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傳記回憶 李鴻章傳

第25章 五、「早期—和戎—外交」-在中法和戰的漩渦中

李鴻章傳 梁启超 13930 2018-03-03
在中法和戰的漩渦中 李鴻章在“二十年內或不至生事”的迷夢被法國炮火粉碎以後。就情不自禁地捲進了中法和戰的漩渦。 中法戰爭是由於法國資產階級推行殖民擴張政策,侵略越南,並以越南為基地進而侵略中國引起的。中國和越南有著悠久的政治、經濟、文化聯繫。 潔朝封建統治者與越南封建統治者之間存在著一種封建的宗主與藩屬關係。 清朝皇帝要越南國王接受“冊封”,並定期派人到京“朝貢”,而清政府則對越南負有保護的責任。這種關係屬於東方封貢體系,同西方殖民體係有著本質的區別。清政府竭力保持中越宗藩關係,既不為政治統治,又不為經濟掠奪,而主要是著眼於軍事國防,維護西南邊疆的安定。及至到外國資本主義侵入,中越兩國人民都面臨著遭受殖民者奴役的命運和反對殖民者的共同任務。清朝統治者在越南方面要求給予援助的清勢下,也不能不言所行動。

早在60年代,法國就用武力脅迫越南阮氏王朝簽訂《西貢條約》,將南圻變為殖民地。 1873年法國派安鄴率軍侵犯河內地區,留駐在中越邊境的中國農民武裝黑旗軍及其領導人劉永福響應越南政府的號召,馳援河內,大破法軍,陣斬安鄴。但是,第二年越南阮氏王朝卻在法國的訛詐下,與之簽訂《越法和平同盟條約》,承認法國在越南中部和北部的“保護權”。 1880 年以後,法國積極籌劃武力奪取越南北部,並把侵略矛頭直指中國西南邊疆。面對法國的咄咄進逼,清朝統治者不得不把越南和中國西南邊疆的局勢問題提上議事日程。 最早關心中法和戰問題的是駐英、法公使曾紀澤。 1881年他在與法國頻頻交涉的同時,建議清政府盡快籌商,明定方針大計。總理衙門首先與李鴻章商討,李鴻章提出:採取軍事措施,添派兵船隨同運米的招商局輪船前往越南紅江游弋,“藉壯聲威”;通過外交途徑作越南方面的工作,“派明幹得力之員,往越嚴密偵探現在情形,晤其國王大臣等,將通商自強各事宜,隨機開導”。他認為這樣“或可稍紓彼患,即可藉固我國”

①。隨後總理衙門上疏陳言,清廷決定戰備、和議雙管齊下,“以理諭之,以勢遏之”,“二者交相為用”。 1882年4月,李威利率領法軍攻陷河內,越南形勢日趨嚴峻。在清朝統治層中,積極備戰的主張逐漸佔了上風,5月30日清廷飭令滇粵陸軍出防場外,廣東兵輪效期出洋,福建兵輪亦調得力者前往,“毋僅作閉關自守之計”。 正在這時,李鴻章因其母去世,回籍奔喪。直隸總督一職由淮係要員張樹聲署理,而中法外交之爭則主要由曾紀澤負責處理。曾紀澤採取較為強硬的態度,針對法國對越南侵略的不斷升級而接連提出抗議,強調中國與越南間傳統的宗藩關係,力主維持中越權益。法國則堅持越事與中國無關,以不子理睬的冷漠方式相對抗。這樣,中法交涉陷入僵局。

9 月車鴻章奉命回到天津,署理北洋大臣,隨即謀求與法國駐華公使寶海會談。 11月24 日雙方正式開始談判。這樣,外交的主戰線就從巴黎轉至天津。在談判當中,寶海一面老調重彈:法國與越南前訂條約,意在行船通商,並非侵吞越南土地,用兵則是為了“靖匪黨”,而中國追兵深人越境是破壞和局,製造釁端;一面提出以中國撤兵為和談的先決條件,進行欺騙和訛詐。李鴻章傾向妥協,建議清廷不要錯過機會,“速致滇粵疆吏轉飭將領①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中法戰爭》(以下簡稱《中法戰爭》)第5冊,第88頁。 按乓界上,勿得深入,致成不了之局” ①。 12月28日寶海與李鴻章的代表馬建忠會商協議條款,據稱“相互辯論三時之久,稿經七八易而成”。條文要點是:倘中國將雲南、廣西之兵自現在屯紮之地退出,法國即聲明它“毫無侵占土地之意”和“毫無貶削越南之謀”;准許外國商人溯紅河到中越邊界從事對雲南的貿易,並在保勝設口岸,驅除“盜賊”(主要是指劉永福黑旗軍);在紅河中間某地劃界,南北分別歸法中兩國保護。李鴻章公然把這種妥協讓步的協議,看成是自己折衝樽俎之功。

