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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的面料

魔鬼的面料

米歇尔·帕斯图罗

  • 科普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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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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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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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條紋的有序和無序條紋的有序和無序

你不要穿由兩種(面料)做成的衣服。 (《利未記》第十九章第十九節) “今夏,敢叫條紋流行”,幾個月前一家廣告公司在巴黎地鐵的牆上貼得到處都是的這句廣告詞有點譁眾取寵的味道,其中的每一個字都很重要,不過我覺得最有分量的還是一個“敢”字。它表明穿條紋衣服招搖過市既不樸實也不自然,為了穿上條紋衣服必須拿出勇氣,戰勝羞恥心,不懼怕表現自己。不過,勇敢者會得到補償,他領導潮流,也就是說,將成為自由、瀟灑和優雅的人。我們這個時代常常就是這樣:所有社會法則都可以反過來,所有法則,為了很好地實行,都不得不反過來,一開始殘缺或低微的東西最終將得到昇華。 對歷史學家來說,這裡面有值得思考的東西。跨越數個世紀,在現代條紋所表現出來的大膽和中世紀條紋頻頻引起公憤之間建立聯繫,是一件很吸引人的事。長期以來條紋一直是一個問題,而衣服是條紋最直觀的載體。

在中世紀的西方,有許多人—真實的人或虛擬的人—被社會、文學或畫像裹上了條紋服裝。這些人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都是被社會排斥和被天主棄絕的人,從猶太人和異教徒到小丑或江湖藝人,其中不但有麻風病人、劊子手或妓女,而且還有小說中背叛主人的圓桌騎士,《詩篇》裡的瘋子或猶大。所有這些人都多多少少與魔鬼有關聯,企圖破壞或顛覆現有的秩序。如果說列出這些穿條紋衣服的不法之徒的名單並不難,那麼要弄懂為什麼會選中這樣的衣服來突出他們的反面角色就更容易了,因為,這其中既無偶然性也不神秘;相反,自十二三世紀以來,各個領域都有大量史料對衣服上的條紋的貶義性或赤裸裸的魔鬼特徵大書特書。 這涉及文化問題,中世紀的基督教繼承了以前的價值體系,認為在《聖經》中可以找到譴責條紋服裝的理由。事實上在禁止混合做法的道德書和文化書《利未記》第十九章第十九節中寫道:Veste, quae ex duobus texta est, non indueris (你不要穿由兩種做成的衣服)。正如《聖經?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一樣,拉丁文版本的《聖經》很含混。也許在“duobus”這個詞後面應該有一個名詞,明確說明禁止在衣服上組合的是什麼性質的東西,應該根據“texta”這個詞和《舊約》中的其他許多章節解釋為:“不要穿用兩種不同的衣料做成的衣服”,也就是指由羊毛(動物的)和亞麻(植物的)織成的衣服。 [1]或者應該在形容詞“duobus”後面加上名詞“coloribus”,理解為:“不要穿由兩種顏色構成的衣服”?現代人對《聖經》的解釋保留了第一種解決辦法,忠實於希伯來文版本。不過中世紀的《聖經》註釋者和高級神職人員有時更喜歡第二種解釋,認為是指有關纖維和衣料的裝飾和顏色的禁忌。

然而,也許這並不涉及(或不僅僅涉及)《聖經》問題,而是一個視覺問題?中世紀的人似乎對所有表面結構都感到厭惡,由於表面結構對外形和本質區分不清,因此會擾亂目擊者的視線。中世紀人的眼睛特別注意逐層閱讀。所有形象、所有表面在他看來都是有厚度的結構,也就是說是可以切割成一頁一頁的。它是由連續層面疊放而成的,為了讀懂它,必須—與我們現代人的習慣相反—從背景層開始,經過所有中間層,最後到達最上面的一層。然而,就條紋而言,這樣的閱讀方式就行不通了:沒有背景層和圖案層,背景色和圖案色;只有惟一的一層,是雙色的,由許多對色彩交替出現的線條組成。就條紋而言—如同觸動中世紀人的敏感神經的另一圖像—異色方格一樣,結構就是外形。這就是引起公憤的緣由嗎?

本書希望能回答這些問題。不過,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本書既不局限於中世紀也不局限於服裝,相反,它將條紋和條紋服裝的歷史一直推進到我們所處的20世紀末,試圖描述各個時代在不摒棄以前的習俗和規則的同時是如何使得條紋的有形世界和象征世界的分化越來越明顯的。文藝復興時期和浪漫主義時代使“好的”條紋(喜慶、異國情調和自由的符號)大為流行但並未因此而使“壞的”條紋消失。現代是過去所有習俗和所有法則的大薈萃,因為它讓仍然魔鬼般的(死亡營裡囚犯的恥辱標誌)和危險的(例如公路交通信號)條紋與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得衛生的(床單和內衣)、遊戲的(兒童世界)、體育的(休閒服裝和競技服裝)或像徵性的(制服、徽章和旗幟)條紋共存。

中世紀的條紋是無序和顛覆的緣由。現代的條紋逐漸變成了建立秩序的工具。不過,如果說條紋組建世界和社會,那麼它本身似乎仍然對抗一切過於嚴密的或過於局限的組織,它不僅在一切載體上發揮作用,而且它還可以成為自己的載體。在成為自己的載體時,它變得難以把握。一個條紋表面也可以構成另一個面積更大的條紋表面的一部分,依次類推,條紋的符號學意義是無限的。 [2] 這就是為什麼在以下章節中我們談論的不是符號學的意義,而是社會史。條紋的問題事實上引出了對特定社會中直觀的東西與社會之間關係的思考。為什麼在西方有很長一段時間社會分類學大都首先表現為視覺法則,視覺比聽覺或觸覺能更好地進行分類麼?看—就一定是分類?不管是在所有文化中還是就動物世界而言,這都不是真的。同樣,為什麼貶義的信號,即讓人注意那些被社會排斥的人、危險的地方或負面作用的符號比褒義的符號更加突出(也更加醒目)?為什麼歷史學家對批駁的資料比對頌揚的資料更加得心應手?

對於這些複雜深奧的問題我只能給出簡潔的答案。一方面是因為本書不打算寫成長篇大論[3];另一方面,因為條紋是一種如此活躍的表面結構以至只能對它一眼掃過,條紋不等待、不停留。它處於永恆的運動狀態(因為這一點藝術家們為之傾倒:畫家、攝影家、電影工作者),激活它所碰到的一切,不停地前進,好像乘著風一樣。在中世紀,轉動人類命運車輪的命運女神常常穿一件條紋長袍。今天,在遊樂場,穿條紋服裝的小學生常常比其他孩子更活躍。還有,在運動場上,條紋鞋比單色鞋跑得更快。 [4]因此,一本探討條紋的書也應體現出迅速和快捷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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