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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一節篆法

中國的印章與篆刻 王志敏 6349 2018-03-20
篆法是篆刻藝術的基礎,印章文字主要採用篆書,如何使入印文字既符合篆書結構規範,又能夠適應印面的表現形式,使印章文字富有較高的藝術意蘊,是篆法所要研究的課題。 中國漢字的形成,經歷了圖形化、線條化、筆劃化三個發展階段。篆書是最先形成的書體,正處在由圖形化向線條化發展的過渡期,仍保留著圖形化的特點,其點畫、偏旁、部首、轉折、結構造型都有一定的規範法度。掌握篆法就是要熟悉各種篆體的構成規律、造型特徵、體勢風貌。篆書作為通行的文字在秦代就已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但漢代以後還有相當數量的器物、建築鑄刻篆文,像權量、瓦當、錢幣、碑額等。同是篆書,不同時代的人書寫,就呈現出不同的時代風格,有唐篆、宋篆、元篆之稱。刻篆宜精,識篆宜博。注意積累各種篆體,進而心記手摹,直到使各種篆體形象鮮明地儲存在大腦的記憶庫中,每臨創作,當判定印文內容適合應用的篆體後,便能信手拈來,經營入印。這種學習是開闊知識境界的過程,也是積累藝術功力的過程。它是掌握篆法所必須具備的基礎和學養。

恪守規範,可以說是2000多年印章發展史相沿下來的一條準則。凡是具有生命力的作品,無不體現這一準則。強調篆法規範,並不排除在治印過程中,對篆文進行藝術處理。如為了佈局的需要對筆劃過繁的字作某些省簡,對筆劃少的字進行加重筆劃或重疊偏旁等變化。漢代就注意到入印篆文同書寫的篆體法書是有區別的。 “說文篆刻自分馳”,在符合篆書規範的前提下,對某些篆文進行增減筆劃、省略借用偏旁是藝術創作的手段,往往是藝術印章經營佈局的匠心所在。這同不講規範,憑藉想像或拼湊偏旁部首,硬造篆字是完全不同的。 在一方印章中,同時雜用不同的篆體,是否符合篆法?對此,篆刻界有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持否定態度,認為雜用篆體容易造成印面零亂,初學者尤不可取。另一種意見以實踐作了回答,浙派印作,不但有不同篆體穿插,還雜用異體字,作為增強作品整體感的處理手段,這是浙派的創作特色。浙派篆刻藝術的盛行,可以說對這一問題作出了經受歷史考驗和社會承認的回答。但是第一種意見也並非沒有道理,藝術創作可以為了取得完滿的藝術效果而不擇手段,正像浙派,雜用篆體而不零亂反而增強了作品的整體感,這是高層面藝術造詣駕馭的結果,對於初學者來說,雖不妨大膽嘗試,但更應把創作重心放在提高篆法修養上來。

書體和書風是兩個不同的範疇,提倡謹守篆體規範,同鼓勵適應時代好尚、發揮藝術個性、創立新的篆書風格並不矛盾。只有新的篆體入印,才能形成新的印風。篆刻藝術是一門古老的藝術,為了使這一傳統藝術煥發青春,永葆生命活力,時代呼喚體現新時代精神的篆體出現。這就要求我們遵循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的方針,批判地繼承和弘揚祖國篆刻藝術遺產,解放思想,大膽創新。 為了便於大家參考,現將篆書作簡要的介紹。 篆書分大篆、小篆,大篆包括甲骨文、金文、籀文等。 甲骨文又稱龜卜文、貞卜文、甲骨刻文、契文等。商周時代崇信巫術,王室貴族凡舉行祭祀、對外征伐、重大政事或進行田獵、預測氣象、防治疾病等,都要事先舉行占卜儀式,佔後在龜甲、牛胛骨或鹿頭骨上用墨或硃砂寫出卜辭,然後用刃器將卜辭刻出或用漆寫出,也有在刻後塗硃砂的。甲骨卜辭中有許多有關商周時代政治、經濟生活狀況和歷史事件的記載,成為研究商周社會和古代歷史、文化科技的寶貴文獻。同時又是現存的最古老的漢字書跡。

