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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章學以致用問題

文言和白話 张中行 4298 2018-03-20
10.1.1認識的分歧 要不要學會文言,舊時代不是問題,因為文人要用,不會就不能應付科舉考試,不能處理社會生活。 “五四”前後興起文學革命,問題來了。前進的許多人說文言是死文字,早該拋棄,要改用白話寫。到三十年代,照前進的人的看法,白話的新文學是徹底勝利了。勝利了,文言推位讓國,當然就不再有要不要學會的問題。這樣,好像問題就不再有。其實不然,因為事過境遷,平心靜氣地回顧,就會發現,那時候的勝利,主要是在改用白話寫方面;至於怎樣對待文言,是或者沒有考慮,或者考慮而戴著有色眼鏡,沒看清楚。例如文學革命的倡導者胡適寫了一本《白話文學史》(只有上卷),說有價值的文學作品都是白話的,意思是文言作品毫無價值;因為沒有價值,似乎也就沒有接受文化遺產的問題。這種極端的說法對嗎?推想現在絕大多數人不會同意。其實,就是胡適自己,文學革命之後,還寫了《中國哲學史大綱》(也是只有上卷),晚年還用力研究《水經註》。可見就是改用白話寫已經成為定局之後,如何對待文言的問題並沒有解決。沒解決的重要表現還有,五六十年來,教材裡有文言,學生還在學。學,當然希望學會。學會,有目的。目的可以廣,是接受文化遺產;可以狹,是欣賞一些古典文學作品;此外,有些人還認為,用現代語寫可以從文言裡吸收些營養。總的精神是文言還有用,應該學。可是也有不少人,從實際出發,認為學會很難,並且對學習科技沒有什麼幫助,浪費時間不合算,應該不學。學,有理由,不學,也有理由,相持不下,於是這文學革命時期留下的問題反而復雜起來。

問題複雜,是因為相反的兩方,所說都有道理,並且都有事實的根據。文言的價值,如第四章前半所說,大概絕大多數人會承認。這樣,不學因而不會,接受文化遺產、欣賞古典文學作品等事自然就做不到。這就整個國家說是不小的損失,就個人說也是不很小的損失。可是,事實上,學會確是不易(主要由社會統計方面看),並且,不學不會,對於通曉科技,甚至在科技方面拔尖,似乎都沒有什麼影響。意見不一致,如何實行也就難於確定,所以說,問題更加複雜了。 10.1.2應該兼顧 兩極端的辦法斬釘截鐵,優點是乾脆。但有缺點,是由對立的一方看,行不通。偏於一端行不通,顯然,可行的辦法只能在中間,也就是在學和不學之間。這中間的路是原則,至於具體辦法,因為有整個國家和單個人的區別,那就還要分析。

就整個國家說,中間的路是有人學,有人不學。有人學,接受文化遺產一類的任務就不至完全落空;有人不學,浪費時間不合算的憂慮就可以相對減輕。這樣打折扣的兼顧,推想相持不下的雙方都不會十分滿意,但也實在想不出能使雙方皆大歡喜的辦法。這裡假定兼顧的辦法可行,下面一些問題就來了。首先是什麼樣的人學,什麼樣的人不學。這原則上不難定,是需要用文言的人學,對文言有興趣的人學。比如一個人的專業或願意從事的專業是整理古籍、研究古代漢語或研究本國史等等,他就不能不學文言。不從事與文言有關的專業的,也許願意讀《史記》《文選》、杜詩等多種典籍,他也就不能不學文言。需要的和願意的相加,會有多少人?這很難說,幸而關係不大,可以不管。接下來一個問題是,怎麼能斷定某些人是需要學或願意學的,某些人是既不需要學又不願意學的。想知道愛吃不愛吃,先要吃一些試試。這就使我們陷入像是矛盾的圈圈裡:因為決定不全學,反而要全學。這是說,早期(比如小學後半和初中前半)總要都學,才能穩妥地分辨哪些人可以學,哪些人可以不學。再下來的問題是教育行政部門如何定學制,教師和家長如何考察和引導,出版部門如何制定出版文言讀物計劃,以保證這先嘗后買的辦法能夠順利實施。這些是具體措施方面的事,可以不多談。

