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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唐詩的用韻

我們重點要討論的,是唐代格律詩(包括唐以後的格律詩)的用韻問題。 最早的韻書,是三國時期魏國的李登所著的《聲類》,但書沒有傳下來。現在最早的韻書,是隋代著名音韻學家陸法言所著的《切韻》,但現為殘卷。唐人所用的韻書,是孫愐所刊定的《唐韻》,但現在也僅存殘卷。現存最完整的韻書是《廣韻》,它是宋代陳彭年、丘雍等人根據《唐韻》等書重修的。 《切韻》《唐韻》都有二百零六個韻部,太煩瑣。唐初許敬宗等人就上疏奏請將二百零八個韻部中有些聲音相近的相鄰韻部合併。 《廣韻》承《唐韻》也有二百零六個韻部。宋淳熙年間,東北平水人劉淵著《壬子新刊禮部韻略》,即《平水韻》,將韻部合併為一百零七個。 《平水韻》為宋以後的人寫詩填詞所通用(宋人填詞,用韻較詩寬一些。清戈載歸納為《詞林正韻》,既總結了宋、元人詞的用韻規律,也為後代詞家所遵循),也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唐詩用韻的標準。清康熙時官修的《佩文韻府》,改為一百零六個韻部。 《平水韻》和《佩文韻府》被認為是研究唐人用韻和今天學習寫作格律詩的標準用韻。

在使用這兩部韻書研究唐詩的用韻和學習寫作格律詩的時候,常常有三個問題困擾著初學者。 第一,為什麼在今天讀起來一點區別都沒有的字會劃分在不同的韻部?比如上平聲的一東和二冬,包括這兩個韻部中的許多字,讀音完全一樣,為什麼要分在兩個韻部?為什麼不能通押?這種情況還有上平聲中的十三元、十四寒、十五刪和下平聲中的一先;下平聲中的二蕭、三餚和四豪;七陽和八庚等(仄聲略)。這個問題的解說很複雜,它們要涉及到古音與今音的區別,還有古人以發音時唇、齒、喉、舌、牙等器官的位置不同而造成聲音的清、濁,輕、重不同等。 第二,同一個韻部中的字,今天讀起來並不押韻,比如上平聲十灰韻中的回、灰、杯、枚、培、崔、梅、盔、雷、堆等字,與同一韻部的才、台、材、災、來、哀、哉、垓、開等字,完全是兩類讀音。用今天的標準來看,前一類字的韻母是“ui”或“ei”,後一類字的韻母是“ai”。但在古音中,讀“ui”或“ei”的字,讀音全部要變成“ai”,如“回”不讀“hui”而讀“huai”;“雷”不讀“lei”而讀作“luai”等。這種情況,各個韻目中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現在朗讀古詩,不一定非要按古音來讀。學寫格律詩,嚴格一點,照韻書的規定用韻,放寬一點,不必過分拘泥,就像魯迅所說的“押大體相近的韻”也可以。

第三,什麼是入聲字。我們先來比較一下這兩個字:“烏”和“屋”。 在現在的普通話發音裡,這兩個字一點區別都沒有,都讀作“wu”。但是,在古語中,“烏”是平聲字,而“屋”是入聲字。原來在古音裡,“烏”字的讀音和今天沒有什麼區別,而“屋”字的讀音是“wuk”。末尾的“k”並不發音,只是做出口形,起到阻擋氣流的作用。因此,“烏”字的發音,可以舒緩而悠長,而“屋”字的發音卻十分短促,根本無法延長。古語中有一類字,末尾被“k”“t”“n”“ng”等口形阻擋氣流,只能發出很短促的音,這類字就是入聲字。現在,只有閩南語和少數南方方言中還有少量保存。 古體詩的押韻比較自由,可以押平聲韻,也可以押仄聲韻。不必嚴格按照同一韻部的字押,有些相鄰的韻部(條件是讀音相近)的字也可以通押。比如杜甫的《羌村三首》之一(字下加“·”表示韻腳。下同):

押的是仄聲韻。其中“地”“至”“淚”“遂”“寐”在去聲“四”部,而“欷”在去聲“五未”部。 古體詩不一定要一韻到底,中途可以換韻。比如李白的《月下獨酌》: 前八句“親”“人”“身”“春”在上平聲“十一真”部,後六句“亂”“散”“漢”在去聲“十五翰”部。 古體詩可以在偶數句押韻,也可以句句都押。如李賀的《雁門太守行》,就是句句押韻的。 下面,我們說一說近體詩對韻的具體要求。 第一,近體詩只能押平聲韻。這和古體詩平仄通押有很大不同。第二,必須一韻到底,不能換韻。第三,韻腳不能使用相同的字。換句話說,同一個字不能兩次或兩次以上作為韻腳出現在同一首詩裡。 古人對韻要求很嚴,同一首詩只能用同一個韻部中的字,不能混押。但是有人也主張相近的一些韻部可以通押。今天許多人學習寫古詩,也會被用韻所困擾。有時候,明明讀起來押韻的字,一查韻書,卻不在一個韻部;有時候,讀起來明明不押韻的字,一查韻書,又在同一個韻部中。其實這涉及到格律要求的一個寬與嚴的問題。你想把詩寫得古雅一些,不妨嚴格按照韻部的要求用韻;你想把詩寫得通俗一些,也可以把標準放寬一些。但是有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能以辭害意。

無論是絕句還是律詩,都是單數句不入韻(首句例外),而且必須是仄聲字結尾。偶數句押韻。首句可以入韻,也可以不入韻。 下面,我們舉幾首詩為例說明一下。
這是首句不入韻的例子。
這是首句入韻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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