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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五節嘉禮

中國古代的禮儀制度 朱筱新 10577 2018-03-20
嘉禮是古代禮儀制度中,內容最為龐雜的一種禮儀,它涉及到日常生活、王位承襲、宴請賓朋等多方面的內容,大致可分為飲食、婚冠、賓射、饗〔xiang享〕燕、脤膰〔shenfan慎凡〕、賀慶等禮。其中以婚禮、冠禮、射禮、饗禮、宴禮、賀慶禮最為重要。 冠禮,古代男子年滿20歲時所行的一種典禮,即加冠以示成年。古代的女子也有相類似的典禮,是在15歲時將頭髮盤起,再插入笄〔ji機,簪子〕加以固定,而稱為“笄禮”,也同樣表示成年,只是儀式不如冠禮隆重。冠禮要在宗廟舉行,主持者是將行冠禮者的父親。首先,父親要在行冠禮之前,先進行筮(占卜),以確定行禮的日期和參加兒子冠禮的來賓。然後將行冠禮的日期告訴賓家。到了這天,行冠禮的席位安置在宗廟阼〔zuo做〕階(堂前東階)北端。待來賓到達後,將加冠者從東堂領出就席,由來賓為他梳頭、挽髻、加簪(用於固定頭髮)、著(纟麗)〔li離,亦讀xi洗,用於束髮的黑色帛〕。之後在父親的主持下,由事先確定的一位來賓,十分莊重地為他加冠,即將冠戴在他的頭上,但加冠絕非簡單地把冠帶在頭上。冠禮規定,加冠為三加,即始加、再加、三加,每一加要分別戴上不同形制的帽子,代表著不同的寓意。始加,戴緇〔zi資,黑色〕布冠,表示該男子從此可以治人、治家;再加,戴皮弁(一種用白鹿皮縫製而成的帽子),表示今後該男子要為國家服兵役;三加,戴爵弁(一種像爵形狀的黑色帽子),表示該男子從今以後,有權參加祭祀活動。如果是諸侯行冠禮,於三加之後還有四加,戴玄冕(又稱元冕,一種外黑里紅的禮帽);帝王天子行冠禮,則還要五加,戴袞〔gun滾〕冕。


圖3 皮弁、爵弁
冕,是古代帝王、諸侯及卿大夫所戴的一種禮帽。 《說文解字》:“冕,大夫以上冠也。”最早是用於祭祀的,故屬於祭服。按照禮制的規定,不同的祭祀須戴不同的冕,於是便有了“五冕”的形制。 “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鱉〔bi畢〕冕;祀四望山川,則毳〔cui脆〕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玄冕。”(《周禮·春官·司服》)冕的形制比較複雜,它的頂部是一塊長方形的木板,長一尺六寸,寬八寸,稱為冕板。冕板外包以絲織物,黑色的面,紅色的里,稱為綖〔yan延〕。冕板呈前低後高,前低約一寸。前後兩端各垂有若干旒〔liu流〕,旒為懸垂的玉串,即綴有彩色玉珠。旒的數量,包括彩玉的數量,根據五冕的不同形制和戴冕者的不同身份,又有嚴格具體的規定。如天子袞冕為前後各12旒,共24旒。每旒用五彩絲繩貫穿青、赤、黃、白、黑五色玉12顆,每顆玉之間相距一寸,即旒長一尺二寸。天子袞冕共用彩玉288顆。而公所戴的袞冕則為前後各九旒,每旒九顆玉,為蒼、白、朱三色。天子的五冕只有冕旒數量的區別,而無旒上玉石數量和色澤的區別,如鷩冕為前後各九旒,毳冕為前後各七旒,希冕為前後各五旒,玄冕為前後各三旒,每旒均為12顆五彩玉。侯、伯的鷩冕則為前後各七旒,每旒七玉;子、男的毳冕為前後各五旒,每旒五玉;卿、大夫的玄冕則少至前後各二旒,每旒三玉。在五冕中,袞冕的規格最高,凡屬朝廷大禮,如受群臣上尊號,大朝日(元日)視朝、冊封皇太子等典禮時,均戴袞冕。皇帝登極即位,因需祭祀天地和先帝,故也需戴袞冕,因而人們便把新帝登極即位稱為“加冕”。所以戴袞冕也成為皇帝的一種典型形象,但絕非所有場合都可以戴袞冕。