李、寶協議原意是要為中法雙方的進一步談判奠定基礎。 1883年1月總理衙門對協議表示了基本肯定的態度,但到2月卻因法國內閣發生變動而出現波拆。被公認為“狂熱的殖民主義者”的茹費理再度出任內閣總理,一貫藐視中國而主張對華強硬的沙梅拉庫擔任外長。他們不滿意前任政府對越事政策的“遷緩”,採取了更為激進的侵略方針,斷然否決李、寶協議,並撤銷了寶海駐華公使的職務。這使得李鴻章驟然陷人被動的地位,朝野責言繁興。曾紀澤攻擊李鴻章為寶海所騙。而有的外國評論家卻悅“寶海受了李鴻章的欺騙”。其實,李、寶都沒有從根本上違背各自政府的意志。法方之所以否定協議,主要是因為它以議和來掩蓋階段性軍事準備的目的已經基本達到,而條款又未能滿足其侵略饜欲, 當然這也同新舊內閣對外政策的激緩有直接關係。

法國內閣改組,李、寶協議告廢之後,空氣驟然緊張。法國向越南增派戰船和軍隊。法軍在加強對越軍進攻、佔領南定等地的同時,蓄意向中國挑釁,阻止和扣押招商局的運米船隻,加緊進攻劉永福的黑旗軍。這使李鴻章十分惱怒,當寶海再度見到他時,“這位總督象拳師那樣緊緊握著雙拳”說: 法國如不承認中國的宗主權,“事情似乎只有這樣辦” ①,表示要以武力一決雌雄。 清廷的態度一時也有所改變,諭令有關大員實力講求戰備,“不可稍涉疏懈”,“以杜詭謀,而維大局”。 5 月清廷以怯越事急,旨命請假回籍葬母的李鴻章秉金革毋避之古訓,迅速前往廣東督辦越南事宜,所有廣東、廣西、雲南防軍均歸節制。這一方面反映了清廷對李鴻章的倚重,也許真的覺得只有他這位“威望素著,通達事變”的人物方堪此任;另一方面也正如李鴻章自己所察覺到的, “這次任命是他仇敵企圖毀掉他的陰謀”。

面對此情此勢,李鴻章非常氣憤,報怨這是“以珠彈雀”,“樞府調度如此輕率,令人寒心”。他拒赴前敵,復奏公然提出不去廣東、暫性上海的方略。清廷無奈,只好照允,並於6月6日命他仍回北洋大臣署任。 6月8日他致函總理衙門,強調各省海防兵單餉匱,水師又未練成,未可與歐洲強國輕言戰事,警告“勿惑浮議,激成禍端,致誤全局” ①。 6月16 日他又上《法越事端交涉重大遵旨妥籌全局折》,並附《滇粵防務宜責成疆臣並請簡員馳往法國交涉片》,系統地表述了他的避戰求和的觀點。他承認法國侵略越南對於中國育著嚴重的危害,說“越如為法所並,凡我屬國,咸有戒心,而滇粵三省先失屏蔽”,“邊患固無已時”。他認為法國並越之念甚堅,不會甘心釋手,而“我以虛聲嚇之,彼未必即相震懾”。但是,對於客觀形勢① 《中法越南交涉檔》,第1冊,第533頁。

① 高第:《中國同西方各國的關係》,轉引自季南:《英國對華外文》,第93頁。 ① 李鴻章:《論海防兵單未可輕言戰事》,《中法戰爭》,第4冊,第45頁。 的正確分析,並沒有使之得出應該抗戰的結論和下定抗戰的決心。他聲稱“我以重兵臨之,則內地益形空虛”,“兵連禍結,防不勝防”;法國海軍強盛,中國海軍難以御敵;中國兵弱餉乏,久戰終必不支;兵端一開,中國既添近優,又貽後患;越南悖妄,毋須顧之。李鴻章避戰求和的主張,遭到清流派健將的批駁。張佩綸、陳寶深、張之洞等在李鴻藻的支持下,紛紛要求清廷對法採取強硬政策。他們打著“天子守在四夷”的旗號,主張援越抗法,以固藩籬而衛門戶。在他們看來,雖然中法軍事力量對比懸殊,但只要海陸軍有機配合,揚長避短,並非不可與法國決以勝負,只要堅持持久戰,法國必將知難而退。他們指出,列強恣意侵凌,民族危機白益嚴重,並非導源於抗戰,而正是由於因循、偷安“幾冀和局”造成的結果。

李鴻章在避戰求和思想的支配下,從抵滬暫駐到回任北洋後的數月中,主要與法國特使、駐日公使脫利古進行會談,謀求和平了結中法爭端。 在上海,自6月6日至7月1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雙方會談五次,另外還間有函件往來。當時法國政府企圖迫使清政府完全就範,不但承認它在越南的既得侵略權益,而且承認它所謀求的在北圻的侵略地位。脫利古既然受命於此,又因原來就是法國政府“主戰派手中的一個柔順的工具”,所以與李鴻章一開始接觸就表現得十分驕麥、強硬,聲稱“此非辯論之時,目下情形,只論力,不論理”,中國若不滿足法國的要求,“法國斷不稍退讓,即與中國失和亦所不恤”。有時,李鴻章稍事辯駁,他即忿然作色,拂衣而出。孿鴻章則以相當的耐心和柔韌應對。開始交涉的主要膠著點在於:脫利古強調,法國對越用兵,是為了維護1874年《越法和平同盟條約》所“應得之權利名分”,與中國無涉,中國不論明助或暗助越南,即為與法國失和。

