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中國古代體育

第8章 第二章古代田徑運動

中國古代體育 任海 7787 2018-03-20
田徑是由跑、跳和投擲這三種人類最基本的身體活動方式組成的。人們經常說田徑是所有體育運動的基礎,其實,這些最基本的活動能力也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尤其是在早期社會中,人類征服自然的力量還相當弱小,在與大自然的搏鬥中,在很大的程度上不得不完全依靠自己血肉之軀的敏捷與力量,無論是在與獸拼搏的打獵中,還是與人廝殺的戰爭中,取得勝利的往往是那些跑得快、跳得遠、投得準的人。雖然,在中國的古文字裡沒有“跑”和“跳”兩個字,但是與跑同義的詞,像奔、趨、走、利趾和與跳同義的詞如躍、超距、逾高、踴等早就出現在史籍中。今天屬於田徑項目的種種體育手段,從遠古時期開始就在人類社會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浩如煙海的史籍裡留下許許多多動人的故事。

最早的傳說莫過於《山海經·海外北經》中記載的“夸父追日”了。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名叫夸父的巨人,住在北方,看到太陽每天駕著萬丈光芒的金車,從東山上隆隆馳出,轉眼間跨越了千山萬水,在一片雲霞中消失在西方,便下定決心,要與太陽賽跑!於是大踏步地向太陽追去,高山險阻,河流湖泊在夸父的腳下飛快地向後移去,比賽達到白熱化的程度,勝利已經在望。但是,與炎炎烈日長時間角逐,使夸父口渴難禁,於是俯下身來痛飲江河之水。不料,一口氣喝乾了黃河,又喝乾了渭河,夸父還是渴得厲害,只好去北方的大澤喝水,由於過度的干渴,這個巨人倒下了,但是他的手杖化作一片桃林,累累的果實飽含水分,給路人納涼解渴。當然,這只是一個神話,但它表達了古代中國人民征服大自然的美好願望。

由於跑在古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早在幾千年前中國就出了不少能跑善走的飛毛腿,他們的耐力和速度,可以讓今天的長跑家們驚嘆不已。西周(公元前11世紀—公元前771年)的一個銅鼎上的銘文留下了這樣一段記載:一次周成王(公元前1024—公元前1005年)去淇田鼓勵農耕。在返回王宮的路上,成王手下的侍從在疾馳的馬車後奔跑相隨,直到王宮。因此得到10家奴隸的賞賜。 中國古代的田徑運動往往與軍事訓練密切地聯繫在一起,成為軍營生活的重要內容。進入春秋戰國以後,步兵的作用日益重要,士兵奔跑跳躍的能力成為戰鬥力強弱的一個重要方面,於是各國都非常注重培養士兵的速度、耐力和彈跳能力。處於東南地區的吳國本來是一個力量薄弱的小國,後來勵精圖治,啟用有能力的謀臣戰將如巫臣、伍員、孫武等,嚴格訓練軍隊,迅速強盛起來。吳國為訓練士兵長途奔襲的能力,採用大運動量的訓練方法,讓士兵全副武裝,連續奔跑300裡才休息(《墨子·非攻》)。這個距離大約相當於現在的35公里,因此速度是相當可觀的。這種訓練後來果然在實戰中發揮了作用。公元前506年吳軍選用身強力壯的士兵500名,能跑善跳的士兵3000名作為先頭部隊,長驅直入,深入楚國腹地,五戰五勝,最後直搗楚國都城郢(《呂氏春秋·論威》)。

