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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爾文集

笛卡爾文集

笛卡尔

  • 宗教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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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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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笛卡爾概覽(代序)

笛卡爾文集 笛卡尔 12509 2018-03-20
博弈 勒內·笛卡爾,這一名字在哲學的殿堂中迴響了300多年。人們一直把他供奉為近代歐洲哲學的始祖,理性主義的先驅。他的哲學不僅展現了一個新的觀點和結論,而且帶來了一個新的時代。 “笛卡爾哲學有著一種超乎尋常的複雜性,它是如此地豐富,以致人們能夠從中發現全部近代哲學的源泉。17世紀形而上學的大家們(馬勒伯朗士、斯賓諾莎、萊布尼茨)是通過反思笛卡爾的哲學來建立他們的體系的。……洛克、貝克萊、休謨等人的哲學分析中有其笛卡爾主義的來源。康德著名的'哥白尼式革命',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只是對笛卡爾給予的那個正在思維著一切被思對象的主體的至上性的一種複活。黑格爾把笛卡爾看作英雄。而更近一些的胡塞爾,把他的一本著作命名為《笛卡爾沉思集》。”

笛卡爾哲學是一個多種精神的統一體,作為方法論上的笛卡爾主義,它強調我們唯一能夠信賴的是理性的證明;作為科學上的笛卡爾主義,它把我們思想的存在看作是最為確實的東西。笛卡爾單哲學上的成就就足以驚世駭俗,然而他的研究領域遠遠超出了哲學的範圍。他創立了解析幾何學、“反射和反射弧理論”,發現了光的折射定律,表述了物質不滅、運動量守恆以及宇宙的星雲演化等光輝思想。這些成就的任何一項都可以使他成為名垂史冊的巨人。 笛卡爾作為近代歐洲理性主義的肇始者,他開創了哲學的新時代,他所運用的“盤古開天”之斧就是他的嶄新的科學方法論和“我思”概念。哲學必須從“我思”開始,即從“自我意識”開始,因而崇尚的是“理性”而不是權威。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不過是笛卡爾“我思”的至上性思想的一種更成熟的再現。笛卡爾哲學對於我們既熟悉又陌生。我們經常講笛卡爾哲學,但卻很少能夠講清笛卡爾哲學。笛卡爾的新方法論到底是什麼?“我思故我在”在哲學界有口皆碑,然而它真正的意義是什麼呢?它在歐洲近代哲學中發揮了什麼樣的作用?對“天賦觀念論”我們也人云亦云,然而到底它包括幾層含義?笛卡爾對上帝存在的證明是不是對安瑟倫本體論證明的簡單重複?心身(或稱靈魂和肉體)關係問題是笛卡爾哲學的中心問題,然而這種心身區別的認識論意義是什麼?笛卡爾怎樣將它們分開,又怎樣將它們統一起來的?在目前,我國哲學界對這一工作的探討仍然較為薄弱。因此,本書前言部分我們準備對笛卡爾哲學體系、方法論以及他的主要論點作一較為細緻和全面的介紹,使人們對笛卡爾哲學的總體有一個完整的輪廓。這對於理解笛卡爾論文的內容,把握其思想和實質將很有意義。 一、笛卡爾哲學的思想來源及時代背景笛卡爾的時代正是歐美科學突飛猛進的時代。大約在笛卡爾出生的50年之前,哥白尼於1543年出版了六卷本的《天體運行論》,全面闡述了他的太陽中心說,指出地球每天自轉一次,每年繞太陽周轉一次。這一學說摧毀了統治1000多年之久,被經院哲學作為“科學根據”的亞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說。