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驚悚懸疑 犯罪心理檔案·第三季

第25章 第十章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20世紀50年代美國一家公司提出的博弈論模型。簡單概述:被抓捕的囚犯之間的一種特殊博弈,反映了個體利益最佳選擇並非團體最佳選擇。 其實這套理論運用到刑偵審訊方面並不算新鮮,都是咱老祖宗玩剩下的,跟“離間計”的心理基礎大同小異。主要利用犯罪嫌疑人趨利避害的心理特點,在審訊信息不對稱的基礎上,對犯罪團伙中的成員實施各個擊破。多用於犯罪嫌疑人已被鎖定,但始終無法或缺乏有效線索和證據的情境,通過嫌疑人之間的互相揭發,最終將犯罪團伙一網打盡。 眼下的案件便是如此,嫌疑人基本鎖定田美雲一夥人,但別說證據了,犯罪模式至今也是個謎——當然韓印除外。這就需要做出選擇,是繼續嚴密監視等待他們主動犯錯,還是通過一定的審訊技巧誘使他們招供呢?當然要選擇後者。前者如顧菲菲說的,時間上耗不起,而且韓印很有信心,這些囚徒會在面對共同的困境時,做出利於警方的取捨。

在韓印宣布將會以此博弈理論作為審訊策略的同時,他特別指出了一個令所有人都深感錯愕並大為震驚的事實——在這起系列案件中,除蔣隊之外,其餘的受害人可能都是死於他們最親近的人之手! 現在,七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位,包括:田美雲及其丈夫孫健、兒子孫鐸、準兒媳也就是劉勛的女兒劉瑤、幹妹妹也就是吳德祿的妻子宋雙雙,再加上張翠英兩個女兒王亹雯和王亹婧。按韓印指示,嫌疑人被分別訊問,而且要同一時間進行,以便隨時對接信息,完善審訊策略。為此支隊在原有的三個審訊室的基礎上,特意騰出四間辦公室,臨時改造成審訊室。 審訊人員方面:支援小組由杜英雄上陣,支隊方面派出一名副支隊和一名負責重案調查的組長;另外四名都是老資格預審員,“偵審合一”前專門負責大案要案的審訊,可謂相當成熟老道。

所有審訊室的監控畫面,最終統一連接到技術科影像室的大屏幕上,市局多名重要領導親臨現場,與辦案人員共同關注這場絕無僅有的特殊審訊。異常嚴肅的氛圍,令原本不大的空間,一時間充滿讓人快要窒息的感覺。 不知道是不是也覺得有些悶,作為掌控審訊全局的人,韓印本應處在離大屏幕最近的地方,他卻選擇遠遠地站在門邊,抱著雙臂,身子微微靠在牆上,眼神略顯渙散地盯著大屏幕,眉宇間更是透出一種莫名的沉鬱,與周圍大家緊張而又興奮的情緒相比,似乎有些心有旁騖。 韓印的心思確實並未完全放在眼前的審訊上,因為他能預料到,這場拉鋸戰最終取得的結果可能只是階段性的。不要忘了,這是一起團伙作案,成員中必然有處於主使地位的,有處於從屬地位的,由於犯罪模式的特殊性,最終可能造成處於從屬地位的犯罪人“心甘情願”扛下大部分罪行的局面,而幕後的主謀、真正的受益者,卻能因此逃過法律的重罰。

