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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從橫條紋到豎條紋和彎曲條紋(16—19世紀)-4

劃線和懲罰 羅曼蒂克的條紋(在此基礎上突然產生了革命的條紋)標誌著條紋和條紋織物歷史上的一個決定性階段。從此,不但織物的條紋既可以是豎條紋也可以是橫條紋,而且還可以並且主要從好的方面去理解。與中世紀不同,穿條紋衣服的人不一定是被社會排斥的人或被天主棄絕的人。 這一新特性在羅曼蒂克時期結束後遺留下來,經過幾十年,一直延續至今。不過,壞條紋不會因此而消失。相反,今天的特徵就是,以同一表面結構為依據的兩個相互對立的價值體系同時存在。自18世紀末開始,條紋就是或者褒義的,或者貶義的,或者既有褒義又有貶義的。總之,它從來就不是中性的。本書最後幾節要討論的就是這兩個價值體系。為了不打斷長長的線索,我們首先回到壞的條紋,這是從封建時期起我們就已熟悉的用於表現反面人物或性格的條紋。

在我們現代人的想像中,一個穿條紋服裝的人可能與各種職業或社會身份有關。但人們最先想到的是囚犯的身份,特別是如果是顏色對比強烈的寬條紋時。當然在任何一個西方國家都不再有囚犯穿如此滑稽的服裝[59],但我們對這樣的服裝仍有十分強烈的印象,以至仍把它看成是一種標誌甚至範型。連環畫—用代碼和超級代碼表示的圖畫故事—幾乎無一例外地給它所描繪的慣犯、苦役犯和流刑犯穿上條紋長衣或襯衫,這並非沒有道理。對講法語的讀者來說,最有名的例子是《幸運的盧克歷險記》,在那裡面,從1950年起,既可怕又可笑的多爾頓兄弟始終穿著黃色和黑色條紋襯衫。這樣一件衣服足以表明他們是逃出監獄或苦役犯監獄的不法之徒。與連環畫的代碼相類似的廣告同樣也還在描繪這樣的人物,使得與現實不再相符的穿條紋服裝的囚犯或苦役犯的範型得以延續。

然而囚犯和苦役犯所穿的條紋服裝的真實歷史難以追述[60]。似乎仍然起源於非洲,約1760年在新世界(馬里蘭,賓夕法尼亞)的感化院里首次出現了這種服裝。總之,不可能是反抗英國王權的殖民地(以及後來的法國革命者)特意將它變成追求自由的起義者的象徵性服裝的。隨後,幾十年間,在澳大利亞、西伯利亞,甚至土耳其帝國的好些苦役犯監獄裡都可以看到這樣的服裝。相反,法國的苦役犯監獄從不使用這種服裝,它們更願意給苦役犯穿上紅色外套而不是條紋長衣[61]。不過在這兩種情況下用意都一樣:即如同在中世紀一樣,進行區分以便強調穿這樣衣服的人是不法之徒,是不容於社會的。 紅的單色和雙色的條紋在功能上具有等同性,這一點很有意思,原因不只一個。從社會學的角度看,時間是明確的:這樣的等同不可能發生在中世紀,甚至16世紀,由於穿紅色衣服的人太多,因而構不成區別[62]。相反,從符號學的角度看,它體現了紅色與條紋及雜色之間幾乎絕對的永恆聯繫。它們都是“醒目的”、刺眼的,甚至活躍的。法國苦役犯的紅色外套常常與赭石色或褐色長褲搭配,有時與綠色無邊軟帽(給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囚犯戴的)搭配,並且外套上的黃色長袖可以用來區分慣犯[63]。所有囚犯從遠處就能看到,他們區別於看守人,屬於一個群體,在逃離監獄或集中營時容易被發現。條紋和雜色完全符合這些要求,因此它們是等同的。另外我們在談到中世紀的服裝條紋的指示作用時已經多次發現這種等同性。不過我得承認還沒有發現可以將現代苦役犯和流放犯的服裝與中世紀社會被放逐者的服裝聯繫在一起的具體線索—物質的或製度的。在思想、感覺、想像和表現體系領域存在這種聯繫是毫無疑問的。不過,在實踐中,現代的西方是怎樣逐漸將條紋服裝變成囚犯的專用服裝的呢?這還有待作詳細的研究[64]。