魏國的著名軍事家吳起(?—公元前381年)也非常重視士兵體能的培養,他主張將能走善跑、善於跳高跳遠的士兵集中起來組成一支精銳的突擊部隊(《吳子·圖國》)。長跑也是魏國選拔步兵的一項重要考試,要求士兵披甲帶劍,攜帶需要12石的力量才能拉開的強弓勁弩和50支箭,還要扛上三天的口糧,在半日之內奔跑100裡。能通過這項高水平測驗的軍士可以免除他家的賦稅(《荀子·議兵》)。戰國時的車兵也有良好的奔跑能力,他們不僅身材高大,跑起來可以追上快馬,而且還能在快速的奔跑中跳上疾馳的戰車(《六韜·武車士》)。 能跑善跳的將士在戰鬥中經常被挑選出來執行特殊的任務,如魯哀公八年三月,吳國和魯國發生戰爭,魯國大夫微虎,決定夜襲吳軍,挽回敗局。為了選出精銳的武士,他在軍帳前設置了一個跳高標誌,能跳過這個標誌三次的才能入選(《左傳·哀公八年》)。

大約成書於戰國中、後期的軍事著作《六韜》告訴我們,當時在選取車兵和騎兵時,對跑跳和力量有相當嚴格的標準。入選者的年齡當在40歲以下,身高不低於七尺五寸,車兵的跑速要能夠追得上疾馳的戰車,而且能在高速奔跑中,在戰車上跳上跳下,雙臂能開八石的強弓勁弩。騎兵也是體格壯健,而且具有常人只能望其項背的奔跑速度(《六韜》卷六)。 由於奔跑跳躍能力在戰爭中的重要作用,各國的君主們都非常珍惜體能出眾的將士。就像軍事家吳起說的,任何一個軍隊中,都有一些虎賁之士,力量之大可輕舉銅鼎,身輕體捷,可輕鬆地與戰馬一起奔跑,這樣的人才要給以特別的對待(《吳子·料敵第二》)。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記載,晉國的一員猛將魏犨〔chou抽〕違反了軍令,晉文公十分惱火,想按照軍法處死他,但又捨不得這個難得的將材。正好,這時魏犨正在家中養傷,晉文公就派人去慰問,實際上是查看魏犨的傷勢如何,如果傷得很重,再也不能上陣打仗,就把他按軍法處決。如果傷得輕,就不再追究了。魏犨雖然是一個鹵莽的武人,可是粗中有細,早已明白晉文公的意思,就包紮好胸傷,裝作十分輕鬆的樣子,縱身跳高300次,又向前跳300次,表示自己還十分強健,就這樣保全了性命。

在元朝的軍隊中,長跑也是一項重要的訓練內容。元世祖忽必烈用一種稱為“貴由赤”的賽跑來考核士兵。 “貴由赤”的蒙語意思是“快行者”。這種快行者的比賽,由朝廷委派“監臨官”進行監督和裁判,要求賽跑者全副武裝在三個時辰(六個小時)內跑完從河西務(今河北省武清縣西北)到大都(北京),或者從泥兒河(在今河北省宣化縣東15裡)到上都(今內蒙古自治區多倫縣西北上都河岸)之間180裡的路程。起跑時,在比賽者面前拉起一條起跑線,以避免“後先參並之爭”。比賽結束時,皇帝親臨終點賞賜優勝者,第一名獲銀餅一個,第二名緞子四表裡,第三名二表裡,以下各一表裡,眾人“俯伏呼萬歲”謝恩。這種比賽每年進行一次(陶宗儀《南村輟耕錄》)。

大量的長跑人才不僅出現在軍事訓練中,古代傳令送信的郵遞也培養出了無數個“神行太保”。宋代的文書郵遞分為三等,有步遞、馬遞和急腳遞。宋代科學家沈括告訴我們,急腳遞的速度最快,所謂急腳遞就是指在戰爭時期設的用跑步接力的方式傳遞快件,一天可跑400裡。在宋神宗熙寧年間(公元1068—1077年)還有一種金字牌的急腳遞。士兵手持紅底金字的木牌,閃閃發光,行人望見,紛紛避路,驛卒飛身疾跑,如風馳電掣,一天可行500裡(《夢溪筆談》卷十一)。這種急腳遞的驛卒應該說是最早的職業長跑家了。急腳遞的郵遞方式後來也為金國和元朝所採用,金章宗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設置了“急遞鋪”,相當於今天的快件郵遞業務,驛卒腰繫銀鈴,手裡拿著長槍,行人聽到鈴聲即讓開道,這樣驛卒可以放開大步趕路,一天可以走300裡(《金史·章宗本紀》)。