圖4 袞冕
加冠之後,人們向加冠者敬酒以示祝賀。然後加冠者從西階下,去拜見自己的母親。再回到西階東側,由參加冠禮的來賓給他起“字”。因此,古人有冠和字都標誌著已進入成年。最後,加冠者身著禮服、禮帽,帶著禮品,去拜見兄弟姐妹。冠禮的儀式自周代形成一種固定的形式,以後歷代相襲,只是加冠的程序逐步簡化,有的減為二加,甚至一加,但儀式依然隆重、繁縟。 唐宋時期對皇太子及皇子的冠禮,制定了專門的儀式。冠禮在宮內舉行,但先要奏告天地、宗廟、社稷、諸陵以及宮觀。冠禮舉行前,先於正殿門內設擺香案,陳設樂器。皇帝自然要親臨現場,卻不直接主持冠禮儀式,而由“典禮”官負責。為太子、皇子加冠者已非一人,由掌冠者、執冠者、贊冠者等多人組成,加字也由他們負責。自儀式開始後,每加一冠,樂隊奏樂,由掌冠、贊冠者為他“跪簪〔zan糌〕結纮〔hong洪,冠冕上的絲帶〕”,即插簪、繫帶,固定冠冕。三加之後,掌冠、贊冠者用爵盛酒進獻太子,再為他進字。至此,冠禮完畢,皇帝及官員相繼退朝,太子或皇子再入內宮拜見太后。歷史上,太子、皇子或諸侯後代未必20歲才行冠禮,有的不到年齡即已加冠,如周文王年僅12歲就行冠禮,周成王15歲加冠,週召公19歲加冠。對於帝王、諸侯的後代來說,加冠就意味著可以繼承父業,治國安邦。古代也稱冠為“元服”,進元服也就是行冠禮。

婚禮,即男女結合為夫妻時的禮儀。 《禮記·士昏禮》記載,古時的婚儀又分為六種儀式,也就是六個階段:一為議婚,商議婚配,稱為“納采”。一般是由男家請媒人到女家提親,媒人實際成為納采的主角,也是婚禮中的重要角色。遠古時期的婚配是沒有媒人的,“男女雜遊,不媒不娉(聘)”。周代以後,婚配禮儀形成,為人作媒的議婚方式也隨之出現,“取(娶)妻如之何?匪(非)媒不得。”(《詩經·齊風·南山》)納采時,以送雁為禮,是取雁飛南北,合於陰陽之意,寓指男女成親。二為問名,詢問女子之名。經過媒人的納采,女家表示同意後,男方再派人執雁到女家,向主人問名,女家則設筵款待。問名的目的是將女子之名、出生時辰等作一占卜,以測定婚配的吉凶。三為納吉。若占卜預測婚配吉順,男方即將吉兆的消息告訴女家,同時還要再以雁為禮物,從而正式確定婚姻,即訂婚。四為納徵(又稱納幣)。正式訂婚後,男家要向女家送去玄纁〔xun勳,作為儀物的幣帛〕、束帛、儷皮(成對的鹿皮)等貴重的禮物。五為請期。納徵之後,男家便又一次占卜,以確定吉日成婚,再派人拿著大雁到女家通告日期,但表面上卻表現得很謙遜,好像在向女家請問日期,故稱請期。六為親迎。到確定的成婚之日,新郎要親自前往女家迎接新娘,後代又稱迎親。到女家,新娘的父親迎於門外,接新郎入室。新郎仍以雁為禮物交於女家。行禮之後退出女家,新娘則隨其後,而女家父母不送至屋外。新郎先親自駕車,請新娘坐於車上。然後他再將車交給專門的馭手趕車上路,自己則另乘車先行趕回家中。待新娘到,由新郎迎入家中。家裡則設宴,新郎、新娘於席間須進行“同牢”(同吃供祭祀的肉食)、“合卺”〔jin緊,用一個葫蘆分成的兩個瓢,是古代婚禮中的酒器。合卺,即兩人各持一瓢用酒漱口〕等儀式,預示相親相愛。宴後,脫去禮服,入新房,新郎親自摘下新娘頭上的纓(一種彩色的帶子,古代女子自訂婚後就係於頭上),撤去蠟燭,婚禮的儀式也就結束了。不過第二天早晨,新娘還需拜見舅、姑(公與婆),行見舅姑儀,要分別向他們進獻棗、栗、腶脩〔duanxiu段修,一種經錘搗並加薑桂的干肉〕。

