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科普學習 中國古代的造船與航海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清前期的造船與航海

明嘉靖朝由於倭寇的侵擾,實行海禁,不准建造兩桅船下海。正常航海貿易斷絕。 “禁之愈嚴,則其值愈厚,趨之者愈眾,私通不得,則攘奪隨之。”政府鎮壓走私,“寸板不許下海”。海商為了逐利,冒死犯禁,變成武裝海盜。 “寇與商同是人也,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胡宗憲《籌海圖編》)隆慶、萬曆時只好放鬆海禁,航海業得到恢復,至明末出現鄭芝龍海商集團勢力。 清初,為阻撓鄭成功反抗清廷,切斷大陸人民與鄭成功的接觸,清政府又實行了短時期海禁。 清順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頒布禁海令。六月十九日,浙閩總督屯泰疏言:“沿海省份,應立嚴禁,不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規定“海船除給有執照許令出洋外,若官民人等擅造兩桅以上大船,將違禁貨物出洋販賣番國,並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或造成大船,圖利賣與番國,或將大船賃與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貨物者,皆交刑部分別治罪。至單桅小船,准民人領給執照,於沿海附近處捕魚取薪,營泛官兵不許擾累”。次年又頒布禁海令:“今後凡有商民船隻私自下海將糧食貨物等項與逆賊交易者,不論官民,俱奏聞處斬,貨物入官;本犯家產,盡給告發之人。”(《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六二)

清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八月,下遷海令。自遼東至廣東,近海居民各移內地30裡,燒毀房舍、物資,砍伐樹木,荒蕪田地,民死過半。沿海三五十里被毀為無人區。至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因鄭克塽已降(清已於1683年統一台灣),故命重開海禁。至此,清禁海29年。 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清政府放寬了造船的限令。商賈船許用雙桅。其樑頭不得超過一丈八尺,舵手等不得過28名;樑頭一丈六七尺者,不得過24名;樑頭一丈四五尺者,不得超過16名;樑頭一丈二三尺者,不得過14名。但實際也並未完全得到執行。如嘉慶三年(公元1798年),有一位福建船戶駕商船出海,遇風飄至朝鮮濟州島。這條船長230尺(即23丈),寬五丈七尺,樑頭寬三丈四尺二,已經超過了一丈八尺的規定,並且是三桅的船。可是清政府並不過問,可見政策已寬鬆多了。

第二次禁海是從康熙五十六年(公元1717年)到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共10年。 康熙五十六年定商船出洋貿易法,不許商船往南洋呂宋等處貿易,這是為了防止船隻夾帶大盜。違禁者嚴拿治罪。造船須報地方官親驗烙印,取船戶甘結,並將船隻丈尺、客商姓名、貨物往來某處貿易,填寫船單。按月冊報督、撫存案。每日每人準帶食米一升,並餘米一升,以防風阻。如有越額之米,查出入官,船戶、商人一併治罪。如將船賣與外國者,造船與賣船之人皆立斬,所去之人留在外國,將知情同去之人枷號三月,該督撫行文外國,令其將留下之人解回立斬;沿海官員如遇私賣船隻、多帶米糧、偷越禁地等事,隱匿不報,從重治罪。 雍正五年復開海禁。因閩浙總督高其倬奏摺說,閩省地狹人稠,生齒日增,本地所產,不敷食用,惟開洋,藉貿易之盈餘,佐耕耘之不足,貧富均有俾益。從前或慮盜米出洋,查外國皆產米之地,不藉資於中國。又慮有私販船料之事,外國船大,中國船小,所有板片桅柁不足資彼處之用。故復開海禁。

縱觀從清建國至鴉片戰爭(公元1644—1840年),歷時196年,禁海不過39年,大多數年代是實行開海政策的。清前期在造船的數量質量上、航海的技術及運載能力上都有很大提高。我國仍不失為具有航海實力的大國。 1727年復開海禁後,清代的遠洋航運進入興盛時期。據《廈門志》載:“服賈者(商人)以販海為利藪,視汪洋巨浸為衽席,北至寧波、上海、天津、錦州,南至粵東,對渡台灣,一歲往來數次。外至呂宋、蘇祿、實力、噶喇巴,冬去夏回,一年一次。初則獲利數倍至數十倍不等,故有傾產而造船者。”說明18世紀以來,中國的遠洋海船在東南亞的活動日益頻繁。 這時,我國的造船業不但造船數量多,而對造船的質量要求一向很高。如對船桅木的要求要粗、長、直的大木才能做桅杆。據《使琉球記》載: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張學禮使琉球,先期入閩造船,因桅木難得,致停留四年無法啟程。

