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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附錄三詩詞常識

毛澤東詩詞鑑賞辭典 毛泽东 12897 2018-03-20
本指古代音樂官署。 “樂府”一名,始於西漢,惠帝時已有“樂府令”。至武帝始建立樂府,掌管朝會宴饗、道路遊行時所用的音樂,兼採民間詩歌和樂曲。樂府作為一種詩體,初指樂府官署所採集、創作的樂歌,後用以稱魏晉至唐代可以入樂的詩歌和後人仿效樂府古題的作品。宋元以後的詞、散曲和劇曲,因配合音樂,有時也稱樂府。 古代詩歌的一體。漢魏以下的樂府詩,題名為“歌”和“行”的頗多,二者雖名稱不同,其實並無嚴格的區別。後遂有“歌行”一體。其音節、格律,一般比較自由,形式採用五言、七言、雜言的古體,富於變化。 “行”是樂曲的意思,見《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司馬貞《索隱》。 凡摘取古人成句為題之詩,題首多冠以“賦得”二字。南朝梁元帝即已有《賦得蘭澤多芳草》一詩。科舉時代之試帖詩,因詩題多取成句,故題前均冠以“賦得”二字。同樣也應用於應制之作及詩人集會分題。後遂將“賦得”視為一種詩體,即景賦詩者亦往往以“賦得”為題。

古體詩之題名。 “曰口號者,或四句,或八句,草成連就,達意宣情而已也。”(王昌會《詩話類編》卷一)“貴明白條暢”(馬上巘《詩法火傳》卷十五),不在雕琢。以口號為題的詩六朝已多見,如鮑照《還都口號》、梁簡文帝《和衛尉新渝侯巡城口號》等,唐時更多。宋時皇帝當春秋節日與生日,常舉行宴會,樂工致辭,然後獻詩一章以歌功頌德,亦稱口號(見《宋史·樂志》一七《教坊》)。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指詩人作詩,不擬草稿,略加思索便隨口吟成。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又稱“連句”。兩人或多人共作一詩,相連成篇。傳始於漢武帝時《柏梁台詩》(疑係後人偽託)。初無定式,有一人一句一韻、兩句一韻乃至兩句以上者,依次而下。後來習用一人出上句,續者須對成一聯,再出上句,輪流相繼。舊時多用於上層宴飲及朋友間酬應,絕少佳作。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指限定用某一韻部之字作詩,古代科舉考試或詩人集會唱和時常用。分為兩類,一是限韻不限字,一是限韻兼限字。後者又可分為兩類,一是全詩韻腳均先規定;一是限定一字,其餘韻腳可在限定的韻部中任選。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又稱“四體”。截取前人一代、一家或數家的詩句,拼集而成一詩。現存最早的集句,為西晉傅鹹的《七經詩》。 詩體名。即“古詩”、“古體詩”。唐人好將時人效法前代之詩而作的作品稱為古風。風即歌的意思,由“國風”引申而來。李白有古風五十九首,明胡震亨謂其內容“非指言時事,即感傷己遭”,中有不少名篇。 亦稱“古詩”、“古風”。詩體名,和近體詩相對。產生較早。每篇句數不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諸體。後世使用五、七言者較多。不求對仗,平仄和用韻也比較自由。

由中唐白居易提出並積極創作而確立的一種詩體。因在精神上繼承漢樂府“感於哀樂,緣事而發”的傳統,而又用新題寫時事,不依譜,不入樂,體制上相對於古樂府有所不同,故稱。此體詩中多有反映現實關心民生的佳作,但有時不免徑切直露,缺乏情韻。 詩體名。全篇每句四字或以四字句為主。是我國古代詩歌中最早形成的詩體。初見於上古歌謠及《周易》韻語,春秋以前的詩歌,如,大都為四言。漢代以後,格調稍變。自南朝宋齊以後,作者漸少。 詩體名。由五字句所構成的詩篇。起於漢代民謠,現存最早文人五言詩當推東漢班固之《詠史》。魏晉以後,歷六朝隋唐,大為發展,成為古典詩歌主要形式之一,有五言古詩、五言律詩、五言絕句。 詩體名。全篇每句六字。相傳始於西漢谷永,一說東方朔已有“六言”(見《文選·左思〈詠史〉》李善注)。其詩均不傳。今所見以漢末孔融的六言詩為最早。唐以後更有古體近體之分。但均不甚流行。

