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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四)

巨匠與傑作 毛姆 4958 2018-03-20
是一部傑出的作品。小說在很大程度上能暴露出它們所在的時代,不光是由於其寫作風格是同時代常見的,還因為它跟當時的思想氣候、作者的道德觀以及它們接受或摒棄的偏見完全保持一致。年輕的大衛·科波菲爾完全可能寫出這類小說(雖然才能略遜),而阿瑟·潘登尼斯也能寫出有幾分像《維萊特》這樣的小說,儘管勞拉的影響無疑會使他避開赤裸裸的性描寫(這種描寫給夏洛蒂·勃朗特的書帶來辛辣味道)。可卻是個例外。它跟當時的小說沒有半點兒關係。這是一部很差的小說,又是一部很好的小說。它醜陋不堪,卻又美不可言。這是一本叫人害怕、讓人痛苦、震撼力強、充滿激情的書。有些人覺得,一個過著幽靜單調生活、不認識幾個人、對世界毫不了解的牧師女兒,居然能寫出這樣的作品,這根本就不可能。在我看來,這種觀點實在可笑。極其地浪漫。浪漫主義總是避免對現實的耐心觀察,而是專注於想像的自由翱翔,(時而興致勃勃,時而黯淡憂傷地)沉迷於恐怖、神秘、激情、暴虐。考慮到艾米莉·勃朗特的性格,還有她那備受壓制的強烈情感,正是她按理應該寫的那類書。但是從表面上看,這本書倒更像是她那個飯桶哥哥布蘭威爾寫出來的,也確實有許多人一直深信,他是該書全部或部分的作者。其中之一弗朗西斯·格蘭迪曾寫道:“帕特里克·勃朗特對我聲稱,有相當一部分是他自己寫的,他的姐姐所言也證實了這一說法……我們在路登頓福特長途散步的時候,他常常給我講患病天才的奇異幻想,這些內容都在小說當中得到再現,我傾向於認為,書中情節來自他的構思,而非他的姐姐。”有一次,布蘭威爾的兩個朋友,迪爾登和里蘭德跟他約好在通往基思利路上的一處酒館見面,相互朗誦自己的詩作;以下是迪爾登在大約二十年後寫給哈利法克斯《衛報》的部分:“我朗誦了《魔後》的第一幕,可是當布蘭威爾把手伸進帽子的時候(這是他通常存放即興之作的容器,當時他以為自己的詩稿就放在裡面),卻發現錯把自己'嘗試'寫作的一本小說的數頁書稿放在裡面。他對此感到懊惱失望,準備把這些紙稿放回帽子裡,兩個朋友都熱心地敦促他念念,因為我們非常好奇,想看看他究竟是如何駕馭小說家之筆的。他猶豫了一下,同意了我們的要求,每讀完一頁就丟進自己的帽子裡,牢牢抓住我們的注意力長達近一個小時。故事在某一句中間突然中斷,他通過口頭告訴我們結尾,還有人物原型的真名實姓,不過由於其中有些人仍然在世,我不好將他們公之於眾。他說他還沒有為其定好題目,也擔心自己遇不到足夠大膽的出版商能夠對外發行這本書。布蘭威爾所讀部分中的場景,以及其中出場的人物,都跟一模一樣,而夏洛蒂卻如此自信地聲稱那是她妹妹艾米莉的作品。”

此話要么是一派謊言,要么的確屬實。夏洛蒂鄙視自己的弟弟,甚至在基督教的道德範圍內痛恨弟弟;可我們都知道,基督教道德總是給許多坦誠的仇恨留有餘地,夏洛蒂這番未經證實的話,我們不能接受。她或許曾說服自己相信那些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人常常都是如此。這個故事十分詳盡,居然會有人莫名其妙地編造它,這實在奇怪。該如何解釋?根本無法解釋。有人暗示說,布蘭威爾寫了前四章,而後酗酒吸毒,半途而廢,於是艾米莉接了過來。有人稱這幾章比後面的部分拘謹做作,這種說法在我看來根本站不住腳;如果說這幾章用筆浮誇的話,我認為是因為艾米莉試圖表現洛克伍德是個愚蠢自負的傻瓜,而且成功達到了目的。我毫不懷疑,是艾米莉,也只有艾米莉寫了。