那麼,韓印再三強調的,所謂特殊的、罕見的犯罪模式,到底是怎樣的? 其實韓印先前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看到劉瑤出現在王氏姐妹飯店的畫面,才豁然醒悟,原來案件的犯罪模式他並不陌生,甚至在接下這次任務之前剛好就在課堂上為學生舉例過。對,與“河陽性奴案”一樣,這也是一起典型的通過人質情結掌控局面的案件。說得再白一點,就是田美雲一家三口,通過特定的手法和洗腦,將原本的受害人,塑造成害人者,最終將宋雙雙、劉瑤以及王氏姐妹牢牢控制住,成為他們作案的幫兇和斂財的工具!這樣說來,“主從關係”就相對明朗了,那麼如何解決田美雲一家的認罪問題呢?大方向當然是先前介紹過的,通過囚徒困境的審訊策略,讓他們彼此之間互相博弈,如果宋雙雙、劉瑤、王氏姐妹等人不想或者說根本就缺乏揭發和指控他們的直接證據,那就由警方來找出他們的弱點,以及發現能夠成為博弈資本的訊息。

撇開其他人不說,單就這一家三口,兒子孫鐸應該是可以攻克的。村主任可以證明他知道蔣青山這個人,而且他是左撇子,符合先前法證報告指出的殺死蔣青山的兇手範圍,不出意外,蔣青山就是他殺害的。如果引導適當,他肯定會加入博弈的陣營。 比較困難的是田美雲夫婦。從案件發展的情形看,他們從策劃到計劃再到執行,都做得非常完美。他們應該能想到眼下這一處鏡,或者早先就設計好了對策,可能審到最後,頂多也就擔個非法拘禁罪和包庇罪,值得他們去博弈的空間很小,因此他們出賣對方的概率不大。 如果照上面說的,田美雲夫婦最終只是以輕罪入獄,沒有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那對所有辦案人員來說都是一種失敗,韓印絕不會允許這種局面出現,所以他想到了最初的側寫。

在那份側寫中,韓印曾反復強調蔣青山與兇手之間的關聯,當時認為最有可能的是兇手曾經被蔣青山抓捕過。而隨後發現蔣青山針對鉈元素進行了一系列走訪調查,又讓韓印覺得可能是他早些年曾接手過一起鉈投毒案件,但因馮兵隱瞞了真實情況,致使案件最終的調查結果出現逆轉,而後因一篇鉈投毒懸案的舊聞,讓蔣青山洞察到其中的玄機……所以那時韓印指示張隊方面和顧菲菲,去翻閱蔣青山辦過的舊案檔案以及馮兵退休前接診過的病例。但由於檔案數量龐大,而且目標也比較模糊,所以中途被叫停,可如今有了特定嫌疑人——田美雲一家,那麼再回頭尋找檔案就容易多了!所以在這場審訊進行的同時,顧菲菲和張隊正分別帶領人手在檔案中尋找與田美雲一家有關的案例,艾小美則被韓印派到了理工大學,去尋找那裡與田美雲一家的交集。

就在韓印多少有些心思恍惚的時候,這邊的審訊正式開始了,大屏幕上顯示出的七個小畫面中,嫌疑人不再是獨自於審訊室中四處觀望,已經有審訊人員陸續進入,韓印便也將心思沉靜下來,專注地盯向大屏幕。 其實所謂囚徒困境的理論誰都能理解,細節上的把握和運用,才是決定整個審訊層級和成敗的關鍵。常規的審訊技巧,無非是通過營造空間氣氛,讓嫌疑人感覺到壓迫感和局促感;或者通過仿音、嗅覺、左手寫字、多人圍觀等手段,來加深嫌疑人心裡的焦慮和疲憊感等。但韓印希望審訊人員在做足以上功課外,還要始終保持對嫌疑人心理的攻擊性。 現在可以看到畫面中,所有審訊人員懷裡都很費力地抱著厚厚一摞卷宗。他們坐到嫌疑人的對面,同時也把捲宗擺到身前的長條桌上,還額外附加了一個拍卷宗的動作,讓嫌疑人很直觀地註意到卷宗的存在。接著,審訊人員非常準確地叫出了嫌疑人名字,就像在喊一位老朋友似的。這幾個環節的設計,是要傳遞給嫌疑人一種信息——他已經被警方關注並調查很久了!