李鴻章表示,中國並不打算與法國失和,沒有也無意明助或暗助越南,但是申明越南為中國屬國,對法越1874年條約,中國“未嘗明認”,他並致電曾紀澤以統一口徑。曾紀澤認為,李之“駁甲戌約”,“申言尤妙” ①,亦著力堅持之。在脫利古看來,李鴻章“系統地抗拒了他”,“而且做出了一種最傲慢的態度”,他認為清方的策略是使法國麻煩、厭倦和疲竭,激起法國國內輿論反對內閣。但脫利古認定,中國的武力準備“虛而不實”,主張法國應立即對越南宣戰,“給順化方面以重大的打擊”,從而壓迫清政府改變態度。然而脫利古在談判中卻改換策略,“忽變前此凶悍情狀,似慾和衷婉商”,企圖施展陰柔的伎倆,誘騙清政府承認《越法和平同盟條約》,認可法國對越南的既得侵略權益,放棄過問越事的權利,允許法國染指雲南。李鴻章當即表示“各節與中國意見未合”,不能接受,要“中國日後不能干預越事,斷做不到”

②。李鴻章看出與脫利古的會談在短時間裡難有突破性進展,便於7月5 日离滬赴津。脫利古向其政府報告說:“李躲避了,……他的離去可以看作是在中國進行的談判的破裂”。但“北京朝廷不願斷交,它更小心不向我們宣戰”。正是抓住清政府的這一弱點,脫利占主張與中國斷交,採取“剛勇”、“強力”的行動,說這樣做,“那些只與強者協商的中國人,必將首先向我們讓步”,“我們必將看到中國的匪幫在我們面前退卻”。法國政府沒有與中國斷交,但卻派軍直逼越南部城順化,並於8月25日強迫越南政府簽訂《順化條約》,使越南完全淪為法國的殖民地。 ① 《曾候來電》,《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41頁。 ② 《法國脫使來晤問答節略》,《中法戰爭》,第4冊,第58頁。 9月18日脫利古與李鴻章在天津恢復會談。脫利古表面上“詞氣甚和”,但實際上變木加厲地進行訛詐,提出所謂三條辦法:保護在越之中國商民: 剿除北圻土匪;另計中法邊界。據脫利古的解釋,“保護在越之中國商民” 是基於越南地方現在全歸法國保護而言;所要剿除的“土匪”,係指劉永福的黑旗軍;所謂“另訂中法邊界”,是指在法國保護全越的前提下,“擬將廣西、雲南邊界再放寬些”。李鴻章認為這些問題“不能商量”,明確表示: “越南為中國屬國,北圻土匪實由中國剿平。今法國恃強稱兵,而日此事與中國無干,中國豈能甘心?在法國之意,不認越為中國屬國,不欲中國與聞越事,並疑中國駐兵越境即為暗助黑旗。在中國之意,則認定越為屬國,必應設法保護,駐兵越境,乃中國應有之權,並可自護邊界,且亦不自今日為始。兩國各執一見,愈說愈遠” ①。 李鴻章還希求通過劃界將法國勢力限制在北圻以南的地方。他提出,以河內為界,南北分別由法國和中國“保護”,即大致以北緯21°分界。其實,法國並不是真正要與中國分界保護越南,而是企圖以“低廉的價碼”,換取清政府對它控制整個越南的承諾。對李鴻章的方案,脫利古當即拒絕,提出“由滇粵原有邊界約拓開十五里為新界”,也就是只留出與中國滇粵接壤的寬十五里一線地帶,其餘的越南領土全部歸屬法國。這顯然是談判桌前“漫天要價”的慣伎,李鴻章指責說:“此語與中國命意相距太遠,亦與法國外部之語不符” ①。李鴻章堅持原議,“舌敝唇焦”地爭執,脫利古“堅執不允”。 這樣,談判一直沒有結果。李、脫天津談判期間,法國已任命巴德諾為駐華公使,令脫利古返回日本。 10月28 日脫利古離華東渡,李、脫談判便以破裂而告終。李、脫談判的破裂,固然在於法方條件過苛,要挾過甚,但也表明李鴻章並非毫無原則地一昧妥協退讓,他甚至產生過“此後但備與法人動兵”的念頭。 在李、脫談判的同時,曾紀澤則在巴黎與法國外部直接交涉,就結果來看,曾氏的交涉也同樣陷於失敗。李鴻章本來不願讓曾紀澤在對法交涉中與之平分秋月,當他在上海與脫利古會談之初,就曾建議清廷特簡“洞達時務之大臣馳往法國”,以取代曾紀澤,被清廷拒絕。曾紀澤也在極力爭奪對法交涉全權而排斥李鴻章。當李、脫上海談判中斷的時候,曾氏乘機向法國方面強調:“李鴻章實際上並未負有任何正式的使命”,法國政府“只可真正地與總理衙門或有談判必要的全權的我商議” ②。他在與法國外部會談中,放棄了否認法國在越南的一切侵略特權的主張,明確提出中法分界“保護”越南的建議。這時,他雖然堅持認為“越南久列藩封”,中國對越南有“上邦之權”,但同李鴻章一樣,這只不過是“以虛求實”的外交辭令而已,他甚至向新聞界宣稱,只要法國公開承認中越間名義上的宗藩關係,那麼法越間前訂條約“中國似皆可準”。他還否認劉永福黑旗軍與中國有任何联系,只是不情願聽任法國“驅逐”而已,這與李鴻章的口徑也無二致。稍後,他向法國提出關於解決越事的6條辦法,主張將法國侵略勢力限制在南圻,維護傳統的中越宗藩關係,中國有權過問越事,允許各國通商紅河,開放山西對岸的屯鶴關為通商口岸等。李鴻章對曾紀澤的主張,大致是持贊同態度的。 ① 李鴻章:《與法使德理固問答節略》,《中法戰爭》,第4冊,第76貞。 ① 《中法戰爭》,第4冊,第89頁。 ② 《法國外交丈牘》,《中法戰爭》,第7冊,第170頁。 由此可見,這個時期在有關越事的實際主張上,李、曾二人是大同小異的,二人的主要差異不在於實質性問題,而在於表面態度的剛柔上。曾紀澤好示“剛嚴”,顯“豪氣”,談判桌前,他常以聲色俱厲回敬對方的蠻橫無理,動輒訴諸新聞手段揭露對方,不憚於“不見禮於敵庭”,在交涉中多次出現僵局。而李鴻章則顯得“陰柔”、“圓滑”,有時故作忍讓之態。曾紀澤嘗責言:越案“每下愈況,始終誤於三字,日'柔',日'忍',日'讓'”,並說:“吾華早示剛嚴,則法人必不敢輕於舉發” ①。如係就問題的實質而言,這種見解不無道理,但從李、脫談判時期曾、李二人的舉措看,其“柔”、“忍”、“讓”與“剛嚴”的區別似乎主要不是實際主張的歧異,而是表面態度的不同。 1883年12 月中旬,以法軍進攻駐越南山西的清軍為標誌,中法戰爭正式爆發。清廷在主戰輿論的推動下,公開表明武力抗敵的態度。但駐紮山西的清軍統帥、雲南新任巡撫唐炯卻“棄軍而逃”,“率行回省”,黑旗軍也因寡不敵眾而撤退。法軍在12月16日占領山西城,致使清朝統治層中的某些人倉皇失措,甚或有撤防之議。然而這時李鴻章卻“慷慨激昂”地發出主戰的呼聲。 12月17日即法軍佔領山西的次日,李鴻章上《遵旨妥籌邊計折》 說: ……臣惟中外交涉,每舉一事,動關全局,是以謀畫之始,斷不可輕於言戰,而挫敗之後,又不宜輕於言和。劉永福以新集之軍隔河而守山西,本是危道;殺傷相當,棄城走險,疆域勝負,彼此何常?此意未足介意。即敵或徑犯北寧,三面受兵,勢頗難守。然我兵終無遵罷之理……豈可望風震懾,倉卒撤防,使法窺我內怯,要挾多端,增環海各國狎侮之漸哉? 夫南宋以後,士大夫不甚知兵,無事則矜憤言戰,一敗則誆儒言和,浮議喧囂,終至覆滅。若漢、唐以前,則英君智將,和無定形,戰無定勢。卒之虛憍務名者恆敗,而堅忍多略者恆勝:足以知致敵之奇,終在鎮定。伏願朝廷決計堅持,增軍繕備,內外上下,力肩危局,以濟艱難,不以一隅之失撤重防,不以一將之疏撓定見,不以一前一卻定疆吏之功罪,不以一勝一敗卜廟算之是非,與敵久持以待機會,斯則籌邊致勝之要道矣。 ①縱觀李鴻章此番言論,其中對士大夫“無事則矜憤言戰,一敗則誆懦言和”的指責,顯係針對曾經攻訐過他的某些主戰論者而發的,雖然挾雜私人成見,但也不失為切中時弊、合情合理之言。他對戰局的分析和預測,應當說是符合實際、頗有見地的。 “決計堅持,增軍繕備”的主張尤為切要之見,難能可貴。而四個“不以……”之論,在對清廷的委婉批評箴勸之中,顯示出從全局出發考慮和處理問題的見識。這些,都是應當肯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李鴻章此時的表態,不僅是由於談判破裂、戰局已開的形勢激發了他的對外抗爭性所使然,而且與清流派的活動有著密切關係。中法交涉以來,清流健將對李鴻章有打有拉,既時有責言,抨擊他“怯敵”、“過于謙和”;又設法聯絡,力圖對他施加政治影響。 1883年12 月張佩綸進入總理衙門任職,他因“全力主戰”,被有的外國人視為“驕矜無知和中國式愛國主義——① 曾紀澤:《倫敦复左中堂》,《曾惠敏公遺集》,文集,卷5,第8頁。 ① 《中法戰爭》,第5冊,第257-258頁。 '中國人的中國,主義——的產物” ①。張佩綸自告奮勇赴津遊說李鴻章,“鼓舞其氣”。慈禧認為張氏“奮勇能辦事”,批准了他的請求。張氏於12月5日抵津,逗留五日,李鴻章的《遵旨妥籌邊計折》正是此後所上。李鴻章致函李鴻藻說:“日前幼樵來晤, 詢悉碩畫藎勤,忠誠蹇蹇,欽跳動名……洵如尊旨,只有增軍備繕,一意堅持” ②。由此可見,李鴻章此折正是迎合了李鴻藻之意。張佩綸的天津之行,當是清流派精心謀劃、佈置的一次重要活動。 正因為如此,李鴻章主戰的餘音未息,清流派便緊鑼密鼓地出場配合。 已出任山西巡撫的張之洞呼喊尤力。他於1884年1月初上《法釁已成敬陳戰守事宜折》,強調須“決戰計”,說“事已至此,羈縻無益”,主張在越南與法軍一戰。由於李鴻章和清流派的一度合拍,使得主戰輿論更佔了上風,以致於以“轉圜”為言的翁同龢,儘管“仍力言之,然無和者” ③。 當然,儘管這時李鴻章與清流派表面上你唱我和,異口同聲,但李鴻章的主戰表態並不見得言由其衷,頗有委蛇保榮的意味。 中法交涉以來,李鴻章處於“謗議喧騰”之中,就在他上《遵旨妥籌邊計折》前夕,更有人對他激言彈劾,說他“歲費國家百萬金, 而每有震驚,一味議和”,“張夷聲勢,恫嚇朝廷,以掩其貪生畏死,牟利營私之計”,“坐擁重兵,挾淮軍以攬權”,要求立予罷斥④。