通過海上活動,我國同琉球國的來往很密切。 《球陽》是一部琉球國史。按琉球即今天日本國沖繩島,清代叫琉球國。據《明史·外國傳·琉球》載:“洪武初,其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為姓,而中山最強。”《球陽》卷十二,尚敬十九年(即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記有這樣一件事:“自古以來本國船隻皆用螺灰,是年正月,蘇州府鎮洋縣商船一隻,飄到本國赤丸崎,引到運天港,其難人吳(稱為吳的遇難者)以燒石灰,其燒費甚減,而灰品更好,從此以後,本部今歸、仁二郡皆燒此灰,每年燒納公庫。由是,貢船(琉球派往中國的船)及楷船(琉球去日本的船)皆用石灰。”說明中國人民遠航中對琉球人民的貢獻及兩地人民的友好關係。

清康熙五十八年(公元1719年)徐葆光撰《中山傳信錄》,記載出使琉球造船、航海情況很詳細。這次為了出使琉球,自浙江寧波民間商船中選取了兩隻大海船作為“封舟”。 “封舟”是皇帝冊封賜有名字的船隻,專為皇帝的使節(及其隨從)乘坐前往有關國家進行國事活動的大海船。由於是從民間選取的,“費輕辦速,前此未有也”。說明民間的富有和當時造船航海業的發展。 一號船由使臣居住,二號船載兵役。隨帶官兵200名,“每船百人為佐”。船的設計精細周密,使用方便自如,達到相當高的水平。 一號船長十丈,寬二丈八尺,深一丈五尺。前後有四個艙。每艙分上下三層,下層填載巨石,安頓什物。中層由使臣居住。兩邊叫麻力,又截為兩層,左右八間是隨從、僕役居住的。艙口有梯子可以下去。艙中寬六尺多,可以橫放一張床,高八九尺,上面開艙面為一個天窗井,三尺多見方,以進光線,下雨可以關上。艙面的右邊空著供行駛用,左邊設爐灶。跨舷外一二尺寬設板閣,前後圍成小屋一二所,暑熱時可以在小屋住一下。船上有四個水艙,四個水櫃,12只水桶。共受水700石。在船上生活是憑簽給水,每人每天一小瓦盆。船尾是將台,上面立著大旗,備有藤牌、弓箭,有兵役、水手住在此處。將台下供天妃等水神。下面是舵樓,舵樓前的小艙放著針盤,夥長、舵工、接封使臣中負責針盤的人住這裡。船的兩旁有大小砲12門分列左右。

船上席篷、布篷有九道,艙面橫著三道大木,設軸以轉繚,繞木索、棕繩等。 頭緝布篷長四丈,寬二丈四尺。 尾送布篷長三丈六尺,寬二丈五尺。 每船船戶以下22人,各有專職,可知其高超的管理水平,計有: 正副夥長二人,正夥長專門負責針路、羅盤。副夥長管理針房,兼管長繩三條以測量海水的深淺; 正副舵工二人,主舵; 正副碇二人,管四門碇,行船時管頭緝布篷; 正副雅班二人,管頭巾頂、頂帆大桅上一條龍旗及大旗,要求身手矯健,行動快捷,上下如飛,以登檣瞭望; 正副舢板工二人,管舢板小船,行船時,管清風大旗及頭帆; 正副繚手二人,管大帆及尾送布帆,繚母棕、繚大索等物; 正副值庫二人,管大帆插花天妃大神旗;

裝載押工一人,管修理槓具及大桅千斤墜一個; 香公一人,管天妃諸水神座前油燈,早晚在洋中獻紙及大帆尾繚。 舵長二丈五尺五寸,寬七尺九寸。在明朝時的封舟上定製過鐵力木舵三門,每門長三丈五尺,用大纜繩由船底兜至船頭繫牢,叫勒肚。現在一號船上是採用西洋造法造的,叫西洋夾板舵,也是用鐵力木做的,又叫鹽舵,由於長期浸泡在海水中,海水是鹹的,越泡越堅固。一號船上不用勒肚,也不用副舵。將要出海時,還和福建有關部門爭執過。一號船上的一位姓林的伙長說,船舵以西洋造法最堅穩,用不著設副舵,再說舵重一萬斤,船上也沒處放,就不設副舵了。這也說明當時已汲取了西方的某些先進經驗。 二號船比一號船細長。船長十一丈八尺,寬二丈五尺,深一丈二尺,前後共23艙,兩個水艙,四個水櫃,12只水桶,受水600石。