同是在1543年,維薩里出版了《人體的構造》一書,他總結自己親自對人體解剖觀察的大量資料,系統地敘述了人體的構造,否定了基督教的上帝用男人身上的肋骨造女人、耶穌通過復活骨使死人復活的無稽之談。在天文學方面,伽利略以望遠鏡發現了金星的變像,他還發現了慣性定律、自由落體定律、拋物體定律、鐘擺等時性定律和許多自然規律,將通過數學表達出來的這些定律運用於自然界,勾勒出一幅機械的世界藍圖。自然科學的長足進步,打破了封建科學的自然觀,對生活在這個時代的笛卡爾世界觀的形成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然而,在笛卡爾那個時代,歐洲盛行的是經院哲學和神學。這一學派最初導源於亞里士多德,經過聖多瑪斯的整理和其他學者的補充與詮釋,而成為歐洲哲學的主流。這一學派既然結合了亞里士多德、聖多瑪斯,以及許許多多學者的智慧,自然有很高的價值,或者說包含了許多真理。但是,到了17世紀,經院哲學似乎有退化的現象。主要的問題變成了死的教條,不求進步,在細微末節上則辯論不休。人們用來諷刺這個學派的例子是,“一個針尖上能夠站立多少個天使?”他們用三段式的形式來訓練辯論的技巧。例如提出主張的人首先提出一個三段式,證明自己的主張。對方提出一個三段式來反駁。辯護人則藉助區分來抗拒對方的論證,然後對方又提出一個三段式來反駁。他們就依照這個固定的形式一直辯論下去。如此的辯論形式是玩弄邏輯的技巧,對於增進知識沒有太大的幫助。同時,這個一成不變的形式,用久了不免令人厭煩。面對這樣一個傳統哲學和傳統方法,笛卡爾獲得了一個觀念,就是他要建立一個新的方法和一套新的哲學:他計劃一次哲學的革命。

任何一種哲學都不能擺脫它的文化傳統,正像植物不能離開土壤一樣,它們或多或少是傳統文化的一種分泌和積澱,因而能使我們看到人類思維過程的連續性。然而,任何一種新的哲學的出現,又都是對傳統文化的一種否定、一種革命。它們是“物種遺傳”中的一種突變、發展,從而又能使我們看到人類思想過程的間斷和飛躍。笛卡爾作為近代哲學的開創者,但他的哲學的內容仍然使我們清楚地看到,它有希臘的淵源、中古的遺風;它是在近代科學和文明的熏陶下,在法國這片特殊的土地上崛起的時代之子;歷史的積澱和現實的創造織成了一張人類認識發展之網,笛卡爾哲學不過是這張網上的紐結。笛卡爾思想受到了先哲們多方面的啟迪。 柏拉圖哲學對笛卡爾影響頗深。笛卡爾看到,蘇格拉底以前的希臘人憑著創造性的天才發明了幾何學和算術科學,它們是能夠獲取無可懷疑知識的科學,是柏拉圖哲學形成的條件。而柏拉圖本人也曾認為,只有牢牢地掌握了幾何學知識,才有可能在更高的領域獲取知識。可以說,掌握幾何學是研究哲學的基礎。如果說柏拉圖學園入口處的碑銘是:“不懂幾何學者莫入”,那麼笛卡爾哲學觀就是在這裡發端的。笛卡爾把幾何學作為哲學研究的基礎和仿效的樣板,使哲學達到幾何學所能達到的那種確實性。另外,在柏拉圖的“回憶說”和笛卡爾的“天賦觀念說”之間也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繫。柏拉圖把世界二重化,認為除現實的現象世界之外還有一個理念世界,理念世界是原型,現實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人們對事物的認識不是對現實世界的反映,而是對理念的回憶。柏拉圖認為,靈魂在投生以前是生活在理念世界之中的,它對理念世界有著直接的認識。但當它降生到人身後,由於肉體的阻礙而使它將原來對真理的認識遺忘了,只是在感官經驗刺激下,人們才能將這些遺忘了的真理重新回憶起來。因此,真正的認識,對於事物本質的認識,無非是對理念的回憶。學習就是把沉睡在肉體中的靈魂重新喚醒,靈魂不死、靈魂轉世成為柏拉圖“回憶說”的基礎。

