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現代小說 東北往事4 黑道風雲20年

第7章 七、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據說大虎遠比趙紅兵消失得徹底。從那次趙紅兵掛掉電話後,大虎就開著車消失了。後來雖然大虎團伙的成員基本每天都能接到他的電話,但即使是大虎最親密的兄弟,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兒。 大虎當時怕的可能並不是趙紅兵,而是趙紅兵的兄弟——李四。 大虎清楚得很,一旦讓李四抓到他,他或許不用死,但是下半輩子肯定要在輪椅上過了。李四有多毒,大家都知道。 趙紅兵在南山之戰後再也沒參與過江湖上的是非。而大虎也認為,即使是南山之戰,真正起決定作用的也是張岳,而不是趙紅兵。 大虎,根本就沒意識到趙紅兵的可怕。在大虎的眼中,雖然趙紅兵當年也挺生猛,但畢竟是當年了。如果拿現在的趙紅兵跟張岳和李四比,趙紅兵簡直就是善男信女。張岳現在折了,只要防備著李四,趙紅兵就沒什麼可怕的了。何況,人家大虎的手下養著一群曾經的重刑犯。這些重刑犯,猶如一群困在籠中的猛虎,只要放出籠,一定會傷人。

大虎手下的七八個剛釋放沒幾年的重刑犯中,有個首領,綽號“迷愣”。 “迷愣”是東北話,意思大概就是:迷迷糊糊,總是一副睡不醒的架勢。大虎就是想讓他帶人去對付趙紅兵。 迷愣雖然綽號叫“迷愣”,但只是外形比較迷愣,人可真不迷愣。據說在省屬重刑犯監獄中,他是公認的兩個大哥之一,在獄中的地位遠比大虎要高。大虎當時只是個中隊勤雜,一直對迷愣溜鬚拍馬的。 迷愣當時約三十七八歲,從17歲開始,他的人生經歷只需要兩個詞就可以總結:⒈跑路;⒉坐牢。也就是說,如果迷愣沒在跑路,那麼他一定在坐牢;如果迷愣沒在坐牢,那麼他一定在跑路。 由於迷愣不是在跑路就是在坐牢,在外面混的時間實在太短,不僅二狗沒見過他,就連趙紅兵團伙中的主要成員也沒幾個人見過他。但據說,此人的外型及性格都酷似李四,都是又黑又瘦,面頰骨很高,又都是每天一副睡不醒的架勢,又都不愛說話。

這樣的人是挺可怕。 雖然迷愣的人生可以簡單到用四個字形容,但迷愣的一些經歷也稱得上傳奇。 1980年,迷愣17歲,在省體校讀書。據說他足球技術高超,早晚會是省隊的隊員,甚至有可能入選國家隊。 1980年夏,暑假回家時,他和當時在當地已揚名立萬的張浩然一夥在市體委足球場看台下發生了衝突。迷愣在遭到張浩然毒打之後,去西郊的三姨家拿了個鎬頭,騎自行車回頭去找張浩然拼命。 而後,就是一場血戰。迷愣一人力戰張浩然等七人。 20世紀80年代初,正是張浩然一夥在當地最囂張的時候,迷愣敢於一人和張浩然等人火拼,足可見其膽略。 那一場惡戰,迷愣被打了個半死;迷愣也把張浩然手下的一個兄弟一鎬把掄成了植物人。

後來官司打得不錯,迷愣只在看守所裡待了一年多就給放了出來,根本沒進監獄。 從看守所出來以後,迷愣沒球可踢,又身無長技,也開始混社會。 20世紀80年代混社會不像是2000年後,那時候混社會的人經濟來源就兩樣:偷和搶。 偷,迷愣是不屑幹的,但他卻收服了當地的十來個小偷,由這些小偷養著他。當時在當地小偷界名聲最響的大民、二民哥兒倆,都是他的手下。迷愣出獄後不久,還不到20歲的他居然結婚了,據說老婆還挺漂亮。 1983年他老婆還給他生下了一個姑娘,這個姑娘是二狗的下下屆校友。她繼承了他爸爸的運動天賦,也繼承了她媽媽的美貌,但學習成績極差,是二狗所在高中特招的每級僅有的兩個體育生之一。 這父女二人性格挺像,女兒的性格也很暴躁。由於此女每天下午都在學校操場練體育,常年穿著一條緊身的運動短褲,露出兩條雪白渾圓的大長腿,再加上如花的容顏,基本上吸引了全校男生的關注。全校男生都將其戲稱為“大白腿”。二狗和此女不熟,只知道她爸爸是迷愣,她真名叫“徐X”,僅此而已。

