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鮑鵬山新說《水滸》

第45章 第一章納投名狀,結兄弟誼

鮑鵬山新說《水滸》 鲍鹏山 1438 2018-03-20
人生大抵如此:往往是莽撞之人最終獲得圓滿,精細之人往往留下遺憾。 林沖道:“這事也不難,林沖便下山去等,只怕沒人過。” 王倫道:“與你三日限。若三日內有投名狀來,便容你入夥;若三日內沒時,只得休怪。” 王倫哪裡是要考察林沖的忠誠呢?他是要給林沖製造困難,阻止他留在山上。 林沖應承了,自回房中宿歇,悶悶不已。 為什麼悶啊?做官,不行。做強盜,竟然也不行。 做官,要缺德;做賊,竟然也要缺德。 昨天在朱貴店裡,他切齒罵高俅,說他弄得他有國難投,有家難奔。 現在,不光家與國難奔難投,就是強盜窩也難投。 問題還在於,為了留在梁山,他必須去殺一個無辜的人。 林沖到晚,取了刀仗行李,小嘍羅引去客房內歇了一夜。

注意,是小嘍囉引去的,可憐。 次日早起來,吃些茶飯,帶了腰刀,提了朴刀,叫一個小嘍羅領路下山,把船渡過去,僻靜小路上等候客人過往。從朝至暮,等了一日,並無一個孤單客人經過。 回到山寨中。王倫問道:“投名狀何在?” 你聽這小人的言語。 林沖答道:“今日並無一個過往,以此不曾取得。” 王倫道:“你明日若無投名狀時,也難在這裡了。” 說好三天的,就這樣又少了一天了。 林沖再不敢答應,心內自己不樂,來到房中,討些飯吃了,又歇了一夜。 注意,是討些飯吃了。就是討飯啊。 次日清早起來,和小嘍羅又下山來,依然一無所獲,當晚依舊上山。 王倫說道:“今日投名狀如何?” 林沖不敢答應,只嘆了一口氣。

還是不敢! 我前面說過,林沖一生,總是“不敢”。我做了一個粗略統計:從第七回到第十二回,這寫林沖的六回裡,寫到林沖“不敢”的,就有6次,其他:怎敢,1次;如何敢,3次;哪裡敢,2次;豈敢,1次;敢道怎地,1次。加起來,有14次之多。 王倫笑道:“想是今日又沒了。我說與你三日限,今已兩日了。若明日再無,不必相見了,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 王倫笑了。這是小人得計的笑,是一個毫無心肝的笑,是一個該死的笑! 能對一個如此不幸的人這樣笑的人,他確實該死了,就快要死了。 王倫也是一個不得志的,是個不及第的秀才,因鳥氣合著杜遷來這裡落草。當初也是無處安身的,一旦他有了一個地盤,他同樣毫不憐憫走投無路的人!

這王倫,如果他真的及了第,做了官,還不是又一個高俅! 次日天明起來,林沖討些飯食吃了,很自覺的自己打拴了包裹,撇在房中,做好了走人的準備。然後跨了腰刀,提了朴刀,又和小嘍羅下山過渡,投東山路上來。 沒想到,這天,他還真的碰到了一個人了。而且此人還有一大擔的金珠寶貝。林沖奪了他的一擔財物,叫小嘍囉挑上山去。此人踴躍前來拼命。 這可不是一個善角。林沖和他鬥了三四十合,不分勝敗。 原來,他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姓楊,名志,流落在此關西。曾應過武舉,做到殿司製使官,宋徽宗要蓋萬歲山,差十個制使去太湖邊搬運花石綱,赴京交納。不想他時乖運蹇,押著那花石綱,來到黃河裡,遭風打翻了船,失陷了花石綱,不能回京赴任,逃去他處避難。如今赦了罪犯,他收了一擔兒錢物,準備去東京樞密院送禮,謀求恢復以前的身份職位。這一擔寶貝關係到他的前程性命,他哪里肯舍?

兩人正鬥,王倫出現,叫住了他們。 這時,王倫又有了新的想法了:“若留林沖,實形容得我們不濟,不如我做個人情,並留了楊志,與他作敵。” 你看這個小秀才的胸中“謀略”:有林沖,有楊志,二人旗鼓相當,讓他們互相鬥,然後小秀才控制他們。非常可笑。 可是楊志拒絕留下,終於離去。而林沖終於在屈辱重重中被收留了。 林沖原先在高俅那裡受氣,現在在王倫這裡受氣。改變的只是場合。 要改變林沖的命運,還得等機會。 而機會終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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