笛卡爾將柏拉圖的回憶說,改造成“天賦觀念說”,認為人們具有與生俱來的天賦觀念,它們是上帝賦予的永恆真理。他把幾何學的“公理”和邏輯學上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上帝”等觀念都看作是天賦的,人心中固有的,只要經過一番學習,將靈魂和肉體分開來以後,就能將它們發現出來。 《第一哲學沉思》的主題就是論證上帝存在和靈魂不死。從此,可以看出他們兩人的異曲同工之處。 如果說笛卡爾哲學還和先哲的思想有密切聯繫,那麼最為密切的就屬於奧古斯丁的哲學了。 他認為,真正的哲學是愛上帝的,真正的哲學只能和真正的宗教結合在一起,有了真正的宗教才有真正的哲學。他給哲學確立的兩個主題就是“靈魂”和“上帝”,哲學的任務就是要認識自我和認識上帝。笛卡爾和奧古斯丁一樣,把“靈魂”和“上帝”作為自己哲學的兩大中心概念,把證明上帝存在和靈魂與肉體的區別確立為自己哲學的中心任務。

奧古斯丁通過柏拉圖的理念獲得了關於上帝的知識,把上帝看作是至真、至善、至美的永恆存在。我們只有進入心靈、自我思維、自我反省,通過內心來體驗上帝的存在;證明上帝的存在是靠一種神秘的直覺,而上帝不過是一個先驗的概念。笛卡爾就是把奧古斯丁的心靈直覺、柏拉圖的理念和安瑟倫的本體論證明結合起來,證明上帝本身是存在著的。關於人的存在,奧古斯丁認為,我的存在是通過我的思維來證明的,思維的確實性證明了自我存在的確實性,我在思維是千真萬確的。同時,我還會犯錯誤,這是思維出了毛病,從我犯錯誤就可以證明我存在;如果我不存在,決不會犯什麼錯誤。因此得出結論,“如果我犯錯誤,所以我存在”。笛卡爾吸取了奧古斯丁的證明方法,也是從思維的存在來證明我的存在,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題。我是一個思想的東西。一個思想的東西,就是一個在懷疑、理解、肯定、否定、願意、拒絕、想像和感覺的東西。我懷疑一切,但是這個正在懷疑一切的我的存在是不能懷疑的。因而,我在懷疑,所以我存在。這可以說是笛卡爾“我思故我在”命題的思想淵源。

儘管笛卡爾本人的生活準則是:“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運;只求改變自己的慾望,不求改變世界的秩序。”但笛卡爾剛出生時,持續36年的內戰(1562~1598)還沒有結束。戰爭是宗教派別之間進行的殊死鬥爭,鬥爭的結果是亨利四世繼承王位。亨利四世的統治,給法國帶來了繁榮與和平,使資本主義在一個時期中得到迅速發展。雖然當時的資產階級力量仍然弱小,不足以推翻封建制度,但“那時舊封建等級趨於衰亡,中世紀市民等級正在形成現代資產階級,鬥爭的任何一方尚未壓倒另一方。”笛卡爾的二元論哲學就是這種社會狀況的反映。綜觀笛卡爾哲學發展的時代脈絡,笛卡爾哲學來源於縱橫兩大方面。從縱向看,是從柏拉圖、奧古斯丁到笛卡爾;從橫向看,直接影響笛卡爾的還有人文主義思潮、新教思潮、科學唯物主義以及法國當時的宗教、經濟和政治鬥爭。縱向、橫向這兩個向度構成了一個“笛卡爾坐標”,它標示出了笛卡爾哲學的生長點。

二、笛卡爾哲學體系及其形成過程笛卡爾要建立一個龐大的哲學體系,這就是他所描繪的人類知識之樹。 “哲學的第一部分是形而上學,它包括知識的一些原理,在這些原理中要解釋上帝的主要屬性、靈魂的非物質性、在我們之中的全部清楚的和簡單的觀念。第二部分是物理學,在其中,我們在發現物質事物的真正原則之後,就要一般地考察整個宇宙是怎樣組成的,接著特別要考察地球的本性和最常被看作是和地球聯繫在一起的全部物體,像空氣、水和火、磁石和其它礦物質的本性。 所以必然要分別地研究行星、動物,特別是人的本性,目的是為了我們以後能夠發現其他對人有用的各門科學。所以哲學作為一個整體,像是一棵樹,它的根是形而上學,它的干是物理學,它的那些由這個乾發展而來的枝是全部其它科學。它們又歸結為三門主要的學科,即醫學、機械學和倫理學——我是指最高最完善的道德科學,它以其它各門科學的全部知識作為前提,是智慧的最高等級。 ”笛卡爾的人類知識之樹是由形而上學、物理學和其它有益於人生的科學組成。笛卡爾認為,果實不在樹幹,而在其枝端,哲學的功用體現在各門具體科學之中。在醫學、機械學和倫理學的枝端上結的是人類幸福之果:醫學直接為了恢復和保護人的身體和健康,機械學是為了減輕和解放人類的體力,而倫理學則是使人的精神安寧和幸福。一切學問都直接或間接地為了人。

