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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節早期的毛筆

中國的文房四寶 齐儆 3230 2018-03-20
廣義上的“筆”,應該說自人類書繪“符號”(兼有繪畫與文字性質的原始“圖畫文字”等)時就已有了。遠在舊石器時代,我們祖先就在一些巖穴中、石崖上繪刻有彩畫、線畫、浮雕等,這就是岩畫。繪製這些岩畫,最初可能是利用具有一定“筆”功能的天然物品,或者是稍經加工的半天然半人工物品,這些繪寫器具,大概算是最早的“筆”了。 人工製作毛筆起於何時,歷史上有一些傳說和記載。如清代梁同書的《筆史》上輯錄西晉文學家成公綏的《棄故筆賦》上說:“'有倉頡……乃發慮於書契,采秋毫之穎芒,加膠漆之綢繆,結三束而五重,建犀角之元管,屬象齒於纖鋒',是筆始於皇頡也”。這裡所說的皇頡就是倉頡,是傳說中黃帝的史官。由於賦中所描述的“采秋毫”、“加膠漆”、“結三束”、“建犀角”、“屬象齒”等等,顯然不是初期的製作毛筆方法,因此不是“筆始”,這種傳說的歷史根據是不足的。

關於毛筆的起源,過去還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說法是“蒙恬造筆”。蒙恬是秦代名將,唐代《藝文類聚》所引晉代張華的《博物誌》上就有這樣的記載。關於蒙恬是製造毛筆的祖師,還有不少傳說,如湖筆之鄉的浙江省湖州市善璉鎮,便流傳有蒙公(指蒙恬)造筆的有關故事,稱蒙公為“筆祖”,在善璉鎮上還建有“蒙公祠”。在我國許多產毛筆的地方,也都筑有“蒙恬廟”。有趣的是,唐代韓愈曾寫過一篇《毛穎傳》,以擬人手法描繪毛筆,同樣表達了上述看法:“毛穎者,中山人也……因封於卯地,……八世孫(需免)〔nou耨陰〕……居東郭者號曰鵕〔jun俊〕,……秦始皇時,使蒙將軍恬南伐楚,次中山,將大獵以懼楚……不角不牙,衣褐之徒,缺口而長須……遂圍獵毛氏之族,拔其毫載穎而歸,……秦皇帝使恬賜之湯沐,而封之管城,號曰管城子。”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所謂《毛穎傳》就是毛筆的傳。那沒有角與牙、裂唇有須、有毫穎的又名(需免)與鵕的“毛氏之族”就是指的兔類,而在中山之楚地的“衣褐之徒”,則是唐代宣州(今安徽省宣州市)一帶的有黃褐色毛的野兔。從這些獵獲物身上拔取的兔毫,經製筆工的加工“束縛”於筆管製成毛筆,謔稱為“管城子”。從此毛筆又有了“管城子”的雅號。但由於文中多次提到蒙恬,也給人造成了毛筆為蒙恬所發明的印象。那麼毛筆是不是蒙恬發明的呢?毛筆又是怎樣制出和發展的呢?這些問題應從考古、歷史文獻等方面,加以考察與說明。

新石器時代,人類發明了陶器。在我國磁山文化遺址(今河北省武安市磁山)出土的新石器時代早期的陶器上,雖然器表以素面為主,但在一些部位,已出現有畫繪的平行曲折紋。在大地灣文化遺址(今甘肅省秦安縣大地灣)的陶器上,有些口沿外邊,畫繪有紫紅色寬帶紋。這些原始畫的線條柔和,在轉彎和收尾處,往往留有劈開的岔道,在同一線條上,又有粗細變化,從這些情況看來,它們似是用鳥羽獸毛或植物絮穗製成的原始“毛筆”繪出的。中國矽酸鹽學會主編的《中國陶瓷史》上有下面一段話,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只要仔細觀察一下某些花紋的細緻現象和流暢筆法,即可得到說明。例如有的花紋上還留有筆毫描繪的痕跡,而有的花紋線條又是畫得那樣流利(如弧紋線、渦紋、圓點等),可以推想當時已經使用毛筆,否則是難以勝任的。”

磁山文化與大地灣文化,根據放射性碳素斷代(放射性碳素斷代,是利用死亡生物體中碳14不斷衰變的原理,進行推斷年代的技術),知其所處的時期,大約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這也就是說,距今7000年前,我國就已經有毛筆了。 除繪畫與紋飾外,新石器時代的一些彩陶與黑陶器皿上,還繪寫與刻劃有許多符號,以後的甲骨文字,看來就是由這些符號發展而來。遠古時代,人們就有把龜類視為“通靈神物”的靈龜觀念,所以便利用龜甲進行占卜。占卜時,把要問卜的事情和占卜的結果刻契到甲骨上,這就是“卜辭”。甲骨文是商代的最主要的一種文字。 甲骨文是如何刻寫的呢?人們發現,在出土的甲骨中,有些甲骨上有寫了而未刻的文字,也有寫了全部文字而僅刻其直劃者。從這些未完工的情況,可以推想,許多甲骨文是先寫後刻的。此外,許多甲骨文筆劃粗壯,雄渾莊重,與金文不相上下,很難想像,這些文字是直接用刀刻上去的,一定也是先寫後刻的。這些都說明,那時在卜辭刻契之前,是普遍先用毛筆寫好待刻的。關於這一點,在篆刻碑石中,也有類似的情況。如《隸釋》上說:“石經,蔡邕〔yong雍〕丹書,使工鐫刻。”這就是說,東漢《熹平石經》是由書法家蔡邕先以紅筆書寫好漢隸體的經文,再由刻工鐫刻而成。再有,在商代出土的一些陶片上,也發現有毛筆書寫的文字。如在安陽殷墟出土的一枚陶片上,就有一墨書的“祀”字,約有一寸見方,筆劃粗壯,纖鋒宛然。這是當時確已使用毛筆的又一佐證。

