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文學理論 鮑鵬山新說《水滸》

第17章 第一章輕信他人,自蹈死地

鮑鵬山新說《水滸》 鲍鹏山 1844 2018-03-20
林沖恍然大悟!此前種種,連綴成片,不就是一個深不見底的陷阱嗎? 上回講到,為了除去林沖,讓自己安全,讓高衙內佔有林沖娘子,陸謙使出了毒辣的連環計。第一計,賣刀給林沖;第二計,騙林沖持刀進入白虎節堂,然後誣陷他一個刺殺高太尉的罪名。現在,林沖已經買下了那把寶刀,並且愛不釋手,甚至自己就已經盤算著要與高太尉比看寶刀了。連環計已中了一計,而且又如此大意,別人還沒實施第二計,他自己倒想著要自投羅網了。 於是,剩下的那一計也就十分輕鬆地實施了:兩個假扮的承局在第二天早晨便上門,對林沖說:“林教頭,太尉鈞旨,道你買一口好刀,就叫你將去比看,太尉在府裡專等。”林沖一聽,不但沒有警惕,反而內心竊喜。他說:“又是什麼多口的報知了!”金聖嘆在此句下引用朱熹的話批曰:“其辭若有憾焉,其實乃深喜之。”

為什麼林沖很高興呢?三個原因:一、終於可以看到太尉的那把寶刀了;二、太尉來叫他去比試寶刀,說明太尉和他很親近,很看重他;三、他可以藉此和太尉套上近乎。 他真的早把高衙內調戲自己老婆的事忘了! 高俅此人,不說原先東京人民如何厭惡他,就是他當了太尉之後,真正的好漢,也是極其藐視他:王進稱他為高二、潑皮,避之唯恐不及;魯智深稱他為“撮鳥”,要在他身上打三百禪杖。偏偏林沖如此恭敬他! 兩個承局把林沖引到白虎節堂前,便藉機溜走。林沖在白虎節堂外徘徊傻等,猛抬頭見“白虎節堂”四個青字,嚇出一身冷汗:“這白虎節堂是商議軍機大事處,如何敢無故輒入!”急忙回身想走時,高俅突然出現,喝道:“林沖!你又無呼喚,安敢輒入白虎節堂!你知法度否?你手裡拿著刀,莫非來刺殺本官?有人對我說,你兩三日前拿刀在府前伺候,必有歹心!”

林沖躬身禀告:“恩相,恰才蒙兩個承局呼喚林沖將刀來比看。”太尉喝道:“承局在那裡?”林沖道:“恩相,他兩個已投堂裡去了。” 太尉道:“胡說!什麼承局敢進我府堂裡去?——左右!與我拿下這廝!”話猶未了,旁邊耳房裡走出二十餘人把林沖橫推倒拽下去。 顯然,這裡有一個大大的疑點,如果允許偵查和辯護,我來做林沖的辯護律師,我就要指出這一點:為什麼這些人來得這樣及時而且整齊?這充分證明了這是早已設下的陷阱。 接下來,高太尉大怒道:“你既是禁軍教頭,法度也還不知道!因何手執利刃,故入節堂,欲殺本官?” 注意,高太尉的這句話和他剛才對林沖說的話有一個非常要害的區別:剛才那句話是:“莫非來刺殺本官?”尚是測度之辭,還沒有直栽罪名。而這句話就變成了“因何手執利刃,故入節堂,欲殺本官。”已經是認定之辭,林沖的罪名,已經定下了!

既然罪名已定,凶器又在,高太尉叫左右把林沖推下,要當即處斬。林沖大叫冤枉,辯解自己並非要刺殺太尉。林沖哪裡能就此引頸就戮?所以,這裡的叫冤屈就是不服。 其實,上面我已經為他做了辯護,這個辯護,概括起來,有兩點:第一點,就高俅這一面說,若不是事先設計好的陷阱,怎麼會一聲斷喝話猶未了,旁邊耳房裡就走出二十餘人?這二十餘人,在林沖執刀徬徨四顧時不出現,在高俅與林沖對話時不出現,偏在高俅下令時出現? 第二點,就林沖這一面說,假如他真是為殺高俅而來,他就該在高俅出現時直接上前,拔刀刺殺,而不會是執刀向前問安聲喏。 當然林沖在高俅那裡,只敢說自己不是為刺殺高太尉而來,斷斷不敢說高太尉陷害自己。他的叫屈,他的不服,一定是只敢就自己這一面,就自己的行為為自己辯解。

高俅當然不會聽他辯解,而是質問:“你來白虎節堂有何事務?見今手裡拿著利刃,如何不是來刺殺下官?” 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它的要害就是林沖必須證明自己不是行刺,而不是高太尉要證明林沖就是行刺。林沖負有舉證的責任。 林沖告道:“太尉不喚,怎敢入來?見有兩個承局望堂裡去了,故賺林沖到此。” 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兩相對照,顯然,高俅的質問更有力量,因為,林沖到節堂來,乃是因為太尉派兩個承局召喚,要來比試寶刀。但林沖這種說法,必須要高俅才能證明。也就是說,林沖現在身處這樣的一個悖論之中:一、他要自己舉證,證明自己不是行刺;二、他的舉證卻必須由高太尉來證明。與此相關,高太尉是出於一個循環互證的有利處境:一、他可以否定林沖的舉證,從而林沖不能證明自己無罪;二、林沖不能證明自己無罪,林沖就有罪。

所以,可以說是高俅勝券在握,而林沖無法洗清自己的冤屈。 因此,可以說,至此,林沖這個豹子頭,已被緊緊地綁縛在高太尉設下的羅網裡。 但是,高太尉在聽完林沖不服的辯解後,還真的沒有馬上就在節堂裡斬殺林沖,而是喝道:“這廝不服斷遣,解去開封府,吩咐滕府尹好生推問勘理,明白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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