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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六節元代官服與常服

中國古代服飾 戴钦祥 2444 2018-03-20
蒙古族長期以來披髮椎髻,夏戴笠,冬戴帽。他們的皮帽、皮襖、皮靴,多用貂鼠、羊皮製成。皮襖通常為右衽、方領。元滅南宋之後,等級森嚴,全國分四等: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許多部門及地方官,多由蒙古貴族充任,各種副職由色目人擔當。由於等級有高低貴賤之分,在服飾上自然會有所反映。蒙古貴族衣著華麗,色目人次之,漢人、南人最次。公元1314年元朝制定服色等第,禁限很嚴,“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違反的人,當官的解職,平民則挨57悶棍。但蒙古人和充當怯薛(宿衛軍)的諸色人不在禁限之例。 元代皇帝冕服有袞冕、袞龍服、裳、中單。袞冕,用漆紗製成,冕上覆綖,青表朱里。綖的四周環繞雲龍。冠口以珍珠縈繞。綖的前後各有十二旒,綖的左右系黈纊二,冠的周圍,珠雲龍網結,綖上橫天河帶,左右至地。這實際上是參照了先秦的典章制度,對古代君王冕冠加以適當改造。袞龍服,是用青羅製成的,飾有日、月、星等圖案。這和唐、宋袞服比較起來,略有簡化。裳,是用緋羅製成的,其狀如裙,飾有紋繡,共16行,每行繡有藻、粉米等圖形。中單,是祭服、朝服的內衣,以白紗製成,大紅邊飾。皇帝的衣料,色彩鮮明,除了華麗的納石失(在紗、羅、綾上加金的織金錦),還有外來的細毛織物速失、紫貂、銀貂、白狐、玄狐等皮毛。元代絲織多為縷金織物,這是前所未有的一大特點。

皇太子的袞冕,用白珠九旒,紅絲組為纓,青纊充耳,犀簪導。青衣朱裳,五章在衣,四章在裳。白紗中單。瑜玉雙佩。白襪朱舄。這和宋代皇太子袞服相近,都為“白珠九旒”,宋代的“青衣紅裳”,元代改為“青衣朱裳”。 元代貴族滿身紅紫細軟,以裝飾寶石為榮。據說,大德年間(公元1297—1307年),一塊嵌在皇冠頂上重一兩二錢的紅寶石,估價中統(元世祖忽必烈年號)鈔14萬錠。特別名貴的皇冠鈸笠冠上加金嵌玉,並飾有稀有的大粒珍珠。這是以往皇冠上未見過的。 元代百官公服沿用宋制,採用紫、緋、綠三種服色。但款式有創意,最大特點是官服上繡有不同花卉圖案:一品至五品同為紫衣,一品飾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飾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徑二寸,無枝葉;四品、五品小雜花,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同為緋色,皆飾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九品同為綠色,素而無紋(《元史·輿服一》)。以花卉圖案品種不同、大小不同,表示品級不同,這一點吸取了金代官服的特點。元代官吏穿禮服時,一律戴漆紗展角襆頭。這點與宋代官吏裝束一樣。可以說,他們頭飾似宋,服飾似金。


