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中國古代紡織與印染

第2章 第二節歷代絲綢的生產和流通

中國古代紡織與印染 赵翰生 12107 2018-03-20
中國歷來重視絲綢生產,根據現有的資料來看,可以肯定,在商代的時候絲綢的織作和利用就已相當普及,並已具備一定的生產規模,掌握了比較高的織造技術。 商代的絲綢,我們可從出土文物中約略窺知一些。由於年代久遠,埋在地下的殷商絲綢是很難看到比較完整的了。值得慶幸的是,在現有個別出土的商代青銅器上還黏附有少許絲織物的殘片,可供我們參考。 絲綢為什麼能和青銅器粘連在一起呢?這是因為青銅器在商代是相當貴重的物品,當時盛行厚葬,商代的帝王和貴族死後,除以奴隸殉葬,還習慣把他們生前喜愛的東西,特別是銅器,包裹上絲綢,一同放入墓中陪葬。隨著歲月的流逝,這些銅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侵蝕,表面出現了斑斑銹痕。而包在銅器上的絲綢,卻因銅鏽滲透,與銅器粘連在一起,避免了微生物的侵蝕所以才得以一併的保存下來。在河南安陽、河北藁〔gao稿〕城台西村等殷商貴族墓葬中的青銅器上,都黏附有這樣的絲織物殘痕。

從這兩處墓葬出土的絲綢殘痕來看,組織都是平紋地組織上起斜紋花架的織品,有菱形、方格和迴紋的花紋。通過對這些織紋的分析,表明當時確已掌握了簡單的小提花技術,能織製出疏密相當、組織嚴密的暗花圖案。這樣的一些圖案,大概都是殷商時期較為流行的絲織物和衣飾上的紋樣。中國歷史博物館裡陳列著一幅根據殷商石刻殘像復原的畫像,畫中人物的服飾就屬於“迴紋”,可以為證。 由於紡織生產是供應人們生活必需的衣著原料的生產,與人們的實際生活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周代統治者是非常重視對紡織手工業的管理的。據《周禮》記載,周王朝對紡織手工業從紡織原材料的徵集,到紡織、織造、練漂、染色等工作都設有專門的組織,且彼此有細緻的分工。他們將掌管這些工作的主要機構稱為“典婦功”。另外,還分設有“典絲”、“典枲〔xi徙〕”、“內司服”、“縫人”、“染人”五個部門。典絲專門掌管絲綢原料徵集、收藏和加工,其具體任務是徵收蠶絲、檢驗質量、核定價格、記錄並收藏入庫,等待開工之時,給從事紡織生產的婦女分配原料,每逢祭祀、喪禮,以絲繡裝飾祭器,遇到帝王賞賜有功之臣時,提供作為賜品的絲綢;內司服專管王和後的“朝服”及祭喪大典之服;縫人專管縫紉;染人則管染絲、染綢。 《周禮》的這些記載說明周朝官辦手工業中的紡織生產的組織和分工已經相當科學和細密,這樣的管理方式西方國家出現的時間比我國要晚得多。

從西周到戰國時期,絲織手工業發展很快,織製絲織物的地區也大為增加。我們通過史料對這一時期織製絲綢情況的描述,仍可以大致地看出來,在相當於現在的陝西、河南、河北、山東和湖北等地都有蠶桑生產活動。如中的《豳〔bin賓〕風·七月》說:西周初期岐山一帶(現在陝西省境內)養蠶、治絲、染色的生產很興盛;《魏風·十畝之間》和《衛風·氓》說:春秋時魏國和衛國栽桑和買賣絲的活動都很活躍。在其他各篇中描述絲織物品種和色彩的詞句也相當地多。另如號稱著於夏初而實成書於戰國時期的《禹貢》,也談到戰國時絲織業的分佈和生產情況。這部書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地理書,書中把當時我國的內地和接近內地的地區劃為“九州”,扼要的敘述了各地的物產以及獻給中央王朝的貢品。有六個州均以絲和絲織品作為主要物產,其中兗州(今山東北部,河北南部一帶)有絲和起花紋的綢;青州(今山東南部,河南東部一帶)有〔YAN掩〕絲(用桑養蠶所產的絲);徐州(今安徽、江甦的淮河流域)有經過練染的黑色的細綢;揚州(今淮河以南地區)有一種手工繪花紋的絲織物;荊州(今江蘇、安徽沿長江兩岸一帶)有用染成黑和赭紅色的絲織成的彩帶;豫州(今河南及湖北的北部)有很纖細的絲綿。