居住在台灣島上的少數民族在與大自然長期的鬥爭中錘煉出了一副強健的體魄和剽悍的性格。由於他們狩獵的對像中常有善於奔跑的鹿,因此很注意對年青一代奔跑能力的訓練,從小就練習赤足跑、跳,經年累月,腳掌上長出厚厚的繭,赤腳在荊棘上走、跑,就像在平地上一樣。有意思的是,在長途跋涉時,他們手腕上帶著手鐲,一邊走一邊用手中的銅瓦敲擊手鐲,聲如鳴鐘,步行的速度快得驚人,一天可以走300多里,就是快馬也追不上(《清稗類鈔·技勇類》)。長距離的奔走很容易使人疲勞,台灣少數民族以銅瓦敲擊手鐲發出的聲音來消除疲勞實在是一個聰明的辦法。 藏族的賽跑活動往往與宗教活動結合在一起。根據《西藏志》記載,有三種賽跑。一種是受蒙古族的影響,從達賴喇嘛第五世(公元1641—1680年)開始設置的。每當藏歷正月十五清晨,在宗教的祈禱儀式後,先舉行一種無人乘騎的賽馬,然後就是賽跑。頭一個到達布達拉宮的先向達賴行禮,然後,得到綢緞作為獎品。另一種在藏歷的七月進行,大概與求雨有關。還有一種是在郊宴時或雨季後舉行的僧侶賽跑。

跳躍也是一項娛樂活動,南朝的宋順帝就曾經與他手下的人比賽跳高(卷一三四)。在北方的少數民族中流行著一種跳駱駝的活動,這項活動首次見諸於史書,是與一個遼國青年將領蕭忽古的名字聯繫在一起的。咸雍初(公元1065年),蕭忽古隨招討使趙三去向抗命的番部問罪,該部請求投降,其中有一善跳者,縱身跳上駱駝,神情頗為傲慢,以挑釁的目光看著來使。趙三知道,如不壓住對方的囂張氣焰,就有可能壞大事,急問左右,誰有此本領。只見蕭忽古身披重甲縱身一躍,就十分輕鬆地跳上高大的駱駝(《遼史·蕭忽古傳》)。金國的蕭仲恭也有這種過人跳高能力(《金史·蕭仲恭傳》)。 在漫長的中國歷史上,不少能跑善跳、膂力過人的田徑奇才在史籍中留下了他們的名字。如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暴君夏桀和殷紂,雖然將國家管理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卻都有一身罕見的勇力,能“手搏豺狼,足追四馬”(《史記·律書》)。儒家的祖師爺孔子不僅力氣很大,能舉起關城門的大木棍,而且跑得也很快。漢代將領甘延壽,在投石、跳躍方面有超乎常人的能力。他跳高曾經越過警衛的崗亭,據說他還能將12斤重的石頭投出200步以遠(《漢書·甘延壽傳》)。南北朝時期,陳武帝陳霸先手下的大將周文育也是一個運動天賦極高的人才,他11歲時就能跳高五六尺,小伙伴中無人可及。長大後他的跑跳才能多次助他屢建奇功,如在征戰侯景的一次戰鬥中,他身陷重圍,坐騎倒斃,情況萬分險惡,周文育右手搏戰,左手解鞍,飛身衝出重圍。還有一次在水戰中,周文育竟然隻身一躍,跳入敵船,斬敵頭目,獲敵船而歸(《陳書·周文育傳》)。唐代大書法家顏真卿,不僅寫得一手敦厚凝重、氣勢雄偉的好字,他的彈跳能力也和書法一樣出類拔萃,可以稱得上是古代的跳高家。顏真卿到了老年,身體仍然強壯得像三四十歲的人。他曾經讓人用席子繞自己的身體圍成一圈,然後一個原地挺身縱跳,就十分輕鬆地從席圈中一躍而出(《唐語林》)。南北朝時有一個將領楊大眼是個速度驚人的短跑家,他曾在自己後腦勺上拴了一根長達三丈的繩子,然後放開步子飛跑起來,這條繩子居然飄成與地面平行的直線(《北史·楊大眼傳》)。南北朝時陳朝的黃法氍〔qu渠〕可以一天之內步行300裡,跳遠三丈(《陳書·黃法氍傳》)。東魏的孝靜帝元善見(公元534—550年)能挾著石頭獅子越過牆去(《魏書·孝靜帝紀》)。五代十國時,廬州人吳主楊行密,也是一個“神行太保”,能“日行三百里”(《舊五代史》卷一三四)。