詩體名。全篇每句七字或以七字為主,當起於漢代民間歌謠。舊說則謂始於《柏梁台詩》(見“柏梁體”),恐不可信。魏曹丕《燕歌行》,為現存較早的純粹七言詩。到了唐代,大為發展。有七言古詩、七言律詩、七言絕句。與五言詩同為古典詩歌中的主要形式。 詩體名。指一篇中三、五、七言依次排列,各為兩句,共六句。宋嚴羽《滄浪詩話·詩體》與明胡震亨《唐音癸簽》卷一謂此體起於隋人鄭世翼,也有以為起於唐李白的“秋風清,秋月明。落葉聚還散,寒鴉棲復驚。相思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因體近小詞,非詩中正體。 詩體名。古體詩的一種,最初出於樂府。詩中句子字數長短間雜,無一定標準,最短僅一字,長句有達九、十字以上者,以三、四、五、七字相間雜者為多。

亦稱“今體詩”。詩體名。唐代形成的律詩和絕句的通稱,同古體詩相對而言。句數、字數和平仄、用韻等都有嚴格規定。 即“近體詩”。 詩體名。近體詩的一種。格律嚴密,故名。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八句,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分五言、七言兩體。簡稱五律、七律。亦有六律。其有每首十句以上者,則為排律。偶有六句三韻,稱為“三韻律”或“小律”。律詩中,凡兩句相配,稱為一“聯”。五律、七律的第一聯(一、二兩句)稱“首聯”,第二聯(三、四兩句)稱“頷聯”,第三聯(五、六兩句)稱“頸聯”,第四聯(七、八兩句)稱“尾聯”。每聯的上句稱“出句”,下句稱“對句”。

詩歌的一種。形式有一定規格,音韻有一定規律,倘有變化,需按一定規則。中國古典格律詩中常見的形式有五言、七言的絕句和律詩。詞、曲每調的字數、句式、押韻都有一定的規格,也可稱為格律詩。 又稱“長律”。詩體名。律詩的一種。就律詩定格加以鋪排延長,故名。每首至少十句,有多至百韻者。除首、末兩聯外,上下句都需對仗。也有隔句相對的,稱為“扇對”。 即“絕詩”。亦稱“截句”、“斷句”。詩體名。截、斷、絕均有短截義,因定格僅為四句,故名。以五言、七言為主,簡稱五絕、七絕。也有六言絕句。唐代通行者為近體,平仄和押韻都有一定的規定。有人說絕詩是截取律詩的一半而成。但在唐代律詩形成以前,已有絕句,雖亦押韻而平仄較自由,如《玉台新詠》即載有《古絕句》。後人即用“古絕句”以別於近體絕句。

封建時代臣僚奉皇帝命所作、所和的詩。唐以後大都為五言六韻或八韻的排律。內容多為歌功頌德,少數也陳述一些對皇帝的期望。 詩體名。也稱“應試詩”、“賦得體”。起源於唐代,由“帖經”、“試帖”影響而產生,為科舉考試所採用。大都為五言六韻或八韻的排律,以古人詩句或成語為題,冠以“賦得”二字,並限韻腳,內容必須切題。清代限制尤嚴。 詩體名。指從字形、句法、聲律或押韻等方面別出心裁的那一類作品。名目頗多,據明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謂:“按詩有雜體,一曰拗體,二曰蜂腰體,三曰斷弦體,四曰隔句體,五曰偷春體,六曰首尾吟體,七曰盤中體,八曰回文體,九曰仄句體,十曰疊字體,十一曰用字體,十二曰藁砧體,十三曰兩頭纖纖體,十四曰三艷婦體,十五曰五雜俎體,十六曰五仄體,十七曰四聲體,十八曰雙聲疊韻體,十九曰問答體,皆詩之變體也。”他如藏頭詩、神智體等亦屬此類。此體多為漢魏六朝文人創制,唐人間有試作。因帶有文字遊戲性質,故少佳什。

指作詩所押的韻或所依據的韻書。隋時陸法言著《切韻》,共分206韻部,分部太細,不便押韻。唐初規定相近的韻可以同用。南宋時,平水人劉淵編《壬子新刊禮部韻略》,把同用的韻合併為107韻,是為“平水韻”。清人又減為106韻,改稱為“佩文詩韻”,這便是沿用至今的詩韻。唐代實際所用韻部,和平水韻所編大致相同。 亦作“壓韻”。作詩歌時於句末或聯末用韻之稱。舊時押韻,例須韻部相同或相通,但也有少數變格。詩歌押韻既便於吟誦和記憶,又使作品具有節奏、聲調之美。 近體詩押韻要求嚴格。不論絕句、律詩、排律,都必須用平聲韻,且一韻到底,不許鄰韻通押。 古體詩押韻較寬。可轉韻,或鄰韻通押;可押平聲韻,也可押仄聲韻。仄聲韻中,要區別上、去、入聲,不同聲調一般不相押,只有上聲韻和去聲韻偶然可以相押。

