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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神話時代的偵探小說

謀殺的魅影 褚盟 4452 2018-03-20
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詛咒…… 與很多文明的歷史一樣,偵探小說的起源一直以來都存在著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在有組織的警察機構和私家偵探出現之前是沒有偵探故事的;另一種則認為早在《聖經》或古希臘神話中,便糾集著各式各樣的調查與反調查,那就是早期的偵探小說。 按照第一種說法,偵探小說應該始於1841年。這一年,美國作家、詩人、評論家埃德加·愛倫·坡創作了第一篇偵探小說《莫格街兇殺案》。毫無疑問,以今天的觀點來看,這篇小說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陷,但不可否認它已經具備了當今偵探小說的三個最基本的元素——偵探、謎和邏輯。小說的人物塑造和氣氛渲染也相當成功(當然,這是考慮到當時的時代背景得出的結論)。但是這裡存在一個問題:如果贊同此種說法,那麼偵探小說似乎就成了不符合進化論的“怪胎”。任何一種新生的小說類別都沒有“橫空出世”的道理。因此,即使愛倫·坡在1841年發表《莫格街兇殺案》可以看做偵探小說誕生的標誌,但其實際的起源還是要追溯到神話時代。

《聖經·創世記》開篇便為我們講述了兩樁罪案——金蘋果疑案和該隱殺弟案。第一樁罪案中,夏娃觸犯了人類最早的律法——“不可以偷吃智慧之果”——這條律法是由上帝制定的。完全無辜的亞當被趕出伊甸園,終身勞作以求溫飽;更嚴重的是,當時還未出世的亞當和夏娃的孩子——我們今天的人類受到牽連,世世代代與天地苦鬥。而且,不管後世的人類多麼優秀,多麼崇敬上帝,也無法得到生命之果,無法擁有和神一樣的永恆生命。在第二樁罪案中,殘忍的該隱因為“羨慕、嫉妒、恨”,殺死了更加討上帝喜歡的弟弟亞伯——這是人類歷史中第一樁謀殺案!不管上帝對這兩樁罪案的判決是否公正,至少可以確定,這類“非常事件”自人類誕生之日,就以一種“莫可奈何”的姿態陪伴著我們。我們甚至可以認為,“犯罪”與“救贖”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命題,這樣日後出現的偵探小說便有了無限的“用武之地”。

在猶太族的經典外,我們發現作為歐洲文明起源的希臘神話中,這樣的事件隨處可見。兩場家族陰謀使得眾神的統治穩定下來——先是克洛諾斯顛覆了老爸烏拉諾斯的統治,爾後宙斯變本加厲地讓父親品嚐到了祖父不久之前的失落。此後,神界、人界以及冥界便都在宙斯——這個暴戾、專橫、淫虐的主神——制定的律法之下悲慘地生活著。所以,我們會無比尊敬盜取天火的普羅米修斯,會為赫拉克勒斯的十二大豐功偉績喝彩,會對第一智者奧德修斯將眾神戲耍得團團轉喜聞樂見。由此可見,後來偵探小說中的“懲惡揚善”是有著悠久的傳統的。 當然,文學不可能總是停留在傳說和神話階段,文學中人物的“反抗”也不應該停留在“武裝反抗”上,那樣就輪不到偵探們大顯身手了。歷史進入了啟蒙時期。思想家伏爾泰在他的小說《查第格》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王后的狗和國王的馬不見了,查第格說自己並沒有看見它們。但他卻說母狗長了一對長耳朵,左前腿瘸了,而且最近懷了小狗;馬則有五尺高,馬蹄很小,尾巴有三尺半長。他還說馬的蹄套是用銀子做的,而那用金子做的馬嚼上還有裝飾物。當他堅持說自己從來沒有看到過狗和馬時,國王和王后因為無法相信他的話而鞭打了他。但在狗和馬被找到之後,查第格的解釋被證實是真實的。