審訊人員開始提問,措辭除一貫的嚴謹,還很直接地多了一些威懾性。比如:面對宋雙雙,審訊人員根本不提跳樓自殺的字眼,直接指出吳德祿是被人從樓上推下來摔死的;對劉瑤,審訊人員上來便問她是不是與奶奶平時關係不太好,所以毫不猶豫地凍死她;對孫鐸的訊問開始不久,審訊人員將一份法證報告拋到孫鐸面前,同時強調法證報告證明了蔣青山是被一個左撇子一棍子打死的……總之,這些話的潛台詞就是:“我們知道那些人是怎麼死的,也知道是誰幹的!” 還有,畫面中的審訊人員,始終都表現出一副威嚴的樣子,讓嫌疑人感受到他們是可以做決定的人,是一個值得信賴的角色,這樣才有可能接受“利誘”!當然,由於國情和法律不同,有關利益方面的承諾,我們會有一定局限性。國外可以通過“認罪交易”來減輕罪行級別和服刑年限,而我們國家原則上不允許與犯罪人有任何“討價還價”,只能採取比較模糊的說法,比如公安題材影視劇中常出現的那句台詞——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韓印要求審訊人員反復強調,如果對方積極交代罪行,就會有量刑方面的考慮,要把這種觀念深深植入對方的心裡,態度上也要讓對方覺得你是真心為他考慮!

…… 從一大早開始,審訊已經持續四五個小時了,進展並不順利,不知道是不是事先得到田美雲夫婦的提點,嫌疑人普遍察覺到就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不足以對他們形成威脅,所以彼此形成了一種默契,無論審訊人員提出何種問題,對方幾乎都以沉默應對。 這也沒出乎韓印所料,前面已指出,這會是一場拉鋸戰,因為本案雖係團伙作案,但特殊就特殊在每個成員本身都負有命案——要么選擇主動供認罪行,並積極配合警方揭發他人,自己可能不會被判處重刑;要么抱團否認罪行,大家可能都會僥倖逃脫法律制裁;要么被別人揭發,自己被判處重罪甚至死刑。正所謂一線天堂、一線地獄,關乎生死的抉擇,企圖負隅頑抗拼死一搏,也是可以理解的,最起碼得給他們一個心理糾結的過程,才能做出一個理性的選擇。這也正是囚徒困境中所指出的博弈過程,而精髓就在於信息不明的情況下,人們很難做到彼此完全信任,最終都會理性地傾向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選擇。

當然,優秀的審訊人員善於把握主動,眼見時機差不多了,審訊人員適時轉而採取懷柔的方式,以一種設身處地的姿態,表示警方很理解被詢問人其實也是受害人,他們大多數的行為,都發生在身不由己、受人脅迫的情境下……這就等於在嫌疑人正萌發忽明忽暗的小火星的心靈上添了把柴火,從而推動他們更早地做出理性選擇。 心理防線最早崩潰、最快做出理性選擇的,是王氏姐妹中的妹妹王亹婧。這其實是符合常規的,因為王亹婧在姐妹關係中是依賴感較強的那一個,而且本身性子溫順、沒有主見,是非常容易接受心理暗示的,在姐妹中應該是比較早屈服並接受田美雲夫婦掌控的那一個,當然也就容易為警方的攻心策略所動搖。但最核心的因素還是她們姐妹倆被納入團伙中的時間是最短的,正如“河陽性奴案”中最終逃脫的報案人,也是被犯罪人禁錮時間最短的受害人。