古時,凡六儀齊備,才算是正式確立婚姻關係。隨著歷史的發展,內地民族與周邊民族的交往日趨密切,北方民族的一些婚俗因此也被吸收到婚禮之中。隋唐以後,婚禮基本保留六儀,但在親迎之後,又形成一個高潮。親迎時,新郎在儐相陪伴下到達女家。在女家門前,要被女家的親屬調笑、戲弄,甚至撲打一番,稱為“下婿”。新娘梳妝打扮後,遲遲不出門,直到新郎詠詩催妝,方才起身。臨行前,她的父母要贈言,並將“蔽膝”(後代稱蓋巾、蓋頭)蒙在她的頭上。待新娘登車啟程時,女家親屬要圍車阻行,稱為“障車”,表示對新娘的惜別之情。到達新郎家,新娘要跨過放在地上的馬鞍,喻示安穩、平安。而後新郎與新娘進入青廬(臨時搭起的青布幔帳),舉行“交拜儀”,也稱為“拜堂”。古人認為男女結合為陽陰相合,且由此繁衍後代,故先拜昊天、地祇。新娘出嫁,便成為新郎家的成員,故二拜父母等長輩(又稱高堂)。男女結合,白頭偕老,共同生活,故相互禮拜(又稱交拜)。婚禮的“三拜”由此而世代相襲。拜堂之後,新郎和新娘各手持“同心結”(即彩緞,中央挽扎有花扣。後代又稱為牽巾。喻示二人從此同心協力,永不分離)的一端,由新郎倒退著牽引新娘進入“新房”,再進行“坐床”儀。其間要從兩人頭上各剪下一縷頭髮,用彩線系在一起,作為成親的信物,稱為“合髻”,人們因此也稱之為“結髮夫妻”。之後仍要舉行同牢、合卺儀。合卺,到宋代改用彩線相連的雙杯,新郎、新娘各拿一杯飲酒,所以稱為“交杯酒”。

入宋以後,婚禮已大為簡化,只保留納采、納吉、納徵、親迎四儀,但又出現了新的內容。在宋代以前,未入新房之前,新郎與新娘之間是不可能相互見面的,更談不上相互了解。而宋代則有了“相親”(亦稱相媳婦)之禮。常有男方的家長和其子,以及親屬在酒樓,或直接到女方家,與女方家長及其女兒相聚一堂。如相中,則在女子頭上插一金釵,稱為“插釵”。相不中,則送給女子二匹彩緞,稱為“壓驚”。到親迎時,新娘由乘車改為乘轎,稱為“坐花轎”。並有鼓樂手一同前往,吹吹打打,增添了不少喜慶的氣氛。明代以後,又有了“歸寧”之禮,即在婚後的第三天,新婚夫妻一同回女方家,拜見新娘父母,俗稱“回門”,或“回娘家”。 至於帝王的婚禮則與此有別。帝王有後、妃、嬪等妻妾,而婚禮也分為納夫人、納妃等儀,一般也依古制分為六個階段。杜佑在《通典》中詳細地記載了唐代《開元禮》規定的皇帝納後禮。因為皇帝不可能像百姓那樣去親迎皇后,所以必須委任使者代理負責,於是婚禮在儀式上就有一些不同。依婚禮的程序分為:臨軒命使、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期、告廟、冊後、命使奉迎、同牢等儀式。臨軒命使,是皇帝在太極殿冊命執行婚禮的使臣:以太尉為使、宗正卿為副使。並由侍中宣制:“納某官女為皇后,命公等持節行納采等禮。”隨後授使、副使主節、製書。太尉等人領命後便開始為皇帝操辦婚禮,他們乘輅〔lu路〕,帶著儀仗、鼓吹隊,用車拉著製書,往來於皇宮與後氏之家。