這個時期的蠶桑生產大概是以臨淄為中心的齊魯地區規模最大,最為興盛。據《史記》說:以前齊魯之地土地貧乏,人民貧困。直到姜尚幫周武王滅周建功,被封於營丘(臨淄一帶)後,他的子孫重視手工業,鼓勵人們從事漁、鹽、漆、絲的生產,才改變了這種面貌,使絲綢產量迅速增加,商業流通也大為發展。其地絲綢遠販四方,並獲得“衣履冠帶天下”的盛譽。 由於絲綢在這個時期經濟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各國統治者都把加強蠶桑生產作為富國裕民之策,勸導人民努力蠶桑,並訂出種種優惠政策。如秦國商鞅變法時就曾頒布保護法令,規定生產繒〔zeng增〕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史料中所記下面的這件事,很能反映蠶桑生產對各國政治、經濟的影響之大。春秋時,吳越兩國之爭,越國敗滅。越王勾踐臥薪嘗膽,力圖復國,一方面施行“必先省賦,勸農桑”的政策,大力發展經濟,並“身自耕作,夫人自織”,極力積累財富;另一方面又不斷地採用誘之以物質享受和聲樂玩嬉的方法,多方削弱吳國君臣的鬥志,曾經“重財帛以遺其君,多貸賄以喜其臣”,用錢幣和絲綢厚贈吳國君臣。並將妝飾的西施,送與吳王為妾,陪他玩樂。 20年後終於滅吳復興越邦。西施就是傳說中的那個曾在浙江諸暨苧〔zhu注〕羅村旁的溪水中漂洗絲綢的少女,而那條溪水,也就是因此而被後人稱為浣紗溪的小溪。

最突出的是,為了蠶桑利益,國與國之間甚至還不惜發動戰爭、使用武力。 《呂氏春秋》、《史記》等書中都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在楚國和吳國接壤的邊境,兩國女子因爭奪桑葉,發生糾紛,竟殃及人命。楚平王聽說後,極為憤怒,決定派兵打仗。吳國藉此機會也派公子光攻打楚國,佔領了楚國的居巢(今安徽巢縣)和種離(今安徽鳳陽)兩個城市,大勝而歸。 隨著絲織技術的提高和絲綢產量的大幅度增加,絲綢產品除了能滿足貴族的日常需要,還有了大量剩餘,使它作為商品進入市場流通。 《管子》中有一段用絲綢換穀子的記載。大意是:商朝初年商的伊尹,奉殷王命令去攻打夏朝最後的一個王桀時,了解到夏朝絲綢的消費量很大,桀荒淫無道,所養伎樂女竟有三萬人,全都穿絲綢衣服。於是就用“毫〔bo博〕”這個地方的女工織的絲綢和刺繡品換回大量穀物糧食。這表明在商初已將絲織品作為商品來交換。

考古學和文字學中所說的金文是鑄或刻在商、周青銅器上的銘文,內容多屬於祀典、賜命、征伐、契約有關的記事,史料價值很高。有一段西周金文就記載了一件有關絲綢交換的故事。內容大意是:一個叫曶〔hu忽〕的貴族,準備用一匹馬和一束絲與一個叫限的貴族換五個奴隸。限嫌少,沒成交,曶又改用貨幣:“捋〔lu呂〕”(一種貨幣)百去換,限還不同意,於是曶向井叔之處提出訴訟,井叔判曶勝訴。這個故事一方面告訴我們周代奴隸不值錢,可以任意買賣,另一方面也說明絲帛作為昂貴商品的流通,已日趨興盛。 絲綢貿易的興盛必然導致絲綢商品規格的出現。 《漢書·食貨志》載:周初,姜尚建議建立布帛的規格製度,規定“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 《禮記·王制》也提到了製定布帛制度的意義,並且強調凡是不符合規定長度和幅寬的產品,不能用它納貢和上市售賣。

