐步高是案中兇手,陪審團亦是在毫無合理疑點下作出一致裁決。然而聆訊中最難忘的,是徐妻李寶玲作供。李寶玲與徐步高1993年在舊機場邂逅,共處13年。身邊最親近、一直相信能託付終身的丈夫,去年突然死去,還被加諸連環殺同袍的罪名。失去丈夫,面對傳媒、死因研訊的“末日審判”,丈夫又被揭發曾經嫖妓、想過離婚,李寶玲心中痛楚可想而知。但她沒有退縮,出庭作供,極力維護丈夫。在她心中,只記得丈夫每天送她往地鐵站,輕吻她額頭的恩愛場面。魔警一把手槍18顆子彈3條人命,歷時6年此案從此畫上句點,但是那些無辜的家庭和徐步高的家人痛苦的生活還在繼續。 或許人人都不甘寂寞,想要在社會上大展宏圖,往往結果不盡如人意,重要的是找到自己的位置,放正心態,高低自在,樂活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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