放下“大白腿”徐X不表,話題還是回到她爸爸迷愣。 在生下大白腿後不久,迷愣由於重傷害他人再次被列入通緝犯行列,只不過罪名不是很嚴重,他在當地的市內繼續跑路。據說,迷愣在市內跑路的二三年中,連續犯了13起重傷害案。根據某些江湖中人講:這13次重傷害,加在一起夠判個死刑了,但是迷愣基本每次都不是主犯。儘管下手時他最狠最黑,但最後量刑的時候輕了不少。 二狗講一下1985年底迷愣被捕時的那次事件,幫助大家了解一下迷愣這個人。 在市內跑路的迷愣,日子過得相當慘。 1985年年底,有人出200塊錢讓他去修理東郊城鄉結合部的一個獸醫。 “修理”這個詞可輕可重:可以是痛毆獸醫一頓;可以是嚇唬嚇唬這個獸醫;也有可能是把這個獸醫打殘。

迷愣拿到200塊錢想都沒想,直接選擇了把這個獸醫打殘。 據說他拿到這200塊錢後,先是去當地最好的一家飯店裡,請幾個朋友飽餐痛飲了一頓,花了100塊出頭。然後自己買了雙棉鞋,花了幾十塊。穿著新棉鞋,兜里裝著剩下的幾十塊錢,怀揣一把寬背大砍刀,帶著醉意直接去了東郊那個獸醫店。 那個獸醫也不是什麼善茬,而且還會三拳兩腳。雖然剛開始就被迷愣狠狠地迎面砍了一刀,但鎮定下來以後,居然和迷愣徒手撕扯了起來。這個獸醫不愧是成天和驢馬打交道的,力氣極大,在撕扯的過程中居然還把迷愣手中的寬背大砍刀奪了過來。迷愣手中的刀被搶過去以後,自己身中幾刀,酒醒過來不少,回身拿起個氣管子,和這獸醫拼了起來。 此時,正好有一個警察路過。在20世紀80年代初,當地的警察有手槍,這警察看見兩人在血戰時距離他倆七八米,當時就鳴槍示警。他這一鳴槍嚇到了那獸醫,那獸醫住手了,但人家迷愣卻不住手,拿著氣管子還朝獸醫的頭上猛砸。警察一看這“悍匪”連鳴槍都不怕,也惱了,當場又開一槍,直接命中迷愣大腿,迷愣當場倒地。

迷愣被捕,被以多起重傷害罪名起訴,判刑15年。迷愣入獄後約3個月,他老婆失踪。在當地,再也沒有人見過他老婆。他的女兒大白腿由她爺爺奶奶撫養。也就是說:大白腿在沒記事兒的時候,迷愣就已經進去了;在大白腿上高中以後,迷愣才被放出來。 從迷愣受僱傷人這件事兒的整個過程來看,迷愣這樣的人的確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分子:不但凶狠暴戾,更可怕的是他好像根本就沒打算活幾天,每多活一天他都覺得自己賺到了。 拿半條命換來的200塊錢不是攢著,不是好好去花,而是很輕易就花出去了——他可能覺得自己活不過明天,所以就先把它花了。正常人的生活計劃是按年過,迷愣卻是按天過、按小時過。 活完今天算今天,明天的事兒就不去考慮了。