《韓非子》裡有一段吳起休妻的故事,很能說明當時社會對絲綢產品規格的重視。故事大意是戰國時吳起讓其妻織絲帶子,因為看見妻子所織的幅寬比規定的窄,便讓她修改。其妻說:“經紗已經上機,我已經織了一部分,現在無法更改了。”吳起聽了不勝憤怒,立即休妻,把她趕走了。這個故事一方面說明吳起毫不理會妻子不能中途改變幅寬的難處,另一方面也說明幅寬不合標準是不應該出售的。 秦漢時期是中國古代絲織手工業生產蒸蒸日上並且業已達到比較成熟的時期。這時期的絲織產地東起沿海,西及甘肅、南起海南、北及內蒙古,覆蓋面相當廣。最興盛的絲綢產區是黃河中下游以臨淄和襄邑為中心的山東、河南、河北的接壤地區;次則為渭水流域、山西中部和南部地區。較多見於記載的有:長安(今陝西西安)、臨淄(今淄博市)、襄邑(今河南睢〔sui雖〕縣)、亢〔kang抗〕父(今山東濟寧市)、東阿(今山東陽谷縣)、鉅鹿(今河北平鄉縣)、河內(今河南武陟〔zhi智〕)、朝歌(今河南淇縣)、清河(今河北臨清縣)、房子(今河北高邑縣)、蜀郡(今四川成都市)、珠崖(今海南瓊山縣)、永昌郡(今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和相當於現在內蒙古呼和浩特以及甘肅的嘉峪關等地。當時的臨淄、襄邑和東阿等地都生產過不少歷史上著名的優良產品。左思曾在《魏都賦》中對當時各地絲織名產有一總結:“錦繡(屬)襄邑,羅綺(屬)朝歌,綿纊(屬)房子,縑〔jian間〕總(屬)清河。”

秦漢時期官營絲織業也得到了進一步加強。據記載,西漢在京城長安設有東、西兩個織室,專門織作供西漢王朝統治需用的文繡郊廟之服。在盛產絲綢的陳留郡襄邑(今河南睢縣)和齊郡臨淄設置“三服官”,所謂“三服”即首服(春服)、冬服、夏服,負責提供宮廷製作三服所需的輕紗、紈、素、綺、繡等精細絲綢品。這些官營絲織業所用的費用都十分驚人。據《漢書·禹貢傳》說“故時齊三服官,輸物不過十笥〔si似〕,方今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東西織室亦然”,這裡所說的“故時”,是指漢武帝以前,“方今”是指漢武帝時,所說的“數千人”是指漢武帝時三服官下屬的工作人數。通過這些材料,足可看出當時官營絲綢業的規模之大。 除了官營絲綢生產外,豪門富戶和農戶家庭生產的絲綢數量也相當大。

關於豪門富戶的絲綢生產,《漢書》裡也有一段記載,很能反映他們的情況:“(張)安世身衣弋綈(黑色的粗綢),夫人自紡織,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業,內治產業,累織纖微,是以能殖其貨(使利潤增長)。”其妻親自參與紡織,其家童當然也被驅使從事這種生產。 《後漢書》裡也有一段類似的記載:“朱雋少孤,母以販繒(絲綢)為業,同郡週起,負官債百萬,縣催責之,雋竊母帛(絲綢),為起解債。”朱雋所竊其母的絲綢,當然僅是其母所有絲綢的一部分,尚且值錢百萬,那麼,其母全部絲綢的總價值自然更大。可見當時市場流通的絲綢,一定為數已非常可觀。 耕和織是中國封建時代的主要的生產支柱,所以歷來都有這樣的說法:“一夫不耕,或受之飢,或受之寒。”漢代亦然。紡織手工業是漢代農戶最普遍從事的家庭副業,家家戶戶都是如此,幾乎沒有例外。當時的生產能力,現在還能知道一些,下面我們根據《玉台新詠》中的《上山採蘼〔mi迷〕蕪》和《為焦仲卿妻作》兩首詩的片斷描述來判斷一下。

上山採蘼蕪,下山逢故夫,長跪問故夫,新人復何如?新人雖言好,未若故人妹,顏色雖相似,手爪不相如。新人從門入,故人從閤去。新人工織縑,故人工織素,織縑日一匹,織素五丈餘,將縑來比素,新人不如故! 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十七為君婦,心中常苦悲。君既為府吏,守節情不移,賤妾留空房,相見常日稀。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三日斷五匹,大人故嫌遲…… 漢代規定匹布長40尺,幅寬2.2尺,漢尺比今市尺要小,一漢尺約合今0.593市尺,一匹布的總長約合今27.7市尺,幅寬約合今1.5市尺。兩詩中每個婦女的日產量都有一匹或以上,也就是今天30多尺(素織物),如果能夠綜合當時全國農戶之所織其數量無疑更是非常可觀的。因為產量高,漢朝政府稅收的布帛數量也相應地加大,據史書記載,漢武帝在一次東封泰山的活動中,僅用於賞賜臣下的,就達100多萬匹。