輿論可畏,而清流派則在相當程度上左右著輿論,慈禧對他們仍舊放縱和利用,派系鬥爭複雜,政局叵測。李鴻章自然不會冒然拒絕清流派的聯絡,招其勁矢,故作出親而近之、迎而合之的姿態。對於其他門戶,他也因事制宜,巧於應酬。 李鴻章的圓滑並不是多餘的。當時清朝統治層中確實構成一種特別複雜的多邊關係網絡,慈禧就是主宰這個網絡中樞的蜘蛛。她的心機和下一步行動,即使李鴻章這樣的權至們似乎也無法捉摸。他們似乎在沉悶的氛圍裡預感到一場暴風驟雨即將降臨,而對他們是兇是吉、是禍是福著實叵測。 1884年4月他們所預感的風雲果真到來了。慈禧對軍機處和總理衙門進行了大改組,以奕譞集團取代了奕集團,並給清流派當頭一棒,從而一改“當國者益厭”的“言路紛囂”的狀況,“風氣為之一變”。在這種情況下少李鴻章便很快收斂了他那主戰的面孔,又返回到避戰求和的老路上去,充當了與法國代表福祿諾談判的牽線人和全權代表。 福祿諾是法國海軍艦長,被赫德稱作“聰明、詭譎、富有野心的'玩火者'式的人物”。此人在中國多年,且曾久居天津,認識了李鴻章。 1s84年3 月下旬福祿諾和當時任粵海關稅務司的德璀琳晤談,隨後德瑤琳便親自赴津將福祿諾的密函交給李鴻章。福祿諾玩弄恫嚇手法,企圖脅迫李鴻章就範,聲稱:法國“擬調兵船人華,將奪據一大口岸為質,若早講解,可電請其國止兵” ①。李鴻章果真被嚇倒,致函總署說:“若此時與議,似兵費可免,邊界可商,若待彼深入,或更用兵船攻掠沿海地方,恐並此亦辦不到, 與其兵連禍結,日久不解,待至中國餉源匱絕,兵心、民心搖動, 或更生他變,似① 《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146頁。 ② 李鴻章:《致李蘭孫中堂》,《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20.第50頁。 ③ 《翁文恭公日記》,光緒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④ 秦錘簡:《清罷斥李鴻章片》,《中法戰爭》,第5冊,第250—252頁。 ① 豐鴻車:《寄譯署》,《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117頁。 不若隨機因應,旱圖收束之有裨全局矣” ②。這時在巴黎與法國政府直接交涉的曾紀澤,因其外交舉措使得法國大感惱怒,特別是他在致德報函中,公開將中國軍隊在越南山西的敗績,與普法戰爭中法皇被擄、怯軍覆沒的色當一役相對比,使得法國朝野一致認為這是對法國的最大侮辱,掀起了驅曾的喧囂。福祿諾在給李鴻章的密函中,就把曾紀澤調離法國作為議和的先決條件之一。這正合李鴻章的心意,李便順水推舟地慫恿情廷撤銷曾紀澤駐法公使的職務,任命駐德公使李鳳苞暫代。此後曾紀澤雖然以出使英、俄大臣的身份,仍然對中法和戰之局育所獻議,但畢竟是局外旁言了。這時清廷已決心與法言和,諭令李鴻章“為保全和局起見”,“通盤籌劃,酌定辦理之法”,但“不別貽後患”、“不稍失國休”。其實,既然妥協議和,又怎能不貽後患、不失國體呢?清廷此舉,無非是既要求和苟安,又要推卸罪責。李鴻章看透清廷險惡用心,為了避免充當任人宰割的替罪羊,也玩弄手法以應付清廷,說自己“身任疆事,分應備兵禦侮,不敢專主議和,”即使“竭誠籌辦”,但“今日事勢至此,恐不能如前歲與寶海所訂三條之妥” ①,他要求清廷欽派大臣前來“統籌斯事”,並對“何者可行,何者難允,先具大略規模”,使其有所遵循。情廷無奈,只得提出4項限定性條件:“越南世修職貢,為我藩屬”不變;杜絕人滇通商;黑旗軍不能任法國驅除;不付賠款。同時,清廷諭令廷臣集議,致使戰和之爭又起。 5月4 日御前大臣和預博多勒噶台親王伯彥納謨祜領銜上《預籌和局折》,聯名的各類官員竟多達158名,其中包括原清流健將陳圭琛、黃休芳、吳大澂,以及湘係要員左宗棠、曾紀澤等人,他們主張議和“收束”。而持有異議另拆具奏的只有31人,其中除了張佩綸為總理衙門大臣外,其餘多是科道言宮類毫無實權的人物,如孔憲毀、鄧承修、吳峋、劉恩溥等人,他們雖然主張“力籌戰守”,但又表白不敢一味以“和議為非”,只恐“李鴻章為彼族所誤”,“和與不和當以敵情兵力為定”。