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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節金(女真)國貨幣

中國歷代貨幣 郭彦岗 1838 2018-03-20
公元1115年女真族完顏阿骨打在東北地區建立金國,年號收國,滅遼及北宋,與南宋對峙百多年,公元1234年被蒙古南宋南北夾攻而瓦解。金迷信武力,對外擴張侵略,年年爭戰,王室各派互相傾軋。所佔黃河中下游地區經濟從未恢復,財源枯竭,靠發鈔度日,出現最嚴重的惡性通貨膨脹。 金立國不穩,其貨幣始終處於風雨飄搖狀態。白銀、錢幣和交鈔三種貨幣同時流通,既無主輔幣關係,也無一定比價及調控規定。初期使用宋遼錢幣,未建幣制,只在山東齊地發行“阜昌元寶”小平、“阜昌通寶”折二和“阜昌重寶”折三錢。從海陵王起,發行交鈔和錢幣,錢鈔並行。正隆二年(公元1157年)設寶源、寶豐等三錢監,鑄正隆通寶錢小平和大錢,輕重仿宋錢。金錢均用漢文。多次嚴禁民間鑄錢和運錢及銅材出國,除佛像法器及官服佩件外,禁製造藏匿銅器銅材,已有者交官半價收購或沒收。世宗大定十八年(公元1178年)設阜通錢監於代州,鑄“大定通寶”小平折二及當十等三錢,仿大觀錢,瘦金體,有平背星月。大定二十七年(公元1187年)在曲陽設利通監,鑄大定通寶紀年錢,背有申酉等字,略含白銀。因產銅少,鑄錢成本高,如曲陽諸監鑄錢14萬貫,成本80萬貫。官鑄極少,加上交鈔貶值,錢少價貴,官民競藏錢,錢荒一直持續到金亡。章宗明昌年間(公元1190—1196年)鑄“明昌通寶”,並定“官民存留現錢法”,按官職和資產高下,限定各人藏錢額,違者重刑。此後,銀、鈔、錢三幣並用,混亂不堪。泰和年間(公元1201—1208年)鑄“泰和通寶”及“泰和重寶”、小平折二折三當十等四錢,鑄錢成本為一比十。衛紹王鑄“崇慶通寶”小平折二錢,“崇慶元寶”當五錢,篆書;“至寧元寶”小平折五錢。晚期錢質愈劣。宣宗鑄“貞祐通寶”小平小樣和大樣又折二錢。哀宗鑄“天興寶會”行書小平錢。金國也行過舊鐵錢,中期廢除。宣宗貞祐三年(公元1215年)嚴令禁用錢,只准行鈔,民間拒鈔用錢。金國所鑄各錢,數量不多,製作精美,有些錢頗具特色,如玉筋篆的泰和重寶、帶瘦金體錢文等。

金國一向通用白銀,以50兩為一錠,價百貫文。銀錠乃稱量貨幣,民間每加截鑿,使用時 必須臨時秤量計重。章宗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鑄“承安寶貨”銀幣,自一兩至十兩分五等,公私均作現錢使用。這是我國開始有法定計數銀鑄幣。但因無嚴格規定,偽造蜂起,攙雜鉛錫,至1200年底廢止。宣宗時,曾經打算鑄造興定銀元寶,濟軍用,未行。哀宗發行天興寶會鈔時,還以銀為單位。由於金交鈔貶值嚴重,官府多次嚴令限制用銀數量和強迫搭用交鈔,民間一概不理,交易往來完全用銀,拒用交鈔。哀宗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以後民間交易只以銀為貨幣。 交鈔是金國主要貨幣,共發行九種。海陵王貞元二年(公元1154年)設交鈔庫,發行“貞元交鈔”,與遼宋錢並行。分大小鈔各五等,即一貫、二貫、三貫、五貫、十貫及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五百文、七百文。定七年厘革製,七年一期,到期以舊換新;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取消,改為無限期流通。破舊鈔可倒換新鈔,叫倒鈔。倒鈔時收工本費,從每貫15文逐次減為2文。章宗年間(公元1190—1208年),通貨膨脹加劇,錢荒更加嚴重,各種鈔法全部失效,交鈔屢遭拒用。明昌四年(公元1193年),官俸兵餉全發交鈔。強令民間交易典質在一貫以上者一律用鈔,不准用錢。商旅帶現錢不准超過十貫。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陝西交鈔已無人要。貞祐二年(公元1214年)發行大鈔,面值自20貫至100貫,明增十倍。又發行面值自百貫到千貫的特大鈔(即10萬文、100萬文),每貫跌至1‰,即一貫只值一文錢。富家遭此巨變,財產瞬間化為烏有,時稱“坐化”。貞祐三年(公元1215年)發行“貞祐寶券”,鈔值猛跌。政府實行議價、限價、嚴法強制執行,想以此壓住交鈔貶值,引起罷市。貞祐五年(公元1217年)發行“貞祐通寶”,一貫當寶券1000貫,再跌成1‰。元光元年(公元1222年)改發“興定寶泉”,每貫當貞祐通寶400貫;次年,此鈔跌得無用。最後幾年,還發行“元光珍貨”、“元光重寶”和“天興寶會”等紙鈔,珍貨鈔用綾織印,也無濟於事。天興寶會以銀為單位,分一錢、二錢、三錢、四錢四等。據官方記載,物價已比初發鈔時上漲6000萬倍,市價遠超過此數。金國如此濫發新鈔,漫無限制,不管兌現,不備鈔本,形同兒戲。南宋吳潛說,末年金交鈔一百緡(10萬文)只能買一碗麵。元耶律楚材也說萬貫(1000萬文)唯易一餅。這種惡性通貨膨脹,加速了金國的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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