又作“諧韻”、“協韻”、“協句”。詩韻術語。謂有些韻字如讀本音,便與同詩其他韻腳不和,須改讀某音,以協調聲韻,故稱。南北朝有些學者按當時語音讀,感到好多詩句韻不和諧,便將作品中某些字臨時改讀某音。明陳第始用語音演變的原理,認為所謂葉韻的音是古代本音,讀古音就能諧韻,不應隨意改讀。 詩韻術語。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韻部可以相通,或其中一部分相通。作詩時通韻可以互押。如“平水韻”中“一東”與“二冬”、“四支”與“五微”、“十四寒”與“十五刪”等可通押。古體詩通韻較寬,近體詩則受嚴格的限制。 亦稱“轉韻”。詩韻術語。指一首詩中可押兩個或兩個以上韻。除律詩、絕句不得換韻外,古體詩尤其是長篇古體詩,換韻較自由,既不限平聲韻、仄聲韻,也不限於鄰韻。轉韻時往往在換韻那一聯的出句先轉,接著聯末韻腳跟著轉。例如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北風捲地白草,(九屑) 胡天八月即飛。 (九屑) 忽如一夜春風,(十灰) 千樹萬樹梨花。 (十灰) 散入珠簾濕羅,(十藥) 狐裘不暖錦衾。 (十藥) 將軍角弓不得控, 都護鐵衣冷難。 (十藥) 瀚海闌干百丈,(十蒸) 愁雲慘淡萬里。 (十蒸) 中軍置酒飲歸,(十一陌) 胡琴琵琶與羌。 (十二錫) 紛紛暮雪下轅,(十三元) 風掣紅旗凍不。 (十三元) 輪台東門送君,(六禦) 去時雪滿天山。 (七遇) 山迴路轉不見君, 雪上空留馬行。 (六禦) 以上“陌”與“錫”通韻,故“客”、“笛”在一聯中同押;“禦”與“遇”通韻,故“去”、“處”與“路”可通押。詩中“灰”、“蒸”、“元”為平聲韻,“禦”、“遇”為去聲韻,“屑”、“藥”、“陌”、“錫”為入聲韻,平、去、入三聲換用。 又稱“僻韻”。詩韻術語。指詩句用艱僻字押韻,或從包含字數不多的韻部中選取韻腳,人覺其驚警險峻而又能化艱僻為平妥,無湊韻之弊。唐宋詩人中也有故意押險韻以炫奇的。唐韓愈喜用險韻。宋蘇軾曾用“尖叉”二字為韻,舊時推為險韻中的名作。 又稱“失韻”、“落韻”、“走韻”。指作詩押韻違反格律,用了非同韻部的字。因近體詩首句可用鄰韻,故凡在其他幾句用鄰韻,便是出韻。為作近體詩之大忌,唐人絕少犯之。但也有故意為之的,如李商隱《少年》詩第二句用“二冬”韻,就與全詩押“一東”韻不合,是謂用通韻,未可一概以出韻論。 亦作“唱酬”、“酬唱”。謂作詩與別人相酬和。大致有以下幾種方式:⑴和詩,只作詩酬和,不用被和詩原韻;⑵依韻,亦稱同韻,和詩與被和詩同屬一韻,但不必用其原字;⑶用韻,即用原詩韻的字而不必順其次序;⑷次韻,亦稱步韻,即用其原韻原字,且先後次序都須相同。後三者與“和詩”相對應,通稱“和韻”。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指作詩時先規定若干字為韻,各人分拈韻字,依韻作詩,叫做“分韻”,一稱“賦韻”。古代詩人聯句時多用之,後來並不限於聯句。白居易《花樓望雪命宴賦詩》:“素壁聯題分韻句,紅爐巡飲暖寒杯。” 舊時作詩方式之一。若干人相聚,分找題目以賦詩,稱分題,亦稱“探題”。大抵以各物為題,共賦一事。宋嚴羽《滄浪詩話·詩體》:“古人分題,或各賦一物,如雲送某人分題得物也。”分題有時分韻,但不限制。 亦稱“進退韻”。詩韻術語。鄰韻通押特殊格式的一種。宋嚴羽《滄浪詩話·詩體》:“有轆轤韻者,雙出雙入。有進退韻者,一進一退。”魏慶之《詩人玉屑》引《緗素雜記》說,唐代鄭谷與僧齊己、黃損等共定今體詩格雲:“凡詩用韻有數格:一曰葫蘆,一曰轆轤,一曰進退。”進退格是兩韻間押,即第二、第六句用甲韻,第四、第八句則用與甲韻可通的乙韻,如“寒”、“刪”或“魚”、“虞”等,一進一退,相間押韻,故稱。 亦稱“轆轤韻”。詩韻術語。與進退格同為用韻的一格,詳見“進退格”。轆轤韻者,雙出雙入。即律詩第二、第四句用甲韻,第六、第八句用與甲韻可通的乙韻,如先用“七虞”,後用“六魚”等,雙出雙入,此起彼落,有似轆轤,故稱。 亦稱“葫蘆韻”。詩韻術語。與進退格同為用韻的一格。依鄭谷、齊己與黃損所定詩格,葫蘆韻者,先二後四。如“東”、“冬”通押,先二韻“東”,後四韻“冬”。先小後大,有似葫蘆,故稱。 律詩對仗變格之一。指“頷聯亦無對偶,然是十字敘一事,而意貫上二句,及頸聯方對偶分明,謂之蜂腰格,言若已斷而復續也。”(宋魏慶之《詩人玉屑》卷二引《西清詩話》)用此格寫成的詩稱為“蜂腰體”。如張九齡《望月懷遠》、賈島《下第》等。 律詩對仗變格之一。 “其法頷聯雖不拘對偶,疑非聲律,然破題已的對矣,謂之偷春格,言如梅花偷春色而先開也。”(宋魏慶之《詩人玉屑》卷二引《西清詩話》)指首聯以對仗起,頷聯反而不對。用此格寫成的詩稱為“偷春體”。如杜甫《一百五日夜對月》。 聲律專名。古代漢語聲調分平、上、去、入四聲。平指四聲中的平聲,包括陰平、陽平二聲;仄指四聲中的仄聲,包括上、去、入三聲。舊詩賦及駢文中所用的字音,平聲與仄聲相互調節,使聲調諧協,謂之調平仄。 格律詩平仄格式的通俗口訣。為“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略稱。謂七言詩句第一、三、五字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必須依照格式,平仄相間,不能變動。由此類推,五言詩句則為一、三不論,二、四分明。這個口訣簡潔明快,但不全面、不准確,對有些句型便不適用。 詩律術語。對,取相對之義,指同一聯內對句與出句平仄必須相反相對,即仄對平,平對仄。如 (本聯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本聯對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七言相反相對 粘,取粘連、粘附之義,指後聯出句與前聯對句平仄必須相同相粘,即平粘平,仄粘仄。如: (前聯出句:仄仄平平仄仄平,後聯出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七言相同相粘 對、粘的標誌主要看五言第二、四字,七言第二、四、六字平仄是否有誤,最關鍵位置的五言第二字,七言第二、四字平仄務必分明。 作舊體詩術語。寫作律詩、絕詩時平仄失誤,聲韻不相粘貼之謂。即應用平聲而誤用仄聲,或應用仄聲而誤用平聲。又據宋陳鵠《耆舊續聞》,表啟之類的駢儷文字,若平仄失調,在當時也叫失粘。 五言絕句的省稱。指五言律絕。四句二韻或三韻。平仄定格凡四式:(1)首句仄起不入韻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2)首句仄起入韻式(「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3)首句平起不入韻式(「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4)首句平起入韻式(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注:仄起式,指首句第二字為仄聲;平起式,指首句第二字為平聲。 「仄」表示可平,「平」表示可仄,△表示韻腳。 五言律詩的省稱。八句四韻或五韻。平仄定格凡四式:(1)首句仄起不入韻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2)首句仄起入韻式(「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3)首句平起不入韻式(「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4)首句平起入韻式(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注:參見“五絕”。 七言絕句的省稱。指七言律絕。四句二韻或三韻。平仄定格凡四式。 (1)首句平起入韻式(「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2)首句平起不人韻式(「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首句仄起入韻式(「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4)首句仄起不入韻式(「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注:參見“五絕”。 七言律詩的省稱。八句四韻或五韻。平仄定格凡四式。 (1)首句平起人韻式(「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2)首句平起不入韻式(「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3)首句仄起入韻式(「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4)首句仄起不入韻式(「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注:參見“五絕”。 詩律術語。又稱“三平切腳”、“下三連”。指詩句末連用三個平聲。為近體詩的大忌,又是古體詩的典型特徵之一。如李白《下終南山過斛斯山人宿置酒》詩中:“長歌吟松風(平平平),曲盡河星稀(平平平)”兩句,末三字均為平聲。 詩律術語。律詩大忌。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聲,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聲,全句除韻腳外只剩下一個平聲,故稱。唐人律詩最忌“孤平”。倘在上述句型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位置上遇到必須用仄聲字,絕對無法換平聲字時,則要採取“拗救”的辦法。 律、絕詩每句平仄都有規定,誤用者謂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變換者為“拗體”。前人所謂“拗”,除有時變換第二、四、六字外,著重在五言的第三字和七言的第五字。兩聯都拗的稱“拗句格”,通首全拗的稱為“拗律”。詩人中有故意為之者。如清王軒《聲調譜序》雲:“韓(愈)、孟(郊)崛起,力仿李(白)、杜(甫)拗體,以矯當代圓熟之弊。” 詩律術語。在格律詩中,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稱“拗”。凡“拗”須用“救”,有拗有救,才不為病,如上句該平的用仄,下句則該仄的用平,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調節音調,使其和諧,稱為“拗救”。拗救大致可分為兩類:(1)本句自救,即孤平拗救。在格律詩中,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因第一字用了仄聲,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因第三字用了仄聲而“犯孤平”時,則在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個平聲字作為補償。 (2)對句相救。 ⒈大拗必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四字拗,七言“「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六字拗時,必須在對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個平聲字作為補償。⒉小拗可救可不救。指出句五言“「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三字拗,七言“「平」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五字拗時,可在對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一個平聲字作為補償,也可以不救。本句自救和對句相救往往同時並用。 詩體名。見於南朝陳徐陵所編《玉台新詠》。此書收有五言四句小詩四首,題為“古絕句”,後遂用為對不講平仄的古體絕句的通稱。相對今體詩中“律絕”而言。古絕多用拗句,可押平韻也可押仄韻。有些絕句用的是仄韻,但全詩用律句,或用律詩容許的變格和拗救。 對使用近體詩平仄格式的古體詩的通稱。特點為:(1)全用律句或基本上用律句;(2)換韻,且多為平仄韻交替;(3)通常是七言,四句一換韻,換韻後第一句入韻,全詩似多首“七絕”的組合。 古代關於詩歌聲律的術語。為南朝梁沈約所提出,謂作詩應當避忌的八項弊病,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據《文鏡秘府論》所述:平頭指五言詩第一字、第二字不得與第六字、第七字同聲(同平、上、去、入)。