母狗下垂的耳朵和乳房在沙子上留下了記號,而且一隻蹄子留下的腳印比另一隻深;馬吃光了五尺高的拱廊上的葉子,它的尾巴掃過的灰塵有三尺半長,石頭上留下的記號則說明了馬嚼和蹄套的情況。這個精彩的片段伏爾泰是藉用了梅利騎士30年前發表的傳奇故事。他的最初目的並不是想說明推理的力量,只是表達一種無可奈何的諷刺。一方面,國王和王后的律法依然“蠻不講理”;另一方面,邏輯推理的效用第一次體現了出來——儘管還是反抗法律,但顯然已經比希臘神話時代更加穩妥,也更加有效。 在的很多故事裡都有詭計和謎團的因素,通常被作為利用機智擺脫困境的例子,像在喬叟的《修女和牧師的故事》裡,一隻公雞被狐狸抓住,它說服狐狸張開嘴巴然後逃走。而類似的故事在另一本膾炙人口的小冊子中更是屢見不鮮。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和英國人的驕傲莎士比亞的一些作品中對犯罪與鬥智橋段的描繪則更加生動深刻。

在這個漫長而黑暗的中世紀裡,惡魔披上了“宗教”與“法律”的外衣,肆無忌憚地蠶食著人類的心靈;而文學作為當時最為先進的生產力,毫無疑問正試圖拼命擺脫這種阻礙與束縛。基於這一點,偵探小說在日後的出現以及繁榮,也就顯得水到渠成了。 資本主義時代接踵而至,我們千萬不要被什麼“自由、民主、博愛”的口號蒙蔽。在資本主義制度建立的初期,這個制度可以說是漏洞百出的。君主、貴族、主教等特殊階級依然擁有特權,所謂的新制度下建立的新型刑偵機構完全是維護特權階級、保護其私有財產的“走狗部門”。因此,由特權階級制定、由“走狗部門”執行的所謂新型法律是何等貨色就可想而知了。 這裡僅舉一例,著名偵探小說作家(“福爾摩斯之父”)柯南·道爾曾受人之託調查過一樁冤案。一位牧師因為是有色人種,一貫受到歧視和非議。一天雨夜,牧師村子的一匹馬被殺,警察馬上逮捕了牧師。他們粗暴地把一塊從馬的屍體上割下來的肉和從牧師家找到的雨衣放在了一個袋子裡,因此得出了牧師的衣物上有血蹟的結論;他們把牧師的皮鞋強行按在現場泥地裡留下的鞋印上,得出了足跡完全一致的結論……就這樣,牧師被判定有罪!而且,在判決引起公眾強烈不滿、紛紛要求重審此案時,政府竟然委任當時力指牧師有罪的一個人作為“中立人物”負責重審!要知道,這奇事是出現在資本主義制度已經相當成熟的英國維多利亞時代。因此,在這一制度建立之初,法律是何等模樣也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又必須看到,儘管資本主義制度確立的過程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然而聊勝於無,隨著時間的推進,資本主義各項製度逐步得到完善。首先,私有製被承認,私有財產得到國際機構的認可和保護,任何試圖威脅他人財產的行為都被明令禁止。這使得犯罪行為變得更加“不可饒恕”,為偵探小說的出現奠定了理論依據。 其次,伴隨著一個叫瓦特的英國人改良了蒸汽機,資本主義世界的生產力空前發展,民眾有了更多財富——因此,他們毫無懸念地被罪犯盯上了,他們必須依靠某種力量的幫助才能安身立命。而這成為了偵探小說存在的客觀條件。 第三,司法制度的完善使得偵探的工作合法化,福爾摩斯們可以告別羅賓漢、紅花俠、梁山好漢那些“法外行走”的窘境,以紳士的姿態公開出現在調查中。而且,偵探們獲取的證據,也可以通過合理的程序提交官方,以達到偵探介入的目的。

最後,工業革命的成果推動了科學技術的發展,這成為偵探小說誕生的必要條件。化學實驗、血型檢測、指紋鑑定等許多今天大家耳熟能詳的技術,在那個年代裡成為了偵探們的殺手鐧,使偵探們的邏輯推理有了實體證據,令罪犯無所遁形。可以說,沒有科學技術領域的突破,偵探所有的推理就只是自說自話,不會產生任何實際功效。如果這樣,偵探小說將被視為“幻想小說”。 可以說,偵探小說誕生在資本主義時代絕非偶然。這種文體符合人類天性,從未被文學領域忽略;它是資本主義初期的矛盾產物——既得益於各項製度的完善,又因為製度還存在種種漏洞而顯得非常必要。當然,以上只談到了偵探小說誕生的社會基礎,還有一些更為具象的原因也不應忽略。比如生活素材和靈感來源。因此,我們不得不談一談人類歷史上第一位偵探,在偵探小說創造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原型級”人物——尤金·弗朗索瓦·維多克。這個法國人是一位與眾不同的人物。他並不是一位作家,也不是某部作品中虛構的人物,而是一位真實存在的、對偵探小說的發展起到重大作用的傳奇之輩。