“媽媽是我和姐姐打死的。”王亹婧說。 “為什麼?”審訊人員問。 “恨!”王亹婧說。 “恨什麼?”審訊人員問。 “不知道,反正就是覺得心裡很氣,就是想打她,打得越重,心裡越舒服,其實我們也不知道想要什麼結果,稀里糊塗地我媽就死了!”王亹婧說。 “是不是釋放了心裡的恐懼感?”審訊人員問。 “對,是那樣!”王亹婧說。 “有人逼你了嗎?”審訊人員問。 “沒有直接說。”王亹婧說。 “那你怎麼感覺到的?”審訊人員問。 “劉瑤帶我和姐姐看了地板下的屍體,說讓我們自己選擇,是躺在裡面,還是好好活著。對了,我要揭發,劉瑤親口說的,是她殺了她爸、她奶奶和她家保姆。”王亹婧說。 “其他人做了什麼?”審訊人員問。 “田美雲和她愛人不怎麼和我們說話,倒是挺悠閒的,就喝喝茶看看電視什麼的。主要是她兒子和乾妹妹,還有劉瑤,看管我們。”王亹婧說。 “你們怎麼認識田美雲一家的?”審訊人員問。 “田美雲和她愛人經常到飯店吃飯,算是老主顧,但平時我們接觸不多。突然有一天田美雲找到我姐說想跟我們合作開分店,主要是用我們的招牌,至於是她獨自投資,然後交給我們一筆加盟費,還是按一定比例共同投資,然後按比例分成,她表示要約個時間再詳談。後來沒過幾天,她把我們母女三人約到萬福山莊的別墅中,然後就把我們關了起來。” …… 王亹婧招供沒多久,王亹雯也開了口,口供與妹妹大同小異。 接著是劉瑤,她承認爸爸、奶奶和保姆的死都與她有關。 “你們一家怎麼認識田美雲夫婦的?”審訊人員問。 “婆婆(田美雲)和我爸是初中同學,他們是在一次同學聚會上又見面的,然後她開始頻繁跟我爸聯繫,逐漸就成了我爸的女朋友,還經常在我家過夜。可誰知道她是有夫之婦,後來我公公(孫健)找來了,在家裡好一頓鬧,我爸想用錢息事寧人,結果公公張口要五百萬,我爸拿不出來,公公就賴著不走了。再後來我男朋友(孫鐸)和宋阿姨(宋雙雙)不知怎麼也住進了家裡……”劉瑤說。 “田美雲夫婦對你們一家做了什麼?”審訊人員問。 “什麼也沒做。平時我們跟我男朋友和宋阿姨接觸得多,他們不讓我們穿衣服,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要經過他們允許,要是不聽管教,會被綁在客廳柱子上。幸虧小鐸人好,對我比較照顧……我要檢舉,宋阿姨親口對我說,她老公是她推下樓的,還有張翠英是被她兩個女兒親手打死的。”劉瑤說。 “你對你父親和奶奶下得了黑手?”審訊人員問。 “我愛小鐸,但他們反對,我氣不過就……”劉瑤說。 第四個招供的是宋雙雙,毫無意外,她告訴審訊人員,丈夫吳德祿是被她推下樓的。 “你後悔嗎?”審訊人員問。 “沒什麼可後悔的,我恨他,放著好好的房地產不做,跑去做投機買賣,結果害得我和兒子跟他受苦,還在外麵包養情人。幸虧我姐點醒我,要不然我還蒙在鼓裡。還是我姐說得對,這種男人死不足惜!”宋雙雙說。 “你口中的姐就是田美雲吧?她參與把你丈夫推下樓了?”審訊人員問。 “沒有,她就說願意收我做妹妹,說我沒必要跟著我丈夫那樣的窩囊廢,她願意負責我下半輩子的生活。”宋雙雙說。 “你把你丈夫的保險賠償金都交給田美雲夫婦了?”審訊人員問。 “當然了,吳德祿公司欠他們家工程款,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啊!” “就算是要賬,他們一家也不該把你們倆禁錮起來吧?怎麼不報警呢?是沒機會嗎?”審訊人員問。 “最開始我侄兒小鐸說,我們要是敢報警,他就把我兒子殺了。小鐸心狠手辣,真的是什麼事都能幹出來,那姓蔣的老頭就是他殺的!”宋雙雙說。 孫鐸這塊骨頭是比較難啃的,看起來是想頑抗到底,不過聽了前面幾個人的口供錄音,明白大勢已去,只能盡量自保。 “是我幹的,我聽村主任說有一個姓蔣的在打聽我們家的事,便跟我媽說了。也不知我媽是怎麼認識那老頭的,說他是警察,可能盯上我們了。我就悄悄地反跟踪他,瞅著沒人就給了他一棒子,本來沒想打死,誰知道下手重了。”孫鐸說。 “張翠英和那老人家的屍體是誰拋的?”審訊人員問。 “是我。本來想把那老頭和張翠英也放到別墅地板下,可我媽擔心那老頭有同夥,覺得別墅可能不安全了,就讓我把他們的屍體拋到外面。