上尾指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連韻者可不論)。蜂腰指五言詩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粗,中央細,有似蜂腰。鶴膝指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言兩頭細,中央粗,有似鶴膝。 (近人從宋蔡寬夫說,以為五字中首尾皆濁音而中一字清者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濁者為鶴膝。)大韻指五言詩如以“新”為韻,上九字中不得更安“人”、“津”、“鄰”、“身”、“陳”等字(即與韻相犯)。小韻指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即九字之間互犯)。旁紐一名大紐,即五字句中有“月”字,不得更安“魚”、“元”、“阮”、“願”等與“月”字同聲紐之字。正紐一名小紐,即以“壬”、“衽”、“任”、“入”為一紐,五言一句中已有“壬”字,不得更安“衽”、“任”、“入”字,致犯四聲相紐之病。沈約此說,在當時就受到鍾嶸等人的批評。宋嚴羽《滄浪詩話·詩體》也說:“作詩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據也。” 律詩術語。作律詩和絕句,凡一聯內上下兩句平仄違反相對相反之規定,造成聲韻重複雷同,謂之失對。唐人作五言律、絕,失對情況很少,七言律、絕中就更為罕見了。 律詩術語。又稱“就句對”。 “唐人詩文,或於一句中自成對偶,謂之當句對。”(宋洪邁《容齋續筆》卷三)如杜甫《白帝》有“戎馬不如歸馬逸,千家今有百家存”聯,其中“戎馬”對“歸馬”,“千家”對“百家”,前後兩句各自句中成對。唐人還有全詩皆用此成對的,如白居易之《寄韜光禪師》,惟不常見。 律詩術語。又稱“扇對”、“扇面對”。指律詩第三句與第一句、第四句與第二句分別相對。如白居易《夜聞彈箏瀟湘送神曲感舊》:“縹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勤湘水袖,留在十三弦。” 律詩術語。又稱“磋對”、“錯綜對”、“犄角對”。指上下兩句相對之字(或詞)顛倒錯綜,不在相當的位置上。如李群玉《杜丞相宴中贈美人詩》:“裙拖六幅湘江水,鬟聳巫山一段雲。”“六幅”與“一段”、“湘江”與“巫山”交叉錯綜,構成對仗。 律詩術語。指兩句意思交互通用而成對。如杜甫《客至》詩中“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一聯,謂花徑不曾緣客掃,而今為君掃;蓬門不曾為人開,而今為君開,互文見義,是為互文對。 律詩術語。律詩對仗因運思精妙而使詩義折進一層,謂之巧對。如杜甫《秦州雜詩》中“水落魚龍夜,山空鳥鼠秋”一聯,以“水落”對“山空”,“魚龍”對“鳥鼠”,“夜”對“秋”,均極穩帖,已稱工對。而作者更於此聯中,隱括魚龍川、鳥鼠谷兩處秦州地名,遂使全詩更加切合題意,其意義亦更折進一層,是為巧對。 詩律術語。指詩歌中詞句的對偶。可以兩句相對,也可以句中自對。對仗一般用同類句型和詞性。作為格律要求,律詩中間兩聯須對仗,首尾兩聯不用對仗。但也有變例,或頸聯不對仗,或尾聯用對仗;首聯對仗的較少見。絕句不用對仗,但時有作偶句者。 詩律術語。對仗須用同類詞性,如名詞對名詞,代詞對代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虛詞對虛詞。舊時把名詞又分成天文、時令、地理、器物、衣飾、飲食、文具、文學、草木、鳥獸蟲魚、形體、人事、人倫等門類。好的對仗,詞性、詞類都要相對,稱之工對,又稱“嚴對”。如李白《渡荊門送別》:“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月”和“雲”既是名詞,又是天文類詞對天文類詞。又如李商隱:“曉鏡但愁雲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曉”和“夜”是名詞中的時令類詞對時令類詞。 詩律術語。與工對相對而言。寬對只要詞性相同,便可相對。如元稹《早歸》:“飲馬魚驚水,穿花露滴衣。”“馬”、“魚”、“水”和“花”、“露”、“衣”,名詞對名詞,可稱寬對。 