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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教坊

唐代以來設置的管理宮廷音樂表演和培訓音樂人才的機構。 唐代不設樂府,為滿足自己享樂的需求,唐代統治者大力發展藝術水平遠較雅樂為高的俗樂歌舞百戲。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就在管理雅樂的太常寺中設教坊管理俗樂,但是,當時教坊的地位還不高。到唐玄宗開元年間(713—741),國力達到鼎盛,全國城鄉處處歌舞昇平。唐玄宗對大樂署進行改造,把負責演奏俗樂的樂工分出來,設立教坊五處。 內教坊在大內蓬萊宮側,主要管理新聲、散樂和倡優之伎;外教坊分設在西京長安和東都洛陽,每處各左右兩個。這些教坊不再隸屬於太常,而歸宮廷直接管理。 教坊中技藝最高、容貌最美麗的女藝人稱“內人”,又叫“前頭人”,居宜春院,待遇相當優厚。次一等的女藝人是因“內人”人數少,表演時由“雲韶樂”藝人中增添的,稱為“宮人”。另外,則有許多平民百姓的女子,因容貌秀麗被選入宮中,學習琵琶、阮咸、箜篌、箏等樂器的演奏,稱“彈家”。

唐玄宗時,教坊的規模相當大,僅長安教坊藝人就多達一萬一千四百人。表演的曲目,僅唐崔令欽《教坊記》所載,就有二百七十三個,包括著名的《破陣樂》《蘭陵王》《霓裳》《綠腰》《涼州》《甘州》等。 北宋仍設教坊,分大曲部、法曲部、龜茲部、鼓笛部四部。南宋教坊分篳篥部、大鼓部、杖鼓部、拍板部、笛色、琵琶色、箏色、方響色、笙色、舞旋色、歌板色、雜劇色、參軍色十三部,規模也很大。明代設教坊司。清代廢教坊司女樂,改用內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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