哲學的目的就是人,人的幸福。笛卡爾對完成他的這一偉大事業矢志不渝,充滿信心,決心只要一息尚存就將不遺餘力,留給世人一套完整的哲學。笛卡爾的哲學欲兼容人類的全部知識。它不但包括形而上學(即我們說的哲學),而且還包含物理學(即科學哲學),及實驗科學,例如:天文、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生理、心理學等。視形而上學為根,物理學為乾,由此幹上生出三個分枝,即醫學、機械學、倫理學。他認為哲學家不應該斤斤計較於形而上學或物理學的研究,而重心應當在醫學、機械學及倫理學上多下功夫。所以一位哲學家,如果在醫學、機械學、倫理學上有成就,才不枉為哲學家。笛卡爾深信,人能憑藉哲學突破自然的約束,延長人的壽命抵達幸福的境界。雖然如此,樹根還是很重要的、基本的,它是樹存在之根本。沒有根,樹幹與果子都不能夠生存。形而上學對哲學的關係就是這種關係。所以必須先找尋出一種無可置疑的形而上原則,才可能有物理學,而後有醫學、機械學與倫理學。笛卡爾認為,有史以來還不曾有哲學家知道這麼做。雖然他們之中有不少才智出眾之士,但若不是為了操之過急,失諸妄斷,就是固步自封,執拗己見,結果總是一無所成。有的奉成見為圭臬;有的隨波逐流,沒有定見,似乎只要求贊成的人數,不管贊成的人是否門外漢,大眾的意見就足夠成為真理的條件;有的迷信權威,以某某人說過視為金科玉律,不得懷疑。所以目前的任務就是要趕快建立一個健全的、全新的哲學基礎。這門令人羨慕的科學要消除中世紀的不確實的科學,使科學具有和數學一樣的確實性。笛卡爾要把數學的確實性推廣到一切科學中去,使得不僅幾何學和代數是能夠統一的,而且一切科學都能夠統一。這就要設計出一個使各門科學統一起來的方法,為整個哲學體系尋找一個確實的基礎。

從1619年11月開始,笛卡爾就以數學為藉鑑,設計他的方法論規則,並利用這些規則去研究各種科學問題。他說:“我還繼續練習運用我所規劃的那種方法,因為我除了按照這些規則小心地對我的一切思想作普遍的引導外,還不時留下一點時間,特別用來解決數學上的一些難題,有時也用來解決一些別的科學上的難題,我可以把問題弄得幾乎和數學問題一模一樣,使它們脫離其它科學中一切我發現不夠堅實的原理。”經過9年的實驗和總結,笛卡爾寫成了《指導心靈的規則》一書,基本上體現了笛卡爾的方法論思想,該書和後來的著作《方法導論》在內容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他的方法使人們“能夠得到一些能在生活中非常有用的知識,找到代替學校中講授的思辨哲學的實踐哲學,借助這種哲學,我們就能通曉火、水、空氣、星晨、天空和周圍一切物體的力量和作用,正像我們知道我們的手工業者有多少行業那樣清楚,我們就能夠準確地把它們作各種各樣的應用,從而成為自然的主人和擁有者”。因而笛卡爾的方法能夠成為指導科學前進的航標。 1928年11月,在巴黎羅馬教皇特使的住所舉行了一次會議,各界名流都前往參加,笛卡爾也應邀參加了會議並發表了演講。他用嚴密的論證駁斥了科學可以建立在或然性上的觀點,指出科學只能建立在確實性的基礎上。他認為,根據他的方法原則,任何真理都能夠被清楚地證明。他的方法能使人們看到提出來的那個命題是不是或然的,因為用這個方法人們就能得到和代數的規則所提供的同樣的知識和確實性。笛卡爾的思想得到大多數人的讚同和支持,尤其是紅衣教主貝律爾對之更加感興趣,並敦促笛卡爾去從事這一偉大的工作——發展他的哲學體系。