納采的前一天,官吏要在後氏家大門右側搭一臨時建築,納采這天,太尉一行來後氏家便先在這裡停息。然後再進入後氏家門向主人宣讀製書,主人接受製書後,要向使臣回复答表。答文與製文都用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厚八分的版書寫,雙方交換完製書、答表後,納采也就完成了。當然皇帝的禮物中必定有雁。問名、納吉、納徵、告期,也都要進行製書和答表的交換,製書的內容是皇帝向後氏主人請婚;詢問後氏之名、年齡;通告吉兆;授以禮物;通報成婚日期。而答表則按製書內容或作答复,或表示感恩不盡。告廟,就是將成婚之事及日期祭告宗廟、祖先。 冊後,即冊封皇后之禮儀。與前面的禮儀一樣,也是由太尉等使臣在後氏家中進行的,但儀式更為隆重。這次不僅要為使臣設一臨時停息之處,還要在後氏的閨閣(即繡房)外為宮中女官搭起帷帳。冊封皇后這天,使和副使等先入後氏門外的停息之處,女官則入門內,進入閨閣外的帷帳之中。待通報主人(後氏之父)後,使、副使一行手捧賜封的典冊、備物進入門內。儀式開始,女官入閣,伺奉後氏佩戴宮中事先送來的首飾,更換褘〔hui灰〕衣(皇后專用的吉服,上繡五色野雞圖案)。在女官的引導下,後氏出閣,立於庭院之中,面向北面,跪拜。宣讀完冊文後,後氏還要接受典冊及信物,於是便正式成為皇后。隨後,她就以皇后身份入座,再接受在場官吏的拜禮,儀式遂告結束。

親迎,即命使奉迎。這天,儀式達到高潮,皇后家內外設置了更多的供各級官員停息的帷帳及臨時性建築。皇后出門前,奉迎的官員一律站在大門之外,文官在東,武官在西。通報主人後,使臣等進入門內,宣讀製書,待主人行拜禮,接受製書,回复答表後,使臣等退出門外。使臣宣布:“令月吉日某等承製,率職奉迎。”(《通典·禮八十二》)皇后隨即上轎車,在女官侍從及儀仗、衛隊的簇擁之下,浩浩蕩盪駛入皇宮,從而開始了她的宮廷生活。 這時皇宮內早已陳設停當:在將舉行同牢儀式的大殿門外東邊,面朝南搭起一座皇后臨時的“寢宮”;大殿內西南角也為皇帝架起一座帷帳,地上舖有很厚的毯、墊、褥;儀式所需的各種禮器、儀仗等均已擺放、佈置在特定的位置上。待皇后乘車進入宮內,立刻鐘鼓齊鳴,以告知宮內外。隨行的儀仗則不進入宮中。皇后從車上被請下後,先入“寢宮”整理好衣飾,再由女官引導到大殿門外,向西站立。這時,官員奏請皇帝入座,女官隨後則再引皇后進入大殿。此後,就由皇帝在前引導,與皇后一同進到帷帳,分別在南、北二洗(一種較淺的盆)中洗手。與此同時,殿中省(掌管皇帝衣物、用品及日常生活諸事的機構)的官員們很快在帷帳中擺設宴席。帝、後進食中,也須“合卺”,但不像先秦時期那樣吃祭祀的供肉,而是由殿中省官用黍、稷、稻、粱替代祭牲,分別授給帝、後,象徵性地進行“同牢”。

在帝王的婚禮中,受命的使臣每次去後氏家中都有一套固定的儀式。在使臣一行準備進入大門的時候,主人和儐者(僕人)已立於門內。主人讓儐者先出門問使臣:“敢請事?”使臣則根據每次受命的內容回答,如“奉制納采”、“將加卜筮,奉制問名”、“從制納吉”等。儐者得到答复,再返回門內,告之主人。主人則說:“臣其之女若如人,既蒙制訪,臣某不敢辭。”儐者再將此話轉告使臣,然後進門引主人出見使臣。這一禮儀雖然是由使臣代表皇帝向後氏的父親請婚,但仍表現出皇帝的威嚴和居高懾下的權勢。帝王在整個婚禮過程中,饋贈給女家的禮物是十分豐富的,甚至相當舖張、豪奢。宋朝時,諸王納妃有規定:聘禮,賜女家白金萬兩;納采,羊20頭、酒20壺、彩40匹;定禮,羊30頭、酒30壺、彩50匹、茗(茶)百斤,以及金銀珠寶、緞綾絹綢等物;納徵,金器百兩、彩千匹、錢50萬、錦綺羅綾絹各300匹,以及繡金衣裝服飾、珍珠翠玉、馬、羊、酒等物。這絕非一般官僚及百姓所能及。而帝王所納妻妾,也絕非普通民女,一般百姓家絕不可能享受這份“殊榮”。