清廷支持前者,壓制主戰派,因而李鴻章與福祿諾的議和進行得非常快捷,從5月6日開始會談,到5月11日就簽訂了《中法會議簡明條款》,亦稱《李福協定》,凡5款,主要內容:中國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法國不索賠款,中國同意在中越邊境開埠通商;中國軍隊自北越撤回邊界。 李鴻章將這樣一個和約,誇耀為自己交涉的成功,說福祿諾原議僅3款,是他與之“再四推敲,酌改數次,始能辦到如此地步,實已舌敝唇焦” ①。清廷也認為條約於“國體無傷,事可允行”。其實,這是一個大傷國體的屈辱條約。赫德評論說:“這條約是我所見到的最奇特的文件,露在表面上的完全不是真的,真正的意義卻在表面上一點也找不到!它念上去倒像一個李鴻章對法所得勝利的公告,而不是中國失敗的記錄。它容許法國在越南為所欲為,比法國國會的方案還有馳騁的餘地。我認為它給了法國一張在越南的空白支票,而且是法國'保護'中國的第一步” ②。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破的之論,它滿足了當時法國侵吞全越、窺向中國的貪欲。茹費理“曷勝欣喜” 地讚揚李鴻章說:“我快樂地體驗到了這位政治家是用和我們自己相同的觀② 《李鴻章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函》,《中法戰爭》,第5冊,第306頁。 ① 《暑直隸總督李鴻章奏遵旨复陳法越事宜折》,《中法戰爭》第5冊,第324頁。 ① 《李鴻章致總理衙門函》,《中法戰爭》,第5冊,第351頁。 ② 《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150頁。 點去考慮兩國的利益的” ③。他稱譽李鴻章“為國名臣,深於閱歷”,李鴻章對此則表示“欣悅之至”。 條約如此屈辱,恐怕連主和派中的許多人都始料不及,這給了主戰派反擊的把柄。主戰派對李鴻章群起而攻之。在簽約的第二天,孔憲瑴、鄧承修等20餘人就聯名上奏,指斥李鴻章“視棄地猶弁髦,謂'中國所爭在體制,不在區區一越南',實為舛謬”,聲稱如遵此約實為下策,主張以繼續交涉來“遷延時日”,讓有關疆吏將帥統籌戰備,俟“防備已週”,“以戰則克,以和則固”,贏得主動,否則,即使“竟與約和”,也要以紅河為界劃分保護區,不可全棄越南①。接著御史47人會同翰林院彈劾李鴻章。主戰輿論不容置若罔聞,清廷只得作出幾分主戰的姿態。 6月18日清廷諭令左宗棠復入軍機,這是一項對戰和之局頗有影響的人事安排。次日,李鴻章即致電潘鼎新:“左相進京,正議主戰,內意游移。” ②清廷還指示有關疆吏將帥,“仍當視以必戰之勢”,“認真佈置,力籌備禦”,駐越各軍仍在原處待命。但是法國卻迫不及待地要接管越南北部的清軍防地。 6 月23 日法軍向諒山前進,諒山清軍代表向法軍解釋尚未接到清政府的撤防命令。法車在觀音橋(北黎)打死清軍代表,砲擊清軍陣地。清軍被迫還擊,打退法軍,這就是所謂“北黎事件”,交涉風波再起。 “北黎事件”發生後,法方便敏感地註意到李鴻章“顯出驚慌的樣子,恐怕這是在北京得到勝利的反對派的成績,而李已不再是事態的主持人” ③。 這是事實。因為李鴻章簽訂和約成了眾矢之的,處境難堪;加之李鴻章在談判中確有如清廷所申斥的“辦理含混”之處,為法國製造釁端進行訛詐提供了藉口,從而使之更加被動。清廷一度將李鴻章攆出中法交涉事局之外。 法國一手挑起了北黎軍事衝突,反誣中國破壞李福條約,大肆訛詐,要求中國“火速”撤軍並於京報聲明,至少賠償兵費2億5千萬法郎,提供履行李福條約的擔保。 7月12日法國駐華代辦謝滿祿將上述要求以最後通牒的形式向總理衙門提出,限期照辦,否則法國便“自取押款,並自取賠款”。 法國遠東艦隊司令孤拔將軍艦調往福州和基隆,意在武裝佔領這兩個沿海口岸並在此徵收關稅作為“擔保”。面對法國的軍事部署和外交訛詐,清廷傾向妥協,決定遵守李福條約,撤退保勝、諒山各處防營,並詔命曾國荃為全權大臣,陳寶琛為會辦,去上海與法國公使巴德諾談判。曾國荃身為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又是主戰派人物,但在會談中卻表現得頗為軟弱和笨拙。他自己也承認“舌戰實非所長”。李鴻章窺其窮蹙,乘機慫恿他勿以廷旨為限,“當相機為之”,“無論曲直,求恩賞數十萬以卹傷亡將士,似尚無傷國體” ①。曾國荃竟聽從此議,擅自答應給法方“撫卹”銀50萬兩(合350萬法郎)。 巴德諾以為數太少斥為“笑柄”,清廷聞訊後嚴旨申飲曾國荃等人。