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變身

第61章 第41節

變身 东野圭吾 2573 2018-03-22
食指生疼,大概是鍵盤敲得太多了。又壞了兩個鍵,“哆”和“咪”不響了,這樣,能發出聲來的只剩下九個音了。我不知道用它們能演奏什麼曲子,就自己編,曲名叫“腦的賦格”。 這是什麼?鋼琴發出奇怪的聲音。 不對,是門鈴聲。到這兒之後第一次聽到門鈴啊。沒有客人來過,也不希望有人來。是誰來了? 我以為她——畫的模特兒會出去開門,可她不在,不知是不是出去買東西了。這幾天她常常不見人影。我該小心了,接近我的人會在這種時刻出賣我。 沒辦法,我站在門後,透過門鏡往外看。外面站著個不認識的男人,戴著眼鏡。 像是感覺到裡面有人,那男的說:“我是隔壁的。”我不說話。隔壁的跟我沒關係。 他在外面站了一會兒,見怎麼等也沒人答應,像是煩了,有些不高興地消失在門鏡的視野裡,腳步聲也漸漸遠去。

我回到屋裡,又在鋼琴前坐下,接著作曲。琴鍵怎麼也不夠。咣當,咣當,咣當,要是再有個像樣的音就好了。 就在這時,我被人從後面摀住了嘴巴,同時手也被捆住了。我使勁掙扎,眼前出現一塊白布,衝著我的鼻子蒙過來。 我想叫,剛一吸氣,便覺得腦袋一麻,眼前變得漆黑。 醒過來是因為嘴裡被灌了什麼東西。不一會兒,那液體流了出來,是廉價的威士忌。我嗆了一下,睜開眼,面前是一張男人的臉。剛才在門外摁門鈴的眼鏡男。 我掙扎著,但動彈不了,雙手雙腳都被繩子捆住了。另一個男人人抬起我的頭,想往我嘴裡塞威士忌酒瓶。 “醒了?”眼鏡男說。 我環順四周,看不太清楚,像是個倉庫。 “不用去想這是哪兒,喝我們的灑就是了!”

他說這話的同時,酒瓶塞進我的嘴。威士忌流了出來。我吐出一些,也吞下一些。 “別太野蠻,留了可疑的痕跡可不好辦。” “啊知道。” 我的臉被從兩邊揪住,不得不張嘴。威士忌又灌了進來,倒光之後又換成白蘭地。 “對不住,不是什麼上等酒,下過量比質重要。” 我一邊被灌酒,一邊思考他們的身份。大概是若生說的那幫傢伙,一定是我活著對他們不利的渾蛋們下的命令。 “餵、讓他歇會兒。”隨著眼鏡男的命令,酒瓶從我嘴邊拿開。我深深吸了一口氣。酒精很快散開,平衡感開始狂亂。 “我們不得不殺了你,”眼鏡男說,“你大概不知道為什麼會落到這一步吧?” 我的疑問在別處,這些家仳怎麼會找到我?我與外界斷絕了聯繫,不應該被發現的。

“目的嘛,我們也不知道,只是奉命把你幹掉,扮成死於事故。你很可憐,但我們只能從命。” “你什麼想說的嗎?說點什麼?” 我淌著混雜了酒精的口水說:“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會知道我在那兒?” “這個呀,”眼鏡男嘴角一翹,“是女人,女人告訴我的。” “女人?” “是你的同伴,是那女人出孌了你!” 那個畫畫模特兒嗎?果然。沒錯,只有她。 “休息結束。” 嘴被撬開,白蘭地又灌了進來。意識週期性地遠去。想吐,耳鳴,頭痛,還有眩暈。白蘭地也空了,他的手從我面前拿開。我失去平街.倒在地上。 “這樣行了吧?” “嗯。再過一會兒,酒精會更起作用。”

