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毒笑小說

第50章 第二節

毒笑小說 东野圭吾 3200 2018-03-22
我掛了電話,把杯中的啤酒一飲而盡。 這大概是騷擾電話。怎麼可能真有這種事。 我從鍋裡撈起豆腐,再往杯裡倒上啤酒,想趕快換換心情。 剛把酒杯送到嘴邊,電話又響了。 “餵?”我沒好氣地說。 “你也太性急了點。”又是那個人,“像你這麼沒耐心,在社會上是混不開的。” “用不著你管,我掛了!” “要掛隨你,可你會後悔的。” “什麼意思?”我忍不住問道。那人的聲音與之前不同,多了幾分陰狠的意味。 “很簡單,你這等於是逼我說出綁匪的口頭禪——如果不交贖金,孩子性命難保。” “這不關我的事。” “你有把握這麼斷定?”男人繼續說,語氣仍糾纏不休,“要是你不付贖金,小孩就會陳屍附近,即便這樣你也心安理得?這跟你殺了他有什麼區別?”

“開什麼玩笑?殺害他的兇手是你!” “也就是說,自己毫無責任?你以為可以這樣推得一干二淨嗎?我看辦不到,你絕對會後悔一輩子的。” 這人說話真可惡。我很想不理睬他,徑直掛上電話,但一瞬間又躊躇起來。對方乘隙說道:“看吧,你已經在猶豫了。不知道你聽說過這部小說沒有?或者看過黑澤明的《天國與地獄》也行。故事裡的主角毅然為自己司機的孩子支付了贖金,做人就應該這樣有情有義。你的心地和那位主角一樣善良,即使是別人的孩子,也不會忍心坐視不救。” “雖然不忍心,我也不會付錢。為什麼非得我來付?” “如果你不付,我會很麻煩的。”說罷那人又嘿嘿直笑。 我嘆了口氣:“我想問個問題。” “什麼問題?”

“你真的綁架了小孩?不是在消遣我?” “是真的。怎麼可能惡作劇,我哪有這份閒心!” “那給我看看證據。不對,應該是聽聽,讓那個孩子來聽電話。” “川島先生,這我可辦不到。萬一他說出什麼不該說的話來,我就傷腦筋了。再說就算你聽了他的聲音,也當不了證據,因為你和他素不相識。” 他說得合情合理,我一時沉默了。 “……那你知道他是誰家的孩子嗎?” “知道。” “告訴我。”我說,“我要查明他是否真的被綁架。如果確有其事,我會把情況通知他的父母。” “這個要求我不能滿足,難得我一番關照你的美意,這一來就徹底斷送了。” “關照個鬼,全是給我添亂。” “可至少你不用為了惦念孩子安危,整日長吁短嘆吧?所以說,我做事是很專業的。”

對方說這些話是不是認真的,我還不太確定。憑感覺他不像瘋子,但我也曾聽說,真正的瘋子看起來反而正常得很。 不管怎樣,只怕還是報警比較好,我暗想。但他彷彿窺破了我的心意,隨即說道:“再說句綁匪的老生常談,你還是別去報警為妙。一旦我發現可疑的動靜,交易即刻中止,接著小孩就會浮屍海面,你一輩子都將活在噩夢之中。” 我刻意哈哈大笑。 “你怎麼知道我去沒去報警?難道你想說,你會一直監視我?” “警方的行動總有蛛絲馬跡可尋,就算第一時間發現不了,終究會有察覺的時候。” “你是指什麼時候?” “哦……” “只要在交付贖金的地方發現疑似警丅察的身影,交易即刻中止。” “你倒真會信口開河。贖金、贖金說得跟真的似的,我可從來沒答應要付。”

電話里傳來抿嘴一笑的聲音。 “終於進入正題了。川島先生,我要求你為孩子支付三千萬贖金,請你盡快準備好。” “哼,這是你一廂情願。我沒這筆錢,就是有也不給。” “別忙,再好好考慮一下吧。如果錢湊齊了,就在《朝日新聞》、《讀賣新聞》、《每日新聞》的尋人欄登出啟事:'太郎,彼此有緣,請速聯繫。'倘若三天過後你還沒有登報聯繫,我就視為你無意交易了。” “不用等三天,我現在就拒絕。” “嘿嘿嘿,你頭腦冷靜一點,仔細考慮考慮吧。那就這樣了。”說完他徑直掛斷。 我就著燙豆腐喝起啤酒,卻一點胃口都沒有,吃著吃著就扔下筷子,電視也關了。 男人黏膩的聲音不斷在我耳邊迴響。

