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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四節一般女服

中國古代服飾 戴钦祥 1656 2018-03-20
清代婦女服飾,有滿、漢兩種。滿族婦女一般穿長袍;漢族婦女仍以上衣下裙為主。清中期以後也相互仿效。 滿族婦女的長袍,圓領、大襟,袖口平大,長可掩足。外面往往加罩短的或長及腰間的坎肩。貴族婦女的長袍,多用團龍、團蟒的紋飾,一般則用絲繡花紋。袖端、衣襟、衣裾等鑲有各色花絛或彩牙儿。滿族婦女旗袍還時興“大挽袖”,袖長過手,在袖裡的下半截,彩繡以各種與袖面絕不相同顏色的花紋,將它挽出來,以顯示另種風致和美觀。領與袍分離,是清代初期旗袍的又一特色。婦女穿旗袍時也需戴領子。這是一條疊起約二寸左右寬的綢帶子,圍在脖上,一頭掖在大襟裡,一頭垂下,如一條圍巾。至同治、光緒時期(公元1862—1908年),逐漸出現帶領的袍、褂,至坎肩也有領子。領的高低也在不斷變化。民國以後,已經沒有不帶領的袍、褂了。這種長袍以後演變為漢族婦女的主要服裝——旗袍了。

滿族婦女的鞋極有特色。以木為底,鞋底極高,類似今日的高跟鞋,但高跟在鞋中部。一般高一二寸,以後有增至四五寸的,上下較寬,中間細圓,似一花盆,故名“花盆底”。有的底部鑿成馬蹄形,故又稱“馬蹄底”。鞋面多為緞制,繡有花樣,鞋底塗白粉,富貴人家婦女還在鞋跟周圍鑲嵌寶石。這種鞋底極為堅固,往往鞋已破毀,而底仍可再用。新婦及年輕婦女穿著較多,一般小姑娘至十三四歲時開始用高底。清代後期,著長袍穿花盆底鞋,已成為清宮中的禮服。

滿族女服
漢族婦女的服裝較男服變化為少,一般穿披風、襖、裙。披風是外套,作用類似男褂,形制為對襟,大袖,下長及膝。披風裝有低領,有的點綴著各式珠寶。裡面為上襖下裙。裙子初期還保存明代遺風,有鳳尾裙、月華裙等式樣,以後隨時代推移,裙式也不斷發展,創制不少新式裙樣,如一種“彈墨裙”,也叫“墨花裙”,是在淺色綢緞上用彈墨工藝印出黑色小花,色調素雅,很受婦女喜愛。以後也有在裙上裝飾飄帶的,有在裙幅底下系小鈴的,還有一種在裙下端繡滿水紋的,裙隨人體行動,折閃有致,異常美觀。同治年間(公元1862—1874年),時興的“魚鱗百褶裙”,是對傳統百褶裙的發展,即在裙子折襉之間用絲線交叉串聯,裙在展開時猶如魚鱗一般,新穎多彩。裙、衫的長短搭配也時有變化。清初時仍沿襲明嘉靖以來的遺風,上衣較長,裙子露出較短,不遮雙足;晚清以後,衣與裙漸短,衣長至胯,裙在腳麵以上;辛亥革命後,變化更大,尤其知識婦女多著圓翹小襖,配以長褶裙,顏色協調,顯得端莊大方,清秀淡雅。清代後期,南方又流行過不束裙而著長褲,褲多為綢緞製作,上面繡有花紋。另外,還有背心,長可及膝下,多鑲滾邊。冬季所穿皮衣,有的將裡面的毳毛露在外面,叫“出鋒”。清代中期以後,婦女冬季流行披斗蓬,還有採自西式的大衣,也有沿用明代云肩的。

清代婦女服飾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大量使用花邊。花邊的使用在我國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最初加在領口、袖口、衣襟、下擺等易磨損處,以後成為一種裝飾而蔚然成風。清代後期,有的整件衣服用花邊鑲滾,多至數層。

著鑲滾衣褲的婦女
清代衣服式樣的變化極多。同治、光緒年間,男女衣服務尚廣博,袖寬至一尺有餘。及經甲午戰爭、八國聯軍入侵,外患迭起,朝政變更,衣飾起居,多改革舊制。短袍窄袖,好為武裝,且較為新奇,日益時興。至清代後期,紡織、科技的進步,促使服飾的用料及花紋也更為豐富多樣。服裝材料主要有綾、羅、錦、綢、絹、葛、衲紗、閃緞、羽紗、嗶嘰緞、漳絨、剪絨、細布等等。顏色除明黃、金黃、香色一般人不能用外,天青色、玫瑰紫、深絳色、泥金、櫻桃紅、高粱紅、淺粉、淺灰、棕色等都是一般人喜愛的顏色。花紋則不僅造型優美,而且寓有深意。統治階級專用的龍、蟒、鳳、翟,威嚴而莊重。一般的福、祿、壽字,江山萬代、富貴不斷,團鶴、團花、八寶、八吉祥,以及法輪、寶蓋、寶劍、蝙蝠、如意、卍字、雲板、花籃、竹筒等圖案,都寓有吉祥如意等美好祝愿。清代後期,還出現許多近於寫實的花紋,如壽桃、喜鵲、雲鶴、牡丹、佛手、石榴、梅、蘭、竹、菊等,甚至山水亭榭的風景,以及仕女人物也都織成各種紋樣,反映了戰亂年代人們日趨求實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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