舵長二丈四尺,寬七尺,與鳥船舵一樣,是用勒肚兩條長十五丈,從尾左右夾水兜至頭上的。 大桅長八丈五尺,圍八尺五寸; 有四個櫓,長四丈,寬二尺二寸; 有大小三具碇; 大桅席篷長五丈七尺,寬五丈六尺; 頭桅席篷長五丈七尺,寬五丈六尺; 大桅頭巾頂布篷長五丈,寬四丈八尺; 大桅下布篷裙長六尺,寬一丈六尺; 插花布篷長四丈八尺,寬三丈二尺; 插花褲布篷長五丈,寬一丈三尺; 頭阡一人,負責大桅繂〔lu律,大粗繩索〕索、大碇索盤絞索、大櫓車繩; 二阡一人,負責大桅繂索、副碇索盤絞索、大櫓車繩; 三阡一人,負責大桅繂索、三碇索盤絞索,車子數根; 正副總鋪二人,負責鍋飯柴米事。 船上所帶渡海兵役,一號船由護送守備率領,二號船由千總率領。船上正使帶家人20名,副使帶家人15名外,還有巡捕、長班、門子、皂隸(差役)、轎夫、廚子、糕點匠等各種僕役,還有內科、外科醫生、吹鼓手、翻譯以及各種修理船隻及船上工具的工匠如艦匠、艌〔nian念〕匠、風帆匠、索匠、鐵匠等。

船上帶有《針路圖》導航。船舶按羅盤指示的航向行駛。古代航海用的羅盤以十二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和天干中的甲、乙、丙、丁、(除去戊、己)庚、辛、壬、癸、八卦中的乾、坤、巽、艮、(除去震、離、坎、兌)合用共24個字,構成24個方位。用一個字表方位叫“單”(與“丹”通用)針,如單“辰”針、單“卯”針,也可用兩個字表示方位叫“縫針”,如“辛酉”針、“甲寅”針。 我國古代船舶行駛中還用“更”數多少作為航行距離的計時單位,也就是計程單位。從計時說,每一晝夜為10更;從計程說,每更有60裡(也有50里和40里之說),所以“更”的意思是指在標準航速時,單位時間的航行距離。 古代測“更”數有這樣一種方法:“更”者,每晝夜分為十更,以焚香枝數為度(胡宗憲《籌海圖編》)。還有的是:“海洋行舟以磁為漏筒,如酒壺狀,中實細沙懸之,沙從筒眼滲出,復以一筒承之,上筒沙盡,下筒沙滿更換是為一更。每一日夜共十更,每更舟行可四十餘里,而風潮有順逆,駕駛有遲速,以一人取木片,赴船首投海中,即從船首疾行至船尾,木片與人行齊至為準,或云人行先木片至則為不上更;或木片先人而至則為過更,計所差之尺寸,酌更數之多寡,便知所行遠近。”(李元春《台灣志略》卷一)

據《中山傳信錄》載:“福州往琉球由閩安鎮出五虎門東沙外開洋用單(或作乙)辰針,十更取雞籠頭(見過即從北邊過船,以下諸山皆同)、花瓶嶼、彭家(佳)山。用乙卯並單卯針,十更取釣魚台,(自釣魚台)用單卯針四更取黃尾嶼,用甲寅(或作卯)針十(或作一)更取赤尾嶼,用乙卯針六更取姑米山,用單卯針取馬齒,甲卯及甲寅針收入琉球那霸港。福州五虎門至琉球姑米山共四十更船。” 又記返程:“琉球歸福州,由那霸港用申針放洋,辛酉針一更半見姑米山並姑巴甚麻山。辛酉針四更,辛戌針十二更,乾戌針四更,單申針五更,辛酉針十六更見南杞山(屬浙江溫州),坤未針三更取台山,丁未針三更取裡麻山,單申針三更收入福州定海所,進閩安鎮。琉球姑米山至福州定海所共五十更船。” 從以上可知赴琉球往返針路、里程、所需時間及地理形勢,給後人留下了極珍貴的航海史料。

清代商船
清代麟慶是滿族貴族,生於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卒於道光二十六年(公元1846年),曾官至湖北巡撫、兩江總督,曾自敘於嘉慶十四年(公元1809年)中進士後赴寧波,曾登上海舶五層樓上,就其親眼所見記述:“望內外洋,水天一色,遙指琉球、日本諸國,輕煙數點爾。”又記海舶的製造甚詳。至海舶制度,頭艄俱方。其頭梁俗名利市頭。船後舵叫“水關”,有四個桅,前邊的叫“頭稱”,第二個叫“頭檣”,上面懸掛順風旗。第三個叫“大檣”,上面立著雀竿,竿頂有鯉魚旌。最後一個叫“尾檣”,上面豎著五色旗,船中極高處供奉著天妃聖母。棚叫“亭子”,門叫“水仙”。門旁有方艙,貯淡水用叫“水櫃”。船上雖有“車盤”,名字相同而用處不同:車盤在前邊的用以“拋錨”,在中間的用來“挂帆”,在後邊的用來“收舵”,這可說是“名同實異”。船上的柵欄雖同是柵欄而名稱又不同:在前邊的叫“闌籠”,在旁邊的叫“遮陽”,在後邊的叫“插簽”,這又可說是“名異實同”了。所製器具與內河所用的相彷彿,不過更加巨大。木碇以夾喇呢木的最好,其次用烏鹽木,這是由於南洋海底泥性過於柔軟,鐵錨拋下去後容易移動。船上還有“水垂”,是鉛造成的,重十七八斤,上面繫著大棕繩做的“水線”,用以測量水的深淺。 “水線”的長短以“拓”來計算,五尺為一拓,水深處有70拓(35丈),最淺處也有30拓(15丈)。由於鉛的性質很容易下垂,一垂就垂到海底,水垂上蒙著布,布上再塗滿膏臘等油脂,船行所到之處就把水垂垂到水底,泥沙就緣垂而上,驗視水垂的顏色就知道到什麼地方了,量水線就知道水的深淺。至於“行水駛風,辨方定位”都用“針盤”。下盤嵌在艙板上“以針定字”,上盤安放於艄壁,“以字定針”,由舵師通過板洞來觀看,以掌握航行方向(參見慶麟著《鴻雪因緣圖記·海舶望洋》)。由上可知這是清代嘉慶年間的四桅五層遠洋大海船,狀甚雄偉、構造精良,系大型沙船。