饗禮,是設擺酒食,款待賓客的一種禮儀。 《詩經·豳〔bin賓〕風·七月》有這樣的詩句:“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sigong四公,古代一種形似犀牛狀的酒器〕,萬壽無疆!”意思是說,用兩壺酒款待客人,宰殺小羊,登上堂屋,舉起兕觥,祝愿萬壽無疆。這種宴請的禮儀也是禮儀制度中的一項內容,凡帝王宴請諸侯,或諸侯之間相互宴請,都要遵守饗禮的儀節,因而稱為“大饗”。 《禮記·仲尼燕居》對此作了專門的記述:舉行宴饗前,兩君相見,拱手緻禮。主人要謙遜地讓賓客先行,進入大門。賓客入門,樂師要演奏鐘磬(用石或玉製成的一種打擊樂器,常由十幾個按音調編次排列,懸掛於架上,稱作編磬)。而後主人再拱手施禮,請賓客進屋。賓客進到屋裡,鐘磬便停止演奏。賓主在屋裡入座後,主人向賓客敬酒,賓客也以酒回敬主人,此時再奏樂。雙方推杯換盞,直至飲完酒,奏樂亦中止。饗禮不僅是宴飲之禮,也對與之相關的迎來送往規定了一套禮法:車行整齊,行進緩慢,鈴聲與樂聲相應和。入門時,演奏鐘磬是表達主人歡迎之情;送客時,以《雍》為歌。大饗雖然是帝王與諸侯間的宴飲,仍十分注重禮節,往往是“主人拜迎賓於庠〔xiang詳〕門之外,入,三揖;而後至階,三讓;而後升,所以致尊讓也”(《通典·禮三十三》)。

宴禮,宴,古時也作燕。宴禮,是古代君臣宴飲之禮。它與大饗禮在禮節上差異不大。據《儀禮·燕禮》註記,“燕,安也。飲酒以安之也”,即古人視飲酒為平安之意。設宴款待臣僚主要有四個原因:因臣屬協助天子治國有功績,特設宴以示慰勞;四方聘使前來朝覲,設宴以示歡迎、慰問;使臣出使,設宴為其餞行;沒有什麼事情而宴請臣僚們,則純粹是為了消遣。宴在中國古代帝王的宮廷生活中十分普遍,動輒宴請款待,為此又有許多不同場合下的不同名目的宴禮,如皇帝生日的“聖節”宴、郊祀宴、春秋大宴、籍禮(亦稱籍田、藉田,是每逢春耕前,由天子、諸侯執耒耜〔leisi壘四〕,後改執犁,進行象徵性的耕作,以示春耕開始)宴、將士出征宴、凱旋宴、賜進士宴等等,但凡國有大事,都要設宴,以示慶賀。各種宴禮一般都規定參加的人數,並事先確定每位參加者的座次。赴宴者入座以後,須端坐肅靜,不許喧嘩。而且衣著必須整潔,按照規定的禮節行禮。如有違反,立刻由軍士送至所屬官署處理。宴會進行中,如遇飲酒過多,語無倫次或醉倒在地者,也由軍士護送回家。宴會在開始及進行中,還要奏樂,以助酒興。秦末楚漢戰爭中,項羽曾於鴻門設宴,與劉邦共飲。席間,項羽手下的將軍項莊進入帳中,向項羽建議說:“君王與沛公飲,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經項羽同意後,遂拔劍起舞,雖然“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但助以樂、舞,恰是古代宴禮的儀式之一。唐玄宗李隆基在位時,宮廷樂舞極盛,其中《霓裳羽衣舞》(亦作《霓裳羽衣曲》)便是常用於宴飲的著名樂舞。他所寵愛的楊貴妃即擅長此舞,常為玄宗表演以助興。