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別鬧了,費曼先生

第3章 第一部小頑童的成長-1

我十一二歲時,就在家裡設立了自己的實驗室。實驗室的設備很簡單:在一個舊木箱內裝上間隔,外加一個電熱盤;很多時候我會倒些油在盤子裡,炸些薯條來吃。其他的設備還包括了一個蓄電池、一個燈座等。 燈座是自製的。我跑到“五分一毛”平價商店買了一些插座,釘在一塊木板上,再用電線把它們連接起來。我早就曉得靠著並聯或串聯等不同連接方式,你可以讓每個燈泡分到不同的電壓。但當時我不知道的是,燈泡的電阻跟它的溫度有關,因此我的計算結果與實際在燈座上看到的現像大有分別。但那也無所謂,因為當燈泡全部串聯在一起時。它們會慢慢地亮起來,那種情形美極了! 我在線路中安裝了一個保險絲,以備如果有什麼東西短路,頂多把保險絲燒斷。我的保險絲很“克難”,只不過是在一個燒斷的舊保險絲上,用錫箔紙把斷處包接起來。

我又在這個自製的保險絲上外接了一個五瓦的小燈泡,當保險絲燒斷時,原來的電流就轉移到小燈泡上,把它點亮。 我把小燈泡裝在電鍵板上,在它前面放了一張咖啡色的糖果包裝紙,當背後有亮光時,包裝紙看起來是紅色的。因此如果出了什麼狀況,我只消看看電鍵板,便會看到一大團紅光,表示保險絲燒斷了。對我而言,那真是妙趣無窮! 我很喜歡收音機。最初我買了一台晶體收音機,經常在晚上帶著耳機躺在床上,邊睡邊聽。偶爾爸媽因事外出,深夜才回來時,都會跑到我的房間,替我把耳機拿下來,擔心我究竟聽進些什麼東西。大約在那時候,我造了一個防盜鈴。其實它的結構很簡單:我只不過用電線把一隻電鈴和蓄電池接起來而已。如果有人把我的房門推開,房門會把電線開關推到蓄電池上,把線路接上,電鈴便響起來。

一天夜裡,爸媽很晚才回家。為了怕吵醒我,他們很小心翼翼、輕輕地打開我的房門,想走進來替我把耳機拿下。突然之間鈴聲大作,而我則高興得從床上跳起來大叫: “成功了!成功了!” 另外我有一個福特線圈,那是從汽車拆下來的火花線圈。我把它接到電鍵板上,然後把一支充滿氬氣的燈管接到火花線圈的兩端,線圈的火花使管內發出紫色光芒,實在棒透了! 有一天,我又在玩那福特線圈,利用它發出來的火花在一張紙上打洞,卻把紙張燒著了。我沒法拿住它,因為手指也快燒著了,我趕緊把它扔到一隻金屬垃圾筒裡。垃圾筒中有很多舊報紙,而舊報紙燒得最快了,在小小的房間內火勢看來相當驚人。我趕忙把房門關上,免得母親——當時她正在客廳跟朋友玩橋牌——發現我的臥室失火。然後隨手拿了一本雜誌壓在垃圾筒上,把火悶熄。等火熄滅後,我把雜誌拿開,可是這時房間內都是濃煙。垃圾筒還是太燙手了,於是我用鉗子挾著它,走到房間另一頭放到窗外,讓煙消散。

沒想到,窗外的風一吹,舊報紙卻死灰復燃起來!我只好把垃圾筒再拿回來,跑去拿用來蓋垃圾筒的那本雜誌。 這樣做十分危險,因為窗戶兩旁都有窗簾。 總之,最後我拿到雜誌,再次把火悶熄。這一次,我隨身帶著那本雜誌,把垃圾筒內紅光閃閃的灰燼倒到樓下的街道上;然後走出房間,把門關上,告訴母親:“我要出去玩了。”讓房間裡的煙慢慢散去。 收音機和孩子王我用電動馬達做過一些小玩意。有一次我買了一隻光電池,並且為它設計了一個線路。把手放在光電池前面時,這個系統能夠使電鈴響起來。可是我總覺得意猶未盡,因為母親經常打斷我,要我出去玩。不過我還是想辦法待在家裡,在實驗室內搬東弄西。 我經常在慈善園遊會上買一些收音機。我沒有多少錢,好在它們也不貴;這通常都是人家捐出來的破舊收音機,我買來之後,就設法把它們修好:而收音機的損壞原因也往往很簡單,像電線沒接好、某個線圈損毀了或沒有繞牢等,因此有些一修就靈。有一個晚上,我在其中一部修好的收音機上,居然收到遠在德州瓦哥市(Waco)的WACO電台播音。那一刻,真是有說不出的興奮!