海舶望洋圖
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停止海禁時,清政府公佈四大對外航海通商口岸:廣州、廈門、寧波、上海。後外國船隻多由於廣州貿易條件便利逐漸集中到廣州。由於沿海航業的不斷發展,又興起了一些新港口: 它興起較晚,但在清代發展很快。這是由於它地處江海交匯口,南北沿海中分點,有富裕的江南地區為腹地。雍正後漸有名。到嘉慶年間,上海的“海船帆檣是足以達閩、廣、沈、遼之遠”,“遠及西洋、暹羅之舟,歲亦間至”。成為全國最大港口。其固有船型是沙船。 是華北主要大港。由於它地處海河各支流匯合處,又有南北運河通航北京與江南,東通渤海沿岸山東至遼東,號稱北京門戶。清初海禁時,因它地處北方,幾乎未受影響。康熙二十三年開放海禁後,“始有商賈經過登州海面,直趨天津、奉天(遼寧瀋陽),萬商輻輳之盛,亙古未有”。從廈門至天津在正常情況下,“十餘日即至”。與上海間一年內四五個往返。從南方運來的龍眼、荔枝等乾果,轉口運來的檀香、藥材,江南運來的布匹、茶葉、瓷器、紙張等均經天津轉銷華北各地,由天津大量輸出華北各地的棗、梨、栗子及各種雜糧。 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因瀋陽飢荒,清政府決定發山東米糧賑遼東。糧船由登州(蓬萊)起航到旅順口再沿遼東半島西岸進三叉河到牛莊,再北上遼河至瀋陽。第二年康熙帝親到天津勘查,認為“自大沽達三杈,較便於登州”。三杈即三叉河,即今遼河河口內的港口牛莊。天津至牛莊航線三晝夜即可到達。以後,這條航線又成為遼東長期供應天津城市人口的用糧專線。以後由於船舶日大,港市下移到遼河口,牛莊被營口港代替。 山東瀕臨渤海、黃海,山東的登州、萊州、青州、沂州各地瀕海地區都可由海道赴南北各港交易。這一地區的船被稱為山東船。 寧波是浙江古港。其特型船是疍〔dan蛋〕船,又名三不像,通稱寧船。北航天津、營口,一年可往返三次。寧波的外港有乍浦、溫州、台州。乍浦港位於杭州灣內,內通杭嘉湖地區。 它是全閩的門戶,又是福建渡台要地。它有三條航線: 1.對渡台灣航線通用海船叫橫洋船。船身樑頭二丈以上,工料堅實,船身寬廣,大者可載六七千石,小者可載二三千石。 2.北方航線從廈門出發,順風10餘日至天津,又上可至關東,下可至山東、上海等地。主要船舶是販艚船。 3.南方航線主要航往廣州及廣東各地。主要船舶是南艚船。 廣州船春夏之交約15日就可到達山東、關東及天津各港,秋冬以後,3日可達雷州、瓊州各地,又是全國對外進出口貿易中心。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廣州有百餘艘大海船,轉運南北貨物,遍及南北各大港口。 清代遠洋航海業在規模上超越於前代。 18世紀中後期清代遠洋最盛時,約有遠洋商船600餘艘,總運載能力可達20多萬噸。在東南亞地區的航運力量仍居領先地位。 18世紀後期,在中英貿易中,中國仍處於領先地位。只是由於清朝的統治日趨腐朽衰敗,而世界資本主義處於上升階段,19世紀20年代後,中國經濟日益落後,造船航海業處於停滯期。鴉片戰爭後,中國工業落後,商業蕭條,農村破產,逐漸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國家,中國造船航海業漸趨衰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才使中國造船航海事業揭開了新的篇章。

清代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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