建立哲學體系,是笛卡爾多年的願望,而貝律爾的支持和敦促加強了笛卡爾實現這一願望的決心。笛卡爾回憶道:“正是在8年前(即1628年),這個願望使我決心離開一切可能有熟人的地方,而隱居到像這樣一個國家”,這個國家就是荷蘭。從1628年底以後的20多年,笛卡爾就一直在從事著他的哲學製作。 三、笛卡爾的方法論體系士林哲學沒落之日,近代科學主義崛起之時,學者們對中古哲學的系統普遍地失去了信心,甚至於有許多人對哲學是否可能成立及絕對真理是否存在亦投以懷疑的眼光。然而笛卡爾並不如此,他始終對哲學的價值推崇備至,他說:“哲學一詞,意思是研究智慧。我們所指的不但是待人接物的明智,而且也指人所能認識的事物的完備知識,有益於指導人生,維持健康及發明技術。”他還相信哲學的存在乃是一個明顯的事實。這一點可以從他的著作,尤其是方法論裡可以看出來。笛卡爾並不認為以往的哲學都是假的,他只是想找一個把握真理的穩當且準確的方法。他不在發明真理,而在整理真理,使真理成為一個明顯紮實的系統。為此,他創立了一套理性主義的方法,形成了較完整的科學方法論,並運用這套方法來建立他自己的哲學體系。 (一)方法論的起點普遍懷疑的方法是笛卡爾方法論的起點。因為笛卡爾覺得,他從幼年開始就把一大堆錯誤的見解當作真的接受下來,這些知識以及據此形成的一些見解都是靠不住的,非常可疑的。學校的教育只能加重他的煩悶,求學除了越來越覺得自己無知外,沒有什麼其它的進步。笛卡爾認為,應該“認真地、自由地來對我的全部舊見解進行一次總的清算”。 “如果我想要在科學上建立起某種堅定可靠、經久不變的東西的話,我就非在我有生之日認真地把我歷來信以為真的一切見解統統清除出去,再從根本上重新開始不可”。 笛卡爾的普遍懷疑是方法論上的懷疑,它不同於懷疑論者以懷疑為目的而走向虛無主義,它是以發現真理,得到確實的知識為目的的。因為在我們原來所接受到的一切知識中,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有的確實程度高,有的確實程度低。而它們又如此緊密地糾纏在一起,從而使我們在頭腦中形成了許多偏見,把這些東西都信以為真,阻礙了我們對於真理的認識。任何一個想要發現真理的人,在一生中至少要進行一次普遍的懷疑。對於這種普遍的懷疑,笛卡爾作了兩個形象的比喻:一是把它比作建造大廈,為了找到堅實的基礎,先把“浮土和沙子排除掉,以便找出岩石或粘土來”。二是把這種懷疑比作挑選爛蘋果,如果一個人有一籃子蘋果,“他害怕其中有些是不新鮮的,想把它們拿出來,以免弄壞其餘的蘋果。他能如何著手呢?他是否會首先把籃子倒空,而後把蘋果一個一個地檢查一遍,把那些他看到沒爛的蘋果挑起來,重新裝回籃子裡,而把其餘的扔掉呢?這就同這樣一些人的情況完全一樣,這些人從前沒有很好地研究過哲學,他們在自己的頭腦中保留著從前就開始積累的各種各樣的看法。當他們很有道理地確信這些看法的大多數不符合真理時,他們便試圖把一些看法同別的看法區別開來,因為他們害怕把這兩類看法混淆在一起使得全部看法不可靠。為了不犯錯誤,豈不最好還是一下子把它們全部拋掉,不管它們當中哪些是真理,哪些是謬誤,而後再對他們逐一加以研究,只保留其中那些被認為是真理的和無可懷疑的東西。”普遍懷疑是發現真理的一種方法。 但是,笛卡爾對真理的存在毫不懷疑,問題在於用什麼方法去獲得真理。對此他認為,除了必須拋棄前此操之過急、妄自獨斷、固執己見等弊病之外,還應有一個真理的標準,用以判別真假。因此,笛卡爾又有一個信念,即良知的存在。他認為良知在實際的生活中等於明智,而在理論的生活中則等於理智。人人都有良知,而且基本上平等,但是為何直到今天,人們仍不能用良知來建立共同的形上學呢?按照笛卡爾的看法,這並不是由於彼此的良知不同,而是彼此在應用良知上的情形不同,或者說是應用的方法不同,或者是應用的對像不同。 “一切科學,就其整體來說,和人的智慧等同。它通常是單一的而且是同一的,但是如果應用到不同的事物上,反應也就自然不同。猶如陽光照耀在各種物體上,我們便看到各種不同的花色明暗。這個理智等同的信念就成為他的方法根據。”笛卡爾深信在所有的知識中,數學最具資格被稱為真正的科學。它具有真正科學的條件和達到真理的方法,所以他要藉助數學的形式作為一切知識的形式。