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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四、現代條紋(19—20世紀)-5

從痕跡到標誌 條紋與音樂之間的關係是古老、深刻和多樣的。在社會方面,首先通過衣服表現出來。早在古羅馬時期,音樂家們就已穿上了條紋衣服,正如後來封建時期的吟遊詩人,哥特繪畫中的奏樂天使或本世紀前半葉的爵士樂手們一樣[103]。音樂家總是處於社會的邊緣,看見他們穿上條紋衣服絲毫不讓人感到奇怪,正如我們已經談到過的所有被社會排斥的人和被天主棄絕的人一樣。另外,演奏音樂很容易讓人想起條紋裝飾。一張簡單的樂譜、小提琴或豎琴的琴弦、管風琴的琴管、鋼琴的鍵盤本身不就像是某種條紋嗎? 不過,條紋與音樂的關係更密切、更重要,幾乎是本體論的。條紋從根本上說就是一種“musica”,這是從中世紀的拉丁語賦予這個詞的全部意義上說的,這個詞含義極為豐富,比法語詞“音樂”要豐富得多。如同“musica”一樣,條紋是音色、速度、節奏、和聲、比例;如同“musica”一樣,條紋是調式、流暢、時值、激動、快樂。它們有共同的詞彙:音階、音調、音級、弦律線、漸強、間距、音程等等,特別是它們都與秩序概念有關係,不管是分類還是命令[104]。音樂在人與時間之間建立秩序,條紋在人與空間之間建立秩序,既包括幾何空間也包括社會空間。

自然界中條紋表現極少。一旦人們遇到,會嘆為異事,或者心生畏懼(這是中世紀人的態度),或者讚歎不已(這是現代人的態度)。某些礦物或植物上的紋路便是如此。好些動物,比如老虎或斑馬的皮毛更是如此,它們以前被認定為駭人的野獸,今天被看做是最美的造物。過去令人恐怖或厭惡的東西現在成了誘人的令人賞心悅目的東西[105],因為它們與眾不同。 事實上,條紋並非自然標記而是文化標記,是人印在環境中,刻在物體上,強加於其他人或物的標記。在風景畫中,條紋始於犁鏵,在耙齒和輪跡上延續,終於出現成鐵路軌道、電線桿、電線、高速公路。風景畫總以條紋的形式表現人類的踪影和活動。在物體上,條紋的存在不但是一種標記,還是一種控制。在一個表面上劃線條—例如航空信封的邊角—用於區分、標明、對比或與另一表面相結合,因而對它進行分類、監視、核對、甚至查禁。所有條紋幾乎都有郵局和集郵的“蓋戳註銷”的意思。今天,信件、交通票、入場券、標籤、發票上的所有控制標記都使用編碼條紋而不再使用鋼印或活版印刷字來表示這種控制,這絕非偶然。這方面的典型例子有超級市場中出售的商品上的“條形碼”,印有以數字表示的價格的標籤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豎的平行線條[106]。

穿在人身上的條紋也起同樣的作用:標明、分類、控制、分級,不論是某些非洲部落的條紋紋身,還是美洲或大洋洲某個民族的條紋織物,或是我們在討論西方文化時談到的一切服裝、紋章、軍旗規則,條紋總是社會分類的工具。它將個體置於群體,將群體置於社會整體中。 梳子[107]和耙,二者都是條紋產物,都是這種從痕跡過渡到標記的整理作用的象徵。劃線,就是標出、排序、登錄和定向、做記號和安排。劃線也是產出,因為一切組織,一切樂譜的配器,用詩意的話說,都是創造的因素。梳子、耙和犁,所過之處都留下線條,自遠古以來,就是多產和富裕的象徵。如同雨、如同手指,如同其他與痕跡和條紋有關的多產象徵。條紋的作用不只是標出和歸類,還是創造、建造,比如織物和一切紡織品的仿造結構,比如木板[108]、柵欄、梯子或擱物架,比如書寫:知識的整理、思想的富饒犁溝,書寫常常不過是在載體上留下一連串條紋。

現在,人們能更好地理解為什麼數個世紀以來,西方人不斷地給與無序有關的一切打上條紋標記。這涉及指出這種無序,避免它,發出警告,使之重新變得有序、淨化它、重建它。強迫瘋子和苦役犯穿上的條紋衣服既是柵欄,用於將他們與其他人隔離開來,又是保護、支持,是筆直大道,用於引導他們重新走上“正路”。條紋不是無序,它是無序的標誌和恢復秩序的手段。條紋不是排斥,它是排斥的標誌和恢復權利的企圖。在中世紀社會,被認為是“無可救藥”的被排斥者(例如異教徒)很少被迫穿條紋衣服。相反,那些有望改宗的人,比如異端分子甚至猶太人或穆斯林,可能會被穿上條紋衣服。 可以說,“謀事在人,成事在條紋”。其固有的性質和作用只能按照社會的意願服從於規則。在條紋中總有某種抵制建立體系的東西,某種帶來混亂和模糊的東西,某種“造成無序”的東西。條紋不但既展示又隱藏,而且它既是圖案又是背景,既是有限又是無限,既是局部又是整體。因此,一切條紋表面似乎都不可控制,幾乎難以把握:它從何處開始,到何處結束?哪裡是空的,哪裡是滿的?哪裡是開放的,哪裡是關閉的?哪裡是密集的區域,哪裡是不飽和的區域[109]?哪裡是前景,哪裡是背景?哪裡是上,哪裡是下?斑馬是有黑色條紋的白色動物,正如歐洲人長期以來所認為的那樣,還是有白色條紋的黑色動物,正如非洲人一直認為的那樣[110]?

首先是條紋的視覺問題[111]。為什麼在大多數文化中條紋比單色更顯眼?為什麼它有障眼法的作用?眼睛對欺騙它的東西反而看得更清楚?與單色相比,條紋是一種區分,一種強調,一種標記,但在單獨使用時,它成了一種幻象[112],妨礙視線,似乎在閃爍、跳躍、躲避,在結構與外形之間不再有區分。結構變成了外形,而外形似乎不再能以任何背景為依靠,甚至不能屬於歐氏幾何學的範圍。它過於動盪,它既照亮眼睛又蒙蔽眼睛,它擾亂精神,攪亂理智。 過多的條紋最終會令人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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