古代中國沒有擲鐵餅、標槍這些古希臘的投擲運動,但是投擲運動在中國也是很早就出現了。還是在原始社會階段的帝堯時期,就有了一種叫做“擊壤”的投擲遊戲(《逸士傳》、《論衡·藝增篇》)。 “壤”,用木頭製成,長一尺,寬三寸,一端寬另一端窄,形狀像鞋底。玩“擊壤”遊戲時,先將一隻壤放在地上,然後從三四十步以外投出另一隻壤,看誰能擊中地上的那隻壤,擊中為勝(《太平御覽·藝經》,晉周處《風土記》)。 (圖3)這種遊戲大概深受老百姓的歡迎,因此在古代的太平盛世中,甚至可以看到80多歲的老人在大路旁,邊唱歌邊玩擊壤遊戲(《帝王世紀》)。這種擊壤遊戲後來發展成為擊磚遊戲,用磚代替了壤,比賽的規則也比較完善了。但是,這類比誰投得準的民間投擲遊戲後來似乎沒有在成人體育活動中繼承下來,而在兒童的遊戲中延續了下去。宋代時流行於寒食、清明前後的兒童拋堶〔tuo駝〕遊戲和明清時兒童遊戲“打瓦”、“打板”等都是用瓦塊、石頭玩的擊壤遊戲。


