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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三節貴婦冠服

中國古代服飾 戴钦祥 1192 2018-03-20
婦女服飾中的最高等級是皇后、皇太后,親王、郡王福晉(滿語“妻子”,譯為“夫人”),貝勒及鎮國公、輔國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貴婦,以及品官夫人等命婦的冠服。它與男服大體類似,只是冠飾略有不同。 冠有朝冠、吉服冠,分冬夏二種。皇太后、皇后朝冠,極其富麗。冬用薰貂,夏用青絨,上綴紅色帽緯,頂有三層,各貫一顆東珠,以金鳳相承接,冠周綴七隻金鳳,各飾九個東珠,一個貓睛石,21顆珍珠。後飾一隻金翟,翟尾垂珠,共有珍珠302顆。中間一個金銜青金石結,末綴珊瑚。冠后護領垂二條明黃色條帶,末端綴寶石。皇后以下的皇族婦女及命婦的冠飾,依次遞減。嬪朝冠承以金翟,以青緞為帶。皇子福晉以下將金鳳改為金孔雀,也以數目多少及不同質量的珠寶區分等級。冠飾還有金約、耳環之類的飾物。金約是用來約發的,戴在冠下,這也是清代貴族婦女特有的冠飾。金約是一個鏤金圓箍,上面裝飾雲紋,並鑲有東珠、珍珠、珊瑚、綠松石等。耳飾,按清製規定:“左右各三,每具金龍銜一等東珠各二。”原來滿族婦女的傳統習俗是一耳戴三鉗,與漢族婦女的一耳一墜不同。就是說,滿族婦女小時即需在耳垂上紮三個小孔,戴三隻耳環,一個小小的耳垂負擔三隻耳環,其苦可知。而皇后耳飾的重負,無異於一種刑罰。但滿族統治者卻樂此不疲,一再強調,不許更改。乾隆皇帝特為此事下過詔諭:“旗婦一耳戴三鉗,原系滿洲舊風,斷不可改飾。朕選看包衣佐領之秀女,皆帶一墜子,並相沿至於一耳一鉗,則竟非滿洲矣,立行禁止”(徐珂《清稗類鈔》)。以至到民國時期,滿洲婦女中仍有沿此陋習的。


清代皇后朝服圖解
服飾有朝褂、朝袍、朝裙、龍褂、龍袍、吉服褂、命婦蟒袍、彩帨、朝珠等。皇后朝褂,有三種服式,俱用石青片金緣為飾。繡紋皆用龍,或正龍,或飛龍,下擺或用行龍,或用八寶平水及萬福萬壽等紋樣。朝袍亦有三式,都用明黃色錦緞製作,上織龍紋。另有龍褂二式,石青色,上繡金龍。一式下幅為八寶立水,袖端各繡二行龍;另一式下幅及袖端不施花紋。龍袍有三式,都用明黃色,領、袖為石青色,都繡金龍,區別主要在於龍紋的不同,紋飾的多少。除袍、褂外,服飾不可少的還有領約。這也是清代貴族有封號婦女的服飾之一。領約為圓箍形,上面裝飾珠寶,套於領外,約束衣領。皇后領約,鏤金,上飾東珠11顆,間以珊瑚,兩端垂明黃絛二,中間貫以珊瑚,末綴綠松石各二。妃嬪等的珠飾減為七顆。朝珠,皇太后、皇后穿朝服時所戴的三盤朝珠,一盤為東珠,掛在正中,兩盤珊瑚珠,從左右肩過各掛一盤,交叉於胸前。穿吉服時掛一盤朝珠,珍寶隨意。採帨,是貴族婦女穿朝服時垂係於腰前的裝飾,下端呈三角形,上面繡織花紋。皇后採帨為綠色,繡紋為“五穀豐登”,佩箴管、縏帙(小袋)等。絛都是明黃色。依照不同身份等級,色彩與繡紋也有區別。貴妃、嬪繡“雲芝瑞草”,皇子福晉為月白色,沒有繡紋。命婦袍服與此形制大體相似,只是顏色、紋樣不同,其袍、褂俱隨丈夫或兒子品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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