甲骨在1899年以前,被叫作龍骨,河南安陽小屯一帶的村民在地下挖掘後,當作藥材賣給中藥舖。 1899年清代光緒時期的國子監祭酒(當時的國家大學官員)王懿榮無意中看到龍骨上的刻痕,經研究確認為古代的文字。繼而引起文化界的重視,開始蒐集收藏,外國人也趁機收購,致使二萬餘片甲骨流散國外。 90多年來陸續出土甲骨總數達15萬片以上,統計文字5000餘個,利用形、義、音結合的方法已辨讀出的字有2000多個。著錄、研究甲骨的著作達百餘種,形成了歷史學的重要分支學科——甲骨學。我國從事甲骨學研究的著名學者有王襄、董作賓、陳夢家、唐蘭、張政烺、李學勤、李孝定、嚴一萍、饒宗頤等。 甲骨文在文字學和語言學的研究中,也具有重要地位。甲骨文筆劃平直,相對規範化;結構對稱,重心穩定;構成規律主要有像形、假借、形聲三種,已是較為成熟的文字。具備了漢字結構的基本形式。甲骨文的文法也和漢語語法基本一致。甲骨文的組字特點是筆劃繁簡尚無定則,形體不固定,寫法也有反有正,有一字多形、偏旁增省和部位方向也無一定的規律。甲骨文的字形書體風格因時代和書寫人的不同而有變化。甲骨學家根據貞人(書寫卜辭者)等多種斷代依據將商代甲骨文分為五期,現將商周甲骨文各期特點介紹如下:

商代甲骨多發現於河南安陽市,通過對甲骨文的研究,已知這裡是公元前14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商代的王都遺址,盤庚遷殷建立的殷墟。甲骨出土時多大量堆積在一起,只有少數是零星散落在殷墟宮殿遺址上的,可以推斷甲骨是經卜刻之後,有意識地儲存起來的。很可能是商王室當作文獻檔案保存起來的。 盤庚至武丁時期(公元前14世紀)書風雄偉,書寫人為韋、亙、靜、永、賓等; 祖庚至祖甲時期(公元前12世紀)書體嚴謹工整,書寫者有旅、大、行、即等; 廩丁至康丁時期(公元前12世紀中後葉)字體粗率散亂,有錯訛缺筆之作,書寫人有荷、寧、彭、狄等; 武丁至文丁時期(公元前12世紀後葉)體勢峻峭、風格多變,反映出從事書寫的貞人增多,但多不署名;

帝乙至紂時期(公元前11世紀)書風規整端正、法度嚴謹。書寫人有詠、黃、立等。 西周甲骨文在山西洪趙、北京昌平白浮、陝西灃西和岐山、扶風等地發現,總數兩萬餘件,其中有字者不足500件。西周甲骨文的文字結構、卜刻方法及埋藏方式與商代甲骨近似,不同的是用鋒刃的利器刻在龜腹甲上,卜甲多為體積很小的碎塊。卜辭文字短少、字體纖小如粟粒,筆劃細如髮絲。最小的字僅有一毫米長寬,需借助5倍放大鏡才能見及。陝西鳳雛出土的周原甲骨寫於西周文王至昭王時期(公元前11世紀中葉至公元前10世紀後半葉),字體雖小而結構嚴謹,工整秀麗。雕刻技藝精湛,顯示出運刀起止提頓自如的意趣。均無貞人署名。西周甲骨文始發現於1954年,對其的研究尚處於起步階段,在文字考釋及分期方面尚無公認的論述。