圖3 明版木刻《三才圖會》中的擊壤圖
在中國古代娛樂性的投擲遊戲中,投擲的準確性是遊戲的核心。曾經在上層社會中流行的“投壺”就是這樣一種遊戲。進行這種遊戲比賽的人站在一定的距離,將去掉箭頭的箭投入酒壺中,投中多的獲勝。這顯然是一種沒有多少運動量、輕鬆愉快的娛樂活動。但是,有意思的是這種文雅的遊戲是從射箭演化過來的。早在奴隸社會的西周,射箭是一個成年男子必須掌握的技能,因為射箭不僅是打獵的重要手段,而且是一項基本的戰鬥技術。上至天子、諸侯,下至大夫、士、普通平民都要會射箭。在大大小小的宴會上都要進行規矩非常繁瑣的射箭比賽,叫做“禮射”。一個男子不會射箭是很丟人的,如果不會射,只能以身體不舒服為藉口來推託,而不能直接了當地說自己不會射。射箭是一項很辛苦的活動,要射得準必須進行刻苦的練習,花費大量的時間練力量,練技術。這對於追求享受的奴隸主階級來說越來越成為一件難以忍受的苦差事,於是他們想出了一個變通的辦法,用宴會上的酒壺代替箭靶,把拉硬弓射箭改為用手投箭,這樣既好玩又輕鬆,還保留了射箭的意思,於是投壺很快被奴隸主貴族接受,從春秋時期開始,作為“禮射”的代用品逐漸在上層社會中流行開來,成為宴飲中不可缺少的一種娛樂,《左傳》中就記有昭公十二年(公元前530年),晉侯和齊景公在飲宴時投壺的故事。在晉侯投壺前,他手下的中行穆子說道,我國酒多如淮水,肉多如水中的高地,我國君如投中,當為諸侯之尊,言畢,晉侯果然一投中的。齊景公也不甘示弱,舉起箭來,大聲說道,我國酒多如澠水,肉多如山陵,我如投中,代替貴國君為諸侯霸主,也是一投而中(《左傳·昭公十二年》)。在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投壺這種小小的遊戲,在當時的外交中有時也會被用作諸侯爭霸的一種工具,諸侯們似乎都有相當不錯的投壺技藝。 投壺使用的箭與一般的箭不一樣,箭的前端沒有箭鏃,做得細一些,叫做“末”;尾部沒有箭羽,但是比較粗大,叫做“本”。為了防止投入的箭從壺裡反彈出來,壺中放有小豆。主人和客人各投四支箭。投壺的地點按照氣候、時間的不同,可以在室內,大庭裡,或是院子裡。但是投的距離不一樣,室內五尺,大庭裡七尺,院裡九尺。春秋戰國時的投壺雖然投法簡單,禮節卻非常繁瑣。 漢代以後,投壺擺脫了古禮的束縛,進一步遊戲化,為了增加投壺的趣味,壺中不再放小豆,這樣投入的箭反彈出來可以再投進去,投壺的難度大為增加,成為一種專門的技藝。在漢宮中,有一個倡優郭舍人,不僅能言善辯,在皇帝身邊插科打諢,說笑逗樂,而且有一手常人所不及的投壺絕技,因此深得漢武帝的寵幸。郭舍人可以用一支箭連續投100多次,每次為漢武帝表演都得到金銀錦緞的賞賜(《西京雜記》)。投壺在兩漢、三國、南北朝時期的南朝都相當盛行,在隋唐時更是得到王公貴族們的賞識,成為士大夫階層特有的一種娛樂活動。每逢“對酒娛樂,必雅歌投壺”(《東觀漢記》)。 《顏氏家訓》也認為投壺是一種優雅的娛樂,有消愁釋憤的功用,可時不時地玩玩。專門用於投壺的器具也逐漸出現,投壺的技術也越來越複雜。有的投壺能手的技藝達到令人不可思議的程度,如石崇養著一個藝妓,就有隔著屏風投壺的本領。投壺後來傳到了日本和朝鮮,成為日本和朝鮮的傳統娛樂活動。投壺一直流傳到清朝,宋代著名愛國將領岳飛也很喜愛這種活動(《宋史·岳飛傳》)。 從隋唐到宋,一共出現了13種講述投壺的書,只有宋代司馬光的《投壺新格》流傳了下來。但是司馬光編這本書是想通過強調投壺中的禮儀來宣揚封建道德,用他的話來說就是“投壺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為國,可以觀人。”(《投壺新格序》)因此一些新鮮有趣的投法都因為不合他的封建道德標準而被刪去,這項古老的遊戲開始走向衰落。 用箭來投擲的還有一種遊戲娛樂活動,叫作弄矢。這種投擲遊戲是將若干支箭輪流投在空中,用手承接,與拋丸十分相似,據《西京雜記》記載,漢代長安有一個姓古的先生,就很善於弄矢和其他一些雜耍,鑽營於官宦之門(《西京雜記》卷四)。 