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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第六節戎服

中國古代服飾 戴钦祥 753 2018-03-20
唐代武官戴武冠。服裝當時有褲褶之製、裲襠之製、螣〔teng騰〕蛇之製。所謂褲褶之製,即上著褶(一種短衣)下縛褲,便於騎乘。這種裝束,五品官以上,用細綾及羅製成,六品官以下,用小綾製成。三品官以上服紫色,五品官以上服緋色,七品官以上服綠色,九品官以上服碧色。裲襠之製:其一當胸,其一當背,短袖覆膊。螣蛇之製:以錦為表,中實為綿,猶如蛇形。 唐代的戎裝,還有袍(將軍、軍士均用)。延載(公元694年)以後,在將帥袍服上繡有雄獅、猛虎、飛鷹等圖紋,以示武將的勇猛氣質。當時軍隊有一半以上配有鎧甲。在“一川碎石大如斗,隨風滿地石亂走”的邊塞要地,“將軍金甲夜不脫”(岑參《走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師西征》);在“北風捲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飛雪”的塞外疆場,“都護鐵衣冷猶著”(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可見,邊防線上的官兵日夜鎧甲不離身,他們為守護疆土而長備不懈。鎧甲的種類多達十幾種。據《唐六典》記載,最著名的是明光鎧。它以十字形甲帶系結在胸前,左右各有一塊圓護和肩綴披膊。腰下部左右各有一塊“膝裙”,小腿各加一隻“吊腿”。有的在鎧甲前身左右兩片上,各在胸口處裝有圓形護鏡,鎧甲背部連成一片。前後兩甲在肩部用帶扣相連。兩肩披膊作兩重,上層作虎頭狀,烘托出猛虎般威風的氣勢。中宗時,甲的形制又有變化,披膊作龍頭狀,以示為君王效忠的決心。還有絹布甲,是用絹帛之類的紡織品製成的,結構輕巧,造型美觀,但不具有防禦能力,多為武將、侍衛平時服飾,以顯示皇家軍隊的威嚴。

唐代也實行佩劍制。當時佩劍有金裝劍、蒼玉劍等,有隻佩、雙佩等品級規定。皇帝佩鹿盧玉具劍,皇太子、侍臣佩劍也相當普遍。朝廷上百官走動,佩劍擺動作響,威風凜凜。還有一種劍代表至高無上的權威,即上方(也作尚方)寶劍。它是皇帝御用寶劍,親信大臣得到它,有權先斬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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