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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三、從橫條紋到豎條紋和彎曲條紋(16—19世紀)-2

從僕人的到羅曼蒂克的 與在整個舊制度時代長盛不衰的僕人的條紋並存的另一類條紋在近代流行開來,它不再是魔鬼般的或貶義的,正好相反它是褒義的,這是貴族的條紋,有時是上流社會的條紋,是品味高雅的條紋。從16世紀開始一直流行了幾十年,後來盛行於18世紀後半葉前羅曼蒂克時期。這類條紋首先出現在衣服上,後來,逐漸出現在其他紡織物載體上,特別是家具布上。 事實上,從中世紀末期開始這一現像已在意大利北部的好幾個城市中孕育。在威尼斯、米蘭、熱那亞,將近14世紀中葉時大瘟疫剛剛過去,歷經艱難後生存下來的喜悅驅使年青貴族和有錢紳士們去追逐各種奇裝異服。在這些奇裝異服中最重要的一類就是帶條紋圖案的服裝。這些條紋主要出現在袖子上和緊身長褲上,並且呈現出新的特點—不是橫條紋,就像人們強加給被社會排斥的人和被天主棄絕的人的橫條紋一樣,而是豎條紋。這種改變或多或少減少了穿條紋衣服仍然並且永遠招致的非議,但還不足以完全堵住人們的嘴。破壞社會秩序和道德準則的含義—那些有此表現的人大概想要這麼做—仍然明顯面對法律和權威[47]。這一新形式不可能長久存在,在1380年以後它已經較為少見了,但並未完全消失。

在接下來的一個世紀裡,它仍然受到冷落,當時古板的勃艮第宮廷把它的價值準則及對禮儀及服裝的“領導”強加給整個歐洲。直到這一世紀末,特別是1500年左右,豎條紋的形式才再次流行。首先是在德國,隨後是在意大利,再後來是在法國和英國。時代變了,這些“時髦的”條紋不再像以前的條紋一樣蒙受恥辱。有幾位君主甚至作出榜樣,穿上條紋的緊身短上衣或緊身長褲讓人畫像(例如克盧埃為弗朗索瓦一世畫的像以及荷爾拜因為亨利八世畫的像)。王儲們爭相仿效,豎條紋成為貴族的條紋,而橫條紋仍然主要是僕人的條紋。只有繼承了勃艮第的嚴肅風格的西班牙宮廷抗拒這一普遍潮流,豎條紋的第一次高潮大約出現在1520年左右。隨後,新教改革、戰爭、經濟困難、政局動盪、宗教紛爭、天主教的反改革運動,這些都為更嚴肅和更正規的服裝的回歸創造了有利條件,在這些服裝上花里胡哨的條紋無立足之地。 [48]

17世紀上半葉二三十年代時條紋突然捲土重來。 20年間,占主導地位的西班牙時尚在服裝中打開了一個小小的遊戲的口子,條紋試圖插入其中,特別是在男式服裝中(袖子、燕尾服、緊身長褲)。這些條紋一般都是深色的,是赭石色和褐色交替、黑色和紫色交替,有時是綠色和金色交替。這一形式只涉及貴族並且沒有持續多久。它與三十年戰爭一同結束,時間是接近這一世紀中期時,德國僱傭兵以及他們的斑紋服裝也許推動了條紋的流行,但或許也是使它受到詆毀的原因之一[49]。 隨之而來的是一段長長的沒有條紋的時期,小小的例外是世紀末的宮廷長袍和女裝配件。不過法國的傳統品味及意大利或日耳曼的巴羅克風格都不對條紋表面或服裝發生興趣。只是對東方和土耳其的某種好感時不時地強調一個具有異國情調的條紋。