法國則一面堅持勒索賠款,一面訴諸武力。 8 月上旬,法艦進攻基隆,形勢危急。 清廷乞求列強調停,但“英、德與法仇,不肯過問,美滑無力”,難以奏效。 李鴻章乘機慫恿清廷接受賠款議和條件,說不然“戰後亦必賠償,為數更巨”。 ③ 《法國黃書皮》,《中法戰爭》,第7冊,第216頁。 ① 《中法戰爭》,第5冊,第364、367頁。 ② 李鴻章:《寄潘撫》,《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142頁。 ③ 《法國黃皮書》,《中法戰爭》,第7冊,第218頁。 ① 李鴻章:《寄江督曾》,《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180頁。 慈禧六神無主,竟召奕譞哭訴:“不願再經咸豐故事,但亦不願大清江山由我而失,由我示弱。”奕譞曰:“可以打。”慈禧說:“打就打到底。”慈禧又召見御前大臣、軍機、總署、六部九卿和翰詹科道集議,說“和亦後悔,不和亦後悔。和就示弱,不和會割地賠款而且損傷不少,或許引起內亂而且亦賠不起。”許久無人發言,左宗棠起立說:“中國不能永遠屈服於洋人,與其賠款。不如拿賠款作戰費。”慈禧遂命罷朝,含淚以左為是②。在這種情況下,外界認為“李鴻章地位甚為危險”。其實,手握軍權的李鴻章在統治層中仍不失為舉足輕重、安危系之的人物,身陷僵局的曾國荃、陳寶琛等致電總理衙門,乞請李鴻章出來收拾局面,認為“轉圜”之事,“非李不能了” ③。李鴻章仍然力主避戰求和。 8月23 日他致電總理衙門大臣張蔭桓,要他在樞廷活動,“設法回天”。不料就在當天,法國艦隊在馬江突襲福建水師,炮轟船廠。 8月26日清廷下詔對法宣戰。 清廷宣戰以後,李鴻章雖然迫於形勢,在某些特定場合,有過“中國別無辦法,惟有用兵”,“萬不再請說和”(指不再請外國調停)之類的話,並且也不得不作一些軍事佈置以搪塞清廷的指令,但實際上是抱著消極抗戰、積極求和的態度,他甚至拿馬江之敗來作為他堅持避戰求和正確的根據。 但當時清廷的抗戰態度似乎是堅決的。 9月3 日慈禧以有人奏劾張蔭桓私函上海道接洽賠款問題,將張蔭桓等6名總理衙門大臣革職。李鴻章與清廷的態度之所以大相徑庭,主要原因在於,清廷所考慮和爭取的是維護王朝的體面,而統治層中的主要輿論,社會各界高漲的抗戰熱情,都支持了這種心理需要。但李鴻章所著眼的卻是敵我力量對比。他深知與法國的堅船利炮相比,中國兵單餉匱,而北洋海軍又處於初創階段,劣不敵優。而法國方面,在進行戰爭壓迫的同時,也沒有放棄誘和的嘗試。 10月初正當法軍對台灣和北越發動猛烈進攻、中國軍民頑強抵抗之際,李鴻章卻與法國領事林椿密謀和議,德璀琳也積極插手調停活動。當時伺機排斥李鴻章、德璀琳,力圖包攬對法交涉的赫德認為,“李鴻章和德璀琳的聲望和信用已受到威脅,他們所企求的是使天津條約毫無保留地被接受,這使茹費理和福祿諾很高興,引導法國以為李是他們的盟友,但另一方面這使中國不願意談判,或提出困難的條件來對付”。他看出清廷的心態是:“要和平,但不肯'丟臉'要和平。不幸的是這裡所認為'丟臉'的,倒並不是喪失事物的實質,而是丟掉他的虛名。” ①基於這種認識,赫德提出一個既維護法國侵略權益、又照顧清廷“體面”的折衷方案。清廷表示接受,但法國卻於1885年1月7日予以拒絕。就在這一天,赫德指令金登幹去巴黎,表面上是去同法國政府直接商談1884年10月在台灣被法軍扣留的中國海關供應船“飛虎號”的釋放問題,實際上是開闢與茹費理直接聯繫的渠道,以包攬中法議和。赫德這次的確成功了,他告訴金登幹:“我把事情全抓在我手裡,並儘量保守秘密,連李鴻章都不知道實情,而且設法碰到它”,“連總理衙門方面我也不敢把每一件事都告訴他們” ①。儘管李鴻章並不情願被排斥於局外,企圖插手干預,但因沒有得到清廷的支持而落空。在和議基本達成,《中法停戰條件》簽字的前夕,赫德致函金② 轉引自竇宗一:《李鴻章年(日)譜》,第163—164頁。 ③ 《陳會辦致譯署》,《李鴻章全集》(一),電稿一,第225頁。 ① 《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176—178頁。 ① 《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183—184頁。 登乾說:“李鴻章在這三個星期內特別不老實,雖然皇帝命令他與伊藤博文伯爵(日本為朝鮮事件派來的特使)談判, 並且要他撇開法國問題,但是他卻多管閒事——他並沒有接到叫他這樣做的命令。