必須承認,這本書寫得不怎麼樣。勃朗特姐妹文筆不佳。作為家庭教師,她們喜好浮誇而迂腐的風格,有人還新造了一個詞語literatise來指代這種風格。故事的主要部分由迪恩太太講述,此人是一個來自約克郡的女僕,什麼活兒都乾,就像勃朗特家的泰比一樣;會話型的語體在這裡更加合適,可在艾米莉的筆下,她表達觀點的方式很奇怪,根本沒人會這樣講話。以下是一個典型例子:“我反复肯定說那次背信告密的事,如果該受這樣粗暴的名稱的話,也該是最後一次了,我藉這個肯定來消除我對於這事所感到的一切不安。”艾米莉·勃朗特似乎已經意識到:自己讓迪恩太太所說的話,她根本不可能懂,為了講得通,艾米莉又讓她說,自己在幹活儿期間有機會讀了幾本書,可即使這樣,其講話之做作也讓人瞠目結舌。她不是“讀信”,而是“閱覽書信”;她送的不是“信”,而是“函件”。她不是“走出房間”,而是“離開廳室”。她把自己白天的活兒稱為“日間工作”。她“著手”而非“開始”。人們不是“喊”或者“叫”,而是“喧嚷”;他們也不是“聽”,而是“聆聽”。讓人同情的是,這位牧師女兒竭盡全力要把故事寫得溫文爾雅,最終卻搞得假模假樣。可是人們並不指望寫得多優美:寫作手法高超不見得就是好事。就像有一幅早期的佛蘭德繪畫《埋葬基督》一樣,瘦骨嶙峋的人們那痛苦而扭曲的面龐,他們那僵硬而笨拙的姿態,為畫中場景增添了極大的恐怖感和平鋪直敘的殘酷性,如此一來的效果,比起提香對同一事件的美麗描繪來,倒顯得更加震撼和悲慘;所以在這種粗鄙的語言格調中,具有某種東西,能夠奇怪地增強故事的激烈情感。

結構臃腫。這也並不奇怪,因為艾米莉·勃朗特之前從未寫過小說,而她要講的又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故事,涉及整整兩代人。這事兒可非常難辦,因為作者要讓兩組人物和兩組情節統一起來,必須謹小慎微,不要讓其中一組的趣味遮掩了另一組的趣味。這一點,艾米莉做得併不成功。在凱瑟琳·歐肖死後,故事的力量減弱了,直到想像豐富的最後幾頁才有所改觀。小凱瑟琳這個人物不能令人滿意,艾米莉·勃朗特似乎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她;很顯然,她未能賦予她老凱瑟琳那樣富有激情的獨立性格,也沒有她父親的愚蠢軟弱。她是個被寵壞的、愚蠢任性、粗野無禮的人;對於她受的苦,你感覺不到多少同情。她是怎麼愛上小哈里頓的,書中並未交待清楚。哈里頓這個人物十分模糊,除了憂鬱而英俊,我們就一無所知了。如我所想的那樣,這一故事的作者不得不把歲月的流逝壓縮成一段有限的時間,好讓讀者一眼就將其全面地把握,如同我們一眼就遍覽巨大壁畫的全貌一樣。我覺得艾米莉·勃朗特並不是刻意地想著法兒把頗為一致的印象寫成一個凌亂的故事,但我相信她肯定問過自己:究竟如何使之前後連貫;她或許想過,自己這麼做的最佳方式就是讓一個人物向另一個人物講述這一長串的故事。這種講故事的方法十分方便,但不是她創造的。然而其不利之處就是,敘述者不得不講述大量的事情,包括景物描寫(任何正常人都不會這麼做),如此一來,根本無法維持一種對話的方式。毫無疑問,既然你有一個敘述者(迪恩太太),就必須要有一個傾聽者(洛克伍德先生)。假如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小說家,或許會運用更好的方式來講述的故事,但我無法相信:艾米莉·勃朗特運用這種方法是基於他人的創造。

然而不僅如此,我認為人們只要想想她的偏激、她病態的羞怯、她的沉默寡言,就能夠預料到她會採用這樣的方法。除此之外還能怎樣?我們可以從全知的視角來寫這部小說,就像《米德爾馬契》和那樣。我覺得將如此殘暴的故事當成她自己的某些經歷講述出來,同她執拗強硬的性格是相互抵觸的;而且假如她真的這麼做的話,難免就會講述一些希斯克利夫在呼嘯山莊之外的故事了,比方說在那幾年裡,他設法獲得教育、賺到大錢什麼的。可她做不到這一點,因為她根本就不知道他都是怎麼做的。硬要讀者接受的事實卻並不可信,然而她卻偏偏樂意這麼做,根本不予理會。還有另外一種選擇,就是由迪恩太太向她(艾米莉·勃朗特)講述這個故事,那麼就要用第一人稱了;但我懷疑,如此一來也會使她跟讀者的接觸過於密切,這可是脆弱敏感的她所無法承受的。而通過洛克伍德敘述故事的開頭,並由迪恩太太向洛克伍德揭開面紗,她把自己藏在了一個雙重面具的後面。勃朗特先生給蓋斯凱爾夫人講過這麼一個故事,在這裡提一下有一定意義。孩子們還小的時候,由於膽小看不出性格如何,他想要了解一下,於是讓他們輪流戴上一個舊面具,因為蒙著臉他們就可以更大膽地回答他的問題了。當他問夏洛蒂世上最好的書是哪一本時,她回答是《聖經》;可當他問艾米莉,他該如何對待她這個麻煩弟弟時,她卻說:“跟他講道理,如果他聽不進去,就用鞭子抽他。”

