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第3章 前言

第一哲學沉思集 笛卡尔 1777 2018-03-20
①關於上帝和人的靈魂這兩個問題,我已經在《談正確引導理性和在科學中探求真理的方法》②一書中談過。該書是於1637年用法文出版的。在這兩個問題上,那時我不過是順便一談,並無意深論,為的是看一看大家對這兩個問題如何判斷,我好從中摸索出一個方法來,以便我以後用這個方法談論這兩個問題。我一向認為這兩個問題非常重要,最好是多談幾次;而在解釋這兩個問題上,我採取的方式又很生僻,和人們通常用的方法大不相同,因此我認為在大家都能看得懂的法文書《談方法》裡把這兩個問題提出來,不會有什麼好處,我怕一般知識淺薄的人會以為我許可他們也來試探一下往這條路上走。 ①法文第一版裡沒有《前言》,拉丁文版里和法文第二版裡都有。本文是根據1865年法文西門(Simon)版譯的。

②簡稱《談方法》。 在《談方法》裡,我曾請凡是在我的書裡看出什麼值得指責的地方的人,費心把這些地方告訴我;可是在我談到的這兩個問題上,除了提出來兩點反駁以外,他們沒有指出什麼別的重要意見。對於這兩點反駁,我想在我比較確切地解釋以前,先簡短地在這裡回答一下。 第一個反駁是:不能從人的精神對它本身進行反思時只看出它自己、看不出別的什麼東西來這一事實就得出結論說,人的精神的本性或本質僅僅是思維;因為那樣一來,“僅僅”這一詞就把其他凡是有可能說得上也是屬於靈魂的東西都排除掉了。 我對這個反駁的答辯是:我在那地方並不是有意按照事物的實在情況的次序(因為那時我還沒有談到事物的實在情況),而僅僅是按照我的思路的次序,把它們排除了。我的意思是:我那時還不知道我是屬於我的本質的,我只知道我是一個在思維的東西。不過以後我將指出我是怎麼從我不知道別的東西屬於我的本質這件事引申出來事實上並沒有別的東西是屬於我的本質的。

第二個反駁是:從我心裡有一個比我完滿的東西的觀念這件事不能得出結論說這個觀念比我完滿,更不能說這個觀念所代表的東西存在。 我的答辯是:觀念這個詞在這裡是有不同含義的。它或者本身是我的理智的一種活動,在這個意義上,不能說觀念比我完滿;它或者可以客觀地被當作這種活動所代表的東西,這個東西,雖然不能假定它存在於我的理智之外,可是由於它的本質的原故,它卻可以比我完滿。在本書裡我也將用更大的篇幅說明我怎麼僅僅從我心裡有比我完滿的一個東西的觀念這件事會引申出這個東西真實存在來。 除了這兩個反駁以外,我還看到兩個篇幅相當長的文章。 不過,這兩篇文章與其說是攻擊我所提出來的理由,還不如說是攻擊我得出來的結論,因為這兩篇文章所用的論據都是從無神論者們的共同論點那裡搬過來的。由於這一類論據不可能在以後能夠正確理解我的理由的人們心中產生什麼印象,同時也由於很多人的判斷能力薄弱,不合道理,他們經常寧願相信對事物先入為主的看法,儘管這種看法可能是錯誤的、違背理性的,而不願相信相反的意見,儘管這種相反的意見很有說服力,並且真實可靠,而且以後是會為人們理解的,因此對這兩篇文章我不願意在這裡進行答辯,我怕要去答辯,就不得不把這兩篇文章的內容首先介紹一番。

現在,在充分理解了大家的意見之後,我再重新開始討論關於上帝和人的靈魂問題,同時也給第一哲學打個基礎。不過,我既不想得到一般人的什麼好評,也不希望很多人讀我的書。相反,除了願意和我一起進行嚴肅認真的沉思並且能夠脫離感官的干擾、完全從各種成見中擺脫出來的人(這樣的人不多)以外,我絕不勸人讀我的書。至於毫不考慮我所講的理由的次序和聯繫而斷章取義、專門以吹毛求疵為樂的那些人(這樣的人很多),他們讀了我的書也不會得到什麼便宜,儘管他們也許會找到機會對有些地方橫加指責,然而他們挖空心思也做不出來什麼緊急、值得答辯的反駁來。 我既不向別人許願,說我能立即讓他們滿意,也不認為我有那麼大本領足以預見到可能給每個人帶來的困難,因而我將在《沉思集》里首先闡明我的想法,按照這種想法我是怎麼相信我終於認識了真確、顯明的真理,以便試試看是否用同樣的理由我也能讓別人相信這個真理,以後我再對那些博學多才的人給我做的反駁進行答辯。我已經把我的《沉思集》給他們寄去了,讓他們在該書付印之前審查一下。他們已經做了那麼多和各種各樣的反駁,我敢說別的人很難再提出什麼更重要、沒有涉及到的反駁了。

因此我對想看《沉思集》的人做個請求,請他們費心在看過所有那些反駁和我對那些反駁所做的答辯之前,先不要下什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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