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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註釋(1)

[1]這是《申命記》第二十二章中明確規定的:Non indueris vestimento,quod ex lana linoque contextum est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申命記》,22,11)。 [2]在本書中對條紋的符號學只從社會學的角度進行研究。毫無疑問,可以更加深入地進行條紋的結構分析。這將是下一本論著的主題。 [3]事實上圖像數目少使我難以展開論述,因此,我傾向於綜合論述而不是對一系列例子進行詳細的分析研究。我覺得,一開始,在這樣一個幾乎無人研究的領域,這是一個好方法,不過,我希望將來能在條紋和條紋表面的問題上奉獻一部大型畫冊。 [4]阿迪達斯體育用品的商標選擇三道平行線條作為標誌並非沒有道理,商標被印在衣服和鞋上,向全世界出售。這三道線含有更快更棒的意思。

[5]有關加爾默羅修會的歷史,見安德烈?德?聖瑪麗神甫的著作:《迦密山聖母會的歷史研究》,(布魯日,1910),至今沒有能夠替代它的新著。不過,梅爾基奧爾?德?聖瑪麗神甫在《教會的歷史和地理詞典》第九編(巴黎,1949,col. 1070~1103)中對“加爾默羅修會”的解釋更值得一讀。 [6]大概是紋章中“歪歪斜斜”的圖案使人產生了斜條—盾形紋章中從右上角到左下角的圖 記—與私生子的聯想。參見布利?德?萊斯丹:《印章之後的區分標記》,選自《瑞士紋章檔案》第十編,1896,特別是124~128頁;J?伍德瓦德和G?比爾內:《法國的紋章系統》,巴黎,1946,第115~123頁;M?帕斯圖羅:《紋章論》,巴黎,1979,第186~187頁。有關“斜條”這個紋章學術語的舊有含義的解釋問題,參見G?J?布羅:《早期紋章學,12和13世紀的紋章學術語》,牛津,第116~117頁。

[7]有關方濟各會的服裝及其在13世紀末和整個14世紀導致某些修士作出的過激行為的大量資料強調了帶條紋的與“打補丁的”或“用壞的”之間的聯繫。在古法語和中世紀法語中,“劃線條”一詞已經有了“損壞”或“毀壞”的意思,顏色的多樣性可以被認為是極度“貧窮”或“磨損”的標誌。根據1336年的教皇諭旨,教皇伯努瓦二世請求那不勒斯國王將極度貧窮,尤其是在衣著方面極為簡樸的“兄弟會”修士驅逐出他的王國:“…quidam perversi homines, se fratres de paupere vita et aliis nominibus appelantes, qui diversorum colorum seu petiarum variarum curtos et deformes gestant vestes…”關於方濟各會內部有關貧窮的爭論:見D?朗貝爾:《聖方濟各會修士的貧窮》,(倫敦,1961),以及F?德塞斯瓦勒的論著中的有關章節:《聖弗朗索瓦修會通史:中世紀》第2卷,(布魯塞爾,1940)。

[8]E?法拉和J?巴斯坦:《呂特伯夫全書》,(巴黎,1959),第一編,324頁,呂特伯夫指出加爾默羅修士們都是“肥頭大耳”的,而不發願的修女們擁有“輕便馬車”。兩座修道院位於現在的阿瑟納區塞納河右岸的則肋司定會所在地。在某些大城市,帶“斜條”二字的街名比比皆是,比如古老的“斜條街”或“斜條修士街”。 [9]E. Monsignano和JA Ximenez, Bullarium Carmelitanum,羅馬,1715,第一編,col. 35b~37a及45b~46a; G?Wessels, Acta capitulorum generalium ordinis Beate Virginis Mariae de Monte Carmelo,羅馬,1912,第一編。第8頁。

[10]參見齊默爾曼神甫在《加爾默羅修會的改革》一文中有關這一主題的闡述,選自《加爾默羅修會研究》,第十九編/2,1934年10月,第155~195頁。 [11]參見L?特里謝的《教士的服裝》,巴黎,1986,第72~73頁。 [12]魯昂,塞納濱海檔案,G.1885,第4號,感謝我的朋友克羅蒂婭?拉貝爾為我提供了這一資料。 [13]談到教士們的著裝時,在俗教徒們常常意見一致。在《博韋西絲的服裝》一書中,博馬努瓦在1280年左右已經大聲宣布:“衣著華麗的教士讓人難以容忍”(第一編,第十章,§43,伯尼奧出版社,巴黎,1842,第173頁)。 [14]W. Koschorreck 主編,Der Sachsenspiegel in Bildern, 法蘭克福,1977,pl. 94。參見R. Sprandel 的評論,“Die Diskrimierrung der Unehelichen kinder im Mittelalter”,選自J. Martin和A. Nitschke的Zur Sozialgeschichte der kindheit(慕尼黑和弗賴堡,1986,第492頁,註釋18)。感謝我的朋友讓-克洛德?施米特告訴了我這個有趣的註釋。

[15]在眾多論著中,我特別參考了J?Bumke的H歠ische kultur.Literatur und Gesellschaft im hohen Mittelalter, 慕尼黑,第4版,1987,第一編,第172~210頁,第二編,第821~823頁(重要的著作目錄),以及註釋41中提到的A?舒爾茨的舊作。 [16]參見:LC Eisenbart的Kleiderord-nungen der deutschen St奷te zwischen 1350 und 1700, G歵tingen, 1962; D?O?於格斯的《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的禁止奢侈法和社會關係》,選自J?博西主編的《爭執和解決:西方的法律和人際關係》,劍橋,1983,第69~99頁。

[17]我衷心希望有關中世紀的西方強加給猶太人和穆斯林的可憎標記有新作出現。在許多問題上我們的認識是一片空白或充滿矛盾的。尤利斯?羅伯特的古老著作《中世紀的可憎符號》,(巴黎,1891),今天看來已完全過時。尋找所有基督教徒共有排斥的或可憎標誌體系似乎枉然。從一個地區到另一個地區,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時期到另一個時期,在12到15世紀,這類標誌變化無窮。此外,這些標誌並非到處都有,在有這些標誌的地方,並非所有時期都強加於人。 [18]M?帕斯圖羅的《中世紀紋章中的貶義圖案和顏色》,選自Communicaciones al XV congreso de las ciencias genealogica y heraldica(馬德里,1982年9月19~26日),馬德里,1983,第三編,第293~309頁。還可參見討論會會報中收集的論文《中世紀文化和文明中被排斥的人及排斥體系》,(埃克斯,1978《Sene-fiance》,第5卷)。

[19]有關中世紀肖像畫中《聖經》裡的叛徒:R?梅林科夫的《猶大的頭髮和猶太人》,選自《猶太藝術日誌》,第九卷,1983,第31~46頁;M?帕斯圖羅的《所有左撇子都是紅棕色頭髮的人》,選自《人類》,第16~17卷,1988,第343~354頁。 [20]“對分為二”的衣服是指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顏色不同的雙色衣服。有時,左邊的袖子與右半部分顏色相同,右邊的袖子與左半部分顏色相同。在肖像畫中和中世紀社會對分為二的衣服常常等同於條紋衣服,或是條紋衣服的變體。有關這類衣服,參見V. Mertens的論文Mi-parti als zeichen. Zur Bedeutung von geteiltem kleid und geteilter Gestalt in der St妌detracht, in literarischen und bildnerischen Quellen sowie im Fastnachbrauch, vom Mittelalter bis zur Gegenwart, Remscheid,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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