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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稗類

小說稗類

张大春

  • 文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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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0-01-01發表
  • 16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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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說稗

小說稗類 张大春 1186 2018-03-20
先要小小地把“稗”這個字說一下。 根據我大膽瞧不起人的經驗印象,“稗”這個字很容易被讀成“碑”字、“脾”字、“裨”字,甚至和原先這個字的字形相近的任何一個字。其實這個字的國語音讀如“敗”。 《說文》第十三卷(七篇上)載錄這個字,依許慎簡單的解釋是“禾別也”,意思是屬於禾類卻又有別於一般人所熟知的禾穀。 杜預為《左傳》作注的時候碰上了這個字,他的解釋是這樣的:“稗,草之似穀者。稗有米,似禾,可食,故亦種之。”這樣看來,稗是上不了檯面的米穀。難怪孟子會說:“苟為不熟,不如荑稗。”講成白話,就是:“米穀發育得不好,還不如那些長得像米穀之類的稗子。”因為稗子種得好,收成了還可以餵畜牲,所以到了班固的《漢書·藝文志》裡,便有:“小說謂之稗說。”《唐書·陸贄傳》:“稗,謂小販之民。”稗,小一號,次一等,差一截。

如果洋人所謂的“穀場草”(barnyard grass)——學名叫Echinochloa crusgalli可以翻譯成稗的話,這種禾本科、扁莖、約三尺高、葉細長而尖、有平行葉脈、可以長出圓錐花序的小花和扁穗的植物也是一種作物;有的在潮濕耕地上出現,有的也可以在荒地上生長。不過洋人沒把這東西當譬喻用,它和西方的小說或者小生意人一點兒關係也沒有。 譬喻是這麼一回事:喻旨和喻符之所以能夠相互註解,乃是由於使用譬喻的人已經預作假設:讀到這個譬喻的人們絕計不會反對或不明白使用譬喻者對喻符和喻旨的評價態度。舉個例子來說:某甲(使用譬喻者)對某乙說:“某丙跟豬一樣。”則是某甲已然確知某乙也和某甲一樣對豬(無論是它的醜、笨、懶、臟)素無好感,並以此(豬)求同於某丙。一般而言——即使生物學家和動物學家一再宣稱豬之為一種家畜或寵物的優越性,這世界以豬喻人的譬喻必定涵攝了(像某甲那樣,也像某甲所假設的某乙那樣)對彼一喻旨(某丙)以及喻符(豬)的雙重貶義。但是在兩般可以相互註解的貶義之中,對喻符的貶義“居於意義發生時間之先”,所謂“居於意義發生時間之先”就是說,毋須約定、告知,使用譬喻的某甲早就假設某乙對喻符(豬)先有貶義。

當“稗”這個喻符被用來註解小說的時候,使用譬喻的人(班固)已然假設其著作(《漢書》)的讀者早已同意“小說”這種東西是小一號、次一等、差一截的東西。所以《藝文志》的注中:“如淳曰:'細米為稗,街談巷說其細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到了徐灝《說文解字注箋》更這樣寫道:“稗官非細米之義,野史小說異於正史,猶野生之稗,別於禾,故謂之稗官。”則不只以“小說”為小,恐怕還把它不當成個東西了。 我半生的志業(以及可見的一生的作業)都是小說,看人不把它當成個東西,自然有抗辯不可忍。 可是,稗字如果不作“小”、“別”義解,而純就其植物屬性論,說小說如稗,我又滿心景慕。因為它很野,很自由,在濕泥和粗礫上都能生長;人若吃了它不好消化,那是人自己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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