入獄後,犯了14起重傷害案的迷愣開始了他人生中最輝煌的日子——監獄生活。 由於迷愣早就活膩了,所以他在監獄裡是人見人怕,畢竟像他這樣活膩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獄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誰見到他都得遞煙、叫大哥。 迷愣出獄以後還經常懷念自己在監獄裡的日子:“要不是我有個姑娘,我肯定還回去。在裡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現在我爸我媽沒了,我得照顧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聽見沒?啥人都有,還有懷念在監獄裡的日子的。 迷愣出獄以後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戶經理,工資還不低。說是客戶經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兒也不干,每天只是帶著其他幾個釋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著吃飯喝酒的發票找大虎報銷,到了月底領工資。

大虎每次都是樂樂呵呵地給他報銷,三萬兩萬連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當地佔據一席之地,迷愣這樣的人必不可少。 迷愣也知道,大虎這麼可勁兒地養活著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出獄以後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過得還不錯。迷愣不管那麼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兒讓自己牽掛外,迷愣在這世界上什麼都不留戀——他早在十幾年前就不留戀了。 二狗還聽說過迷愣出獄後乾的一件悍事,這事兒和大白腿有關。 當時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當地第五人民醫院的宿舍樓。那六層樓房在20世紀80年代初絕對算是當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後,絕對算是最破的住宅了。當年的紅牆已經斑駁,樓門還是木製的,樓道裡全是灰塵,沒人打掃。大白腿的奶奶和爺爺已經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獨自一人住在那兒。

迷愣出獄以後也在家住,但大白腿總趕他走,說他總半夜醉酒回家打擾她學習。她其實是想一個人住。她經常帶男孩子回家,而且還是不同的男孩子。 迷愣覺得自己在世上就這麼一個寶貝女兒了,就這麼一個牽掛了,她說什麼就什麼吧!迷愣也沒多問,讓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自己住,讓女兒繼續一個人住在爺爺奶奶家。 大白腿這孩子二狗也算是認識,據二狗了解,此女雖然性格暴躁,但品質還算不錯,在同學中人緣還可以。唯一的缺點就是比較風流,喜歡帥哥,而且喜歡上誰一定要搞到手,兩三個月就換一個男朋友。由於她人長得漂亮,身材好,硬件條件出眾,俘獲帥哥基本沒什麼難度。二狗估計學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帥哥不下十個。 據說有一天晚上八點多,在學生上晚自習的時候,迷愣忽然回五醫院的家中去拿東西,結果他一開門正好看見自己的女兒和一個男孩子在客廳裡的沙發上XXOO。