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說得好:“殷代不用說是在用筆了,除刀筆之外,也有毛筆。這從文字中有'聿'字或以'聿'為偏旁的字也盡可以得以證明。甲骨文有'聿'字作' 後來在台灣省的考古學家董作賓在《甲骨學五十年》一書中,談到甲骨文書契的問題時也說:甲骨文中一些字“是用朱或墨寫了未刻的文字,筆順起訖,筆鋒收斂,十分清楚,因而可以斷定,殷代寫字確是用精良的毛筆”。 上面我們從古代遺存的紋飾與字跡上推斷,遠在殷商乃至新石器時代已經有了毛筆。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在考古發掘中發現的一些毛筆實物。歷史上,由於考古發掘工作進行的較少,加之毛筆易朽,較難保存,長期間毛筆的實物很少發現。近年來,隨著考古事業的發展,經廣泛發掘,已有不少毛筆實物出土。

我國現存最早的毛筆實物,是1954年6月出土於湖南省長沙市左家公山戰國晚期楚墓裡的一支毛筆。筆桿竹質,長18.5厘米,直徑0.4厘米。筆頭為優質兔箭毛(即紫毫),長2.5厘米。有竹管筆套,長23.5厘米。此筆與現在毛筆有些不同,一是將筆毛圍在桿的一端,用細絲線纏繞,外面塗漆,使其牢固,而不是將筆毛插在桿腔內。這與東漢蔡邕在《筆賦》中所描述的“削文竹以為管,加漆絲之纏束”的情況相仿。二是筆套的用法與現在不同,筆套很長,毛筆出土時是整體裝在筆套中的。 由於有了上述楚筆實物的發現,確鑿無疑地說明了,至少早在戰國時代,就已有了毛筆,這樣也弄清了毛筆是否由蒙恬發明的問題。晉代崔豹的《古今注》對蒙恬發明毛筆的說法早就提出過質疑:“牛亨問曰:'自古有書契以來,便應有筆,世稱蒙恬造筆,何也?'答曰:'蒙恬始造即秦筆耳'。”唐代徐堅等輯的《初學記》,對蒙恬造筆更持否定觀點,如說:“秦以前已有筆矣……”再有,宋葛立方《韻語陽秋》引《博物誌》說:“蒙恬造筆,以狐狸毛為心,兔毛為副,心柱遒〔qiu囚〕勁,鋒鋩〔mang忙〕調利,故難乏而易使。”按照這一說法,蒙恬所造之筆,用料已多樣,是屬於兼毫之類的毛筆,製造方法與工藝也較複雜。這種兼毫毛筆,不可能是原始或初期的毛筆。所以也有人說,所謂“蒙恬造筆”的“造”字,指的是製造之“造”,而不是創造之“造”,即不是發明的意思,看來這種說法還比較有些道理。蒙恬雖不是毛筆的發明者,但他改進了毛筆的製作技術,在文化史上也是有貢獻的。

蒙恬時的秦代毛筆,已有實物發現。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雲夢縣城關西部睡虎地11號秦墓裡,曾出土三支毛筆。這些毛筆的筆桿下端較粗,鏤空成腔,筆頭栽入腔內,與現代的毛筆已很相似了。這種結構能較好地克服因筆毛束縛在筆桿外圍,中心有空隙,筆尖容易岔裂的缺點,在製筆史上是一大進步。 這三支毛筆的筆桿上端都被削尖,看來很可能屬於歷史上所說的“簪筆”。關於簪筆,《漢書》上說:“(張)安世本持橐〔tuo駝〕簪筆,事孝武帝數十年。”這是說,當時在朝廷負責記言的史官,為了奏事錄事時使用毛筆方便,將筆端削尖,插在髮束或帽冠上,順手可取,隨手可放。再有,簪筆也是古代的一種冠飾。此雖為漢事,但漢承秦制,上述筆端削尖的秦筆當屬“簪筆”。

秦代文字上進行了重大改革,一是統一了文字,由大篆改為小篆;二是推行傳說由程邈“創造”的隸書。秦筆的製作已較進步,功能也較完善,這是與當時文字改革及文化藝術的發展相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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