本來還想過一陣子看看風頭,回去把地板下那幾具屍體也拋了……我幹這些,都是聽我媽和我爸的,一切都是他們倆計劃的,他們怎麼說,我就怎麼做,他們是主謀,我要揭發他們,我這算立功表現吧?”孫鐸說。 “有別人可以做證嗎?”審訊人員問。 “沒有啊,平時就我們三個人時,他倆才向我交代計劃。”孫鐸說。 …… 至此,審訊結果基本達到預期,也正如韓印分析的那樣,田美雲、孫健夫婦是真正的幕後黑手,而其他人並未對他們形成關鍵性指控。孫鐸一個人的指控在證據上略顯單薄,很容易被二人合力推翻,這大概也是夫婦二人一開始便謀劃好的,如果出現意外就讓孫鐸來做替死鬼。連自己的兒子都能算計,這份心狠手辣的勁,實在令人髮指。也能夠想像,如果不拿出點實際的東西,這倆人強大的反社會心理恐怕是絕不會被審訊人員攻陷的。 好在韓印先前的佈置再次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蔣青山是在針對鉈元素的調查中被田美雲一夥人殺死的,顧菲菲在尋找與案件有關的病歷檔案之前,就可以首先明確兩個問題: 一、那是一個疑似鉈中毒病例。既然馮兵所在的醫院沒有相關診療記錄,那麼極可能存在誤診的情況。鉈中毒在臨床上常以神經系統症狀為首發症狀,容易被誤診為神經系統疾病,比如格林-巴利綜合徵、多發性神經炎、癔症、血卟啉病等,所以顧菲菲將以這幾種病症的診療檔案作為重點查閱方向。 二、田美雲和孫健夫婦與該病例存在關聯。基於這種判斷,顧菲菲先是造訪了馮兵的家,但他老伴表示並不認識田美雲夫婦,也未聽丈夫提起過。隨後顧菲菲又趕往龍頭村找到了村主任,因為她注意到村主任在先前的筆錄中,曾提起過田美雲的父親田為民系患病去世,那麼這個病會不會與鉈中毒有關呢?她專程趕來是想讓村主任回憶一下,田為民當年得了什麼病,以及確切的死亡時間。村主任仔細回憶一番,又問了村委會幾個與其年齡相仿的老人,結果表示:“具體得的什麼病還真不太清楚,只聽說是絕症,死的時候大概是1989年11月。” 明確了病歷的重點查閱方向,又鎖定了病患身份和大致就診時間,查閱檔案的範圍縮減到相當小了,工作基本是事半功倍,結果當然是順利找到田為民在1989年診療的病歷檔案。 這份病歷記錄著:當年田為民就診時已出現消化系統出血、肢體癱瘓、中樞神經嚴重受損的症狀,進而出現昏厥、抽搐現象,雖經過醫院竭力診療,但最終仍因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去世。病歷上標明的病症為“感染性多發性神經根神經炎”(即格林-巴利綜合徵),主治醫生的簽名是“馮兵”。 實事求是地講,田為民當時的症狀表現,與馮兵所診斷的病症是有相似之處的。尤其在那個年代,鉈中毒非常罕見,可能整個明珠市醫療界對此也不甚了解,即使到了今天也同樣有誤診的情況發生,所以就算馮兵真的是誤診了,他也應該是無意的。 當然就症狀本身來說,由於現時已無法獲取檢材去測試,顧菲菲不可能確鑿判定田為民死於鉈中毒,只能依靠相關線索綜合判斷。蔣青山在受到鉈中毒懸案的啟發後,首先調查的是明珠理工大學化學系,並特意詢問了該系鉈元素的存放問題,以及有可能接觸到鉈的人群,這說明他認為投毒者是通過這樣一條途徑獲取鉈元素的。依此推斷,顧菲菲相信艾小美一定能在理工大學有所斬獲! 艾小美在理工大學的配合下,調閱了該校化學系的畢業冊,從中並未發現與田美雲團伙中任何一個人有交集的線索。艾小美不死心,拿著該團伙成員的照片,找系裡的老師逐一確認,最終皇天不負苦心人,一名87屆留校任教的女教授認出了田美雲,她表示和田美雲是同班同學,但田美雲在升入大三後不久,就因家中變故退學了…… 那麼在“田為民死於1989年,系遭投毒謀殺”的前提下,調查又回到老問題上:蔣青山當時是如何知曉這起疑似投毒案件的?