就個人說,中間的路是可以學,可以不學。決定學不學的標準仍是上一段指出的:要看有沒有必要,有必要,非學不可;沒有必要,可以不學,但是如果有興趣,那就也非學不可。這樣做,整個國家和個人,由實行和收穫兩方面看,就有了大差別:整個國家是兩全,個人是走一極端。不過總的精神是一致的,都是:學,有機會;不學,有自由。 10.2.1不同的要求 既然有人要學,就不能不考慮怎樣學的問題。怎樣學,決定於怎樣要求。比如要求的是精通,像清朝許多漢學家那樣,學就要通過嚴格訓練,既要博,又要精。次一些的是各種與文言有關的專業,至少博的要求可以差一些,讀書無妨取近舍遠。在目前,絕大多數人學文言,要求更低,是想利用文言這個工具,讀一些值得現代人讀的文言典籍,吸收或欣賞其中的一些優秀成分,以便提高文化教養。這樣要求,學,程度方面就只是一般,比如讀《尚書》,大多不理解,讀《史記》,參考今人注,十之九理解,讀,沒有註,也十之九理解;範圍方面可以任意,比如對史書有興趣就多讀一些,對經書沒興趣就幾乎不摸。這樣學雖然近於玩票,其實也就夠了,因為我們制定任何措施,都不能不考慮客觀條件容許的可能性,何況這半瓶醋的程度,無論對國家還是對個人,都有不很小的好處。

10.2.2以熟為本 有人說,就是這低之又低的願望,想實現也很不容易。理由不只一個,如文言是另一種語言,很難學;事實是好多人學了(如中學生),而學會並感到有用的人非常少。前一個理由,如果我們不同意,還有辯論的餘地,後一個似乎就只能承認。前後兩個相加,顯然就可證,學會文言確不是輕易的事。不輕易,與社會環境有關係,因為就絕大多數人說,是可以不用;不用,學的動力自然就容易枯竭。這樣的人,照上面提到的二分法,應該放在不學的一邊,可以不論。問題是有些人在學,甚至願意學,也不能如願以償,是為什麼?我想,方法合適不合適恐怕有大關係。 學文言,過去幾乎都是用傳統的辦法,多讀,以熟求通;甚至由淺入深的原則也不大管,如開頭“人之初,性本善”,其微言大義是連大儒也感到深奧的。可是這樣隨著舊格調吟誦,有不少人漸漸也就會了。這方法,就是晚到魯迅先生弟兄也仍在用。他們是白日在三味書屋,隨著老師讀,放了學,雜覽,讀得更多。學通了,用的只是一個處方,多讀。這很費時間,很費力量。有沒有省時省力的近路?近年有不少人設想,有近路,辦法是以知為本。所謂知,是了解文言的詞彙和句法的規律,以綱統目,一通百通。這想得很好,如果真能行之有效,那就更好。但是這條路像是並不平坦。如所謂規律,即使大家都認為正確,也總是煩瑣的,枯燥的,記住,尤其搞清楚,很不容易。還有更嚴重的,是規律都是概括的,而面對的詞句總是具體的,以概括繩具體,就會苦於鞋太大,腳太小,沾不上邊。這表現為現實就是,讀過一篇,可以用規律的術語說得清清楚楚,如某字是詞類活用,某詞組是賓語提前,等等,可是翻開另一篇,常常感到茫然。這是因為只記了術語,而沒有熟悉文言的表達習慣;而某詞某句在某處表達什麼意義,是由表達習慣決定的。這表達習慣,用《荀子》的話說是“約定俗成”。約定,是大家都點了頭;俗成,是都這樣用慣了就通了。約定俗成,就所以這樣約而不那樣約說,與規律或理有關;但理所管是大概,至於具體,那就有習慣的自由。比如說“喝酒”“買酒”,合於“動——賓”的理,但也可以說“醉酒”,這是憑的習慣的自由。習慣決定意義,因而想確切理解詞句的意義,就不能不通曉習慣。想通曉習慣,顯然,除熟之外沒有別的辦法。總之,學文言,想學會,就不能不多讀。當然,知識也不是毫無用處,比如讀得相當多了,能夠用知識綜合一下,加深認識,那就如同紅花之旁有了綠葉,更美。總之,原則要以熟為本,以知為輔。多讀,還有讀什麼和怎樣讀的問題,並到下一節談。

