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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概念

小說的藝術 戴维·洛奇 2636 2018-03-20
“求求你了,讓我做點什麼吧。我給你擦擦靴子吧?你瞧,我這就趴下,把它們舔乾淨。”老兄,信不信由你,我雙腿跪下,伸長舌頭去舔他那雙又髒又臭的靴子。可這個傢伙根本不領情,還來踢我的瘡口,儘管踢得不算重。那時我似乎覺得單純用手抓住他的腳踝,把這個可惡的傢伙摔倒,總不會嘔吐和疼痛吧。所以我就這樣做了。他大吃一驚,轟然倒地,觀眾一陣哄笑。可是一看到他倒在地板上,我又害怕了,趕快伸手去把他拉起來。他站起身來正準備朝我臉上正兒八經地給上一拳,布羅德斯基博士說: “好了,這樣足夠了。”然後,那個可怕的傢伙微微鞠了個躬,像演員一樣輕盈地跑開了。這時,所有的燈光射向我,刺得我睜不開眼,腐爛的傷口也鑽心地疼,我禁不住大叫起來。布羅德斯基博士對觀眾說:“諸位已經看到了,我們的實驗對像是通過被迫作惡而從善的,這真是一種自相矛盾的作法。使用暴力的想法總是伴隨著非常強烈的肉體痛苦。而要克服這些,我們的實驗對像不得不完全改變態度。有什麼疑問嗎?”

“選擇,”一個深沉圓潤的聲音低聲咕噥道。我猜測這聲音是從監獄牧師那裡發出來的。 “他毫無選擇,對吧?他貶低自己是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是害怕皮肉受苦。很明顯,他這樣做並非自願。他不再做壞事,但也從此失去了判斷是非的能力。” 安東尼·博爾赫斯《裝發條的桔子》(一九六二) “概念小說”一詞通常暗示一本書的敘事性不強。其中的人物靈活、善辯。他們反复地商討哲學問題,幾乎沒有時間吃、喝、調情。這個古老的傳統要追溯到柏拉圖的《對話錄》,現在早已過時。例如,十九世紀出版了數百部這樣的小說,書中闡述的都是些抽象概念,涉及反對和維護高教會派和低教會派的英國聖公會教義、羅馬天主教義以及懷疑論等等,偶爾為圖書館流通的需要而摻入一點情節劇;結果,絕大多數都被人們徹底遺忘了,這也是理所當然的;那些概念已不再令人感興趣,而且書中的闡述使得人物和情節毫無生氣。

這種小說有時又叫做“主題小說”,即有論點的小說。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詞是我們從法語裡借來的。無論是有明確論點的概念小說,還是從更廣義的角度講是純理論的和辨證的概念小說,在歐洲大陸文學中似乎總比在英國的文學中更有其發展的土壤。或許這與英國社會明顯缺少一個自我界定的知識分子層有關。這一事實有時又可歸因為英國自十七世紀以來沒有經歷一場革命,而且相比之下沒有受到現代歐洲歷史巨變的衝擊。不論是何原因,在英國現代文學中都無法找到與陀恩妥耶夫斯基、托馬斯·曼、羅伯特·繆塞爾,讓·保爾·薩特相匹敵的小說家。或許D·H·勞倫斯最接近他們,尤其是在其中,但他的作品中所討論和闡述的觀點都是與個人有關的,且不說它們是非常古怪的,而且常與現代歐洲思潮的主流有一定距離。