迷愣十分平靜,隨手關門,然後下樓。 半小時後,迷愣上樓,敲門:“完事了沒?開門!” 大白腿和那個男孩子嚇死了,誰也不敢開門。都琢磨著:這下他還不得殺人啊? 此事中的那個男孩子二狗不認識,說不清楚究竟是哪個人。但據二狗身邊喜歡八卦同學說,此男絕對是個帥哥,是他們那個年級的“校草”。後來《流星花園》熱播時,此男被我校女生稱為“花澤類”。這花澤類平時很靦腆,一說話就臉紅,學習成績也一向不錯,就是不知道那時候怎麼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時間,大白腿幾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敵。 “沒事,開門。”迷愣語氣很溫和。 門終於被打開了,大白腿開的門。據說那花澤類當時就坐在她家四樓的窗台上,只等迷愣一動手,他就跳樓。 “孩子,下來啊。”迷愣罕見的溫柔。 “我……”花澤類本身就很靦腆,見到了江湖中傳說的迷愣,更是連眼皮都不敢抬。 “下來啊!坐那乾嗎?下來,坐!” “我……”花澤類從窗台上下來了,雙腿顫抖,不敢說話。 “坐!” 雖然迷愣表現得很溫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澤類還是大氣都不敢出。 迷愣端詳了花澤類半天,笑了。 “你小子長得不錯,難怪我女兒會喜歡你。” 花澤類和大白腿還是不敢說話。 “你今年多大了?” “17……” “哦,和我女兒同歲。你怎麼這麼老實?”迷愣看出眼前這孩子被他嚇傻了。 “叔叔……”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花澤類和大白腿都嚇壞了。 “叔……”花澤類顫抖著說。 “爸……”大白腿以為迷愣要動手了。 “你要和我姑娘一樣,叫我爸!” “啊,叔……”花澤類一時沒明白是怎麼回事兒。 “你叫我啥?讓你叫爸,沒聽見啊?” “爸……” “這還差不多,你得對我姑娘負責啊。” “是,爸……”花澤類汗如雨下。他琢磨著如果和他女兒上次床就要負責的話,那迷愣至少得認十個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澤類這孩子。 這孩子不但滿足他擇婿的首要條件:老實。而且這孩子長得百里挑一,可比迷愣強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歡。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帶著大白腿去了花澤類家,具體過程和其中的糾結不談,況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說說最後的結果:兩人的婚事暫定,暫時由花澤類認迷愣當乾爹,等兩個人結了婚再改口。這也是當地的習俗。 靦腆的花澤類忽然多了個爹,而且還是混黑社會的爹。 話說回來,花澤類這爹對他真不錯,中午有事兒沒事兒就去校門口最好的飯店點上七八個菜,什麼菜好點什麼,然後請自己的女兒和“姑爺”吃一頓。 他聽說花澤類喜歡打籃球,就花了2000多塊買了籃球、運動衣、運動鞋一整套的送給花澤類。 花澤類的同學都跟花澤類開玩笑:“哎呀,成黑社會家屬了?” “……”花澤類有苦難言,才17,居然就訂婚了,而且對像還是大白腿,他或許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後來大白腿和花澤類在一起膩了,甩了花澤類,但迷愣還是經常請他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從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這個人有如下幾個特點: ⒈本性還算善良,雖然壞事兒沒少干,但還不是喪盡天良那種。從他女兒和花澤類分手後,他還對花澤類那麼好就可以看出來。 ⒉對自己女兒溺愛到了極點,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兒是他在這世界上唯一的牽掛,他把自己所有的愛都給了女兒。 ⒊他可能知道自己隨時會離開這個世界,所以做好了準備,在女兒17歲的時候就急吼吼地給女兒定下個女婿,儘管最後沒成功。 大虎和趙紅兵起了衝突,當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時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麼多錢,被他養了那麼久,就該為大虎賣命。 大虎手下的這群猛虎即將出籠了。 出籠,咬趙紅兵去。 和大虎相比,趙紅兵消失得併不徹底,還有人能在市區裡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極其飄忽,說不見人影立馬就不見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餓虎,趙紅兵知道,當然知道。 據說,趙紅兵在某個下午到了省城。趙紅兵當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見一個人,他希望這個人能給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這個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趙爺爺之外對他人生影響最大的一個。 2000年後的趙紅兵能破繭成蝶也得歸功於他。 