是不是曾經立過案呢?帶著這樣一個疑問,張隊去查閱當年的案件檔案,結果根本沒有,但他意外發現了另外一起與田美云有關的案件,不過那起案件中田美雲是“受害人”。 案件發生於1989年1月7日星期六(當年還未實行每週五日工作制)傍晚,就讀於明珠理工大學化學系本科二年級的21歲女大學生田美雲,在從學校返回位於郊區龍頭村的家中與其父田為民共度週末的途中失踪。 兩天后的深夜,田為民家中電話鈴聲響起。電話那頭是一個陌生的男人,聲稱他綁架了田美雲,讓田為民準備20萬元贖人,具體交錢時間和地點再通知,並威脅如果發現田為民報警便撕票。 考慮再三,田為民還是報了警,先前他已經向警方通報過女兒的失踪。當時蔣青山任大案要案組組長,由他牽頭成立專案組。由於當時技術落後,無法追踪電話信息,專案組基本還是以常規的綁架案偵辦流程展開調查——派出部分警員悄悄進駐田為民家,等待勒索電話再度打來,指導田為民如何與綁匪交流,以獲取有效線索;暗中調查田為民在社會交往和生意往來中有過不愉快經歷的嫌疑人,並深入田美雲所在學校搜尋有可能作案的嫌疑人;向各分局派出所下發內部協查通報,注意轄區內可疑住戶,重點方向是出租房以及具有犯罪前科的住戶…… 十幾天之後,田美雲仍踪影皆無,綁匪也未再打來電話,就以往經驗來看,專案組認為其凶多吉少。但就在那個午夜,田為民家的院門被一陣猛敲,田為民和留守警員一道打開院門,看到了披頭散發、衣不遮體的田美雲;身旁還有一個小伙子,田美雲說是在半路上遇上的好心司機,開車將她送回來的。 隨即,田美雲被帶到醫院驗傷,並接受警方詢問。但詭異的是,田美雲聲稱對整個案發經過,包括綁匪和拘禁地點一概回憶不起來了,只記得自己在馬路上拼命地跑了很長時間。詢問送她回家的貨車司機,也只能給出遇見田美雲的地點,其餘情況一概不知。專案組隨後以該地點為中心,在周圍幾公里的範圍內搜索可疑民居,最終無功而返。 可以想像專案組當時的茫然。剛開始他們還以為田美雲只是一時精神狀態不穩定,可沒承想過了十幾天她還是堅持原來的說法。專案組不禁對田美雲產生質疑,不過也實在找不出她包庇綁匪的動機,尤其驗傷表明她確實遭到過非人的虐待。 法醫報告顯示:田美雲的手腕和腳腕上留有明顯的約束痕跡,下體損傷異常嚴重,不僅僅是連續暴力強姦造成的,應該也被其他硬物擺弄過,並已出現感染狀況,如果再晚一點就醫,恐怕會失去生育能力;再有,其乳房、臀部、背部有多處被煙頭燙過的痕跡,疤痕都很深,顯然綁匪摁下煙頭的時候很用力;其臉部也遭到過拳打或者鈍器擊打,兩邊的眉骨都開裂了,顴骨高腫,幾乎破相。 看到這份法醫報告,再去懷疑受害人,是有些不夠人道,也根本想像不出有什麼動機值得田美云如此犧牲。最後,綜合案情和田美雲的表現,法醫只能以一種罕見的病症來解釋。 法醫解釋說:“田美云有可能患上'選擇性遺忘症',此種病症多是因患病者遭到重大挫折後,無法承受隨之而來的壓力和傷害,所以選擇以一種逃避的方式,將其從記憶中抹除。理論上記憶是可以恢復的,但時間沒法確定,一天、一個月、一年,甚至數年都有可能。也有的說,可以通過催眠療法喚醒記憶,但國內尚無先例。” 法醫的解讀倒是令以蔣青山為首的專案組稍稍有些釋懷,他們轉而將視線放到載田美雲回家的貨車司機身上,而這麼一查,還真發現貨車司機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叫孫健,時年30歲,父母早亡,單身獨居,在一家親戚開辦的鑄造廠裡開貨車。