同樣的,利用這台電子管收音機,我可以在實驗室內收聽到商納塔迪市(Schenectady)WGN電台的廣播。那時候,我們這幫孩子——包括我的妹妹、兩個堂兄弟,以及鄰居小孩等——常常圍繞在我們家樓下的收音機旁,收聽紐約一個電台的“以羅罪案俱樂部”廣播節目(很明顯,節目的讚助廠商是“以羅果子鹽”),這是我們生活中的頭等大事!而我發現,我可以在紐約台播出這個節目之前一個小時,躲在實驗室裡從WGN頻道上聽到同樣的節目! 因此,我可以預先知道劇情發展,然後當我們聚在樓下的收音機旁,一起聽“以羅罪案俱樂部”時,我會說:“你們有沒有註意到,某某已經很久沒有出現了,我猜他等一下就會趕來解圍。” 果然才過兩秒鐘,他就來了!大家為此興奮得不得了。

之後,我又猜中了其他一些劇情細節。這時他們才開始懷疑其中一定有什麼蹊蹺,我只好從實招供,說一小時之前便在樓上全聽過了。 你當然猜到結果如何:他們再也沒耐心等到慣常的廣播時間了;他們迫不及待,全都擠在我那實驗室內,靠那嘰嘎亂叫的小收音機收聽WGN的“以羅罪案俱樂部”。 費曼廣播電台那時候我們住著一幢很大的木頭房子,是祖父留下來給我們的。我在屋子周圍裝上電線,每個房間內也裝了插座,那樣一來,我隨時隨地都可以聽到放在樓上實驗室內的收音機。我還有一隻揚聲器——但不是完整的,它缺了牛角式的喇叭部分。 有一天,我把耳機接到揚聲器上,觀察到一些新現象: 當我用手指碰揚聲器時,從耳機可以聽見碰觸的聲音;用手抓它,在耳機裡也聽得見。因此,我發現揚聲器可以當作麥克風使用,甚至連電池也不需要。那時候,剛巧學校講堂上講到貝爾(A1exander Graham Bell)的故事, 我就表演揚聲器接上耳機的功能;當時我並不知道,但現在回想,那就是貝爾最初使用的那種電話了。

有了這只麥克風,再加上我從舊收音機上拆下來的擴音器,我可以從樓上到樓下,從樓下到樓上,雙向播音。 那時候,比我小9歲的妹妹瓊安才兩三歲大,而她很喜歡收音機上一個唐叔叔播音的節目。節目中會唱一些像“好孩子”之類的兒歌,有時又會朗讀某些小孩父母寄來的卡片,例如:“這個星期六,是住在弗萊布希路的瑪麗的生日。” 有一回,我和表弟弗朗西斯叫瓊安坐下,告訴她有個非聽不可的特別節目。然後我們飛奔到樓上,開始廣播: “我是唐叔叔。我們聽說,住在新百老匯大街上的瓊安是個很好很乖的小女孩;她的生日快到了——不是今日,而是某月某日。她是個很可愛的小女孩。”我們唱了一首歌,接著“奏”了些音樂:“嘀嘟哩嘀,嘟嘟落嘟……”演完了唐叔叔的全套節目後,跑到樓下問瓊安:“怎麼樣?喜歡這節目嗎?”