漢代絲織品不僅產量大,而且絲織品的品種繁多。僅以《說文解字》所列為例,其中就收錄有關紡織包括絲綢和染色工藝的字幾十個,如屬於絲綢品種的有錦、綺〔qi豈〕、綾、紈〔wan丸〕、縑、綈〔ti提〕、絹、縵、繡、縞〔gao稿〕,屬於絲綢繅〔sao騷〕練的有繅、繹〔yi翌〕、練,屬於絲綢染色的有綠、緋〔fei非〕、縹〔piao漂〕、(纟育)〔xi細〕、絑、纁〔xun勳〕、絀〔chu處〕、絳、縉、綪〔qian歉〕、緹〔ti提〕、縓〔quan勸〕、紫、紅、繻〔ru如〕、紺〔gan幹〕、綥〔ji機〕、綸、緇〔zi資〕、纔〔shan山〕、綟〔li利〕等。 《說文解字》是根據織物組織、色彩花紋和加工工藝來解釋這些字所包涵的意義,如紈為素繒(不帶花紋),綺為文繒(有花紋的),縑為並絲繒,繅為繹繭為絲(以繅治時抽絲),繹為抽絲(同上),練為繹繒(練綢,練絲也叫練,這裡只提到這個字的一部分含義),綠為帛青黃、青黃配合而得的色,緋〔fei飛〕為帛赤(深紅)色,紺為帛深青揚赤(深藍而發紅光的)色等。另外,見於其他的書中代表其他品種的字還有很多,這裡就不多舉了,而只此,即已可窺見其一斑了。 漢代絲織業的盛況及織造水平,在1972年發掘的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的出土文物中也得到了充分展示。馬王堆一共分三個墓葬,是西漢初年(公元前2世紀)封號為轪〔dai代〕侯名叫利倉的一家的墓地。一號是利蒼夫人的墓,二號是利倉本人的墓,三號是利蒼一個兒子的墓。這三個墓出土紡織品品種之多,數量之大,保存之完好,在考古發掘中都是十分罕見的。其中一號墓出土紡織製品100多件,有絲織服裝、鞋襪、手套等一系列服飾以及整幅的或已裁開不成幅的絲綢和一些雜用絲織物,計有素絹綿袍、繡花絹綿袍、朱紅羅綺綿袍、泥金彩地紗絲綿袍、黃地素綠繡花袍、紅菱紋羅綉花袍、素綾羅袍、泥銀黃地紗袍、絳絹裙、素絹裙、素絹襪、素羅手套、絲鞋、絲頭巾、錦繡枕、繡花香囊、彩繪紗帶、素絹包袱等多種。這些絲織物品種有紗、絹、羅、錦、綺、繡等;織物紋樣有云氣紋、鳥獸紋、文字圖案、菱形幾何紋、人物狩獵紋等,包括了我們目前了解的漢代絲織品的絕大部分。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眾多紡織品中,有幾件特別令人讚嘆的織品。一是紗織品,有一件素紗禪衣,衣長128厘米,兩袖通長180厘米,重量只有49克,尚不足今秤一市兩;一件是有方孔的紗料,料幅寬49厘米,長45厘米,重量僅2.8克。二是起絨錦,這種錦外觀華麗,花紋由大小不等的絨圈組成,花型層次分明,顯浮雕狀的立體效果。三是帛畫和帛書,有一幅覆蓋在內棺上的彩繪帛畫,畫幅全長205厘米,上部寬92厘米,下部寬47.7厘米,四角綴有旌幡飄帶,畫面想像豐富,寫景生動,色彩絢麗,線條流暢,描繪精細,可以說是無上精品。帛書有20多種,總字數12萬多字,大部分是已失傳的古籍。四是漢瑟弦線。弦線直徑最細的僅0.5毫米,最粗的為1.9毫米,如此細卻加工得非常均勻,令人驚嘆。這些精品充分說明漢代絲織技術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唐宋兩代的絲織生產十分興盛。唐代前半期的絲綢生產,以長江以北的中原地區和華北地區為主,自安史之亂後,特別是唐之後,中國陷於分裂狀態,南方較之北方相對安定、經濟破壞少、兼之大量人口南遷,長江以南尤其是華東沿海地區的紡織業的發展則較北方更快,而自此以後遂成定局。所以我們現在一提起中國的絲綢,自然便會想到江蘇和浙江沿海數省。唐宋的絲綢產地皆載於《新唐書·地理志》、《宋史·地理志》以及其他的一些典籍裡,從這些書所載來看,唐宋的絲綢產地幾乎已遍及於當時全國的各個地區。 