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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愛的小鬼

趕集 老舍 3062 2018-03-22
我向來沒有見過苓這麼喜歡,她的神氣幾乎使人懷疑了,假如不是使人害怕。她哼唧著有腔無字的歌,隨著口腔的方便繼續的添湊,好像可以永遠唱下去而且永遠新穎,扶著椅子的扶手,似乎是要立起來,可是腳尖在地上輕輕的點動,似乎急於為她自造的歌曲敲出節拍,而暫時的忘了立起來。她的眼可是看著天花板,像有朵鮮玫瑰在那兒似的。她的耳似乎聽著她自己臉上的紅潮進退的微音。她確是快樂得有點忘形。她忽然的跳起來,自己笑著,三步加一跳的在屋中轉了幾個圈,故意的微喘,嘴更笑得張開些。頭髮蓋住了右眼,用脖子的彈力給拋回頭上,然後雙手交叉撐住腦杓兒,又看天花板上那朵無形的鮮玫瑰。 “苓!”我叫了她一聲。 她的眼光似乎由天上收回到人間來了,剛遇上我的便又微微的挪開一些,放在我的耳唇那一溜儿。

“什麼事這麼喜歡?”我用逗弄的口氣“說”——實在不像是“問”。 “猜吧,”苓永遠把兩個字,特別是那半個“吧”,說得像音樂作的兩顆珠子,一大一小。 “誰猜得著你個小狗肚子裡又憋什麼壞!”我的笑容把那個“!”減去一切應有的分量。 “你個臭東東!打你去!”苓歡喜的時候,“東西”便是“東東”。 “不用打岔,告訴我!” “偏不告訴你,偏不,偏不!”她還是笑著,可是笑的聲兒,恐怕只有我聽得出來,微微有點不自然了。 設若我不再往下問,大概三分鐘後她總得給我些眼淚看看。設若一定問,也無須等三分鐘眼淚便過度的降生。我還是不敢耽誤工夫太大了,一分鐘冷靜的過去,全世界便變成個冰海。迅速定計,可是,真又不容易。愛的生活裡有無數的小毛毛蟲,每個小毛毛蟲都足以使你哭不得笑不得。一天至少有那麼幾次。

“好寶貝,告訴我吧!”說得有點欠火力,我知道。她笑著走向我來,手扶在我的藤椅背沿上。 “告訴你吧?” “好愛人!” “我妹妹待一會兒來。” 我的心從雲中落在胸裡。 “英來也值得這麼樂,上星期六她還來過呢。還有別的典故,一定。”愛的笑語裡時常有個小鬼,名字叫“疑”。苓的臉,設若,又紅起來,我的罪過便只限於愛鬧著玩;她的臉上紅色退了,我知道還是要陰天! “你老不許人交朋友!”頭一個閃。 “英還同著個人來?”我的雷也響了。 “不理你,不理你啦!”是的,被我猜對了。 一個舊日的男朋友——看愛的情面,我沒敢多往這點上想。但是,就假使是個舊日的——爽快的說出來吧——愛人,又有什麼關係?沒關係,一點關係沒有!可是,她那麼快樂?天陰得更沉了。

苓又坐在她的小黑椅子上了。又依著發音機關的方便創造著自然的歌,可是並不帶分毫歌意。 她和我全不說話了,都心裡製造著黑雲;雷閃暫時休息,可是大雨快到了。誰也不肯再先放個休戰的口號,兩個人的戰事,因為關係不大,所以更難調解。家庭裡需要個小孩,其次是隻小狗或小貓;不然,就是一對天使,老在一塊兒,也得設法拌幾句嘴,好給愛的音樂一點變化。決定去抱隻小貓,我計劃著;滿可以不再生氣了,但是“我”不能先投降;好吧,計劃著抱隻小貓:要全身雪白,短腿,長身,兩個小耳朵就像兩個小棉花鬮兒。這個小白球一定會減少我們倆的小衝突。一定!可是,焉知不因這小白寶貝又發生新戰事呢?離婚似乎比抱小白貓還簡當,但這是發瘋,就是離婚也不能由我提出!君子嗎?君子似乎是沒多大價值;看不起自己了;還是不能先向她投降;心中要笑;還是設計抱小貓吧!