同時,數學方法也是普遍知識的方法,“那一長串連貫的推理極其簡單容易,幾何學者常習慣應用它們以獲得難證明的事理使我聯想,凡在人的能力所能認識的範圍內,都有同樣的情況,只要你不把任何不是真的當作真的,並遵守演繹程序由一事理推到另一事理,那麼就絕不會有遙不可接、隱不可明的事理。所以應當在數學中尋求理智活動的法則。科學只有一種,因而方法也只有一個,數學方法也是其它科學的方法,這種方法是真切而簡易的規則總匯。任何人都能應用,並且十分方便,只要你仔細遵守,決不會把假的當作真的,日將月就,知識便會不期然地逐漸增加而得到理智所能知道的最高知識。“ 數學上所應用的基本方法有兩種:一是直觀;一是演繹。推演真理的程序是由定義、公理而達到結論。直觀是理智最單純的基本活動,是心靈的直接洞悉,它能供給我們堅定不搖的絕對真理。譬如:每個人洞悉自己存在的事實;思想存在的事實;三角形只有三邊以及球形只有一個表面的事實。只要我們應用心靈之眼觀看這些事實,立刻就有明顯的感受,心靈便具有這些事實的明顯觀念。這些觀念即為單純的觀念。在研究任何問題的過程中,我們通常遇到這類單純的觀念。一切難題的解答必須藉助他們。演繹也是理智的活動,但是和直觀不同,它們不是理智的單純活動,必須先假定了某些真理(或定義)之後,憑藉這些定義推出一些結論。譬如:我們知道了三角形的定義和定理之後,可以推出一個三角形內角的總和等於兩直角之和。所以直觀的功用是在於提供科學和哲學的最新原則。而演繹則是應用這些原則來建立一些定理和命題。也就是說,直觀是發明的基本原則,演繹是導致最基本的結論。不過笛卡爾認為演繹是有缺陷的,因為由同一個原則往往會演繹出不同的結論,所以應當有另一個方法來糾正它。這個糾正的方法就是經驗,即所謂的訴諸事實。  (二)方法的實質笛卡爾認為:“方法,我是指確實和簡單的規則,如果某人準確地遵從它們,他將決不會把假的東西當成真的,決不會把他的精神努力無目的地花費,而將總是逐漸地增加他的知識,這樣對於所有不超過他的能力的東西得到一個真實的理解。”以往之所以得不到關於事物的確實的知識,是因為我們沒有獲得把握這種知識的方法,或者說已往的方法不恰當。 “但是,如果我們的方法正確地解釋了應該怎樣運用精神的洞察力,以至於不陷入矛盾的錯誤,並且解釋了應該怎樣發現演繹,以使我們能獲得全部事物的知識,我看不出還需要什麼使這個方法更完全,因為我已經說過,除了通過精神直觀和演繹外得不到任何科學。”這就是說,這個方法的內容有兩個方面,一是正確地解釋怎樣運用直觀,一是正確地解釋怎樣發現演繹。直觀和演繹就是這個方法的實質。 所謂直觀,笛卡爾認為:“'直觀',我理解為,不是感觀的往復不定的證據,也不是起源於想像力錯誤地構造出來的騙人的判斷,而是一個純淨的和專注的心靈如此迅速、如此清楚地給予我們的概念,以至於對於我們理解的東西完全用不著懷疑。”或者換句話說,“直觀是一個純淨的、專注的心靈所具有的無可懷疑的概念,只是來自理性自然之光,它比演繹本身更確實,因為直觀本身更簡單,……”直觀具有兩個特點:一、直觀的命題必須是最清楚明白的;二、它(命題)必須是同時地(而不是相繼地)、整個地被理解。因此,我們運用直觀就應該像運用眼睛一樣,不要把思想分散在全部事物上,而應集中在某一點上。想一眼把什麼都看清楚的人甚麼都看不清,想在思維的一個單一活動中同時專注許多事物,那麼思想必然混亂;因此,應該像那些從事細微和精巧操作的工人那樣,把視力集中在某一點上,通過實踐獲得一種區別各種微小和精細的對象的能力。 笛卡爾把演繹作為除直觀之外“認識的補充方法,即通過演繹來認識。我們把演繹作為起源於其它那些我們確實地認識到的事實的全部必然推論”。演繹並不要求像直觀所擁有的那種直接呈現出來的證明,它的確實性在某種程度上寧可說是記憶賦予它的。它通過一系列的間接論證就能得出結論,這就像我們握著一根長鏈條的第一節就可以認識它的最後一節一樣。 這就是說,直觀僅作為一種直接的認識方式,而演繹則是一種通過推理的間接的認識方式。直觀和演繹是認識事理的根本方法,它們是笛卡爾方法的實質和核心,“除了那些自明的直觀和必然的推演,人類沒有直接通向確實知識”。