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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漢穆拉比和刻在石柱上的法典

知道點世界文化 邓金林 1312 2018-03-20
1901年12月,由法國人和伊朗人組成的一支考古隊,在伊朗西南部一個名叫蘇撒的古城舊址上,進行發掘工作。一天,他們發現了一塊黑色玄武石,幾天以後又發現了兩塊,將三塊拼合起來,恰好是一個橢圓柱形的石碑。在石碑上半段那幅精緻的浮雕中,古巴比倫人崇拜的太陽神沙馬什,端坐在寶座上,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穆拉比,恭謹地站在它的面前,沙馬什正在將一把象徵帝王權力標誌的權標,授予漢穆拉比。石碑的下半段,刻著漢穆拉比制定的一部法典,是用楔形文字書寫的。其中有少數文字已被磨光。這個石碑就是著名的“漢穆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系統的法典。它把我們帶到了近4000年前的古巴比倫社會。 古巴比倫王國位於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大體相當於今天的伊拉克。公元前1792年,漢穆拉比成為古巴比倫國王。漢穆拉比是一位很有才幹的國王。他勤於朝政,關心農業、商業和畜牧業的發展。他也關心稅收,處理各種案件。他在位40年,使巴比倫成了一個強盛的國家。

漢穆拉比每天要處理的申訴案件太多,簡直應付不了。他就讓臣下把過去的一些法律條文收集起來,再加上社會上已形成的習慣,編成了一部法典。漢穆拉比命令把法典刻在石柱上,豎立在巴比倫馬都克大神殿裡。 在巴比倫社會中,除了奴隸主和奴隸,還有自由民。這部法典的很多條文是用來處理自由民的內部關係的。處理的原則就是“以牙抵牙,以眼還眼”。比如,兩個自由民打架,一個人被打瞎了一隻眼睛,對方就要同樣被打瞎一隻眼睛作為賠償;被人打斷了腿,也要把對方的腿打斷;被人打掉牙齒,就要敲掉對方的牙齒。甚至有這樣的規定:如果房屋倒塌,壓死了房主的兒子,那麼,建造這所房屋的人得拿自己的兒子抵命。 漢穆拉比法典對奴隸主、自由民、奴隸有著不同的規定:如果奴隸主把一個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數量的銀子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隸,就不用任何賠償。奴隸如果不承認他的主人,只要主人拿出他是自己奴隸的證明,這個奴隸就要被割去雙耳。法典甚至規定奴隸打了自由民的嘴巴也要處以割耳的刑法。屬於自由民的醫生給奴隸主治病,也是膽戰心驚的。因為,如果奴隸主在開刀的時候死了,醫生就要被剁掉雙手。

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穆拉比時代的巴比倫社會才成為古代東方奴隸制國家中統治最嚴密的國家。 那麼這部石柱法典是怎樣從巴比倫“跑到”蘇撒的呢?原來蘇撒也是一座5000年前的古代都城。公元前3000多年前,在今天伊朗迪茲富爾西南的蘇撒盆地有一個強大的奴隸制王國,叫埃蘭(又譯“依蘭”)。古城蘇撒就是埃蘭王國的首都。公元前1163年,埃蘭人攻占了巴比倫之後,便把刻著漢穆拉比法典的石柱作為戰利品帶回到了蘇撒。埃蘭王國後來被波斯滅亡。公元前6世紀時,波斯帝國國王大流士上台後,又把波斯帝國的首都定在蘇撒。這個石柱法典便又落到了波斯人手中。 發掘出來的圓柱正面7欄已被損壞,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埃蘭國王打算在圓柱正面刻上自己的功績。可是,在毀去原來的字跡後,不知為什麼並沒有刻上新字。

這件稀世珍寶現在還收藏在巴黎的盧浮宮博物館。圓柱上被塗毀的7欄文字,可以根據後來發現的漢漠拉比法典的泥版文書進行校補。所以,“石柱法典”仍是世界上現存的一部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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