武乙文丁時期甲骨文
甲骨文自1899年發現後,對書法篆刻藝術也產生深刻的影響,近現代有不少書法家書寫甲骨文體,較有影響的是羅振玉和丁佛言。不少篆刻家吸取甲骨文入印,或取其筆劃線條勁利峭拔,或揚其結構古樸簡約,形成古拙而又具有新意的印風。

周原甲骨文
金文又稱鐘鼎文、吉金文。商周至戰國時代奴隸主貴族在祭祀、宴會各種禮儀場合,使用的青銅器皿上鑄刻的銘文。奴隸主貴族利用禮儀體現等級制度,維護統治秩序。禮儀儀式中應用的青銅器成為奴隸主貴族權力與意志的象徵。在製造各種禮器時就以鑄刻銘文的形式,記述製作器皿的原因(紀念某位祖先或重大事件)、時間、地點以及鑄器人的姓名。 青銅銘文具有豐富的史料價值,是研究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初期歷史和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文獻。同時,青銅器銘文又是當時語言的記錄,保存著豐富的文字學、語言學的資料,深受學術界重視,對青銅銘文的研究已形成獨立的學科——青銅器銘辭學。

商周銘文青銅器計已發現一萬餘件。銘文的體例、內容及字體都因時代不同而有著不同的特點。商到春秋時代的銘文均為鑄造的,戰國時代的青銅銘文多為鑿刻在青銅器壁上的。銘文的鑄造方法,據考古學家考證,是先據銘文在器皿上的位置,製作一塊與器形相同的泥片。由善書的書史,用墨或硃砂寫出銘文,再用刀刻出,形成陰文。待刻有銘文的泥片乾燥定型後,貼附在器皿的內範上,印成陽文。等到整個器皿澆鑄完成時,銘文就成了凹於器壁的陰文了。青銅器銘文先書後刻鑄,較多地保留著墨書的書寫痕跡,因此青銅器銘文書體的演變,反映著商周時期書法藝術的演變。 商代早中期(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4世紀)的青銅器尚未發現銘文。盤庚遷殷以後,出現簡短的銘文,一般在10字以內,有的僅有一二個字,大多是族徽圖像、人名、父祖名,如“婦好”等。商代末年始有較長的銘文,最多的有30-40字,表明某因受賞而為父祖輩作器。銘文字體一部分為筆劃露有起止鋒芒,間有肥筆,體勢雄偉;一部分形體細長,筆劃挺拔,無肥筆,不露鋒。以上兩種風格的金文代表作見“司母戊鼎”銘和“戌嗣子鼎”銘。

西周早期金文(公元前11世紀至10世紀)盛行銅器鑄銘風氣,銘文增多增長,常見幾十字、上百字的長篇巨制。銘文內容豐富,在頌揚祖德、記述功績、受封賞的記述中保留了有關西周社會政治、軍事、土地制度、社會變革等史料。文字結構嚴謹,方折筆劃首尾出鋒,有肥筆,突出提按的變化,被稱為波磔體。可舉“大盂鼎”銘為代表,全文29行291字,氣勢雄偉,字體大小結合章法行氣錯落有致,堪稱金文法書精品。 西周中期金文(公元前10世紀末至公元前9世紀初)書體嚴整規範,筆劃無波磔變化,兩端平齊如圓箸,被稱為“玉筯體”。 “史墻盤”銘即這一時期金文代表,銘長20行290字,分佈在縱格線的方形界格內,字體雖有參差,因字行間距相等,形成齊整的效果。


