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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五章明代書院的新發展

中國古代書院 王炳照 2449 2018-03-20
明代書院的發展與明代的文教政策有密切關係。 明代初年,在結束了元末以來社會動盪不安的混亂局面,經過近百年的努力,經濟得以復蘇和發展,政治和社會相對穩定,出現了所謂“洪永”盛世。在此期間,朝廷堅持“世治宜用文”的文教政策,集中精力發展官學和強化科舉考試,並且取得明顯的成效,官學教育得到空前的發展。據《明史·選舉志》稱: 明,天下府州縣衛所皆建儒學,教官四千二百餘員,弟子無算,教養之法備矣……蓋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庠聲序音,重規疊矩,無問於下邑荒徼、山陬〔zou鄒〕海涯。此明代學校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也。 中央官學規模擴大,設施充備,制度完善,待遇優厚。有人稱:明代中央官學“規制之備,人文之盛,自有成鈞,未之嘗聞也”。地方各級官學也普遍設立,並採取一系列措施,調動入官學讀書的積極性,一度形成“家有弦誦之聲,人有青雲之志”的社會風氣。

正是在明代朝廷全力發展官學,強化科舉考試的文教政策導引下,造成了明初近百年書院備受冷落,陷入沉寂狀態。近代學者、書院史研究專家柳詒徵先生在《江蘇書院志初稿》一書中指出:“明初教士,一歸學校”,而“講學書院之風一變,其存者徒以崇祀先儒耳”。清代學者黃以周也曾說過:“學校興,書院自無異教;學校衰,書院所以扶其弊也。” 在這期間,有不少書院被併入地方官學或社學,連著名的白鹿洞書院,自元末毀於兵火,一直無人問津,竟然“昔日規制不可見,惟聞山鳥相呼,山鳴谷應,餘音悠揚,恍類弦歌聲”(《白鹿洞志》卷十二,《遊鹿洞記》)。著名的岳麓書院在明初也處於荒廢狀態:“破屋斷垣,隱然荒榛野莽間。”當時有人留下一首《書院廢跡》詩:“峨峨岳麓山,前賢讀書處。世遠人亦亡,遺基盡荒穢。猶存北海碑,尚有南軒記。公暇一來過,徘徊髮長喟!”(《岳麓志》)少數書院雖得以保留,主要是用作祭祀之所,如:洙泗、尼山書院只為祭祀孔子及其弟子,不復有講學之舉了。

自明憲宗成化年間至孝宗弘治年間(公元1465—1505年),由於宦官勢力膨脹,政治日漸腐敗,社會矛盾加劇。官學教育和科舉考試弊端叢生。官學學生“但取食廩年深者”,“只有資格”、“不講學力”,“士風澆漓”、“不勝其濫”。在這種情況下,一部分朝臣和讀書士子擔心文教事業每況愈下,強烈要求朝廷採取措施,“頒布明詔,廣開言路,以振作鼓舞天下士氣”(《明通鑑》卷三十三)。同時著手恢復書院講學,以彌補或糾正官學和科舉之弊。如: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南康太守李齡在白鹿洞書院舊址增建房舍,招郡人子弟相約其中,聘著名理學家胡居仁掌教事,“名士弦誦其間,而風教始著”,並立規約六條,“正趨向以立其志,主誠敬以存其心,博窮事理以盡致知之方,審查幾微以為應事之要,克治力行以盡成己之道,推己及物以廣成物之功”。吸引“四方英明豪傑之士,相與講論,切磋於其間”(《胡敬齋集》)。又如: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長沙知府錢澍修復岳麓書院,使“百數十年丘墟之地,頓覯大觀”,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陳鋼、楊茂元繼續修復,至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再次“闢道路,廣舍宇,備器用,增公田,儲經書”,以便“振文教於湖南,流聲光於天下”(《岳麓志》卷七)。

白鹿洞、岳麓兩座著名書院的相繼修復,確實起到了“流聲光於天下”的作用。朝廷也一改長期對書院冷漠的態度,主動提倡建書院,如:憲宗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命江西貴溪縣重建象山書院”,孝宗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以吏部郎中周木言修江南常熟縣學道書院”。這都標誌著明代書院全面興盛時期即將來臨。 明代正德年間(公元1506—1521年),書院進入極盛時期。 “縉紳之士,遺佚之老,聯講會,立書院,相望於遠近。”其直接原因是王陽明、湛若水等一批名流大師倡書院以聚徒講學。據《明史·王守仁傳》贊稱:“正嘉之際,王守仁聚徒於軍旅之中,徐階講學於端揆之日,流風所被,傾動朝野。”沈德符在其所著《野獲編》中也說:“自武宗朝(武宗朱厚照,年號正德),王新建(王陽明被封為新建伯,故稱王新建)以良知之學,行江浙兩廣間,而羅念庵、唐荊川諸公繼之,於是東南景附,書院頓盛。”湛若水是一位“志篤而力勤”的教育家,55年間無日不授徒,無日不講學,“平生足跡所至,必建書院以祀白沙(陳白沙,湛若水之師),從遊者殆遍天下”。

有人統計,明代共建書院近1600所,其中正德年之前所建約500所,正德年之後所建約1100所。就是說,從朱元璋建明至正德元年(公元1368—1506年)近140年,所建書院,僅佔明代書院總數的30%,正德之後同樣不足140年(公元1506—1644年),所建書院佔明代書院總數的70%。而正德、嘉靖兩朝(公元1506—1566年)共60年,卻建書院達634所,佔總數近40%,超過正德前140年所建書院的總和。在王陽明、湛若水等人及其弟子門人講學活動的主要地區,書院增設更盛,如:江西書院達265所,浙江也達173所,廣東(含海南)149所。三省之和近600所,佔全國書院1/3以上。連西北、西南等邊遠地區,如甘肅、寧夏、貴州、雲南等省區,也創建了不少書院,而且絕大部分為正德年之後所建。

正德、嘉靖兩朝對書院發展採取支持、鼓勵的方針,促使書院蓬勃發展,結果發展規模擴大,書院數量猛增,書院講學的宗旨和內容也出現不合官方意圖的趨勢。朝廷感到有失控的危險。尤其是不少書院被捲入朝野政治鬥爭的風浪中,引起朝廷的警覺,在某些政治勢力的操縱下,自嘉靖後期起,多次出現禁毀書院的事件。但是,書院具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力和生命力,事實上是禁而不止,毀而難廢的。 縱觀明代書院的發展,明初百餘年,“國學網絡人才,士之散處書院者,皆聚之於兩雍,雖有書院,其風不盛”。正德之後,“國學之製漸墮,科舉之弊孔熾,士大夫复倡講學之法,而書院又因之以興。”(《江蘇書院志初稿》)王陽明等人聚徒講學,傾動朝野,東南景附,遠近相望,流風所被,書院頓盛。至東林書院興,其講學力主“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廷又採取了粗暴地禁毀措施,然而又禁而不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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