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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三卦同人天火同人乾上離下

易經 伏羲氏 291 2018-03-20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 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啕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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