這個舞蹈在動作、音樂及服飾上都著力描繪虛無飄渺的仙境和仙女的形象,與宴飲相應,更增加了飄然若仙的氣氛和感覺。而自西域傳入的《胡旋舞》則與之截然不同,它所表現的是粗獷雄壯的風格,增添了宴席間熱烈的氣氛。 饗與宴雖在內容上有所不同,但都同屬於宴飲之禮,所以後世對這兩種禮儀也沒有嚴格區別,經常合稱為饗宴。 養老禮也是嘉禮中的一種禮儀,是對國內年老而又德高望重者定期贈予酒食時所行的一種禮節。 《禮記·王制》雲:“凡養老,有虞氏(傳說中的遠古部落,其首領為舜)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週人脩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也就是說養老這種禮儀在我國源遠流長。所謂“養老”,主要是指四種人:一是三老五更。三老、五更都是古代鄉官,一是有極其豐富的閱歷,精通世故,曾任官職,現已致仕(辭去官職)的老年人,年齡在50歲以上。由於這些老人通曉三德(正直、剛、柔)、五事(貌、言、視、聽、思),便在鄉里掌管鄉民教化之事。二是子孫為國殉難捐軀的老人。三是原為天子或諸侯國的屬官,後告老還鄉的人。四是年事已高的普通老人,古代將高壽分為上中下三壽:上壽,120歲以上;中壽,100歲以上;下壽,80歲以上。除此之外,養老還包括辭官返鄉,且在鄉間任教的鄉先生。帝王及諸侯養老的目的,是要使“孝悌”(孝敬父母,尊敬兄長)推行於天下及國中。一般一年中要舉行七次養老禮:四季(春夏秋冬)、視學(指天子祭祀“先聖先帝”,並親臨學舍)、春秋大合樂(指歌樂合以眾聲)。各時期的養老禮不完全相同,舜時養老使用“燕禮”,即主人敬酒於賓客之後,大家就坐下飲酒,直至一醉方休。商代實行“食禮”,即擺放有酒和魚、肉等菜餚,但不飲酒,而是以吃飯為主。周代的養老禮有其特定的禮節儀式:先於東廂祭奠已故去的老先生。然後擺設好三老、五更和其他老人們的席位。安排食物時,要檢查是否符合禮節,待養老禮所規定的美味佳餚全部備齊後,便曼聲長吟,以歌合樂。再退後,贈以乾肉以示孝敬。返回,即吟唱《清廟》,邊唱邊交談,直至結束。 嘉禮中的鄉飲酒禮,是一種於鄉里舉行宴飲的禮儀。西周時期,諸侯國中的鄉大夫(掌管一地的政教)每年正月都要到諸侯那裡,聽司徒官宣布有關的政令。回到鄉里,再召集鄉吏進行轉達,屆時,即舉行鄉飲酒禮。每三年,要進行一次人口調查,同時考察官吏的德行、道藝,以發現有賢、有才能的人,同時也要行鄉飲酒禮。除此之外,黨正(古代地方組織的長官。500家為一黨)向所屬民戶宣講國家政令,下達徭役賦稅時,也以鄉飲酒為禮。藉此機會,黨正往往要宣揚“養老”以明確長幼之間的尊卑關係,所以行鄉飲酒禮時,60歲以上的老人坐於席上,50歲以下的人則站立一旁。宴飲時,在60歲老人面前的案上,擺放三個豆(古代食器,用於盛放食物,形似高足盤);70歲的老人面前,擺放四個豆;80歲的老人,擺放五個豆;90歲的老人則擺六個豆。鄉飲酒禮還用於州長每年春秋在州學舉行“鄉射禮”之前的宴飲。諸侯國卿大夫以酒食宴請國中賢者,也須行鄉飲酒禮。 行鄉飲酒禮的儀式,一般在“庠”(古時學校的名稱,又稱為序)內進行。主持禮儀者要於庠門之外迎接前來的賓客,先向他們行揖禮(推手為禮),三揖之後才請賓客走上台階。在進入室內之前,主賓還要再三相互謙讓,以此表示謙遜禮讓。