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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第4節

尋狗事務所 米泽穗信 3412 2018-03-22
谷中的“城” 大家有聽過“物臭太郎”的故事嗎? 在信州有一個叫做物臭太郎的懶惰蟲,從小在村民的保護下長大。有一天,京城在徵召工人,村民推派物臭太郎去參加,想說順便把這個燙手山芋甩掉。物臭太郎到了京城之後,不但娶了妻子,後來還發現他居然是某個貴族流落在民間的後裔,簡而言之就是個。 可惜這個故事有一個比較與眾不同的地方,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貴族流離傳。因為物臭太郎還在村子裡的時候,是個不事生產,連動都懶得動,甚至連人家掉在地上的餅都懶得撿來吃的人。問題是,像他這樣的男人,為什麼能在那個大家光是要養活自己都成問題,根本沒有餘力照顧別人的年代生活下去呢? 前三章筆者都在說明現在的小伏町是處於一個多麼不安定的狀況下。五木氏和土守氏的勢力之爭更加深了這種混亂的程度,位於兩者的勢力界在線,也就是現在的谷中地區、六桑村已經發生過好幾次的戰禍了。

接下來,讓我們把焦點移到上述的谷中地區。 谷中有個非常不可思議的傳說。那就是在谷中地區的東邊,與六桑村之間,隔著好幾座山,據說山里有一座“城”。筆者小時候常常聽到谷中的居民將東邊的山稱之為“城山”。 然而,從五木氏和土守氏的勢力範圍上來看,谷中的山里照道理講不可能有“城”存在。如果這座城是五木氏的領土,那麼戰場應該會再往八保靠近一點才對;相反地,如果這座城是土守氏的領土,那麼戰場就應該會偏向小伏一帶才對。此外,經調查過兩股勢力範圍的資料,上頭完全沒有提到谷中的城。即使去查後來留下的,也沒有任何一篇提到自己攻打或鎮守谷中之城的事蹟。 那麼,谷中的“城”難道只是谷中的居民自己編造出來的幻想嗎?

筆者向當地的老人要來了地圖,深入杉山去調查,前前後後一共去了三次,雖然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座城,但筆者確實發現當地的確有人工加工過的地方,如圖十二的地圖所示。 從谷中翻過一座山,先往下走,再往上爬,在山頂上有一個規模非常小,但確實有被削平的地方。一邊大概只有二十公尺左右吧!還發現了像是壕溝一樣的低窪地帶。 中世的“城”指的並不是“具有防禦能力的設施”,而是“以此做為防衛據點的設施”。不管實力有多麼脆弱,不管戰備有多麼陽春,只要有人下定決心要守住這個地盤,那麼這個地方就可以稱之為“城”。 “城”在中世除了可以指實際的建築物之外,還具有像徵的意義,同時也是一種充滿了神秘氣息的存在(請參照筆者所寫的《村子的作法六桑·小伏·八保》第一〇一頁)。既然這樣的話,那麼這個遺跡應該就是“谷中城”沒錯吧!

“谷中城”既不存在於五木氏的數據裡,也不存在於土守氏的數據裡,但又確實存在於現實之中……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解開這個謎團的鑰匙,就在谷中的八幡神社里。那是幾張古文書。原本存放在谷中的寺廟裡,後來明治時代發生的運動,不知道為什麼,只有這幾張古文書被送到了八幡神社。 其中一張是由三條禁令所構成的公告。 禁 一、濫妨狼藉之事。 二、放火之事。 三、採伐森林之事。 若有違反者,應儘速將其逮捕,並公諸於世。 根據一般的說法,濫妨指的是綁架,狼藉指的是搶奪人家的財產。相傳這道禁令是在天正十三年(公元一五八五年)由土守氏所頒布的。當時兩股敵對勢力的權力之爭也終於進入了最高潮,局勢明顯地傾向於對土守氏有利的局面。就連長久以來皆為五木氏領土的谷中,也在天正十四年變成土守氏的領土。

如果只是這樣的話,那麼這個公告的確可以這樣解讀——由於土守氏打敗了五木氏,將谷中納入其支配的領域內,正式宣布當地自即日起脫離戰爭的狀態,並致力於恢復當地的治安。 然而,剩下的古文書卻提出了另外一個解讀這份公告的角度。 古文書除了公告之外,還有一張借據。債務人是谷中村,債權人是六桑村。金額是三貫兩百文。這在當時是一筆非常龐大的數目。谷中人到底打算把這筆錢用在什麼地方呢? 借據最後有這麼一段文字—— 右文所示的金子,是為了將來繳交判錢、筆功借用的。理當要在同年的十二月底之前還清。從此以後,六桑如果受到了攻擊,可以透過地下通道逃到谷中村方山。 由此可見,這筆錢是為了繳交“判錢”、“筆功(筆耕)”所借用的。必須在十二月底前還清。另外,今後六桑要是受到戰火的波及,大家可以逃到谷中的山上。