詩律術語。一個詞有兩個以上的意義,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同時又藉用乙義或丙義構成工時,又稱“假對”。如“岐王宅里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杜甫《江南逢李龜年》)“尋常”是平常的意思;古代八尺為尋,兩尋為常,故藉來對數目。除了借義,還有一種借對是藉音。如“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李商隱《錦瑟》)借“滄”為“蒼”,與“藍”相對,是為“聲對”。 詩律術語。指一聯中相對的兩句關係不是對立的,且單句意思不完整,合起來才構成一個意思,似水順流而下,故稱。如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詩病的一種。指對仗中意義相同的現象。一聯中對仗,出句和對句完全同義或基本同義,稱為合掌。此為詩家大忌。 (馬君驊、周海、杜超、汪涌豪編寫) 詞是合樂的詩體。劉熙載《藝概·詞曲概》說:“詞曲本不相離,惟詞以文言,曲以聲言耳。”“其實詞即曲之詞,曲即詞之曲也。”詞作者初依曲譜填詞,曲名即是詞調名,或稱“詞牌”。也偶有部分先作詞後譜曲者,其詞調按作詞情事、詞中情意或字句等命名。唐宋詞調的來源,據今人歸納,大概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來自民間曲子。 二、來自邊地或域外。 三、創自教坊、大晟府等國家樂府機構。 四、創自樂工歌妓。 五、詞人自度曲。 六、摘自大曲、法曲。 此外尚有少數來自琴曲、佛教道教音樂曲調等。其中一、二兩類即所謂“胡夷里巷之曲”,為詞調的主要來源。以後詞的音譜散亡,詞樂失傳,作詞者只能依據前人作品的句讀、平仄斟酌下筆,詞的調名就只成為文字格律的標誌了。 至於詞調命名之由來,據近人詹安泰《詞學論稿》,大約有下列各種: 一、以詞中所詠之事物為調名。如《醉公子》詠公子醉、《採蓮子》詠採蓮等。 二、以詞中之情意為調名。如寫久別之情,《更漏子》寫夜長難寐等。唐五代詞,多詠調名本意,一、二類多屬此情況。 三、以詞中之字句為調名。或用起句,如韓翃之《章台柳》等;或用末句,如呂岩之《梧桐影》等;或摘句中之字,如毛文錫之《紗窗恨》等。 四、以句舉詞,因而名調。此類與創始之詞取詞中字句命名之例微有不同,乃就舊有詞調易以新名,如後人因蘇軾之而別名《大江東去》或《酹江月》,因晁補之之《摸魚兒》而別名《買陂塘》等。至若賀鑄、張輯之取自作詞中語以改易調名,又與前者同中有異。由此而調名愈益繁複。 五、以全篇之字數為調名。如《十六字令》、《百字令》。 六、以篇中各句之字數為調名。如《三字令》。 七、以句法名調。如《字字雙》,以句句皆有雙字“斑复斑”、“山复山”等。 八、取古人詩語以為調名。此例甚多,如楊慎《詞品》及都穆《南濠詩話》所舉《蝶戀花》取梁元帝“翻階蛺蝶戀花情”、《滿庭芳》取柳宗元“滿庭芳草積”等。後人對此一說法也有不同意見,不能以其有偶合者即認為是其調名所自出。 九、以非所詠事物為調名。此類蓋就其時隨所觸發之事物以名詞,而詞之內容不必與調名相應。如唐明皇自潞州還京師,夜半舉兵誅韋後,民間制《夜半樂》、《還京樂》二曲;宋教坊家人買鹽,於紙角中得一曲譜,翻成曲調,遂名此曲為《雙調鹽角兒令》等是。 十、以地名作調名。如《氐州第一》、《石州慢》、《揚州慢》、《荊州亭》等是。 十一、以人名作調名。如、《何滿子》等。 調名緣起,大略如此。詞調至繁,異名亦多,命名情況頗為複雜,只能說其大概,亦不必一一推求其原始。清人毛先舒《填詞名解》、汪伋《詞名集解》,可以參看,但其中穿鑿附會處亦不一而足,不必過信其說。 這裡僅對本書涉及詞牌加以簡介。 又名《虞美人令》、《玉壺冰》、《憶柳曲》、《巫山十二峰》、《一江春水》。原唐教坊曲名,後用作詞調名。本意為詠項羽寵姬虞美人事,調名取此。雙調五十六字或五十八字,以上下片仄韻轉平韻為正體,亦有全押平韻或上片全押平韻者。 又名《乳燕飛》、《賀新涼》、《風敲竹》、《金縷歌》、《金縷詞》、《金縷曲》、《貂裘換酒》。為宋人常用長調之一。清毛先舒《填詞名解》謂此調為宋蘇軾首創。因蘇詞中有“晚涼新俗”句,故名為《賀新涼》。後誤“涼”為“郎”。雙調一百十六、一百五十、一百十七或一百十三字,仄韻。 又名《壽星明》、《洞庭春色》等。