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定是紅樓夢中人

第31章 第三十篇後文主角

定是紅樓夢中人 周汝昌 1165 2018-03-20
一個作家,寫作當時以及過後,都會有所增刪潤色,這是“規律”,誰也不能否認,何況雪芹十年辛苦,經營締造,寫幾百口人的事情,千頭萬緒,其“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豈為空言。但看了張愛玲的考證,我總難以接受她的論證方法與結果,覺得若是如彼之“增刪”法,則對我的吸引力就大大降低,興致大大敗落。 比如,《戚本》一回前脂批,說是“自聞曲回以後回回寫藥,方是顰兒病重……”,她卻讀作“回回寫藥方,是顰兒病重……”。然後就下“斷語”,說那些回的“藥方”,已都刪去了! 怪不得她是讓“夢魘”給迷住了,以致“聰明一世,懵懂一時”。誰見過一部書竟會“回回寫藥方”? ! 脂硯批書時曾說過一句話:“成何文字”,可用在這裡。世上還有比“曹雪芹”更拙笨的“作家”,“回回寫藥方”! (這又是受了某人的謬說之影響。)

其實,就連“回回寫藥”,如第二十六回佳蕙與小紅談心時,提黛玉“時常吃藥”……,不過如此之類,不時見到一筆而已,豈是真的“回回”之理?讀古人文字,不去體察語詞有時誇張一些,會其意可也,若處處“以詞害義”,死摳字眼,並以之為“考證”的根據,明言原來是“回回”有“藥方”的,如今不見,是都“刪”了……。若只此一例,可不深論;無奈張愛玲的這種論判太多,令人不免難辦:到底信她?還是疑她?一疑,就顯得太認真了吧。大家都在“癡人說夢”,彼此彼此,同發一笑可也。 這樣有趣是有趣,又怎奈研究是個嚴肅而重大的問題,以玩世不恭、逢場作戲的態度來從事,是不妥的。 又比如,她推斷:湘雲幼時依祖姑太君住在榮府,與寶玉同起居遊戲,因與襲人相投,無話不說,早曾說出“不害羞”的話:等長大了,我和二哥哥作夫妻,你也嫁了他,咱們永遠在一起……(此系我假擬的“對話”)。這個意思是不錯,從後文襲人問著他,有明白的含義可以領會,不但張女士一個,不少人都能同感。但張女士的“理論”便又來了:原稿是這麼寫的,“後來都刪了”(大意總是這麼句話)!

我要問:這寫了何妨?天真爛漫的小湘雲,說這個,豈不更覺有情有趣?後來的“都刪了”,是何必要?出何用意? ——難道是為湘雲諱?那不太“道學”“封建”了? “刪”,也罷了,但“刪”的一字皆無——沒有這個人物!直到第二十回後,才突如其來,“史大姑娘來了!” 沒頭沒腦,一至於此,這合乎古今中外的“敘事學”嗎? 張愛玲在此,只講“刪”,不講“理”。 試想:後文清虛觀一次盛會,獨湘云不在場,與省親正同;盛會一過,立即又是“史大姑娘來了!” 筆法如一,何也? 竊以為,雪芹創此筆法,是特別表明湘雲乃是“後之三十回”的重要主角人物,她在榮府敗落之後才在全局中起關鍵作用。這根本不是什麼“刪”了,“大拆遷”、“大搬家”的“修改”技巧的瑣末小節。

張愛玲把湘雲和“俠”字聯起來,卻是一個重要的題目。容另文討論。 詩曰: 竹馬青梅戲詔多,憨湘幼小愛哥哥。 不知寫罷何妨礙,“刪”字輕輕斬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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