總之,直觀就是找到最簡單、無可懷疑、無須辯護的人類知識元素,即發現最簡單和最可靠的觀念或原理。然後對它們進行演繹推理,導出全部確實可靠的知識。 (三)方法的規則根據上述的方法論的起點,笛卡爾規定了方法的規則。在他的《指導心靈的規則》一書中,笛卡爾列舉了二十一條規則,但在《方法導論》的書目中,他只列了四條,我們可以歸納如下:規則一:絕不承認任何事物為真,除非我明明白白知道它確實為真。 第一條規則告訴人們要謹慎處事,避免疏忽和成見。判斷不要越過事物在心眼前所呈現的明顯與清晰的範圍,不含任何可疑的因素。笛卡爾所謂的明顯與臆測是相對立的,明顯是指呈現在心眼前的事實,在心中所產生的結果。用傳統的說法,直觀就是明顯,是心靈到達明顯的活動。顯然,這條規則是根據數學的直觀而來的,所以按照笛卡爾的看法,它絕不是感觀所提供的不穩定證據,也不是幻想所編織出來的海市蜃樓,而是一個了解的觀念,是純理智的專一獲得的觀念。這個觀念極其簡單而容易、明顯而清楚,使我們對認識的對像不但知道其內容,而且也了解自己知道的內容。換句話說,就是明白這觀念的存在,沒有絲毫疑惑的可能。直觀乃是理智用以攫取自我觀點的方式,是一種純理智的行為。所謂(clearity)與(Distinction)是該明顯或直觀的兩大特徵。 “明”是指一個觀念在理智中對於注視它的心眼透徹地呈現自己,沒有絲毫隱瞞。 “晰”是指一個觀念,顯出自己與其它觀念有分別,因為它所含的因素與其它觀念所含的因素迥然各異。因此,“晰”肯定了“明”,但是“明”卻未必“晰”,“晰”和觀念的單純性特別有關係。 所以,我們可以簡單地說:明晰是心靈的基本行為,笛卡爾稱它為直觀。在《探求心靈的規則》一書中,他把它列在演繹旁邊,視二者為理智的僅有活動。同時直觀也是明晰的行為,心靈的自我透視。 規則二:將我們所要檢查的每一難題,盡可能分解成許多部分,以作為妥善解釋這些難題的要害。 在上一規則中,笛卡爾已暗示,一切難題之所以為難題,是因為複雜的緣故。如果將一個難題分析成為千千萬萬個微小的部分,使其單純化則難題也就不成為難題了。因為笛卡爾深信,單純的亦是明顯的,所以這條規定,一方面叫我們確定困難之所在及其範圍;另一方面也叫我們把難題分析為簡單而絕對的部分,以便逐一加以觀察,因為一旦發現了問題的絕對部分,則其答案也就在其中了。 分析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找到最簡單的東西、最簡單的事實或命題。這就是從個別去找一般,從具體走向抽象,這個過程是通過對具體事物的分割來進行的。找到了最簡單的東西即是分析過程的完結。 規則三:依照次序引導我們的思想,由最簡單、最容易認識的對像開始,一步一步地上升到最複雜的知識。 把全部事物看作是一個從絕對到相對、從簡單到復雜、相互依賴、相互聯繫、層層隸屬的有順序的系列,認識以最簡單的事物為起點,“然後,一步一步地前進,探詢其它的真理是否能從這個真理中推演出來,並且另外一些真理又從這些結論推演出來,等等,這樣依次進行下去”。這條規則是根據這樣一個信念:假定一切事物皆有一種程序。如果不能在事物本身找出一種自然的程序,至少也應當給它構想出一種邏輯的程序。這樣,分析與綜合兼用才是完美齊全。因為綜合的原則是:先確定定義和公理,然後藉助幾何式的證明程序,由單純的定義和公理到達複雜的知識。綜合與分析原先是我們認識事物的兩種程序:分析是倒溯的程序,旨在說明復雜觀念是由許多其它單純觀念所組成;綜合是前進的程序,旨在證明單純觀念能與其它單純觀念組合而成為另一種觀念。這兩種認識的程序彼此有密切的關係。分析的最後元素是綜合的最先元素,當一個觀念不能再分析時,就是分析的終極。同樣地,當一個觀念不能再容納其它觀念的組合時,就是綜合到了飽和點。這兩種觀念是從數學中提取的,但是他們在數學中的應用和在哲學中的應用很不相同。數學中的分析與綜合是分開應用的,而在哲學中,則兩者應當聯合運用而成為一種程序,因為如果一物不是綜合的,則它不能有分析。如果一物不能分析,則它沒有綜合的存在。