唐代政府下屬的官辦紡織手工業的生產組織方式基本承襲前代,但規模卻大大擴展,分工也越來越細。不僅在長安設置織染署、內八作和掖庭局,在許多州還另設有官錦坊,專門為宮廷織製高級絲綢。這些官辦機構以織染署的規模最大,這個機構下面分設25個“作”,其中有10個“作”專司織造,分別從事絹、紗、絁〔shi施〕、羅、綾、綺、錦、布、褐〔he賀〕的生產;有五個“作”專司織帶,分別製造組、綬、絛、繩、纓;有四個“作”專司紡製紬線,分別生產紬、線、弦、網;有六個“作”專司練染,分別負責染青、絳、黃、白、皂、紫六種基調的系統色彩。在25個“作”中,除布“作”和褐“作”外,幾乎均直接或間接與治絲和織綢生產有關。各“作”裡的從業人數各時期不定,但都比較多,史載唐武則天時,織染署有織工365人,內“作”使有綾匠83人,掖庭局有綾匠150人;唐玄宗時,冊封楊玉環為貴妃,貴妃院中有700名織工為她織繡服飾。而諸州官錦坊人數則難以統計。 唐代民間手工作坊數量,隨著城市繁榮和商品流通的擴大也不斷增多,有的私營紡織作坊規模也相當巨大。據唐代人寫的《朝野僉載》說:其時“定州(今河北定縣)何明遠大富”、“貲財巨萬,家有綾機五百張”。意思是說那個作坊竟有可供操作的綾織機500台。如果每台需用一名織工再加上繅、絡、染等輔助工2—3人,則500台至少得用1000至1500人。它的大小竟和現在的小紡織廠差不多。何明遠如此,其他的作坊,估計有的可能也與之相似。 唐代農村的家庭紡織生產特別普遍,這和當時的統治者曾推行過的一項重要製度:“授田”和“租庸調製”有關係。唐自高祖武德七年起(公元616年)便規定:每“丁及男(十八歲以上)皆給永業田二十畝,口分田八十畝”,要求“每丁歲入'租'粟二斛稻三斛,'調'則隨鄉土所產,歲出絹二匹,綾絁二丈,如果輸布則按絲織加1/5,輸綾絹絁者兼調綿三兩,輸布者兼調麻三斤”,此外,“凡丁,歲役三旬,如遇閏年,則加二日,若不服役則收其庸,每日折納絹三尺”。這項製度雖然是帶有一定的強制性的,但它也引導農民家家戶戶種桑織綢,並使之成為農戶日常必須的一項生產勞動創造了條件,促使當時紡織業的發展大大加快了前進的步伐。所以到了天寶年間,歲收的庸調最多時竟達絹740萬匹,絲180餘萬屯(當時一屯等於六兩),布1035萬餘端。當時有一句詩形容官府倉庫“繒帛如山積,絲絮似雲屯”看來是非常貼切的。如果再加上農戶自用的和直接流入市場的,其數量自然就更大了(後二者的數,肯定遠高於前者,可惜已無從征考,無法統計了)。 唐代的絹帛,除作為實用品外,還作為實物貨幣被廣泛使用,這是因為絲綢既具有實用價值又具有交換價值,在政局動盪和通貨膨脹時,更易顯示它存在的意義,所以早在唐以前就有人用它代替實物貨幣使用,等到唐代遂更加普遍了。開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唐王朝曾頒布一道法令說:“綾羅絹布雜貨等,交易皆合通用。如聞市肆必須用錢,深非道理,自今以後,與錢貨兼用,違者準法罪之。”大意是綾羅絹布都可以作為交換的媒介,如果只用錢幣作交換的手段,是不合理的,自今以後,以之與貨幣同樣使用,不服從者將被作為犯法治罪。兩年後(公元734年)又頒布一道詔書說,凡上市物品,均需先用絹布綾羅絲綿交易,若市價1000以上,可錢物並用,違者科罪。這兩道詔令就是絲綢在唐代曾經起過貨幣作用的具體實例。據此也可看出絲綢在當時社會經濟中所佔的地位是何等重要了。 唐代絲綢比之漢代在工藝、品種和紋樣上都有新的發展和創新。以錦為例,從文獻和出土實物看,錦的品種繁多,有以織作方法和紋樣命名的如透背錦、瑞花錦、大襉〔jian簡〕錦、瑞錦等;有以產地命名的如蜀錦等;更有以用途命名的,如袍錦、被錦等。從組織上分析,唐代的錦分經錦和緯錦兩類。經錦是唐以前的傳統織法,蜀錦即其著名品種之一,是採用二層或三層經線夾緯的織法。唐初在以前的基礎上,又出現了結合斜紋變化,使用二層或三層經線,提二枚,壓一枚的夾緯新織法。