七寶重頂冠(鈸笠冠)
從皇帝到百官都穿質孫衣。它是元代內庭大宴的服飾。冬夏的服裝各不相同。天子質孫衣,冬服有十幾種,穿衣戴帽各有一套。例如:穿納石失(金錦)、怯綿里(剪茸),要戴金錦暖帽;穿大紅、桃紅、紫藍、綠寶裡(服上有襴者),要戴七寶重頂冠;穿紅、黃、粉皮服,要戴紅金答子暖帽,等等。夏服也有十幾種,也是衣冠配套。例如穿答納都納石失(在金錦上綴大珠),要戴寶頂金鳳鈸笠;穿速不都納石失(在金錦上綴小珠),要戴珠子卷雲冠,等等。從冬夏裝束服色上看,冬季的濃重,夏季的淺淡,講究整體配合,要求聖潔不凡。 百官的質孫衣,冬服9種,夏服14種。 元代統治者每年要舉行13次大朝會。每逢此時,帝王、大臣、親信穿同一色的質孫衣在大殿前用金杯按爵位、親疏、輩分頻頻祝酒,氣氛熱烈,場面壯觀。忽必烈在萬壽日則穿上金光耀眼華麗無比的長袍,賜給2000名貴族和武官同樣顏色和款式的衣服,賜給親近貴族的禮服裝飾著閃閃發光的寶石和珍珠。他還要選出很多男爵,賞給他們每人13套衣服,每套一種顏色,服上都嵌有珠寶。可見,當時的帝王為了籠絡官吏是何等的揮金如土。

元代常服還有比甲、寶裡、比肩、辮線襖。比甲,原是蒙古族的衣服,流行於元代。它無領、無袖,前短及腰,後長如袍,用襻結系,適合於騎射。寶裡,是一種有襴的袍服。比肩,也叫“襻子答忽”,交領或圓領,右衽,半袖,長至足,腰上有褶,有襴或無襴,用錦帛或毛皮製成。辮線襖,是一種長袍,盤領,窄袖,腰作辮線細褶,用紅紫帛捻成線,橫腰間,又稱腰線襖子。 元代衣著用料,質量相差懸殊。高官服裝多用色彩鮮麗的織金錦,以花朵大小表示品級高低。貴族男子夏季禮服不可缺笠,質地、造型、裝飾都追求華美。但官府對平民卻加以種種限制。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發布禁令:凡是樂人、娼妓、賣酒的、當差的,都“不許穿好顏色衣”。元貞元年(公元1295年)發布禁令:平民百姓不能用柳芳綠、紅白閃色、迎霜合、雞冠紫、梔子紅、胭脂紅六種顏色,只能穿本色或暗色麻、棉、葛布或粗絹綿綢。仁宗於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發詔書定服色等差:“比年以來,所在士民,靡麗相尚,尊卑混淆,僭禮費財,朕所不取。貴賤有章,益明國製,儉奢中節,可阜民財。”(《元史·輿服一》)可見,重申服色等差,就是為了強化等級差別,不准官民混淆(蒙古人不在禁限)。詔書規定,“職官除龍鳳文外,一品、二品服渾金花,三品服金答子,四品、五品服雲袖帶襴,六品、七品服六花,八品、九品服四花”。 “庶人不得服赭黃,惟許服暗花紵絲紬綾羅毛毳,帽笠不許飾用金玉,靴不得裁制花樣。”還指出漢人、高麗人、南人等投充番直宿衛者並在禁限(《元史·輿服一》)。這些禁令,鮮明地區分官民界限、種族界限,充分地表明了元代當權者的統治觀念。看來在階級社會裡,剝削階級的代表人物總把他們的特定服飾視為至高無上的地位的標誌,以此炫耀自己。

元代北方人穿皮靴、氈靴的相當普遍。據說,皮靴本為戰國時代孫臏所創。孫臏被龐涓挖掉膝蓋骨以後,難於行走,於是設法縫製一種便於殘疾人穿的靴子,即把硬皮革裁成“幫”和“底”,做成高靿〔yao藥〕皮靴。孫臏穿這種皮靴乘車指揮作戰,擊敗了龐涓。也有人認為,靴本胡服,漢人最早採用靴的是戰國時的趙武靈王。北方游牧民族契丹、女真、蒙古人都穿靴,它可以抗寒,又經久耐用。元人靴子種類繁多,質地比過去時代也有提高。如有鵝頂靴、鵠嘴靴、雲頭靴、氈靴、(革翁)〔weng翁〕靴、高麗氏靴等。元代的舄,形制考究,舄首加玉飾,幫上飾花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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