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偵探推理 怪鐘

第24章 第二十三章

怪鐘 阿加莎·克里斯蒂 3632 2018-03-22
柯林·藍姆的敘述 我投宿的旅館是破舊的,就在警察局附近。他們賣有一種燒烤食品,而唯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這一樣菜,還有,當然價錢便宜。 第二天早上十點,我打電話給加文狄希社,說我需要一位速記打字小姐,速記我的信並重打一份商業合同。我的姓名是道格拉斯·威瑞比,住在卡蘭敦旅館(愈是簡陋的旅館名字愈是耀眼)。雪拉·威伯小姐有空嗎?我有個朋友說她很有效率。 我運氣不錯。雪拉能夠立即過來,但她十二點有約。我說我能讓她在十二點鐘之前把工作做完,因為我自己也有一個約會。 “道格拉斯·威瑞比先生聽你吩咐。”我說。 “電話是你打的?” “是的”“你不能做這種事。”她看起來很憤慨。 “為什麼不能?我打算向加文狄希社付費的。我將你寶貴且昂貴的時間用在街對面的咖啡店裡,而非讓你記述令人厭煩的書函,這跟她們有何關係?來吧,讓我們找個安寧的環境喝杯清靜的咖啡。”

金鳳花咖啡屋憑它那強烈耀眼的黃,真是各副其實的“金鳳花”、無論是桌圍、椅墊、一杯子和碟子,都是清一色的淡黃。 我點了兩份咖啡和圓餅。 女侍走後,我們隔著桌子對視。 “好嗎?雪拉”“什麼意思——我好嗎?” 她的眼睛下有兩片黑圈,看起來紫勝於藍。 “你這一陣子吃了不少的苦吧?” “是的——不——我不知道。我以為你走了。” “是的,但我回來了。” “為什麼?” “你知道為什麼。” 她的眼睛垂視下來。 “我怕他。”她足足有一分鐘沒有說話,那是好長的一段時間。 “你怕誰?” “你的那個朋友——那個探長。他以為……他以為我殺了那個人,也殺死了伊娜……” “噢,他就是那種樣子,”我向她打氣地說,“他辦起案子,彷彿每個人都是嫌疑犯一樣。”

“不,柯林。不是那樣子的、你想說些話使我打起精神,沒有用的。從一開始,他便認定我和命案有瓜葛。” “好女孩,並無對你不利的證據啊!只是因為那天你在場,因為有人設計……” 她打斷我的話。 “他認為是我自己設計的。他認為這一切是一個捏造的故事。他認為伊娜一定知道了什麼。他以為伊娜認出是我在電話中假借佩瑪繻小姐的聲音。” “那是你的聲音嗎?”我問。 “不,當然個是。我沒打那電話。我一直是跟你這樣說的。” “聽著,雪拉,”我說,“不論你對別人怎麼說,你都要跟我說實話。” “那麼你是不相信我的話。” “不,我相信。那天你也許自己也不知何故打了那通電話。也許有人要你這麼做,告訴你說這是開玩笑,後來你嚇著了,你既然已經說謊,只有繼續說下去。是不是這樣子?”

“不,不,不!我到底要對你說多少次?” “這個沒關係,雪拉,只是有些事你一直沒告訴我。我要你信任我。如果哈卡斯特握有一些對你不利的事實,某些他沒有對我提起的——” 她再度打斷我的話。 “你期望他什麼都告訴你?” “呃,他沒有理由不告訴我。我們所干的幾乎是相同的行業。” 就在這時候,女侍端上咖啡和圓餅。咖啡的味道談得彷彿最近流行的貂皮衣的色澤。 “我不知道你和警察有何關係。”雪拉一邊說,一邊慢慢攪動杯裡的咖啡。 “我不是警察,我幹的完全是不一樣的另一行。我要說的是,如果狄克知道你的事而不告訴我的話,一定有其特殊的理由。那是因為他認為我對你有興趣。啊,我是對你有興趣,而且不止於此。我是'為'你,雪拉,不論你做了什麼事。那天你從屋子裡衝出來。嚇得要死。你真的給嚇著了。你不是裝的,你那樣子絕對無法裝出來。”

“我是嚇著了!我真的嚇死了。” “你是不是只因為發現屍體而嚇著了?還是因為別的事?” “哪裡還會有什麼別的?” 我攢足勇氣。 “你為什麼要偷走那隻鑄有'Rosemary'字樣的鐘?” “什麼意思?我為什麼要偷它?” “我在問你為什麼。” “我從未碰過它。” “你後來又回到屋裡,因為你說把手套給忘了。那天你並未戴手套啊。九月的好天氣。我從未見你戴過手套。你那時候回到屋裡,偷走了那隻鐘。不要想瞞我。是你拿的,是不是?” 她沉默半晌,搗碎了盤子裡的圓餅。 “好吧,”她以幾乎耳語的聲音悄悄地說:“好吧,是我偷的。我拿起來後立即放在手提袋裡,然後再走出去。”

“你為何要那麼做?” “因為我的名字——'Rosemary'——那是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叫'Rosemary',不是雪拉?” “兩者都是。” “就只因為這個?因為鍾上的字和你的名字一樣?” 她聽到我並不相信,但仍然堅持。 “我跟你說過,我嚇著了。” 我瞪著她。雪拉是“我的”女孩——我要的女孩——教終身夢想的女孩。但我不能欺騙自己。雪拉撒謊。而且恐怕要永遠成為一個說謊的人。那是她求生存的方法——口齒伶俐,直接而容易地否認。那是孩子的武器——而她恐怕永遠也甩脫不掉。如果我要雪拉,我便得接受她的一切——眼前我下定決心攻擊。只有這個方法。