以多彩多色緯線起花,比之經錦能織製圖形和色彩都大為繁複的花紋。新疆吐魯番出土的雲頭錦鞋,其工藝即是採用這種經錦新織法,用寶藍、桔黃等色在白地上起花的。夾緯始創於何時,現在還不十分清楚,但在唐代確已逐漸流行和普及。如果以唐代作為時代的分界,織錦技術可劃分為兩個階段,唐以前是經錦為主,緯錦為輔,唐以後以緯錦為主,經錦為輔。可見緯錦的出現是唐代織錦技術上的一次非常重要的進步。 現在出土和保存下來的唐代織錦實物較多。如新疆塔里木盆地和吐魯番等地區也都出土過大量唐代織錦,塔里木出土有雙魚紋錦、雲紋錦、花紋錦、波紋錦;吐魯番出土有幾何瑞花錦、獸頭紋錦、菱形錦、對鳥紋錦、大團花紋錦等10多種。此外,日本正藏院也保存了我國唐代大量織錦,計有蓮花大紋錦、獅子花紋錦、花鳥紋暈錦、花鳥紋錦、雙鳳紋錦、狩獵紋錦等10多種。現存這些唐代織錦實物,向我們顯示了唐代集豪邁與秀美為一體,令人讚嘆的織錦風采,它們雖不能反映唐代織錦的全貌,但仍然可以從中看出唐代織錦的特色及所達到的高水平。 宋代的官營絲綢生產組織形式與唐代相似,但規模遠勝唐代。其時的官營絲綢生產作坊除京城之外,還遍及全國主要絲綢產地。據《宋史》載:朝廷所需纖之物的織造場院,除在京設置有綾錦院、內染院、文繡院外,全國各地有幾十處之多,如杭州、蘇州、成都的錦院,開封的綾院,潤州的織羅局,梓州的綾綺場等。這些外地場院一般都是以一二個織品作為主要生產品種,如亳州場院主織紗,大名府場院主織縐、縠〔hu胡〕,青、齊、鄆〔yun運〕、濮、淄、濰、沂、密、登、萊、衡、永、泉州場院主織平絁,而成都有些場院,則由監官專管織造西北和西南少數民族喜愛的各式花錦,作為兄弟民族間貿易交流的物資。這些官辦絲綢場院規模均相當大,如綾錦院在端拱元年(公元988年)有400多張綾錦織機,1034名匠人。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年)文思院年織綾1100匹,用絲35000餘兩。元豐六年(公元1083年)成都錦院有117間場房,154台織機,共用工人449人,共用挽綜工164人,織工154人,染匠21人,紡繹工110人,每年用絲115000兩,染料211000斤,生產錦1500匹。 宋代民間絲綢生產更是空前發達,史載杭州街巷:“竹窗軋軋,寒絲手拔,春風一夜,百花盡發”,成都百姓:“連甍〔meng盟〕比室,運針弄杼,燃膏繼晝,幼艾竭作,以供四方之服”。這雖只是反映一時一地的情況,但從中我們不難想像出當時整個絲織業生產的繁榮程度。這時還出現了完全脫離農業生產,專門從事紡織生產的家庭作坊——機戶。機戶不同於富戶豪門經營的作坊,僅依賴家庭成員不僱傭或很少僱傭勞動力。其經營方式是官府提供原料,機戶織造的產品則由官府統一收購。仁宗景祐年間(公元998-—1063年)梓州有機戶數千家,專門生產用於上供宮廷的綾絹。 宋代絲綢產量之巨,也反映在每年輸往遼金的數量上。由於宋王朝的統治者與當時中國北方少數民族遼金的統治階層的矛盾不斷加大,宋王朝時常需要向遼金輸送絲織物,先是向遼後是向金,作為軍事賠償。據史載宋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遼族契丹軍大舉南下,一直攻到黃河北岸的澶〔chan嬋〕州城下,宋真宗為了求和,訂立了屈辱的“澶州之盟”,答應每年給遼國銀10萬兩,絹20萬匹,不久又增加為銀20萬兩,絹30萬匹。這之後,軟弱的宋朝為乞求苟安,答應提供給對方的數量越來越大。公元1126年金軍圍攻汴京,宋欽宗除割地賠銀外,一次就輸往金國絲綢百萬匹;公元1141年南宋與金議和,宋又向金發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公元1208年南宋與金再次議和,議定宋增歲銀為30萬兩,絹30萬匹。