在攝政時期的法國,隨後將近18世紀中葉時幾乎在整個歐洲,條紋較為普遍了。當時人們喜歡裝扮成蘇丹或蘇丹王妃,一塊條紋織物就足以給服裝增添東方色彩。 在1775年以後一切都變了。在美國獨立戰爭的10年中,一代人之前還很少見和具有異國情調的條紋開始侵入服裝、織物、象徵物和裝飾物的領域。這是羅曼蒂克的條紋和革命的條紋的開端,它誕生於新世界,但將在舊歐洲的土地上找到特別肥沃的土壤。事實上這是一種規模宏大的現象的前兆,這一現象將持續半個多世紀,涉及所有社會階層,並將徹底改變條紋及條紋表面的視覺地位和文化地位。 自中世紀以來條紋一直具有的貶義性得以削弱,這有利於新類型條紋的湧現。這種貶義性並未完全消失—稍後我們會看到在我們今天的社會裡它是如何繼續存在的—在17世紀還比較突出,到18世紀不那麼明顯和普遍了。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自然主義者們有關斑馬和在價值體系中給予這種動物的地位的論述。 16世紀和17世紀初的動物學家們把這種“野驢”看做是危險的和不完美的甚至是不潔淨的動物,但布丰卻把斑馬看做是最和諧的動物之一:“斑馬在所有四蹄動物中或許是身材最好、穿著最優雅的動物,它有馬的外形和優雅、鹿的輕盈以及黑道和白道相間的條紋皮毛,條紋的分佈是如此規律和對稱,似乎是大自然用尺子和圓規給它畫上的。黑白交替的細條紋互相平行、輪廓分明,就像條紋衣料上的長條一樣,十分奇特;條紋不僅分佈在身體上,而且還分佈在腦袋、屁股和腿上,甚至在耳朵和尾巴上。雌性斑馬的條紋是黑色和白色相間,雄性斑馬的條紋是黑色和黃色相間,不論雌雄,短而細並且茂密的毛都呈現出鮮亮的顏色,光澤使得顏色更加美麗[50]。”

布丰是啟蒙運動之子,條紋不會令他感到焦慮也不會讓他覺得厭惡,這與他的前輩們不一樣。相反,條紋令他驚訝,令他著迷,正如後來令他的讀者和同時代人驚訝和著迷一樣。當然,條紋的羅曼蒂克色彩成為時尚既不歸因於布丰也不歸因於《自然史》,不過這部著作完全證實了對待條紋的新態度:條紋可以開始流行了。 流行起源於18世紀70年代末法國及那些仇視英國的國家的親美情緒。美國獨立戰爭也是啟蒙運動的產物,有13道紅色和白色條紋,代表反抗英國王權的13個殖民地的美國國旗是自由的寫照和新觀念的象徵[51]。條紋因而很快獲得了意識形態上和政治上的地位:穿在身上、戴在身上、掛在家里或外面,可以表達自己敵視英國或贊同自由運動。不過,顯而易見,這也是一種著裝潮流,不管是在法國還是在歐洲都迅速地在社會上流行開來。即使是一開始被當做靶子的英國,在18世紀80年代末也“穿上了條紋”。從那以後,在古老的大陸上到處都能看見條紋:長衫、上衣、男式齊膝緊身外衣、大衣、男式禮服、背心、襯裙、女式短上衣、短褲、短襪、長褲、圍裙、飾帶、披肩,不管是在宮廷還是在鄉村,大部分衣服都是或可以是條紋的。貴族的條紋和農民的條紋有時共存,有時混同,正如在畫家和雕刻家留下眾多證據的田園和鄉村場景中一樣。

條紋的新形式從服裝領域逐漸擴展到室內裝飾和家具佈置的領域:壁櫥、門簾、掛毯、家具和各種床單、被單上都有了這種與前一個時代的花環、小花紋以及中國工藝品風格不同的樸實的規則圖案,因為新古典主義的品味也有利於條紋的流行。這些條紋是垂直的細條紋,顏色比16或17世紀更明快。常見的組合是紅色—白色、藍色—白色、綠色—白色、綠色—黃色。條紋使房間顯得開闊,能夠活躍氣氛,令它所依附的表面煥發光彩。在法國的裝飾藝術領域,路易十六時期的風格已經終結,督政府時期的風格主要是大量使用條紋[52]。 事實上,幾年來在人們的意識中條紋已經成了正在進行的大革命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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