天花板在轉。意識餛沌。身體無法動彈。我閉上眼世界還是不停地轉。 被出賣了,還是被她出賣了。看看,還是被出賣了,不是說過不能信她嗎?你真是個蠢貨。 身體好像消失了,只有意識在浮游。這是哪兒? 你真是個蠢貨——很久以前,記得誰這麼說過我,是上小學的時候,附近的操場,領頭的孩子說:現在開始挨個進行擊球和防守練習,出錯的圍著街道罰跑一圈,第一個從阿純開始。不行,我不要當第一個。少囉嗦,難道你不聽話?我被逼元案,去防守,接了兩三個普通的滾地球後,球朝著令人絕望的方向飛去,根本追不上。孩子頭說:失誤了,你去跑步!其他孩子也跟著起哄:快去跑,阿純。我開始跑,繞出操場,繞過煙草店,滿頭大汗地跑,只想快點和大家玩。可當我跑回操場,其他人已經在比賽,不再進行防守練習。除了阿純,沒人跑步。阿純走了過去,誰都假裝沒看見。這時阿純才知道,剛才的把戲是為了把自己排除出去。阿純撿起手套,走出操場,知道大家在擠眉弄眼地看自己的背影。剛才跑過煙草店門前時,像是看到了事情經過的店主說你真是個蠢貨。

不能相信別人。人不可能愛別人, “該收拾他了吧?” 遠處有聲音傳來,我微微睜開眼。一個男人拿過一個罐子,引開蓋子一倒,液體從裡頭流了出來,氣味刺鼻,像是汽油。他住我周圍酒著。 “要往他身上澆嗎?能保證燒得徹底。” “不要澆在身上,想造成的假像是,他喝醉了進來不慎著火被燒死了。要是燒焦了就不自然了。周圍也要澆得像一點。” “明白了。那就點火啦。” “好!”說完,眼鏡男就出去了。 剩下那個男的在對面牆上堆上破布,用打火機點上。小小的火苗躥了起來,確認之後他也走了。 我望著燃燒的火焰,等那火焰燒到汽油澆過的地方,就會變成熊熊大火。可是,很奇怪,我沒有恐懼和焦急,看著燃燒的火焰甚至有些親切。和母親在火葬場的離別,不對,那不是我的記憶,是京極瞬介的。

我燒的是老鼠。 被那幫打棒球的孩子趕走,回到家,阿純抽抽搭搭地哭了。媽媽趕過來說,怎麼啦,被欺負了?阿純喜歡媽媽的圍裙,剛想靠上去,被爸爸抓住了脖子:你過來! 阿純被帶進里屋,地上放著一個鐵絲籠,裡面關著一隻老鼠。爸爸說是用老鼠夾子抓住的。爸爸讓阿純拿走籠子,把老鼠弄死。 阿純乾不了這種事,但爸爸不允許。連隻老鼠都弄不死怎麼行?你就把老鼠當成你憎恨的傢伙好了,不把它弄死你就別回家。 想不出什麼法子弄死它,直接下手看來是不可能。阿純想了半天,終於想到澆上油燒死它,這樣只用點上火,然後摀住眼睛就是了。 拿來燈油,從鐵籠上面往下澆。老鼠渾身是油,還在亂動,阿純點上火柴,屏住呼吸朝籠子扔去。著火的瞬間,阿純把臉轉開。這時爸爸在背後說:你要看著,阿純,別忘了你能做這樣的事,只要記住這—點,就沒什麼可怕的東西了。

阿純壯著膽子去看。老鼠被燒得四處亂竄,皮肉的焦臭味撲鼻而來。老鼠臨死之前,阿純覺得它的小眼睛捕捉到了自己。之後三天,阿純一直睡不著,幾乎沒吃什麼東西,恨死了爸爸。 回過神來,周圍已被火包圍。我慢慢站起身看著四周。我就是那時的老鼠,和那時一樣,有人在看著我被燒死。 可我還不能死,還要去收拾叛徒。所謂的愛根本不存在。 人焰燒到牆上,躥上天花板,變成一片火海。我在火裡走著,身體有點搖搖晃晃,腦袋卻很清醒。 到了門口,踹開門,一瞬間,火苗如波浪一樣從背後襲來。背上著火了。我跳了出去,在地上打滾。頭髮一股糊味。 回頭看看房子,好像是紡織廠的倉庫。到處開始冒煙。 我往外走。這是哪兒?總之得回到那個屋子。

然後,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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