這個人當然是九哥。他好像從來都沒給趙紅兵的生意幫過什麼忙,也好像從來沒給趙紅兵的生意提過什麼好的建議。 他和趙紅兵只談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個城市,趙紅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個和自己同樣“段位”的人溝通,連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許不能說比趙紅兵高,但肯定不比趙紅兵低。這是個老江湖。當趙紅兵、張岳等人在街頭喋血時,九哥已經在富麗堂皇的酒店裡跟社會名流把酒言歡了。 趙紅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館裡見的面。九哥穿著一件黑色的唐裝,佝僂著腰笑瞇瞇地走了進來,拍了拍趙紅兵的肩膀。 “紅兵,有事了吧?”好像什麼事都瞞不住九哥。 一壺綠茶喝完,趙紅兵把事情講明白了。 九哥靜靜地聽趙紅兵講完後,沒回話,抬頭朝服務員說了句:“兩份炒飯,兩份蘸醬海蜇頭。” 兩人開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頃不過一日三餐,有廣廈萬間只睡臥榻三尺。這兩個身價千萬乃至上億的江湖大哥,最經常吃的,無非就是一碗炒飯而已。 九哥雖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趙紅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盤子炒飯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認真地看著趙紅兵吃。 通常被人看著吃飯都挺不舒服,可趙紅兵還是慢慢悠悠地吃。這兩人的心理素質,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樣。 終於,細嚼慢嚥的趙紅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紙一絲不苟地擦。 “紅兵,多久沒打過獵了?” “十幾年沒開過槍了。” “今天咱倆去打打獵。” “去哪兒?” “蒙古國邊境。” “打什麼?” “黃羊。” “好!” 趙紅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獵去了。一輛大越野車開了十幾個小時,第二天早上,終於到了阿爾山。 時值初春,阿爾山的草還是枯黃的,直沒過膝。這片孕育了無數草原英雄兒女的沃野,今天又迎來了兩位梟雄。一個腰桿筆直,另一個是半個羅鍋。 這兩個人都是一臉滄桑,手裡都提著一把獵槍,漫步在這齊膝的草地上。 呼吸著草原清新的空氣,望著草原上高高的藍天和白雲,趙紅兵的心情也暢快了許多。 “今年這裡的黃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極目遠眺。 “為什麼呢?” “因為今年蒙古國沒雪災,黃羊過境的不多。” 趙紅兵也在遠眺,沒搭話。 “前兩年蒙古國大雪災,上萬隻黃羊跨過國境線,來到了這裡。再有幾次這樣的雪災,估計黃羊該絕跡了。”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趙紅兵看得挺透。 儘管九哥已經洞悉了這個社會,但是他不像趙紅兵這麼有文化。他把趙紅兵拉上了車,豐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飛馳了起來。 草原深處,像是海洋;一輛車開進去,就像是海裡的孤舟。 “現在這裡的黃羊,都是雪災後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長大的。它們的父母都已經回到了蒙古,可它們只能留下來,別無選擇。這就是黃羊和人的區別,呵呵。你見過哪個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嗎?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樣。” “要是帶上羊羔,估計大的黃羊也回不去了。”趙紅兵說。 “對,所以人的最大弱點就是割不斷親情。你得會利用這個弱點。”九哥狡黠地朝趙紅兵眨了眨眼睛。 趙紅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說什麼。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點兒過於卑鄙了?”趙紅兵明知故問。 “沒什麼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們都提著槍,到現在卻一隻黃羊都沒打。咱就是來散散心,哈哈。” “哈哈!”趙紅兵已經明白該怎麼對付迷愣了。 “這群黃羊,到了蒙古國就會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國打過獵,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黃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離,死死地盯著,不太遠,也不太近。” “那這些黃羊還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對,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說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隻狼,它們離你不近,但也不會遠。” “哈哈。”