此外,每年為補充戰爭所需的馬匹都要用絲綢作為馬價,以及按品級賞賜各級官員的絲綢織品,數量也比較大,同樣也要耗費絲綢數万匹。 宋朝廷收集的絲綢,一部分來自租稅,一部分來自“和買”。朝廷每年徵收夏秋兩稅,夏稅以絲綢、布匹為主;秋稅以糧為主。另外,還規定男子從20歲到60歲要交身丁稅,因為絲綢是農家的主要經濟來源,所以“身丁稅”也都以絹交納。 “和買”的絲綢,是政府每年以購買的名義,向民間徵集的一部分絲織品。初時付錢,但多較市價為低。後來,則只索絹而不付款,實際上是一種附加稅。 自宋代起,南方絲織產量全面超過北方,完成了自唐代起由北逐漸南移的過程。據《宋會要輯稿》載,北宋中期全國年上供絲綢總計355萬匹,東南和四川共計257萬多匹,佔全國2/3,其中僅江浙一隅就達125萬多匹,佔全國1/3以上,絲綿則超過2/3,而北方各地僅佔1/4。宋室南渡後,北方官商及手工業者大量南渡,進一步推進了南方絲織業的發展,紹興年間(公元1141年),東南諸路每年僅夏稅及和買絹就增加到300萬匹左右。這些數字不僅反映出隨著當時經濟中心的南移,絲織業重心已從黃河流域正式轉移到長江中下游,還說明江浙地區已完全取代了北方山東、河南等絲織業中心的地位,並奠定了明清以至現代江蘇和浙江兩地絲綢興盛不可動搖的格局。 元、明、清三代絲織生產情況見於記載的就更多了。這時期中,不僅江南蘇州、常州、鎮江、湖州、杭州、南京的絲織業一直非常興旺,連北方的京都北京、涿州、太原以及西南成都的絲織業也相當昌盛。 這期間的絲織技術是我國古代絲織技術達到最高水平的時期。我國古代的絲織生產,差不多都是通過兩個方面的經營:(一)歷代王朝均曾設置過屬於官辦性質的絲織手工業;(二)廣大的民間生產者。當時的官辦絲織業資金充足並且集聚了大批高水平的技術工人,因而都能織造各種極為高貴華美的絲織物。人們常常提到的元代大都織染局、成都綾錦局;明代“兩京染局”(分設北京和南京的內織染局)、“南京禮帛堂”、“蘇州織染局”、“杭州織染局”;清代的“江寧織染局”、“蘇州織造局”、“杭州織造局”就屬於這一類的織作機構。同時由於有些地區社會經濟的繁榮,尤其是江南一帶民間絲織業的技術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也能織造出大量高水平的產品。 在這一時期,從事絲織業的人數,在歷史上可以說是最多的。據記載:元代的大都織染局“管人匠六千有三戶”(每戶有工匠一名,計工匠6003人,下同),寧國路織染局“簽撥人匠八百六十二戶”(計工匠862人),綾錦局“總二百八十一戶”(計工匠281餘人),蘇州織造局有“織金綺紋工三百餘戶”(計工匠300餘人),僅這四處就有絲織工匠7446人(此以一戶一匠應差計算,實際上還要多得多,當時工匠均為世業工藝,皆父子傳承,一戶絕不止於一匠,除應差者外,還有不應差的匠人);明代南京司禮監禮帛堂有“食糧人匠一千二百餘名”,南京內織染局有“軍民人匠三千餘名”,蘇州織造局有“各色人匠計六百六十七名”,北京內織染局有“掌印太監一員,總理簽書等數十員”,管理人員有這麼多,工匠當然會更多的。僅這四處加起來,至少也有五六千人。清代的北京內織染局有“匠役八百二十五名”(康熙末年),江寧織造局有“匠役二千五百四十七名”(乾隆時),杭州織造局有“匠役二千三百三十名”。至於民間織造作坊的工匠和個體從業者的,就更加龐大了。據有關記載說:明代蘇州的居民大半“以絲織為業,機聲軋軋,子夜不休”,尤其在這個城市的東半部“郡城之東,皆習機業”,“家杼柚而戶纂組”;吳江盛澤鎮“居民稠廣”,“俱以蠶桑為業。男女勤謹,絡緯機杼之聲,通宵徹夜”。嘉興濮院鎮“萬家燈火,民多織綢為業”;山西潞安“其登機鳴杼者奚啻數千家”。清代乾隆、嘉慶時江寧“通城(僅)緞機(便有)三萬計,紗綢絨綾(之機)尚不在此數”;蘇州“在東城比戶皆織,不啻萬家”;杭州則“東城機杼之聲,比戶相聞”。所有這些,現在讀來仍不難想像其時的盛況。 這時期商品經濟進一步發展,絲綢貿易日臻活躍,出現了大量絲綢牙行和絲綢牙人中間商。