“節目很好,”她說,“可是你們的音樂為什麼也是唱的呢?” 小小修理工一天,我接到一個電話:“先生,你就是理查德·費曼嗎?” “是。” “我們這裡是一家旅館。我們的收音機壞了,聽說你可以幫得上忙。” “但我只是個小孩子,”我說,“我不明白怎樣……” “對,我們知道,但我們還是希望你能跑一趟。” 事實上,那家旅館是我姨媽開的,不過事前我並不知道。一直到了今天,他們還津津樂道,說那一天我跑到旅館時,褲子後頭口袋裡塞了一把大螺絲起子;不過,那時候我個子很小,任何螺絲起子在我口袋裡看起來都顯得特別大。 我跑去看那台收音機,試著把它修好。說實在,我對它不太了解,不過旅館裡有一名雜工,記不清是他還是我,發現控制音量的可變電阻器上的旋鈕松掉了,使得可變電阻器的轉軸沒法轉動。他跑去把什麼銼了幾下,把旋鈕固定,就把收音機修好了。

我被請去修理的下一台收音機,連一點聲音也沒有,原因卻很簡單:它的插頭沒有插。而隨著修理任務愈趨複雜,我的手藝也愈來愈高超,花招也更多了。我在紐約買了個毫安培表,經過計算後,替它接上不同長度的細銅線,把毫安培表改裝成伏特表。它並不怎麼準確,但至少我能夠量出線路上各接點間的大約電壓值,從而曉得問題出在哪裡。 其實他們之所以會請我去修理收音機,主要是因為碰上經濟大衰退,大家都窮得要命,沒有餘錢花在修理收音機上。當他們聽說有這麼一個小孩能修收音機,收費又便宜,當然是趨之若騖。結果我經常要做些奇奇怪怪的工作,像爬上屋頂校正天線等;工作愈來愈困難,但我學的也愈來愈多了。我曾接過一件工作,是要將使用直流電的收音機改裝為用交流電的,其中最困難的是不讓它發出“嗡嗡”

的聲音,而我用的方法不大對。回想起來,那次我不應該接下那件工作的,不過那時我有點不知輕重。 我在想!我在想! 另外一次也很有意思。當時我在一家印刷廠上班,印刷廠老闆的朋友聽說我在替人修收音機,便派人來印刷廠找我。這個人看來很窮,他的車子破爛不堪,簡直是一堆廢鐵,而他們的屋子也坐落在城中最貧窮的地區。半路上我問:“你們的收音機出了什麼毛病?” 他說:“每次我扭開開關時,它都會發出一些聲音。 雖然過一陣子聲音就停止,一切正常,可是我不喜歡剛開始時的聲響。 ” 我跟自己說:“算了吧!如果你沒錢,就活該忍受一點點聲音!” 一路上他不停地說:“你懂收音機嗎?你怎麼可能會弄收音機?你只是個小孩子罷了!”他就這樣不停嘴地損我,而我腦袋中一直在想:“他出了什麼毛病了?只不過是一點點聲音罷咧!”