但問題是,這筆錢到底是要繳給誰的呢? 這個答案就藏在上述禁令的最後一句話裡——“若有違反者,應儘速將其逮捕,並公諸於世。”也就是說,一旦發現有人做出搶奪、綁架、放火、採伐的行為,就要把他抓起來的意思。但是在亂世中,這些掠奪者通常都有自己的武力,那麼土守氏到底是叫誰把他們抓起來呢? 除了谷中的老百姓之外還有誰? 在中世,老百姓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從已經化身為掠奪者的士兵手中,守住自己的生命財產與安全。為了要和這些武裝的掠奪者對抗,老百姓當然也有自己的武裝和組織(關於谷中年輕人在戰時的組織化,請參照在下所著的《村子的作法六桑·小伏·八保》第一三三頁)。 換句話說,這份公告絕不是什麼和平的宣言,而是一張戰鬥許可證,允許在其管轄範圍底下的村子,一旦發現軍隊突然變成掠奪者的時候,可以用武力來抵抗他們的掠奪(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如果在沒有這種事先公告的情況下,擅自以武力跟諸侯的軍隊對抗的話,可是會被當成判亂罪抓起來的)。

只不過,當時是“自力救濟”的中世。這張許可證當然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因此谷中的居民只好去請求當時在情勢上佔了上風的土守氏頒布這個公告。當然土守氏也不會平白無故地發出這張公告,而是要求了相當代價的金額作為報酬。或許是判錢,也或許是筆功(筆耕)的費用。但是金額之高,單單一個谷中根本付不出來。不夠的部分只好去跟夾在土守氏和五木氏之間的六桑村借。因為如果不乖乖地把錢準備好的話,在發生搶奪、綁架的時候就不能用武力抵抗。所以不難想像谷中會有多麼感謝六桑了。 在《小伏日記》裡,描寫谷中與六桑的夏日風情如下——夏天農閒的時候,谷中的居民會在中元節到六桑去跳舞給六桑的居民看。然後下次再換六桑的居民到谷中去跳舞給谷中的居民看。谷中和六桑這種以舞會友的方式,在交流的意義下,除了有同樣處在緊張地帶的同病相憐之外,可能也有一旦發生戰事的時候,可以互相支持的默契存在吧!

是故,谷中為了表示對六桑的感謝之意,答應在六桑遭遇危險的時候伸出援手,也就是給予六桑居民“上山”的特權。當時谷中東側山地的所有權握在谷中手裡。因而,借據上白紙黑字地寫著,六桑居民在發生戰爭的時候可以“上山”。 當敵人太過強大,就算有武裝也不管用的時候;或者是五木氏或土守氏的大軍壓境的時候,居民不得不離開村子去避難,這種行為就是所謂的“上山”。 然而,根據筆者自己的經驗,如果沒有事先做好準備的話,逃難生活可是會很辛苦的。此外,如果只是單純地逃到山上,可能還是會擔心掠奪者說不定隨時會攻打上來。 因此,為因應以上的需要,就產生了戰備糧倉、短期生活的據點、簡易的防禦措施……也就是所謂的“谷中城”。

由此可知,“谷中城”的“城主”也就是谷中村的居民們。 像這樣的“村之城”並不是只有谷中才有。根據報告顯示,光是九州島一帶,就已經發現了 十九處的“村之城”。以下是筆者個人的看法,筆者認為像這樣的“村之城”在全國各地可能多 到數不清。基於人類共通的想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再加上中世“自力救濟”的時空背景,所有想得到的方法都要試上一試。所以像這種具有防衛機制的建築物,我認為也是必然的大勢所趨。 除此之外,那些全副武裝,盤踞在城裡的老百姓,應該也使出了各種手段吧!既然統治者都把維護治安的權力與義務下放到民間了,民間自然也必須僱用戰鬥的專家吧!那就是所謂的佣兵。 簡而言之,為了以備不時之需,中世的村落早就知道要如何從平常開始扶養一批不事生產的人。所以筆者在本章一開頭所提到的“物臭太郎”的民間傳說,也有一種說法指這個故事就是從這種扶養“隨時可以推上火線”的佣兵習俗而來。至於這些被扶養的人當中,是不是真有一批傭兵到時候可以全副武裝,代替老百姓上戰場,則全是筆者自己的想像。

中世之所以被稱為戰國,就是因為在那個時代,沒有任何可以保護老百姓的系統,老百姓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只能自己武裝起來,或是僱用傭兵,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然而,現在這個稱為現代的時代,並不是取代掉中世,而只是覆蓋在中世之上。只要現代出現了一點點破綻,中世就有可能乘勢翻盤而起。一旦我們對周圍五公尺以內的治安都不能放心的時候,就有可能重新拿起武器吧!因為“自力救濟”的世界從來不曾消失過。 ---------------------------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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