衙門——特別是新王爺——在我們直接去找茹費理以後,堅決地支持了我……我盼望我們是接近結束了。” ②清廷所以支持赫德主辦與法議和,而排斥李鴻章干預其事,一則是對李鴻章在中法交涉中的表現不滿和失望;二則中日關於朝鮮問題交涉確需有人主辦;三則似乎是接受以往“廚子太多打翻了湯”的教訓,企圖專用赫德這樣一個有著特殊身份的人物,以便藉助英國政府調停,促使和議成功。清廷之所以急於議和,一則因為戰局漸漸向有利於法國方面轉化,法軍在中越陸路戰場取得明顯優勢,佔領諒山並一度攻陷鎮南關,法軍又加緊在中國沿海進行騷擾,而中國財政拮据,軍需不支,不得不屢借外債;二則因為日本利用朝鮮開化黨人發動甲申政變,插手朝鮮問題,與法國的侵華戰爭遙為呼應,增加了對中國的壓力。法國政府這時也想乘勝講和,以保證自己在和議中的有利地位。 但是就在基本達成巴黎和議的時候,1885年3月下旬,中國軍隊連續取得鎮南關——諒山大捷和臨洮大捷,戰局大變,中國軍隊掌握了戰場上的主動權。法國由於軍事失敗引起政治危機,茹費理內閣倒台。可是就在這種有利形勢下,金登幹卻得到清廷認可,與法方代表於4月4日在巴黎簽訂了《中法停戰條件》,大旨為:雙方遵守《中法會議簡明條款》;雙方停戰,法國解除對台灣的封鎖;雙方派代表在天津或北京議訂條約細目和撤兵日期。中國在軍事勝利的形勢下仍然作出如此巨大的妥協讓步,甚至連法國當局都驚呼“簡直不能想像”。停戰協定簽字後,清廷立即下令北越駐軍分期撤退回國。前線愛國將士“拔劍斫地,恨恨連聲” ①。而清廷卻以所謂“乘勝即收” 來替自己對外妥協辯護,壓制前線愛國將士的抗敵願望。 按照《中法停戰條件》的規定,雙方要議定正式和約。法國新政府任命巴德諾為全權代表,清廷則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但事實上,有關中法正式條約的談判主要是在巴黎而不是在天津進行的,主要談判者是金登幹(在赫德指使下)和法國外交部政務司副司長戈可當,而不是李鴻章與巴德諾。 具體的程序是:法國把自己所擬定的條約草案交給金登幹,金登乾電告赫德,赫德遞交總理衙門;清廷就這個條約草案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見(其間曾徵求李鴻章的意見),經赫德交給金登幹在巴黎與法國談判,每當雙方就某幾款取得協議後,才由中法政府把這幾款分別交給李鴻章和巴德諾,由他們就細節和約文加以核對。所以,他們在天津的工作基本上只是“督同中外翻譯官,詳確考究,講解文義”而已。李鴻章自己也明確說過:“款議始終由內主持,專倚二赤(指赫德),雖予全權,不過奉文畫諾” ②。所謂“由內主持”,係指由慈禧決策。正如赫德所說的:“在這次談判中,每一項提議都是事先經過太后親自主持考慮和批准,她很勇敢,力排反對之議,主張和平,且在諒山勝利群議主戰之時,仍願忠實履行談判已取得的協議。” ①條約草案是由法國方面擬出的,清廷認為“無甚為難”,基本上可以接受,所爭議的主要是② 《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184頁。 ① 胡傳劍:《盾墨留芳》,《中法戰爭》,第3冊,第602頁。 ② 《李中堂來電》,《中法戰爭》,第4冊,第498頁。 ① 《中國海關與中法戰爭》,第130頁。 在關係自己所謂“威望體面”的虛文上,如翁同龢所說,“不過皮毛耳”。 這樣,李鴻章在長達一個多月的談判中,也就囿於清廷既定的框框之中,很少接觸實質性問題。 6月9 日李鴻章和巴德諾在正式和約即《中法會訂越南條約》(亦稱《中法新約》、《李巴條約》)上簽字。該約的主要內容是: 越南境內聽任法國“自行弭亂安撫”,中國“不派兵前赴北圻”,不干預法越間已定和將定之條約,從而使法國取得了對越南的“保護權”;中越邊界地區向法國開放通商,指定保勝以上、諒山以北兩處為通商處所,法國在此享有和其他通商各口相同的權利,所運貨物進出雲南、廣西邊界納稅“照現在通行稅則較減”,從而使法國取得了在我國西南通商的特權;日後中國修築鐵路,自向法國業此之人商辦,從而使法國奪得在中國修築鐵路的特權。 而中國所得到的,只不過是“至中越往來”“必不致有礙中國威望體面”的虛文。這個條約的簽訂,標誌著中法戰爭以“法國不勝而勝,中國不敗而敗” 的局面告終。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