鄉飲酒禮進行中,要飲“元酒”,這是一種流傳久遠,十分原始的酒。飲此酒目的是教人不忘古人先世創業之艱辛。還要烹煮狗肉祭於東方神,以取陽氣產生於東方之意,喻示興旺、繁盛,對賓客中的老人更有祝愿他們健康、長壽之意。這個禮儀在歷史上沿襲了很長的時間,逐漸演變成鄉里民間的一種聚會形式。凡鄉間遇節日,常要聚集眾人而飲酒。但也因此導致鄉間濫飲的惡習。唐太宗在貞觀六年(公元632年)曾經下了一個詔令:“比年豐稔〔ren忍〕,閭里無事,乃有墮業之人,不顧家產,朋遊無度,酣宴是耽,危身敗德,咸由於此。自非澄源正本,何以革茲弊俗?”意思說,近年連續豐收,鄉間秩序安定,百姓安居樂業,於是就有了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人,他們不顧及家產,與朋友遊玩毫無節制,以縱飲歡宴作為一種嗜好,以至危害身體,敗壞德行,都是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如果不澄清源流,肅正根本,怎麼能革除這種惡俗呢?於是,他令人抄錄周代的《鄉飲酒禮》,頒發全國,每年令州縣長官親自率領長幼鄉民,依照此禮行事。 《鄉飲酒禮》頒行不久,人們便以縱飲歡宴為恥事,人人相互敬愛、謙讓,社會風氣大為轉變(《通典·禮三十三》)。 射禮,是古代貴族男子進行射箭時的一種禮儀。古人在進行一些重大的活動時,常以射箭作為活動中的一項內容,以此體現習武、尚武的風尚。 《禮記·射儀》雲:“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選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事也。”射禮分為四種:將祭擇士為大射;諸侯來朝或諸侯相朝而射為賓射;宴飲之射為燕射;州(鄉)大夫舉士後行射為鄉射。箭,不僅是古代作戰時的一種兵器,古人也將它視為除災避邪的武器。相傳商紂王用皮革製成囊,將血盛入囊中,懸掛在高處,拉弓仰射,名曰“射天”,以表示威懾鬼神。所以射箭在古代十分普及,甚至在學校的教學中,也把它作為六藝(即六門課程:禮、樂、射、禦〔馭〕、書、數)之一。 大射,一般在郊野進行,舉行大射的場所稱為射宮或澤宮。天子或諸侯於祭祀之前,先召臣下射箭,凡能射中箭靶者方可參加祭祀,否則將取消參加的資格。而帝王祭天地宗廟時,都要親自射牛,以示隆重,不過,這種射禮自戰國以後便廢而不用了。射箭在一些古代民族及政權中也被作為一種祭祀時的禮儀內容。鮮卑族在每年秋天舉行祭祀活動時,要植柳,眾人策馬環繞柳樹三圈,用箭射柳。這一習俗後來又成為遼、金王朝的一種祭儀。遼代的瑟瑟儀、金代的拜天禮中都有射柳。遼代瑟瑟儀是一種祭天求雨的禮儀。久旱不雨,遼廷便於郊外建築一座“百柱天棚”。儀式開始後,皇帝先祭奠先王,然後便射柳。先由皇帝張弓射箭,再交親王、宰執(宰相、執政官員)依官位高下順序射柳,“中柳者質志柳者冠服,不中者以冠服質之。不勝者進飲於勝者,然後各歸其冠服”(《遼史·禮志一》)。瑟瑟儀中的射柳還具有競賽的性質,並有專人負責觀察和判定每個人射箭的命中情況,即“志柳者”,這與今天競技場上的裁判很相似。如射中柳樹,志柳者便以冠服作為憑證,交給射中者。而未能射中柳樹者,則把自己的冠服押給志柳者。最後以每位君臣冠服的多少決定勝負。