趙紅兵樂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裡有槍。”趙紅兵掂了掂手中的槍。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獵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話音沒落,只聽“砰”的一聲,趙紅兵朝窗外放了一槍。 “打什麼呢?” “打隻野兔。” “你槍法也不行嘛!就你,還偵察兵呢?” “太多年沒動這玩意兒了……” 打了兩天獵,趙紅兵和九哥提著三隻兔子回省城了。當然,趙紅兵收穫的,根本就不只是這三隻兔子。 從省城回到當地以後,趙紅兵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張牌。趙紅兵在打出這張牌時,可能腦中浮現過九哥這隻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這張牌,在他手中已經握了10年。過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經營著這張牌。此時,牌即將打出。 在趙紅兵和大虎電話對罵後的第六天。當地的某四星級酒店二樓的咖啡廳裡,坐著兩個人。其中的一個,鬢角斑白;另一個,滿頭白髮。 老遠一看,好像是倆老頭子在喝咖啡。 仔細一看,這倆老頭子都不超過40歲,看起來滄桑而已。 鬢角斑白的,是趙紅兵。 滿頭白髮的,是表哥。 沒錯,趙紅兵的第一張牌就是表哥,曾經開槍廢了陳衛東一條腿的表哥,曾經捅了嚴春秋一刀的表哥,曾經在省屬重刑犯監獄坐牢近10年的表哥,曾經被趙紅兵認為張岳團伙中唯一可成大器的表哥。 那所重刑犯監獄裡,有兩個大哥級人物。其一:迷愣;其二:表哥。 表哥30多歲頭髮就全白了。 那天,這兩個頭髮都已經白了的人在一起談話。沒有人知道他們究竟談了些什麼,只能從後面發生的事件去判斷。 顯而易見的是:這已經不再是一群青春少年的街頭喋血,而是一群老謀深算的真正的江湖大哥間的較量。並且這是一場看不見對手的較量。雖然雙方無時無刻都在算計對方,但在決出勝負之前,絕不會見面。 那段時間,表哥剛剛出獄不久。他身材相比以前更加瘦削,也略有些駝背了,深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滿頭白髮,倒有幾分像歐洲人。表哥總穿著一件長長的黑色風衣。這行頭,在當地也堪稱獨樹一幟。 表哥之所以能夠成為獄中的江湖大哥有如下幾點原因: ⒈表哥入獄的原因是開槍要了陳衛東一條腿,又捅了嚴春秋。以這樣的罪名進去,是能受到其他犯人“尊敬”的。 ⒉表哥輕易不出手,只要出手,就有人留下終生殘疾。這樣的人,有幾個人敢惹? ⒊表哥重義氣,向來一諾千金。 ⒋最重要的:自從表哥入獄以後,張岳、趙紅兵為其花錢無數。 這樣的人,在監獄裡怎麼能不是大哥? 據說,表哥在和趙紅兵談話後去找了一個人。表哥說:“我只要有一個人幫忙,應該就夠了。迷愣的人是不少,但全是無能之輩。” 趙紅兵說:“迷愣無牽無掛,早就活膩了。但是聽說,他有個女兒。” 對,九哥對他說過:人的最大弱點就是割不斷親情,你得會利用這個弱點…… 在和表哥對話以後,行踪飄忽的趙紅兵忽然又出現在了二龍的病床前。據說,趙紅兵看見二龍時,躺在病床上的二龍還戴著副墨鏡。 當然,二龍戴墨鏡不是為了裝酷、裝社會人兒,當地的江湖中人就沒常年戴墨鏡的。他戴墨鏡的原因是:被謝老二打了個眼藍。像二龍這樣自恃會劈叉的高手,肯定羞於讓人知道他被打了個眼藍。 但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戴副墨鏡,也的確夠滑稽的。 “二叔,來了。”二龍氣息微弱。 “嗯,好點了嗎?” “好多了。” “那就好。” “二叔……” “二龍,現在安排你轉院去省城。現在就走,車我安排。” “那……” “別多說話了,這邊的事兒,我來解決。” “……” “到你該回來的時候,我肯定通知你。” 趙紅兵是要把自己隊伍中最弱的環節暫時剝離出去,解除後顧之憂。在當地保護二龍這樣的人,難度大了點兒。 跟二龍簡單聊了幾句以後,趙紅兵再次消失了。 趙紅兵團伙的幾個核心成員,除了趙紅兵消失以外,其他人一切正常。沈公子該有的社會交際繼續打理,李四該在外面玩兒就在外面玩兒,一切看起來都再正常不過。 沈公子心裡有底:他雖然年輕時候沒少參與鬥毆,但他實在不算是一個江湖中人。現在沈公子絕對算是個來當地投資的外地企業家。他交往的都是些處級甚至廳級幹部,他大虎敢對沈公子這樣的紅人下手?沈公子的名片,就是沈公子的護身符。大虎如果動了沈公子,那他就慘了。 和沈公子相比,李四心裡就更有底了。上過戰場,混過廣東,什麼陣勢他李四沒見過?迷愣再兇,還能兇過他李四?所以,李四依然每天下午兩點起床,駝著背,夾個包,瞇著眼睛先去自己的酒店轉一圈,查查賬;三四點鐘再去自己的洗浴中心轉轉,看看有沒有什麼事兒;到了五點多開始叫朋友一起吃飯;山吃海喝一通以後,九點左右再去位於市中心的一個演藝酒吧去看節目,繼續喝酒。李四的行踪很固定,每天就這麼幾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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