西周“大盂鼎”銘文
西周後期金文(公元前9世紀至公元前771年)字體勻稱,結構和諧,規範化,標誌著篆體的成熟。 “毛公鼎”銘、“虢季子白盤”、“散氏盤”銘是這一期書法代表作。 春秋戰國時期金文(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21年)。列國興起,各諸侯國紛紛自鑄銅器,銘文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吳楚地區字體修長秀麗,出現了筆劃曲紆盤的圖案意匠字蟲鳥書;秦國書體轉折圓潤,輕靈秀美,筆劃勻勁肯定,更具書寫痕跡,進一步由籀書向書寫便捷的小篆演變。春秋戰國時期逐漸使用竹簡,銅器銘文由書史轉向裝飾,銘文趨向簡短,百字長銘極罕見。戰國時期銅器銘文轉向以鑿刻為主,出現了工藝精巧的錯金銀篆文。 金文對近代書法篆刻的發展有很大影響。清代乾隆、嘉慶以後,大量的商周青銅器陸續出土面世,引起學術界的震驚,許多學者和書法家、篆刻家得以見到前所未見的古代藝術珍寶,紛紛從各自的領域從事對金文的研究和借鑒,這種學術時尚,使蒼勁古樸的金石韻味成為書法篆刻藝術追求的美學風範。


“史墻盤”銘文
籀文又稱大篆。據漢代許慎《說文解字》記述,是由周宣王(公元前823—前782年)時的太史籀整理創立的書體。近代學者王國維論證為春秋戰國時代在秦國通行的文字。籀文結字如金文,筆劃圓轉更具書寫的線條韻律。 “秦公簋”銘文及石鼓文可為代表。 石鼓文唐代初年在陝西省陳崙(今扶風)發現10個用花崗石雕刻的鼓形石刻,每個高約90厘米,直徑約60厘米,得名石鼓。每鼓身上刻韻文一篇,以其文內容分別稱名:作原、而師、馬薦、吾水、吳人、吾車、汧殹、田車、鑾車、靈雨。唐代發現時文字已漫漶,大多文字不全,一鼓已無文字。按原石推算10鼓應有文字600餘,現僅存272字。石鼓文是我國現存的時代最早的文字、書法刻石,具有歷史學、文學、社會風俗學等多方面的學術價值,因而歷代都視為國家瑰寶。唐代韓愈、韋應物等曾作長詩《石鼓歌》頌詠;宋金兩代曾將石鼓隨國都所在地遷汴京、燕京,清乾隆皇帝曾模刻石刻置太學。抗日戰爭時為免石鼓遭劫難曾擬遷大後方保存,輾轉運輸至上海。建國後在北京故宮博物院內闢殿宇保藏。

石鼓文
關於石鼓文字的內容及刻製年代,自唐代發現後,即有眾多考證論辯。近代學者馬衡提出為秦穆公(公元前659—前621年)時代,每鼓“刻記述當時漁獵情況的四言詩一首”之說,被推為公論。 石鼓文是由金文向小篆過渡階段的書體代表,呈現書寫化、結構符號化的嶄新面貌。體勢渾厚莊重、筆劃圓潤流暢、結構寬舒灑脫,顯示出書寫者控制線條、結構和章法的高度藝術修養。石鼓文在文字學和書法史上佔有重要位置,歷代文字學家、書法家、篆刻家無不在書法史上這座高峰前仰止探尋。臨習石鼓文書體成就最高的有楊沂孫、吳昌碩等。石鼓文拓本,流傳下來的有北宋拓本,存422字,在清乾隆時燒毀。清道光時發現北宋拓本中的《先鋒》、《中權》、《後勁》三種,後流散到日本。現只能見到這三種原拓的影印本。 小篆又稱秦篆。秦始皇結束戰國群雄峙立局面統一中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統治,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文字方面,由李斯整理頒定統一的標準字體,廢除六國文字中與秦國文字不相符合的部分。李斯在秦國籀文的基礎上加以簡化、符號化。史稱秦篆、小篆。小篆較之大篆更加講求法度,追求秩序美與靜態美。筆劃、結構省減,重心穩定,疏密勻稱,偏旁部首位置有定則,章法佈局重行列秩序,使篆書進一步定型化,同時也完成了古文最後階段的改革。 小篆書跡,傳世的有秦始皇及二世發行的貨幣、符印、度量衡器上的鑄刻文字以及碑碣石刻銘文。秦刻石是秦始皇28年(公元前219年)巡行全國各地時所立,刻有秦始皇詔書及隨行官員題名,還有秦二世在10年後補刻的詔書。據傳均由李斯書寫。當時所立碑碣共有七塊。分別稱為:“泰山刻石”、“琅玡台刻石”、“嶧山刻石”、“會稽刻石”、“東觀碑”、“之罘碑”和“碣石”。其中,之罘碑、東觀碑、碣石已無跡可考;嶧山刻石、會稽刻石原石已毀,有宋代摹刻本傳世。只有泰山刻石尚存一塊殘石,琅玡台刻石尚存黏合的碎塊。