10.2.3習慣和興趣 多讀,要費時間,要有耐心。沒有時間是硬障礙,沒有耐心是軟障礙,兩者相加,阻力就加倍大。許多人想學,半途而廢,主要就是不能衝破這兩個障礙。衝破障礙有秘方,是細水長流,逐漸養成習慣,然後以習慣為動力培養興趣,以興趣為動力鞏固習慣。到習慣和興趣混為一體的時候,水到渠成,那就保險可以學會。這說的是原則,還得略加解釋。所謂細水長流,是要經常讀,而每次時間不必多,比如每週三次,每次半小時,重要的是養成習慣,到時候能夠不知不覺就翻書本。培養興趣,還同讀什麼、怎樣讀有關係。讀,當然要讀好的,但同是好的,有的枯燥(如《齊民要術》),有的有趣味(如唐人小說),那就先讀後者。有的作品比較艱深,容易破壞興趣,那就先讀淺易的。開始學,詞句生疏,自己闖(如查辭書),難點多,也容易破壞興趣,那就多利用今人的註釋本。還有,開始學,生疏,不可貪快、貪多,尤其上好的作品,要作為基礎,細咀嚼,甚至讀熟。有了基礎,以後可以漸漸加深、加快。還有一點,是不必求速成,兩年三年不成,就延長,甚至十年八年也好,結果一定是功到自然成。

10.3關於致用 致用,是從中吸取自己需要的,由現在看還有價值的。價值問題很複雜,如《夢溪筆談》講到活板,現在看來太落後了,但有價值,那是歷史價值。就連許多宣傳迷信的作品,因為能夠使我們了解古人愚昧的一面,還可以引以為戒,也不能說沒有價值。但這就牽涉到選取問題,認識錯誤,選取不當,就會本想有所得而成為有所失。因此,談到致用,首先要具備分辨和取捨的見識。有了見識,吸取不成問題了;至於怎樣表現為用,卻又很難說。大致說,接受文化遺產的事相當模棱,怎麼樣算已經接受了,接受了多少,都不是尺丈升斗可以量出來的。吸收表達方法以充實現代語也是這樣,多少,好壞,不容易說清楚。但我們總當承認,讀多了,理解了,心裡確是多了些什麼,有時候這多的什麼還會成為至少是加入處理社會生活的力量,這就是致了用。致用也有能夠實實在在感受到的,那是欣賞優秀的文學作品。詩詞之類最明顯,秋風乍起,哼一句“霜葉紅於二月花”,可以獲得片時的飄飄然,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就是史書,如《左傳》,記得有人說,他有暇的時候總喜歡翻看,因為這可以使他獲得看小說、看戲劇的樂趣。我們都知道,文言典籍中值得欣賞的作品太多了,因而學,尤其會了,就可以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說起用,我們還會想到寫。現在用現代語交流情意,當然不要求用文言寫。但不要求不等於禁止。如果興之所至,也來一篇之乎者也,也來一首平平仄仄平,可以不可以?當然可以,但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所寫確是文言,不是之乎者也和的了嗎啦同席;二是要看對象,比如寫的是一封文言信,而收信人也是通文言的,那就也好,甚至很好。同理,如寫日記,不准備給別人看,願意用文言,自己當然有絕對自由。 寫方面的致用,還有能不能把文言表達方面的優點吸收到現代白話裡的問題,留到最後一章談舊為新用的時候再談。 最後,補充一點,學和用不是截然分為前後兩段,而是在學的過程中,讀懂了,就同時在吸收,也就是同時在致用。時時在學,時時在得,這也是學會文言並不太難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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