維多克(1775—1857)曾經是一個罪犯。我們對他早年的犯罪經歷知之不詳,只知道在十多歲的時候他便偷了母親的2000法郎。後來他參了軍,六個月裡參與了15次決鬥。 22歲時被判刑八年。 “為了當上誠實的人”,他決定做警方的線人。他寫信給巴黎專區的地方長官亨利,表示願意為他效勞。他回憶說,自己曾經在監獄裡待了21個月,之後讓警方安排自己越獄,以此獲取罪犯的信任。由於表現出色,維多克在1811年當上了保安局局長——恐怕只有分不清危險和浪漫的法國人才會成全維多克之流。同時,他還攬了一些“私活兒”——開辦了一家名為“包打聽”的現代偵探事務所。 一開始,維多克只擁有四名手下,最後增加到28人。他的手下幾乎都蹲過監獄。不斷有流言傳出,說他們中一些人——可能還包括維多克本人——策劃搶劫之後搖身一變又去處理案件。他們這麼做也是因為某些規章制度的驅使——他們拿不到工資,而每次逮捕罪犯都會獲得一些報酬和開銷。這些行徑完全是有可能的,只是從來沒有得到證實。

因為引起的爭議過於巨大,上司不得不免去了維多克的職務。之後維多克一度官復原職,但很快又因為手下無法無天的行徑被再次免職。最後,由於當局不斷給維多克製造麻煩(當然,他也沒少讓當局費心),事務所終於關門大吉。在生命最後的20年裡,維多克依舊承攬了一些偵探事務,空暇之餘就為自己傳奇的一生著書立說。 維多克對偵探領域的貢獻不容忽視。他首創了許多調查方法,如形體觀察、足跡鑑定、喬裝易容、邏輯推理等。他還是第一個建立犯罪索引檔案的人,為後來的追隨者省去了無盡的麻煩。維多克在其《回憶錄》(這部書幾乎被後世所有偵探小說家視為經典)中寫道:“我經常光顧那些臭名昭著的房屋和街道,採用不同的喬裝方式。的確,迅速改變的衣著和方式都說明了一個人渴望隱藏起來,不被警察發現,直到我每天都遇到的流浪漢和小偷堅信我和他們是一伙的。”誠然,維多克的重要性就在於他本質上是一個罪犯和英雄的混合體。對一個人是英雄還是罪犯的懷疑,是偵探小說的基本特徵之一。他的這種屬性直接影響到後世偵探小說的創作和偵探人物的塑造。歇洛克·福爾摩斯在某種程度上便是維多克的化身——一個經常為維護正義而犯罪的英雄。大文豪巴爾扎克是維多克最好的朋友。他經常在自己的作品中用維多克映射某人,中的沃特林(又名傑克斯·柯林)便是其中之一。

維多克在最恰當的時間以最恰當的姿態出現在西方世界裡。那些已經為創造偵探小說儲備好了一切資源、唯獨缺少靈感的創作者們,幾乎原封不動地把現實中的維多克搬進了虛擬世界,令其成為這類作品的主人公。維多克就是那根導火索,他引燃了偵探小說,使其最終形成燎原之勢。 如果說人類的歷史是一幕徹頭徹尾、充滿矛盾的鬧劇。那麼矛盾和鬧劇最極端、最戲劇化的體現,無疑就是犯罪。因此,在《聖經》年代,對犯罪的描繪是人類天性的寫照;在黑暗年代,對犯罪的描繪是人性深處的吶喊;在工業革命之後,對犯罪的描繪則成為了精神領域不可或缺的宣洩。於是,偵探小說出現在“後工業革命”時代,也就是一種必然了。這種文體可以長盛不衰,也同樣合乎情理。

忽略1841年之前的歷史,孤立地思考偵探小說的出現,顯然是不科學的。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任何事物的出現總需要一個標誌性事件和一位標誌性人物,因為具體的工作總是要有具體的人來承擔。因此,我們還是要把偵探小說的誕生定位在公元1841年。而這一榮譽的擁有者——美國人埃德加·愛倫·坡,將是下一節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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