秦泰山刻石
泰山刻石又稱封泰山刻石,內容為頌揚秦始皇的豐功偉績。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詳載立石經過及詔文。據記載北宋時尚殘有220字,至明末僅有29字了,清乾隆時毀於火,原石被燒成碎塊,收集了殘石2塊,僅存10字。現殘石置泰安岱廟中保存,僅有漫漶不清的九個半字,可辨認的完整字只有七個。

秦“陽陵虎符”銘文
琅玡台刻石,原石立山東諸城縣城東琅玡台上。北宋時僅存秦二世詔書及隨行官員題名,共13行104字。清光緒時,石毀,僅有部分殘塊黏合,現存中國歷史博物館。刻石文字線條豐潤有力度,疏密勻稱,結構嚴謹,平穩莊重,章法分行佈白有矩度。它是秦篆中官方文告的工整書體代表,也是小篆書體的範本。泰山刻石拓本,傳世最早的是北宋時拓印的,尚保有165字,已流散到日本。比較多見的原拓本是明代的29字本。都有影印本可供研讀。

秦詔版

東漢銘文(懸針篆)

三國·吳天發神讖碑
小篆法度嚴整,筆劃間架講求工整對稱,不易書寫,不能適應社會生活紛繁記事的需要。因而還沒有來得及向全國普遍推廣,就隨著秦朝的覆滅而被書寫相對快捷的隸書所替代。俟後篆書不復為全社會通行的主流書體。但作為經歷近千年流傳嬗變而達到成熟階段的書體,對後世文字書法發展的影響卻是恆久巨大的,不僅直接促進了隸書的形成,並演變為繆篆興盛於漢代,還受到歷代的尊崇延綿不絕。凡官方文告、符節乃至公私典籍,為表示隆重莊嚴和史乘價值,仍用篆體書寫,如碑額、建築匾額、璽印、貨幣等。形成了富有各個時代特色的篆書風格和样式,使篆書成為中國書史上源遠流長、深奧、華美多彩的書體。並出現了唐代李陽冰,宋代徐鉉、夢英,元代趙孟頫、泰不華、周伯琦,明代李東陽、趙宦光,清代鄧石如、趙之謙、吳昌碩等在繼承發揚篆書書法上作出貢獻的書法家。

唐李陽冰所書玉筯篆
古文發展到小篆已具備了嚴謹的定型化法則,在筆法上橫平豎直、圓弧轉折,皆為平順實筆;無點勾、提頓、虛白變化;結構均勻、對稱、重心穩定、工整飽滿。在同音、近義、形近字的通假或一字多形上都有一定規範,同時又有甲骨、金文、籀文、小篆、繆篆等不同文體的變化。篆刻創作中應正確運用篆法,避免混亂使用或臆造。兼用不同篆體時,約定俗成的作法是後可融前、前不夾後。如用甲骨文體不宜混用金文或小篆,運用小篆可以通借在此之前的篆體。對於小篆中沒有的新生字,允許按“六書”造字的原則,組合偏旁部首。切忌無根據地生拼硬造。篆書是祖國優秀的文化遺產,像其他藝術門類一樣,也需要隨著時代的發展發揚光大,這就需要我們遵循規律繼承革新,使古老的文化財富煥發出新的時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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