據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一六載,東漢竇憲仗勢奪取沁水公主園林,後人作詩以詠其事,此調由此得名。雙調一百十四字,另有一百十六、一百十三、一百十二字諸體,平韻。 又名《菩薩鬘》、《子夜歌》、《花間意》、《重疊金》、《梅花句》、《花溪碧》、《巫山一片雲》、《晚雲烘日》。原唐教坊曲名,後用作詞調名。唐蘇鶚《杜陽雜編》雲:“大中(唐宣宗年號)初,女蠻國貢雙龍犀,明霞錦。其國人危髻金冠,瓔珞被體,故謂之菩薩蠻隊。當時倡優遂歌《菩薩蠻》曲,文士亦往往聲效其詞。”雙調四十四字,上下片各四句,兩仄韻,兩平韻。 又名《江月令》、《步虛詞》、《白蘋香》等。本唐教坊曲名。相傳因唐李白《蘇台覽古》詩句“只今唯有西江月,曾照吳王宮里人”得名。雙調五十字,亦有五十一字或五十二字。以宋柳永詞五十字、上下片各四句、每片兩平韻一仄韻為正體。 又名《清平樂令》、《醉東風》、《憶蘿月》等。本唐教坊曲名。宋王灼《碧雞漫志》雲:“歐陽炯稱李白有應制《清平樂》四首。”借用漢樂府“清樂”、“平樂”樂調名稱為詞調名。雙調四十六字,上片四句四仄韻,下片四句三平韻,亦有全用仄韻。 又名《醜奴兒令》、《羅敷媚歌》、《醜奴兒》、《羅敷媚》。唐教坊大曲有《采桑》,後截取一“遍”為詞牌。雙調四十四字,上下片各四句,三平韻。又有《添字采桑子》,雙調四十八或五十四字,平韻;《攤破采桑子》,雙調六十字,平韻。 又名《宴桃源》、《不見》、《如意令》、《無夢令》、《比梅》等。相傳為後唐莊宗李存勗制,初名《憶仙姿》,後蘇軾嫌其名不雅,以李詞中“如夢,如夢,和淚出門相送”句改此名。有單、雙調二體,單調三十三字,仄韻,亦有押平韻者;雙調為單調復加一疊而成,六十六字,仄韻。 又名《減蘭》、《木蘭香》、《天下樂令》。雙調四十四字,上下片各四句,兩仄韻,兩平韻。 又名《黃金縷》、《卷珠簾》、《明月生南浦》、《鵲踏枝》、《鳳棲梧》等。本唐教坊曲,名《鵲踏枝》,後用作詞牌,取梁簡文帝詩“翻階蛺蝶戀花情”句而改此名。雙調六十字,上下片各五句,仄韻。 又名《荊溪詠》、《吳門柳》、《遊仙詠》等。 《詞譜》卷十四雲:“此調始自晏殊,因詞有'神仙一曲漁家傲'句,取以為名。”雙調六十二字,仄韻。亦有上下闋各用二平韻三仄韻之作。 又名《蒼梧謠》、《歸字謠》,因全詞共十六字,故名。單調,三平韻。 又名《秦樓月》、《雙荷葉》、《蓬萊閣》、《碧雲深》、《花深深》。相傳因唐李白詞中“秦娥夢斷秦樓月”句得名。雙調四十六字,另有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字等。分平、仄韻二體。 又名《大江東去》、《酹江月》、《百字令》、《百字謠》、《赤壁詞》、《壺中天》、《壺中天慢》等。念奴為唐天寶中名歌女,因以為名。雙調一百、一百零一或一百零二字,有平、仄韻二體。 又名《謝新恩》、《雁後歸》、、《採蓮回》等。本唐教坊曲名。原曲多詠水仙,故名。雙調,有五十四、五十六、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二字等,皆平韻。宋柳永演為《臨江仙引》,七十四字或九十三字,平韻。 也作《浣溪紗》或《浣沙溪》。又名《小庭花》、《減字浣溪沙》、《霜菊黃》、《廣寒枝》等。本唐教坊曲名。雙調四十二、四十四或四十六字,有平、仄韻兩體。 本唐教坊曲名。因唐白居易詞有“卻到帝都重富貴,請君莫忘浪淘沙”句得名。為二十八字、平韻七言絕句體。與五代、宋時之《浪淘沙令》、《浪淘沙慢》不同。 相傳隋煬帝開汴河時制《水調歌》,唐人演為大曲。大曲有散序、中序、入破三部分,以截其歌頭(中序第一章)另倚新聲,故名。又名《元會曲》、《凱歌》、《台城遊》等。雙調九十四至九十七字,平韻。 又名《缺月掛疏桐》、《百尺樓》、《楚天遙》、《眉峰碧》、《黃鶴洞中仙》等。清萬樹《詞律》雲:唐駱賓王詩用數目名,人謂之卜算子。宋黃庭堅詞有“似挾著,賣卜算”句,蓋取以為詞調名。雙調,有四十四至四十六字諸體,仄韻。 又名《上江虹》、《念良遊》、《傷春曲》。有仄、平韻二體。仄韻詞宋人填者最多,雙調九十三字,另有八十九、九十一、九十二、九十四、九十七諸體,仄韻,南宋姜夔改用平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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