此外,在分析中,我們假定單純的才是明顯的,複雜的則是有疑問的,所以是由不明顯推演到明顯,也就是由不知到達知。把那些不為所知的最後元素當作已知,把已知的最先綜合當作不知。在綜合中,我們同樣假定單純的才是明顯的,複雜的則是有疑問的,不過它是由明顯變為不明顯,所以把那已知的最初元素當作知,而把那些不知的最後綜合當作不知。 規則四:處處做周全無誤的核算與普遍不漏的檢查,直到足夠保證沒有遺漏任何一件為止。這條規則的設立,是為了輔助分析與綜合的應用。它包含檢驗綜合的步驟和清點校核分析的部分,使在演繹時嚴格地遵守演繹的連貫性,不使其有越級的情形發生以保證真理的明晰和必然。 所以,詳細列出那些和問題有關的全部事實,無一遺漏,就可以保證推理的正確性。笛卡爾說:“如果我們希望使我們的科學完善……列舉也是很需要的。”從確實性來說,列舉儘管不如直觀,但還是能夠使我們對吸引我們注意力的東西作出正確的、確實的判斷。通過列舉“我們可能獲得比通過其它任何類型的論證(簡單的直觀除外)所能獲得的更確實的結論”。我們的心靈應該滿足於這種確實性。 (四)方法論的應用任何方法都是為體系服務的,雖然有時常見體係是荒謬的,方法都是卓越的或頗有可取之處。笛卡爾力求以他的體系把自然科學和數學這兩個互相依存而又互相有別的領域結合起來,用玄學思辨把二者統一為一個模式。這是一把鑰匙。他的方法論探求的就是怎樣才能掌握這把鑰匙,意圖教給世人的也是如何運用他所認為的這把萬能鑰匙。事實上,假如我們識破了並且把握住這個特異之處,也就是掌握了笛卡爾方法的奧秘。任何一種方法的確立和發展,只要它不是胡拼亂湊、欺世盜名,只要它確實遵循嚴謹的、確定的邏輯推演系列,堪稱一種方法論而無愧,那麼,往往不一定始終準確依據體係來為它規定軌道,它甚至可以與它原來的出發點背道而馳。米納娃一旦從她父親朱庇特頭腦中全副武裝蹦了出來,她的生命歸她自己所有,證實她的力量是她自己的行為。唯心主義體系需要的方法,理應適合自身體系的根本要求,即精神、思想、觀念是第一性的。但是笛卡爾在他的形而上學領域和他所認為的普遍科學——數學領域內都是從既有的事實出發,根據當時已有的條件,按照“存在於事物本身的秩序”,或者按照“我們憑藉思維巧妙鑄造的秩序”,探求真理並取得出色的成就。在哲學領域內,他也以同樣的方式探求出不僅僅是個別真理,而是達到真正符合上述兩種秩序的普遍真理,我們應特別重視他在認識論和方法論方面辯證法運用的實例。 強調科學之間密切聯繫是笛卡爾一貫的思想。這就是說,不可以把我們考察的對象,包括自然科學各門對象,割裂開來逐一研究,而應該看到一切科學彼此密切聯繫,“把它們統統完整地學到手,比把它們互相割裂開來更為方便得多”。 “因此,誰要是決心認真探求事物真理,他就必須不選擇某一特殊科學:因為事物都是互相聯繫、彼此依存的。”笛卡爾在晚年的一封信中,回顧他學習和研究人生時說:“幾何學家達到最困難證明時使用的那些簡單容易的推理系列,當時已使我想像:人類認識的一切對像都是這樣互相依存的,只要我們力求避免作出錯誤的推斷,遵守一事物至另一事物前後相繼的秩序,那就沒有什麼東西遠不可及,也沒有什麼東西隱而不露,不為我們發現。” 笛卡爾與當時的以及以後的一切哲學革新家一樣,要求砸爛已經陳腐的使人窒息的法則桎梏,使我們的睿智從任何成見定規中解放出來,只依從理性光芒的指引去探求事物的真理。理性的光芒不是指向早已作古的先哲,而是指向現時的權威,首先指向那些發展古人遺訓中反動方面並且使之成為僵死教條、甚至成為可以使人肉體消滅的刑律的經院哲學。為此,笛卡爾決心徹底地對一切知識,做一次地地道道的懷疑。但是笛卡爾的懷疑應該說是純理論與方法的懷疑,和懷疑派的懷疑觀顯然有很大的出入:前者是出於對真理的信心,而後者則是對真理失望所致。笛卡爾懷疑“是謀求保證我自己,拋棄流動的泥沙,尋找岩石與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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