據這位親戚介紹:孫健為人好逸惡勞,貪圖女色,喜歡跟社會上不三不四的男男女女混在一起;曾因詐騙差點被人家報警,後來他東拼西湊,還賣了些他爸媽留下的物件,私下賠錢給對方才得以脫身;平日上班也不正經上,經常好長時間看不到人影。那位親戚比較念舊情,看在他死去的父母的面子上,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賞他口飯吃。 以孫健的品行,他盯上當時在明珠市建築業小有名氣、身家不菲的田為民不足為奇,而且他有犯罪場所,有掩護作案的運輸工具,也可以說還具有一定的犯罪經驗,很值得進一步追查。隨後,專案組搜查其住所,發現有明顯的清理痕跡,但他表示家中自來水水管爆裂,導致水漫得一屋子都是,所以才仔細收拾了一下。而由於現場遭到嚴重破壞,專案組最終未搜索到犯罪證據,只能將他從案子中排除。 不再調查孫健,找不到證據只是一個方面,其實關鍵是田美雲的態度:她一再向專案組表示,孫健是她的恩人,無論在她身上發生過什麼,都與孫健無關。蔣青山就此問題諮詢過法醫:“如果田美雲真的遺忘被綁架的整個過程,那會不會也把綁匪的樣子忘掉?”法醫無法給出確切解答,因為先前根本沒有碰到過此類案例,不過以他個人的常識判斷,可能性不大。蔣青山想想也是,就算田美雲真的忘了,孫健也沒那個膽子正大光明地面對她。 此後,專案組又陸續調查了幾名與田為民在生意上有過節的嫌疑人,但都排除了作案可能,案件記錄也到此為止,直至今天,綁匪仍然逍遙法外! 看罷舊案檔案,張隊深深感慨:雖然綁架案至今未破,但它對現時的案子起到了註解的作用。它說明了很多問題,卻仍未解答蔣隊當年是如何注意到田為民患病情況的。帶著這個疑問,張隊找到當年參與田美雲被綁架一案,現在已調到分局任局長的一名資深刑警,在他那裡,張隊終於得到了答案。 據那位分局局長介紹:田美雲綁架一案最終淪為懸案,蔣隊對此始終耿耿於懷,不僅僅因為案情過於離奇,更主要的是當時組裡有兩名跟隨蔣隊多年的得力干將,在調查綁架案的過程中發生車禍雙雙犧牲了。蔣隊心裡一直有種揮之不去的念想,認為只有破了此案,才能告慰犧牲的兄弟的英靈,以至案件調查逐漸冷卻之後,他仍然關注著田為民和田美雲父女的生活,也因此與田為民有了不錯的交情。 當然,事情隨後的發展,令所有人都大跌眼鏡——田美雲竟然與孫健談起戀愛,並迅速達到熱戀的狀態,僅交往幾個月便談婚論嫁。田為民當然極力反對,私下跟蔣隊抱怨,就算女兒被壞人糟蹋過,他也絕不甘心她嫁給一個劣跡斑斑的小混混,更何況女兒還是個沒畢業的大學生。但蹊蹺的是,此後不久,也就是同年11月,他突發急症住進了醫院,不久之後便不治去世。蔣隊對此很是疑惑,懷疑是田美雲和孫健聯手害死了田為民,還親自去醫院做調查,詳細了解病情,但主治醫師表示田為民確實係患病去世,與謀殺無關。蔣隊不死心,拿著醫院的診斷去諮詢法醫,法醫最終也未提出異議,蔣隊也只好在證據面前放手。而田為民葬禮舉行過後,田美雲申請退學並接管了父親的生意,轉過年的2月,便急不可耐地與孫健結了婚…… 當三方面信息交叉匯總到韓印這裡的時候,他緊繃的面容終於鬆弛下來,隨即露出許久未見的淺笑。所有的疑惑就此解開,連綁架田美雲的綁匪他也搞清楚是誰了!至於證據,那就要看田美雲和孫健夫婦倆誰先出賣誰了。 韓印能夠想像當田美雲聽到“鉈投毒”、當孫健聽到“綁架勒索”這兩個關鍵詞時的反應,他們心裡一定會霎時湧起一種被對方出賣的感覺,接下來當然就會出現“狗咬狗”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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