“那是你的時鐘,是不是?”我說,“它是屬於你的?” 她喘了一口氣。 “你怎麼知道?” “告訴我吧。” 故事慌慌張張地崩塌了下來。這只鐘差不多跟她跟了一輩子。她在六歲之前一直用的是羅絲瑪莉這個名字——但她厭憎它,堅持人家叫她雪拉。 。近來這只鐘很是不順。她把它帶著,想拿到打字社附近的一家鐘錶店去修理,但給弄丟了。 ——也許是在公車上,或是中午吃三明治的牛奶鋪。 “這事發生在威爾布朗姆胡同十九號命案之前多久?” 她想,大概一星期。她並不覺得十分懊惱,因為這只鐘實在是老了,走起來並不准。真該買只新的。 “起先我並沒有去注意,”她說,“當我走進客廳裡,我並沒有註意到。而後我發現了屍體。我渾身癱瘓。我在摸過他後站起身來,愕在那兒,而我的鐘在靠近壁爐的一張桌上正面對著我——我的鐘——我的手上又是沾著血——然後她走進來了,我嚇得忘掉了一切。因為她就要踩到了他。而——於是——我便猝然驚叫。奪門而逃——當時我只想到這個。”

我點點頭。 “後來呢?” “我開始想。她說她沒有打電話找我,那麼會是誰呢?是誰把我騙到那裡,並把我的鐘擺在那兒?我——我便說我掉了手套——然後把它塞進我的皮包裡。我想我——真笨。” “你所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傻了,”我告訴她說,“在某些方面。雪拉,你實在一點道理也沒有。” “但是有人要陷害我。那張明信片。一定是知道我偷走了鐘的人寄來的。明信片上——那棟建築物。如果我父親是個犯人——” “你對你父母的了解有多少?” “我很小的時候,我父母因為發生意外而喪生。這是我姑媽告訴我的,她一直跟我這樣說。但她從來不曾對我說過他們的事(從來沒有。有時候,我問過她一兩次。兩次所說的都不一樣。所以我知道,這中間一定有問題。”

“所以。我想我父親也許犯過罪——甚而是個殺人犯。或者,犯罪的人是我母親。如果別人對你談起你的雙親,徐非有什麼特別的理佔——有什麼特別可怕的事不要你知道,否則不會說你的雙親死了,或者不願告訴你他們的事。” “這一切都只是你個人的猜測而已,也許事情很簡單,你只是個私生子而且。” “這點我也想過,人們有時候把這種事瞞著孩子,不讓他們知道,實在愚蠢之極。其實不如把事實公開,反而要好得多。時代不同了,這種事並非什麼大不了的事。然而整個問題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這件事背後的真相。為何給我取名羅絲瑪莉?它並個是家族的名字。它是緬懷或記憶的意思,不是嗎?” “它可能是個好的意思。”我指明道。

“是的,可能……但我不覺得如此。總之,自從那天探長問了我一些問題之後,我開始想,為何有人要設計我到那裡?教我到那裡碰上一個死人?或者是那已死的人要我到那里和他相見?難道,他是——我的父親,他要我為他做什麼事?於是,來了一個人將他殺死了。或者,從一開始那個人便處心積慮要陷害我為凶手?噢,我方寸已失,我好害怕。總之,不知何故,事情總是對著我來。把我騙到那兒,一個死人,鐘上有我的名字——羅絲瑪莉——然而鍾本來不在那裡。我心裡惶恐,所以做出了你所說的笨事。” 我對著她搖搖頭。 “你讀了太多的恐怖偵探小說,或者是說這類作品打字打得太多。”我責備她說,“伊娜?你知道她的心事有什麼事嗎?她每天和你在辦公室見面,為何卻又跑到你家要和你說話?”

“我一點也不知道。她不可能以為我和兇手有什麼關係。不可能的。” “會不會她偶爾聽到了什麼,而產生了誤會?” “沒有的,我告訴你,沒有的!” 我心裡懷疑。我禁不往懷疑……甚至就在這一刻,我不相信雪拉是在說實話。 “你有沒有敵人?懷恨的年輕人,嫉妒的女孩子,或是某個心理不太平衡而有可能找你麻煩的人?” 我自己聽著自己的聲音都覺得沒什麼信心。 “當然沒有。” 事情就是這樣。即使現在我對於那隻鐘也不確然。這故事可真玄。四點十三分,這數字有什麼意義呢?明信片上除了這數字,還寫著“記住”兩個字,為什麼呢?除非它們對發信人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我嘆了一聲,付清帳,起身。 “不要擔心。”我說。 (那是英語或者任何其他語言裡最愚昧的話。)“柯林·藍姆私人服務社將盡職到底。你會沒事的,我們將會結婚,快樂地生活在一起。”我知道,如果就此打住,讓那浪漫作為休止符,一定要好多了,然而我實在壓抑不下柯林·藍姆的好奇,於是添加了一句:“那隻鐘你到底如何處理了,藏在抽屜裡?” 她沉默片刻,然後說:“我把它扔進了隔壁的垃圾箱。” 我聽了不禁訝然。乾淨俐落!真虧她想得出來。也許,我低估了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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