在艾米莉寫這部強大有力、激情澎湃、恐怖駭人的書時,她為什麼要把自己隱藏起來呢?我認為這是因為她在書中揭示了自己內心最為隱秘的本能。她窺視到自己內心深處的孤獨之源,並在那裡看見了不能言說的秘密,而身為作家的衝動迫使她一心想要擺脫這副重擔。據說點燃她想像力的,是她父親曾經講述的發生在自己年輕時的愛爾蘭的故事,還有她在比利時唸書時所學到的霍夫曼的故事(據說回到牧師住所後,她仍然在讀這些故事,坐在爐火前的地毯上,摟著“管家”的脖子)。我傾向於認為,從這些德國浪漫主義作家所寫的神秘、暴力、恐怖類故事中,她看到了某些吸引自己狂野性格的東西;我覺得她在自己隱秘的靈魂深處找到了希斯克利夫和凱瑟琳·歐肖。我認為她本人就是希斯克利夫,我認為她本人就是凱瑟琳·歐肖。她居然把自己寫進書中的兩位主人公,這是不是有點奇怪?一點也不。我們誰也不是完全一致的,身上都有不止一個人的影子,它們如影隨形,十分詭異;小說作者的特別之處就在於:他能夠把個體人物身上雜糅在一起的多重性格客觀地表現出來,而他的不幸之處則在於:如果人物的身上沒有自己的影子,那麼不管他們在故事中是多麼地必不可少,他都無法生動地塑造他們。這也就是為什麼中的小凱瑟琳不能令人滿意的緣由。

我認為艾米莉把自己的全部都賦予到了希斯克利夫身上。她把她的狂怒、她的情慾(強烈但卻受挫)、她沒能得到滿足的愛情、她的忌妒、她對整個人類的仇恨與鄙視、她的殘忍、她的施虐心理,全都給了他。讀者都還記得這件事:她為了很小的一點原因,就無情地揮拳狠打自己喜愛的狗的臉。艾倫·納西還講了另一段奇怪的事情。 “她喜歡把夏洛蒂領到自己不敢獨自去的地方。夏洛蒂對未知動物有著一種極度的恐懼,艾米莉樂於把她領到近前,而後告訴她自己做過什麼、怎麼做的,津津有味地嘲笑她的驚恐。”我認為艾米莉對凱瑟琳·歐肖的愛,就是希斯克利夫那種雄健的動物之愛;我相信,當她像希斯克利夫那樣踢打和踩踏歐肖、拿著他的頭猛撞石板的時候,她笑了,就像當初嘲笑夏洛蒂的恐懼一樣;我也相信,當她像希斯克利夫那樣抽打小凱瑟琳的臉、大肆羞辱她的時候,她笑了。我認為,在她欺侮、謾罵、恫嚇自己筆下人物的時候,她會獲得一種釋放的快感,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她跟其他人在一起的時候就承受過這種羞辱;我還認為,如同將角色雙重化的凱瑟琳一樣,儘管她與希斯克利夫進行爭鬥,儘管她鄙視他,儘管她知道他是個兇殘之人,卻全身心地愛著他,對自己能夠左右他感到欣喜不已,由於施虐心理中還有受虐的成分,所以她十分迷戀他的暴虐、他的冷酷,以及他狂野的性格。她感覺他們之間很接近,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如果我認為兩人都是艾米莉·勃朗特這一觀點正確的話)。 “耐莉,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永遠永遠地在我心裡。他並不是作為一種樂趣,並不見得比我對我自己還更有趣些,卻是作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

是一個愛情故事,也許算是最為奇特的愛情故事了,其中非常奇特的一部分就是:戀人始終保持貞操。凱瑟琳熱切地愛著希斯克利夫,對方亦是如此。而愛德加·林頓這個人,凱瑟琳對他只有善意(時而也惱怒)的忍耐。人們搞不明白:不管將面臨何等貧困,為什麼這兩個愛得如此深切的人就沒有私奔呢。人們搞不懂兩人為什麼沒有成為真正的戀人。或許艾米莉所受的教育導致她把私通看成是不可饒恕的罪過,或許兩性之間的性愛令她異常反感。我認為兩姐妹都十分性感。夏洛蒂外表平平,從她一側的臉龐看去,膚色灰黃,鼻子很大。在她尚未成名、身無分文的時候,就有人向她求婚,在那個時代,男士都指望太太能帶來一份財產。不過並非美貌才能讓一位女士具有魅力;事實上,絕世美貌常常令人戰栗:你只願仰慕,卻不被打動。如果有男士愛上了夏洛蒂這樣一位吹毛求疵、愛挑毛病的女人的話,必定是發現她具有性的魅力,也就是說他們能隱約感覺到她的性感。當她剛嫁給尼古拉斯先生的時候,並沒有愛上他,而是覺得他狹隘、專斷、陰沉,而且很不聰明。從其信中顯然可以看出,婚後她對他的看法有了很大的轉變,在她眼裡,兩人都輕佻起來。她愛上了他,而他的缺點也無關緊要了。可能性最大的解釋就是:她的性慾最終得到了滿足。沒有理由認為,艾米莉不及夏洛蒂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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