我覺得這類現代條紋具有中世紀的條紋所不具備或基本不具備的一面。苦役犯和流放犯的條紋不只是一種社會標誌、一種表示排斥或特殊身份的記號。劣質衣料上的條紋圖案有某種極貶義的東西,似乎剝奪了穿衣服的人所有的尊嚴和所有的獲救希望。此外,與令人焦慮的、粗俗的或骯髒的顏色相結合,條紋似乎具有某種不祥的力量。它不但包含顯示和排斥,而且還是貶低、歪曲和帶來惡運的象徵。這類條紋最意味深長也最令人痛苦的例子是納粹集中營製度強迫死亡營裡的犯人穿的衣服。條紋衣服從不曾給人帶來過如此深重的傷害。 再追溯得遠一些,瘋狂和拘禁也許是尋找中世紀與現代囚犯的著裝標誌之間的某種延續性的領域。從小丑到失去理智的人,再從失去理智的人到瘋子,中間沒有斷裂,相反,有悲劇性的一致的延續,可能就是條紋的延續。這方面重要的環節是從16世紀起關押瘋子(首先是在英國,隨後是在大陸),後來在17世紀下半葉開始關押違法犯罪之人,當時剝奪自由的處罰正逐漸取代從前的肉刑[65]。在幾何學和隱喻方面,囚犯服裝上的橫條紋與柵欄上的豎條紋之間有十分明顯的聯繫。呈十字交叉的條紋和柵欄似乎構成了一張網、一道柵欄,甚至是一個籠子,使囚犯與外面的世界愈發隔絕。在這裡條紋不只是一個標記,它還是一種障礙。此外,我們今天在平交道口、邊防哨所及必須止步的所有地方都能看到同樣的條紋障礙,最常見的是紅色和白色構成的條紋障礙。

同樣有助於強調條紋與懲罰、排斥或剝奪之間的聯繫的最後一個領域是:詞彙。在現代法語中動詞“劃線”有劃線條和刪除、取消、排除的雙重意思。在名單中的一個名字上劃線,就是在這個名字上劃線條並剝奪名單所賦予叫這個名字的人的權利。這常常是一種懲罰。動詞“糾正”有同樣的意思,它既表示劃線也表示懲罰,第二種意思產生了“少年犯教養所”這一詞組。在這個監禁地,窗上有鐵條,被監禁的人有時穿條紋服裝。動詞“劃斜線”常常是“劃線”的同義詞,它強調的正是鐵條與條紋、條紋與柵欄為什麼是同一個意思。 類似的親屬關係存在於德語中。在德語裡動詞streifen(劃線)和strafen(懲罰)大概(不管詞源字典上怎麼說)有共同的詞源。它們屬於一個同根詞族,[66]可以將名詞strahl(線),也許還有名詞strasse(街道)歸入這個詞族。歸根結底,街道不過是一條特殊的線[67]。在英語中,stripe這個詞指的是織物的條紋,它應該與有脫衣服和剝奪(甚至懲罰)雙重意思的動詞strip是近義詞,並且與表示劃掉、劃線、從名單中刪去的動詞strike off是近義詞[68]。

拉丁語也不例外,它也使用強調劃線和懲罰之間的聯繫的詞彙。一些單詞比如stria(線條、條痕)、striga(排、線、犁溝)、strigilis(耙、刮刀)與動詞stringere同屬一個大詞族,在stringere的各種意思中包括緊握、劃線和剝奪的意思,尤其是由此產生了動詞constringere,它的本義是監禁。 不管是拉丁語、英語、德語還是法語,所有這些圍繞詞根“stri-”組成的單詞都強調了拉丁語和日耳曼語言在這些領域的近親屬關係。毫無疑問它們都起源於共同的印歐語系[69]。 因此似乎不可否認,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西方文化將條紋的含義與阻止、禁止和懲罰的含義聯繫在一起。劃線就是排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穿條紋服裝的人就是被社會排斥的人。然而,也有可能,這樣的排斥有時不是為了剝奪權利和自由而是為了保護。中世紀社會給瘋子和喪失理智的人穿的條紋服裝的確是一種殘疾的標誌,一種排斥的標記,但也可能是一個障礙、一道柵欄,甚至是一個過濾器,保護他們免受壞人和魔鬼侵擾。這裡我們又發現了條紋障礙,但這裡的條紋障礙不只是有負面作用。脆弱和毫無自衛能力的瘋子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易於為魔鬼所俘獲。為了不讓喪失理智的人著魔,如果還不太晚的話,最好是給他穿一件保護服,一件可以作為過濾器或障礙的衣服,一件條紋衣服。也可以設想懷念這種服裝條紋的保護作用的想法今天或多或少仍然存在。我們的睡衣不是帶條紋的嗎?為的就是在我們夜間入睡後,變得脆弱和渺小時,保護我們不做惡夢和被魔鬼侵擾[70]。我們的條紋睡衣、條紋床單、條紋床墊,難道不是柵欄、籠子嗎?弗洛伊德和他的追隨者從來就沒有想到過這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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