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宗教哲學 易經

第24章 第二十三卦剝山地剝艮上坤下

易經 伏羲氏 236 2018-03-20
剝:不利有攸往。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像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象曰:山附地上,剝;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牀以足,以滅下也。 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牀以辨,未有與也。 六三:剝之,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六四:剝牀以膚,兇。 象曰: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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