流行在軍營裡的投擲運動卻遠不像擊壤那樣輕鬆,也不像投壺那樣文氣十足,而是充滿了軍人的勇武之氣。無論是壤還是磚,在孔武剽悍的戰士眼中未免過於小巧,中國古代軍人選用了沉重的石頭來進行投擲活動,稱為“投石”。這種活動既是軍營中的軍事訓練手段,又是一種良好的娛樂方式。戰國時期秦國的大將王翦在與楚軍對峙時,為了避開楚軍的銳氣,採取堅壁不出、養精蓄銳的策略,不管楚軍如何叫罵挑戰,一概不予理會。但是,長時的堅守不戰,也會使自己軍隊的士氣低落,於是在秦軍中開展跳遠和投石的體育娛樂活動(《史記·白起王翦列傳》)。在中國古代出現許多有超群絕倫投石本領的人物,如漢代因善騎射入選為羽林騎(皇帝的武裝侍從)的甘延壽,就有過人的跑跳和投擲能力,當時軍隊裡的飛石重12斤,用飛石機發射,飛出200步遠,有一身神力的甘延壽“能以手投之”(《漢書·甘延壽傳》)。 人們以石塊互相對擲,也是我國古代許多地方流行的一種習俗。如福建東部和台灣地區流行著一種名為“鬥石”的節日娛樂活動,一般在元旦或端午節舉行。這種活動是兩個村子的村民們互相投擲石塊,據說這樣可以驅鬼消災。如果在斗石中被石頭打得皮肉破綻,流出鮮血,就更是可以保證一年中不受災害病痛的侵擾。在這種宗教迷信觀念的支配下,“鬥石”活動進行得十分激烈,規模也相當可觀,很容易失去控制,而成為村落之間、宗族之間的械鬥。這種村落之間的娛樂性戰鬥遊戲在雲貴高原的布依族也流傳已久,俗稱“鬥石頭龍”,在晚上進行。每年七月十五日夜間,一群一群的布依族青年,呼嘯踴躍,擲石如飛,在明亮的月光照耀下,石如流星,如疾矢,既令人緊張,又讓人興奮。東北地區朝鮮族將這種充滿尚武精神的遊戲更為形像地稱為“石戰”,進行石戰時,兩“軍”分別位於河的兩岸,隔水相對,一聲令下,雙方即以河邊的石塊猛擊“敵軍”,直到一方潰退。生活在我國西北地區的東鄉族也有這種習俗,不過用的是沒有什麼危險性的土塊,每年正月初一,兩個村子的青壯年在約定的時間進行這種互相投擲土塊的“戰鬥”,直到一方以自己猛烈的“火力”將對方逼退回自己的村子。 這種以石擊人的投擲運動,在冷兵器時代實際上也是一種獨特的軍事技能,在實戰中有著不容忽視的軍事價值。 《水滸》中的“沒羽箭”張清就是把軍隊中力量性投擲與民間的技巧性投擲巧妙地結合了起來,練出了一手飛石打人的過硬功夫。水泊梁山多少英雄好漢,像金槍手徐寧、雙鞭將呼延灼、花和尚魯智深,儘管一個個都有萬夫不當之勇,卻都被張清神出鬼沒的石子打得鼻青臉腫,頭破血流(《水滸》第七十回)。居住北方大草原的蒙族人,不但能騎善射,也有十分出眾的投擲技巧,尤其擅長打“布魯”。 “布魯”即蒙語“投擲”的意思,也是指一種投擲器。 “布魯”有三種:一種叫“吉如根布魯”,這是一種銅鐵製成的心狀物,繫著一根長皮條,主要用於在近距離獵獲大型野獸,用力擲出後,可以穿透野獸堅韌的毛皮,直取要害,就是猛獸也會立時殞命;第二種叫“圖固立嘎布魯”,是木製的圓形物,前部灌有鉛或包有銅鐵,重量輕,速度快,適用於打一些機動性很強的小動物,如野雞、野兔等;第三種為“海雅木拉布魯”,是鐮刀狀的木製物,只用於平時的練習。後來打“布魯”發展成為蒙古族的一種民間體育,有比賽擲遠和擲準兩種形式。 投擲對高山族的青年男女們別有一番含義,是他們傳情的一種方式。高山族有“背簍會”的習俗,這時姑娘們背一隻竹簍在前面跑,有意於某一姑娘的小伙子手持檳榔在後面緊追不捨,並要在跑動中將手中的檳榔擲入距離自己四至五米開外的姑娘的背簍,來表達自己的愛慕之情。當然了,婚娶大事,不能憑一擲而定,姑娘們可以將自己不喜歡的小伙子的檳榔倒出背簍,或故意左右傾斜,不讓檳榔入簍。但是如果一個小伙子投擲的準頭太差,屢投不中,或錯投入不是自己意中人的背簍,也是十分難堪的。 總的來看,中國古代的跑、跳、投等田徑活動,主要是軍事訓練的一部分,是作為軍事體育的手段存在的,較少作為民間的娛樂活動。這也說明了田徑在古代中國還沒有從軍事中分離出來。
按“左鍵←”返回上一章節; 按“右鍵→”進入下一章節; 按“空格鍵”向下滾動。
章節數
章節數
設置
設置
添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