據記載當時蘇州絲綢充斥於市,招致各方商賈蜂擁而至,甚至連遠在西南偏僻地區的商人,也不顧道路艱險,來到蘇杭購買絲綢新品種,然後回去販賣。另如明代話本小說中也經常出現絲綢貿易的場面,如馮夢龍小說集中《施潤澤灘闕遇友》一篇,就是講自明朝至今一直盛產絲綢的江蘇省吳江縣盛澤鎮上的施複夫婦經營絲綢發家的故事。雖然是小說,人物情節不無虛構,但所述的社會經濟情況,確實是以當時當地的絲織生產實際作背景的: “嘉靖年間(公元1522-—1566年),這盛澤鎮上有一人,姓施名复……家中開一張織機,每年養幾筐蠶兒,妻絡夫織,甚好過活。這鎮上都是溫飽之家,織下綢匹,必積之十來匹,最少也有五、六匹,方才上市,那大戶人家織得多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門來買。那施複是個小戶兒,本錢少,織得三、四匹,便去市上出脫……施複每年養蠶,大有利息,漸漸活動……那施複一來蠶種揀得好……凡養的蠶,並無一個綿繭,繅下絲束,細圓勻緊,潔淨光瑩……織出的綢拿上市去,人看時光澤潤滑,都增價競買,比往常每匹平添了許多銀子。因有這些順溜,幾年間就增上三四張綢機……(有一年)蠶絲利息比別年更多幾倍……夫婦依舊省吃儉用,晝夜經營,不上十年,就長有數千金家事,又買了左近一所一大房屋居住,開起三四十張綢機。” 書中還有一段是對該鎮絲綢交易盛況的描寫: “那市上兩岸綢絲牙行,約有千百餘家,遠近村坊織成綢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賈來收買的,蜂攢蟻集,挨擠不開,路途無佇足之隙。乃出產錦繡之鄉,積聚綾羅之地。江南養蠶所在最多,唯此鎮最盛。” 小說一方面生動地反映了南方城鎮絲織交易的繁榮景象,另一方面也說明當時絲綢生產日益商品化,刺激了絲織生產技術的改進和提高,絲織業生產者不但能解決溫飽,勤儉有獨到技術者還可靠它致富。 元、明、清這一段時期的絲綢產量,沒有完整的統計,但仍不難窺伺出來。據《元史·食貨志》載:中統四年(公元1263年)計課絲712171斤;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計課絲986912斤;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計課絲1053226斤;至元四年計課絲1096489斤;天曆元年(公元1328年)計課絲1098843斤,絹350530匹,綿72015斤。所課之絲均在70萬至100萬斤左右。我們知道,元代時織絹所用的絲料大都是一匹絹用一斤或稍多一點的絲,只這些課絲,即可織70至100多萬匹絹,若再加所課之絹,其年產量當都在200萬匹左右。另據有關記載:明代永樂年間(公元1404—1424年)每年徵集的絹、布(麻布),平均為938426匹,最多的是永樂十一年(公元1413年),竟達1878828匹,如折半計算(去掉布),其所徵之絹亦在50萬匹至90萬匹之間,也相當可觀了。從數字上看,雖不及唐、宋,但這主要是因為我國自宋代起各個地方都大力發展棉織,一般的人也趨於穿棉布。否則,肯定會遠遠超過這個數目的。 這時期綾、羅、綢、緞、紗、錦等各大類品種的紋樣花型、產品質量和風格在繼承前代的基礎上,又有了新的發展,並分化出許多有地方特色的名優產品。例如,緞有廣東粵緞、蘇州的幕本緞、雲南的滇緞、貴州的遵義緞、杭州的杭緞等;紗有杭州的皓紗、泉州的素紗、花紗和金線紗,廣東的粵紗和莨紗等:綢有廣東的莨綢、嘉興的濮綢、蘇州的縐綢和綿綢、山西的潞綢等;綾有吳江的吳綾、桐鄉的花綾、素綾、錦綾等;羅有杭州的杭羅,泉州的硬羅和軟羅、蘇州的秋羅、刀羅等;錦有南京的雲錦、蘇州的宋錦、四川的蜀錦、西南少數民族的苗錦和北錦等。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