金朝的射柳活動是在行拜天禮之後舉行,“插柳球場為兩行,當射者以尊卑序,各以帕(古代男子用於束髮的頭巾)志(標誌)其枝,去(離之意)地約數寸,削其皮而白之。先以一人馳馬前導,後馳馬以無羽橫鏃〔zu族,箭頭,橫鏃,很寬的箭頭〕箭射之,既斷柳,又以手接而馳去者,為上。斷而不能接去者,次之。或斷其青處,及中而不能斷,與不能中者,為負。每射,必伐鼓以助其氣”(《金史·禮志》)。射禮,除用於祭祀,有時亦作為一種消遣娛樂的活動。明代,每逢清明、端午等節日,都要進行“剪柳”比賽:先將鵓〔bo博〕鴿裝在葫蘆中,懸掛在柳樹上,凡射中葫蘆,鴿子便從裡面飛出,以每個人射箭後,鴿子飛出的多少決定勝負。由此可見,射禮既是禮儀的內容之一,又是一種習武的方式,帶有競技的色彩。 賓射多於朝中進行,因天子以諸侯為賓,故為“賓射”。而諸侯相朝,也有主、賓之分,因而也以此為名。 “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周禮·春官·大宗伯》)。舉行賓射之禮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使主人與賓客之間原來就已建立的朋友關係更加密切。每逢有故交舊友相聚之時,主人便邀請來賓一起進行射箭活動。此時進行這項活動並不僅僅為了娛樂和消遣,更重要的是通過射箭活動營造出熱烈歡快的氣氛。主人和賓客在這種氣氛中,邊輪流射箭,邊相互交談,回憶往事,暢敘友情。所以舉行賓射之禮,既使賓客置身於輕鬆愉快、無拘無束的環境與氣氛之中,同時又充分體現出主人的坦誠與熱情。 燕射一般在內庭舉行,多於閒暇之時,以宴飲、射箭為樂,故以“燕(即宴)射”為名。鄉射通常在州(鄉)學校內進行,由鄉大夫擇選賢能者時,與鄉飲酒禮同時舉行的一種禮儀。古代鄉學,生徒(即學生)學習三年即告業成。於是由鄉大夫等人對生徒的德藝進行考核,從中挑選出賢者、能者推薦給國君作官。臨行前,鄉大夫為他們設宴送行,鄉飲酒後即行鄉射禮。此外,每年春秋兩季州長官在州學以禮會民時,也要舉行鄉射,而後從中選擇人才。舉行射禮時,箭射的靶子叫“侯”或“射侯”,是用布或皮革製作而成,在侯上畫有各種動物的圖案。按照禮儀制度的規定,天子射禮所用的侯用白色的熊皮製成;諸侯則使用紅色麋皮製作的侯;大夫用布侯,上繪虎、豹;士也使用布侯,上繪鹿、豕(豬)。唐代也以懸帖為靶,稱為射帖。 以五禮為主要內容的禮儀制度,自西周正式形成後,歷朝歷代在相襲沿用的同時,又不斷進行改革和完善,從而使五禮所涉及的範圍不斷擴大,內容日漸增多。以兩宋時期為例,吉禮所規定的禮儀已達到43種,嘉禮27種,賓禮24種,軍禮6種,兇禮12種,一共為112種禮儀。所涉及的內容從皇帝的日常起居到朝廷的各項活動,從選任官吏到上朝列班順序,從會見官僚臣屬到接見外國使臣,從冊立后妃、太子到祭奠弔唁先世,等等,幾乎一切社會活動及人們的日常生活都被包括在內,以此作為言行舉止的標準。正因如此,禮儀在中國古代與社會的聯繫極為密切,與人們的關係也十分緊密。在禮儀制度下,社會各個階層無不受到它的製約,自覺或不自覺地遵守著它的規定。社會通行禮儀,又促進了禮儀的發展,使之日益深入社會,深入人心,使社會公共道德的意識不斷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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