當然,任何值得一讀的小說都包含概念,激發人產生概念,而且可以利用概念進行討論。但我們說的“概念小說”主要是指這樣一部小說,作品能量的來源是概念,而不是,比如說感情、道德選擇、人際關係或者人的沉浮盛衰等;是概念產生、形成和保持著敘事的能量。從這個意義上說,英國小說家更慣於用喜劇的和諷刺的小說(包括校園小說)或者用不同形式的虛構故事和烏托邦式的或反面烏托邦式的幻想作品去直接討論概念。前面我曾舉過兩種小說的例子—像馬爾康姆·布萊德伯利的《歷史人》和塞繆爾·巴特勒的《埃瑞璜》。安東尼·博爾赫斯的《裝發條的桔子》則屬於第二種。 安東尼·博爾赫斯在他的自傳中記載,一九六○年左右英國曾有過兩個氓流團伙,一個叫“摩登派”,另一個叫“搖滾派”。他說他的《裝發條的桔子》正是受到他們的啟發而創作的。他們的行為給我們提出了一個永恆的話題,那就是文明社會如何才能既免受非法暴力的侵擾,又不放棄它自己的道德標準?標新立異的天主教徒博吉斯說:“我覺得小說必須得有一個哲學或神學的基礎—通過科學的條件反射人為地破除人的自由意志;問題是這不應該比自由地選擇邪惡更糟糕。”

故事是亞歷克斯用坦誠的口語體的形式敘述的。他是一個墮落的小流氓,因犯有駭人聽聞的流氓罪和暴力罪而判刑。為了獲釋,他答應接受巴甫洛夫的厭惡療法。這種療法就是在給他放映類似他所犯罪行的影片的同時,給他服用能引起他噁心的藥物。這種療法非常有效。這可以從本文節選部分的情節中得到證明。當著一群犯罪學專家的面,亞歷克斯受到一名演員的奚落和辱罵(演員是特地雇來的)。但只要是他一想還手,就會感到噁心,最後只得卑躬屈節、不了了之。監獄牧師問在治療過程中他是否已喪失了人性。 此外還有許多類似的“概念小說”,如莫里斯的《烏有鄉消息》、赫胥黎的《勇敢的新世界》、奧威爾的。同它們一樣,《裝發條的桔子》也是以未來(儘管是不很遙遠的未來)為背景的,這使得小說家能夠直接了當地提出並討論他的倫理觀念而不受現實社會的製約。博爾赫斯的高明之處在於他把這種反複驗證的有效療法同非常有創造性的“少年侃”風格緊密結合在一起(參見第四節)。青少年和罪犯一樣喜歡用俚語作為同伙的行話,以便同成年人和受人尊敬的社會區別開來。博爾赫斯想像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的英國,少年犯的談話方式深受俄語的影響(這種想法在蘇聯的人造地球衛星升空的年代不像現在這樣顯得稀奇古怪。)阿歷克斯用一種“俄文式的英文”把他的故事講給一群假想的“朋友”聽(在俄語裡drugi指“朋友”,而nadsat是個後綴,表示“+”),儘管他在同官員講話時用的是標準英語。在對話中有一些和倫敦方言押韻的俚語,如Charlie(查理)=Charlie Chaplin(查理·卓別林)=Charlain(牧師),但基本上都來自俄語。只要讀完小說的前九十九頁,即使不懂俄語你也能猜出意思來。在本文節選部分的第二句中,“Sharries”意謂“屁股”,“yahzick”指“舌頭”,“grahzny”意為“臟的”,“Vonny”指“臭氣熏天的”。博爾赫斯希望他的讀者在閱讀過程中逐漸學會這種俄文式的英文,從上下文和其它線索中猜出藉詞的意思。讀者從而也經歷一種巴甫洛夫的條件反射試驗,儘管不是通過受懲罰而是受獎賞(即能夠看懂故事),從而使印象得到強化。一個額外的收穫就是這種模仿的語言使得文中所描述的那些駭人聽聞的行為跟我們有一定的距離,這樣既可以滿足藝術上的需要,也使我們不過分反感—或過分激動。斯坦利·庫勃里克把小說拍成電影時,對條件反射的影響給予了更具諷刺意味的展示:庫勃里克把其中的暴力行為表演得更淋漓盡致,從而引起更大的錯覺,更易為人接受,使得電影反而激發了流氓行為,這是有悖於他的初衷的,導演最後只得撤回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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