我愈想愈覺得這事太離譜了。要我為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孩子付贖金?哪有這種荒唐事! 像這種情況,最合理的結論就是“被耍了”。事實上我也是這樣想著,準備就此拋到腦後。然而,我內心深處卻總是念念不忘,假如這不是惡作劇,也不是開玩笑…… 還是打電話報警吧。雖然很在意綁匪“如果報警就殺死小孩”的威脅,但只要連這話一併告訴警丅察,以後的事情他們自然會圓滿解決。但警丅察會把我的話當真嗎?說不定他們愛理不理。 即便可能遭到冷眼,也還是報警為好,總得找個人來負責才安心。 我拿起電話,按下一、一,正要再按下〇時。我驀地掛斷電話,腦中靈光一閃。 找個人來負責? 對,就這麼辦。只要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就行了,根本不用驚動警丅察。不止如此,如果報警,難免憂心忡忡,唯恐孩子遇到生命危險,倘若有個萬一,縱然我不必承擔責任,心裡也絕不會好過。

綁匪曾說,他是隨便撥的電話號碼,結果就打到我這裡。換句話說,他並非刻意來恐嚇我,換成別人也無不可。 我望著電話,心情變得有些愉悅,同時還湧起緊張和興奮。 我心裡怦怦直跳,隨手按下臨時想到的號碼,沒有打通,我換了號碼再撥一次,這次通了。 “您好,這裡是鈴木家。” 傳來一個中年女子的聲音,聽起來頗有教養,說不定正好是個有錢太太。真是太理想了,我暗自偷笑。 “餵,你是這家的女主人?”我故意把聲音壓得低啞一些。 “是的。”女人似乎警覺起來,從聲音裡明顯可以聽出。 “老實說,”我咽了口唾沫,接著說道,“我在代為照看一個小孩。” “什麼?”女人怔了一下,緊接著問道,“你說的小孩,莫非……是指我們家貞明?可是貞明正在參加公司的酒會……”

“不是不是,不是貞明。”我搖頭,“我拐走的小孩跟你毫無瓜葛。” “噢,這樣啊。可你說的'拐走'……” “就是綁架的意思。” 電話那端傳來倒吸涼氣的聲音,我很享受這樣的反應。 “呵呵呵,嚇了一大跳吧。沒錯,我就是綁匪。” “你、你、你綁了誰家的孩子?” “誰家的孩子不重要,總之跟你毫無關係。但是,只有你才能救他一命。從你剛才接起電話開始,就注定是這樣了。” “究竟是怎麼回事?” “你聽好,我綁架了一個小孩,但基於某些原因,無法向他的父母索要贖金,所以希望你來買單。懂了沒?” 女人沒有回答。不知她是驚得說不出話,還是在若有所思。 長長一段沉默過後,我開始感到不安。就在這時,女人開口了。

“呃……那個孩子,跟我們非親非故,對吧?那為什麼,我們還得支、支付那個……贖金?” 哈哈哈哈,就弄糊塗了吧。也難怪。 事情越來越好玩了。 “我選中你只是巧合,你就當是走背運,自認倒霉算了。乖乖準備好三千萬元,這是我要的贖金。” “三千萬……我哪付得起這麼一大筆錢?” 她會這麼回答,也是意料中事。 “你要是不付錢,孩子就沒命了。”我壓低聲音,凶神惡煞地說。說這句話的時候,背上掠過一陣戰栗的快感。真沒想到,恐怕嚇別人竟是如此有趣。 “可是,可是,那孩子跟我們沒關係啊。” “啊呀,你的意思是說,只要不是自家骨肉,就算被宰了也無關痛癢?” “我沒有這麼說……” “從明天起,最多只能寬限三天。你利用這三天準備好贖金。等錢籌齊後,就在《朝日新聞》、《讀賣新聞》、《每日新聞》的尋人欄登出啟事:'太郎,彼此有緣,請速聯繫。'要是屆時看不到廣告,我就殺了小孩。”

“怎麼這樣啊……太殘忍了!” “如果不想落得這般收場,你就準備好贖金。先跟你講清楚,要是去報警,小孩也一樣沒命。他的屍體會在海上被發現,我會明白告訴他,他慘遭不幸,都是因為你見死不救。” “等、等、請等一下。我……我要和外子商議商議。” “你要跟老公商量還是怎樣,都隨便你。只要不報警,乖乖出錢,我一概沒意見。等到孩子平安回家,他的父母一定對你感恩戴德。那就這樣了,以後再聯繫。”說完,我徑直掛斷。 掌心已經滲滿汗水,我用毛巾擦去。 如此,孩子的性命就從我手上轉移到剛才那女人那裡。是聽命準備贖金,還是向警方報案,由她拿主意就行了,和我再無干系。 電話真是種恐怖的工具。剛才我還是被恐嚇的一方,現在卻站到了完全相反的立場。而且我們之間全都素昧平生。

那女人會怎樣做呢?或許還是會選擇報警。從她剛才的反應來看,她絲毫不認為這只是個單純的騷擾電話,但也說不定和老公商量後,對方隨口一句“是誰在惡作劇吧”就打發了。 從明天起,這三天的報紙有看頭了,我想。我儼然已是冷眼旁觀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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