可是,等我們到他家,把收音機打開時,我真的嚇了一跳。一點點聲音?天哪!難怪這個可憐的窮光蛋也受不了!這部收音機先是大吼大叫,不停顫動,“轟——蹦蹦蹦”地吵翻天,然後,安靜下來,運作正常。我想:“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 我開始來回踱步,不停地想、想、想,終於領悟到可能是收音機內各個真空管啟動的次序顛倒錯亂掉了——換句話說,它的擴音部分不依規矩地暖身完畢,真空管也都待命工作,但這時收音機卻還沒有給它任何訊號;又或者由於其他線路訊號回輸,甚至收音機的前段線路——我說的是跟射頻(RF, radio frequency)有關的部分——出了問題,才會發出這許多聲響。而最後當射頻線路全熱起來,真空管電壓已調適好,一切便回復正常。 那傢伙不耐煩了,對我說:“你在幹什麼呀?我請你來修理收音機,但你只在這裡走來走去!”我說:“我在想!我在想!”然後決定:“好!把所有真空管拔下來,依相反的順序放回去。”事實上,在那個時期的收音機內,不同部分的線路上往往還是用同一型號的真空管,印像中是編號212或212A的那一種。總之我將真空管的次序顛倒過來,再把收音機打開。它果然靜得像只綿羊一樣,線路乖乖地熱起來,然後開始廣播節目,很完美,沒有任何雜音。 如果有人曾經這樣瞧不起你,但你立刻展現實力,通常他們的態度會來個180度的轉變, 有點補償的意味。這位仁兄便是如此。後來,他還介紹我接其他工作,不斷告訴其他人我是多偉大的天才,說:“他單靠想便把收音機修好了!”他從沒想過,一個小孩子居然有能耐靜下來想,然後就想出將收音機修好的方法。 死不服輸那年頭的收音機比較好對付,因為只要你把它拆開來之後(最大困難反而是確認該動哪一顆螺絲釘),便可看出來這是電阻,那是個電容器等等,它們甚至都貼上標籤。 假如你看到電容器上的蠟已開始滴出來,那麼它一定是太熱,大概已燒壞了;同樣,如果某個電阻上有焦碳出現,它也一定出了問題;又或者,如果你看不出什麼名堂來,你可以用伏特表測量線路上的接點,看看是否都有電壓。 基本上那些收音機結構都很簡單,線路並不復雜。真空管的柵電壓通常都是1.5或2伏特,而屏極電壓都是100到伏特不等,因此對我來說,要弄清楚那些收音機的線路,看看哪裡不對,把它們修好,並不算是多難的事。 不過有些時候還真蠻費時間的。記得有一次我花了足足一個下午,才找到罪魁禍首:一隻看來毫無異狀、實際上卻已燒斷的電阻。那次請我修收音機的剛好是母親的朋友,因此我可以從容不迫地弄,沒有人站在我背後說:“你現在在幹什麼了?”相反的,他們會跑來問我:“想不想喝點牛奶或吃塊蛋糕?”不過,我後來之所以能修好那台收音機,是因為我毅力十足。從小,只要一開始研究某個謎題,我便停不下來,非要把它解開不可。如果當時我母親的朋友跟我說:“算了,這太費事了!”我一定大為光火,因為我非要擊敗這台鬼收音機不可。反正這麼多工夫都花了,絕不能半途而廢,我必須堅持到底,直到找出它的問題才能罷休! 猜謎高手面對謎題時,我有一股不服輸的死勁。這是為什麼後來我會想把瑪雅象形文字翻譯成現代文字或者是碰到保險箱就想辦法打開它。記得在高中時,每天早上總有人拿些幾何或高等數學的題目來考我,而我是不解開那些謎題便不罷休。通常我都要花上一二十分鐘才找出答案;然後在同一天內其他人也會問我同樣的問題,那時我卻可以不加思索便告訴他們答案。因此我在替第一個人解題時花掉分鐘,可是同時卻有5個人以為我是超級天才! 慢慢名頭愈來愈響。高中念完時,恐怕古往今來的每個謎我都碰過了,總之凡是由人類想出來的任何瘋狂古怪謎題我都曉得。後來到麻省理工念大學時,有次參加舞會,一個大四學長帶著女朋友同來,碰巧她也知道很多謎題,而他告訴那個女孩我很會猜謎,因此她便跑過來對我說: “他們說你很厲害,讓我來考考你:有一個人要砍八段木頭……”我馬上說:“首先他把單號的木頭劈為三塊。” 我早已碰過這道題目了,她只好夾著尾巴走開。 不久她回來問我另一個難題,也難不倒我。這樣一來一往好幾次,舞會快結束時她又跑過來,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說:“有一對母女在旅行……”我接著說:“那個女兒得了黑死病。”她氣死了!她才剛開始說題目呢!事實上,原來的謎題長得很,大意是說某個母親帶著女兒住進旅館,各住一個房間,第二天女兒卻失踪了,她問:“我的女兒呢?”旅館經理說:“什麼女兒?”登記冊上也只有那位母親的名字,故事一直講下去,變成一件大懸案。 而答案是:那位女兒得了黑死病,店方害怕因此被停業,便偷偷把屍體搬走,房間清理乾淨,一切不留痕跡。