英來了,暫時屈尊她作作小白貓吧。無論多麼好的小姨子,遇到夫妻的衝突,哪怕小的衝突呢,她總是站在她們那邊的。特別是定了婚的小姨,象英,因為正戀著自己的天字第一號的男性,不由的便挑剔出姐丈的毛病,以便給她那個人又增補上一些優點。可是我自有辦法,我才不當著她們倆爭論是非呢;我把苓交給英,便出去走走;她們背地裡怎樣談論我,聽不見心不煩,愛說什麼說什麼。這樣,英便是小白貓了。 英剛到屋門,我的帽子已在手中,我不能不慶祝我的手急眼快,就是想作個大魔術家也不是全無希望的。況且,臉上那一堆笑紋,倒好像英是發笑藥似的。 “出門嗎,共產黨?”英對我——從她有了固定的情人以後——是一點不帶敬意的。 “看個朋友去,坐著啊,晚上等我一塊吃飯啊。”聲音隨著我的腳一同出了屋門,顯著異常的纏綿幽默。

出了街門,我的速度減縮了許多,似乎又想回去了。為什麼英獨自來,而沒同著那個人呢?是不是應當在街門外等等,看個水落石出?未免太小氣了?焉知苓不是從門縫中窺看我呢?走吧,別鬧笑話!偏偏看見個郵差,他的製服的顏色給我些酸感。 本來是不要去看朋友的;上哪兒去呢?走著瞧吧。街上不少女子,似乎今天街上沒有什麼男的。而且今天遇見的女子都非常的美艷,雖然沒拿她們和苓比較,可是苓似乎在我心中已經沒有很分明的一個麗像,象往常那樣。由她們的美好便想到,我在她們的眼中到底是怎樣的人物呢?由這個設想,心思的路線又折回到苓,她到底是佩服我呢,還是真愛我呢?佩服的愛是犧牲,無頭腦的愛是真愛,苓的是哪種?藉著百貨店的玻璃照了照自己,也還看不出十分不得女子的心的地方。英老管我叫共產黨,也許我的鬍子茬太重,也許因為我太好辯論?可是苓在結婚以前說過,她“就”是愛聽我說話。也許現在她的耳朵與從前不同了?說不定。

該回去了,隔著鋪戶的窗子看看裡面的鐘,然後拿出自己的表,這樣似乎既佔了點便宜,又可以多銷磨半分來的時間;不過只走了半點多鐘。不好就回家,這麼短的時間不像去看朋友;君子人總得把謊話作圓到了。 對面來了個人,好像特別挑選了我來問路;我臉上必定有點特別引人注意的地方,似乎值得自傲。 “到萬字巷去是往那麼走?”他向前指著。 “一點也不錯,”笑著,總得把臉上那點特別引人注意的地方作足。 “湊巧您也許知道萬字巷裡可有一家姓李的,姊妹倆?”臉上那點剛作足的特點又打了很大的折扣! “是這小子!”心裡說。然後向他:“可就是,我也在那兒住家。姊妹倆,怪好看,摩登,男朋友很多?” 那小子的臉上似乎沒了日光。 “嘔”了幾聲。我心裡比吃酸辣湯還要痛快,手心上居然見了汗。

“您能不能替我給她們捎個信?” “不費事,正順手。” “您大概常和她們見面?” “豈敢,天天看見她們;好出風頭,她們。”笑著我自己的那個“豈敢”。 “原先她們並不住在萬字巷,記得我給她們一封信,寫的不是萬字巷,是什麼街?” “大佛寺街,誰都知道她們的歷史,她們搬家都在報紙本地新聞欄裡登三號字。” “嘔!”他這個“嘔”有點像牛閉住了氣。 “那麼,請您就給捎個口信吧,告訴她們我不再想見她們了——”“正好!”我心裡說。 “我不必告訴您我的姓名,您一提我的樣子她們自會明白。謝謝!” “好說!我一定把信帶到!”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那小子帶著五百多斤的怒氣向後轉。我往家裡走——不是走,是飛。

到了家中。勝利使我把嫉妒從心裡鏟淨,只是快樂,樂得幾乎錯吻小姨。但是街上那一幕還在心中消化著,暫且悶她們一會兒。 “他怎還不來?”英低聲問苓。 我假裝沒聽見。心裡說,“他不想再見你們!” 苓在屋中轉開了磨,時時用眼偷著撩我一下;我假裝寫信。 “你告訴他是這裡,不是——”苓低聲的問。 “是這裡,”英似乎也很關切,“我怕他去見伯母,所以寫信說咱倆都住在這裡。也沒告訴他你已結了婚。”我心中笑得起了泡。 “你始終也沒看見他?” “你知道他最怕婦女,尤其是怕見結過婚的婦女。”我的耳朵似乎要驚。 “他一晃兒走了八年了,一聽說他來我直歡喜得像個小鳥,”苓說。 我憋不住了“誰?”

“我們舅舅家的大哥!由家裡逃走八年了!他待一會兒也許就來,他來的時候你可得藏起去,他最不喜歡見親戚!”“為什麼早不告訴我?”我的聲音有點發顫。 “你不是看朋友去了嗎?誰知道你這麼快就回來。我要明明白白的告訴你,你光景是不會相信麼;臭男人們,臟心眼多著呢!” 她們的表哥始終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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