故事很長,但由於之前我已聽過,因此當那個女孩子開始說: “有一對母女在旅行”時,雖然我只聽過類似的題目,我還是大膽地猜出答案,而且猜對了。 中學時代還有一個叫做“代數隊”的團體,隊上有5名學生,經常跟別的學校比賽。比賽方式是大家一字排開,坐在兩排椅子上,主持比賽的老師抽出裝著題目的信封,信封上面寫著“45秒”等等。她打開信封,把題目抄到黑板上,說:“開始!”因此實際上我們可以用來解題的時間多過45秒,因為她一邊寫你便可以一邊想答案了。比賽規則是:每個人面前都有紙和筆,你怎麼寫都可以,重要的是答案。假如答案是“6本書”, 那麼你要在紙上寫上“6”,把它圈起來。只要圓圈內寫的是正確的,你便贏了。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題目都不是用傳統套公式的方法便可以解出答案的,你不能“設A為紅色書本數、B為藍色書本數”,套入公式,解、解、解,直到你得到“6本書” 這個答案。那樣做至少要50秒,因為出題目的人早就試算過,再把時限縮短那麼一點點。你必須想:“可不可能單用'看'便找到答案?”有些時候真的一眼便看出來答案是多少,有時卻必鬚髮明一些新方法,然後拼命計算,找出答案。這是絕佳的訓練,我也愈來愈精於此道,最後還當上隊長。學會如何快速解代數,對我往後念大學時甚有助益。例如當我們碰到微積分的題目時,我便很快看出題目的方向,而且很快地把答案算出來——真的很快。 自創數學符號那時我還試過自己編題目和定理。比方說,當我在計算一些式子的時候,我會想這些式子在實際情況下可否派上用場。例如我編過一堆跟直角三角形有關的題目,但我的題目不像傳統那樣已知兩邊求第三邊,我給的已知條件是兩邊之差。典型的實際例子是:這裡有根旗桿,從桿頂垂下一根比旗桿長3英尺的繩子。把繩子拉直時,它的末端距離桿底5英尺。我的問題是:旗桿究竟有多高呢? 我研究出一些方程式,用以解答這類題目。而在這過程中,我發現了三角數學上的某些關係,像sin2+cos2=之類。事實上在這之前數年,當我還只有十一二歲時,便曾經從圖書館借過一本關於三角的書來讀,不過那本書早就還回去,不在手邊了,依稀只記得三角談的淨是正弦及餘弦之間的關聯。於是我動手畫了些三角形,把所有的三角方程式弄清楚、一一加以驗算證明,我又從5度的正弦值開始,利用自己驗算出來的加角公式()及半角公式(half-angle formula)計算出10度、度……等角度的正弦、餘弦及正切值。 幾年後,學校裡開始教三角課了,這時我還留著筆記。 比較之下,我發現我的證明方法跟課本上的不一樣。有時候,由於我沒有註意到某個簡單的方法,結果花了許多力氣、繞了一大圈才找到結果。但有些時候,我用的方法可聰明極了,書中所用的方法卻複雜無比!因此我跟課本可謂互有輸贏。 做這些計算時,我很不喜歡正弦、餘弦和正切等符號。 我覺得“sin f”很像s乘i乘n乘f!因此我另外發明了一套符號。我的符號跟平方根有點類似,正弦用的是希臘字母Σ最上的一筆拉出來,像伸出一條長手臂般,f 就放在手臂之下。正切用的是T,頂端的一筆往右延伸。至於餘弦,我用的是Γ,但這符號的壞處是看起來很像平方根的符號。 那麼,反正弦的符號便可以用同樣的Σ,不過左右像照鏡子般顛倒過來,換句話說,長手臂現在伸向左邊,函數f放在下面。這才是反正弦呀!我覺得教科書把反正弦寫成sin-1的方式簡直是發神經!對我來說,那是1除以sin f的意思;我的符號強多了。 我很不喜歡f(x),那看起來太像f乘以x了。我更討厭微分的寫法:dy/dx,這令人很想把符號中的兩個d互消掉,為此我又發明了一個像“&”的符號。對數(logarithm)比較簡單:一個大寫L下面的一筆往右延伸,函數放在手臂上便成了。 那時候我覺得,我發明的符號絕對不會比大家都在用的差,而我用哪一套符號也跟其他人無關,可是後來我發現其中關係很重大。有一次當我跟同學討論問題時,我想也不想便開始用我的符號,同學大叫起來:“那些是什麼鬼東西?”於是我醒悟到:如果我要跟別人討論,便必須使用大家都知道的標準符號。往後,我終於放棄了使用我那些符號。 除此以外,我還發明過一套適用於打字機上的符號,就像Fortran電腦語言用到的符號那樣, 使我能用打字機來打方程式。我也修理過打字機,用回形針及橡皮圈;當然,我不是職業的修理人員,我只不過是把出了毛病的打字機修到勉強可用的地步而已。不過對我來說,最有趣的是發現問題在哪裡,想出法子來把它修好。這些跟解謎一般好玩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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