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類別 作品集 矮番薯自選文集:月亮

第13章 小說:月牙儿(3)-老舍

三十三 據說有些女人是可以浪漫地掙飯吃,我缺乏資本;也就不必再這樣想了。我有了買賣。可是我的房東不許我再住下去,他是講體面的人。我連瞧他也沒瞧,就搬了家,又搬回我媽媽和新爸爸曾經住過的那兩間房。這裡的人不講體面,可也更真誠可愛。搬了家以後,我的買賣很不錯。連文明人也來了。文明人知道了我是賣,他們是買,就肯來了;這樣,他們不吃虧,也不丟身分。初幹的時候,我很害怕,因為我還不到二十歲。及至作過了幾天,我也就不怕了。多他們像了一攤泥,他們才覺得上了算,他們滿意,還替我作義務的宣傳。幹過了幾個月,我明白的事情更多了,差不多每一見面,我就能斷定他是怎樣的人。有的很有錢,這樣的人一開口總是問我的身價,表示他買得起我。他也很嫉妒,總想包了我;逛暗娼他也想獨占,因為他有錢。對這樣的人,我不大招待。他鬧脾氣,我不怕,我告訴他,我可以找上他的門去,報告給他的太太。在小學裡念了幾年書,到底是沒白念,他唬不住我。 “教育”是有用的,我相信了。有的人呢,來的時候,手裡就攥著一塊錢,唯恐上了當。對這種人,我跟他細講條件,他就乖乖地回家去拿錢,很有意思。最可恨的是那些油子,不但不肯花錢,反倒要佔點便宜走,什麼半盒煙卷呀,什麼一小瓶雪花膏呀,他們隨手拿去。這種人還是得罪不的,他們在地面上很熟,得罪了他們,他們會叫巡警跟我搗亂。我不得罪他們,我餵著他們;及至我認識了警官,才一個個的收拾他們。世界就是狼吞虎咽的世界,誰壞誰就佔便宜。頂可憐的是那像學生樣兒的,袋裡裝著一塊錢,和幾十銅子,叮噹地直響,鼻子上出著汗。我可憐他們,可是也照常賣給他們。我有什麼辦法呢!還有老頭子呢,都是些規矩人,或者家中已然兒孫成群。對他們,我不知道怎樣好;但是我知道他們有錢,想在死前買些快樂,我只好供給他們所需要的。這些經驗叫我認識了“錢”與“人”。錢比人更厲害一些,人若是獸,錢就是獸的膽子。

三十四 我發現了我身上有了病。這叫我非常的苦痛,我覺得已經不必活下去了。我休息了,我到街上去走;無目的,亂走。我想去看看媽,她必能給我一些安慰,我想像著自己已是快死的人了。我繞到那個小巷,希望見著媽媽;我想起她在門外拉風箱的樣子。饅頭鋪已經關了門。打聽,沒人知道搬到哪裡去。這使我更堅決了,我非找到媽媽不可。在街上喪膽遊魂地走了幾天,沒有一點用。我疑心她是死了,或是和饅頭舖的掌櫃的搬到別處去,也許在千里以外。這麼一想,我哭起來。我穿好了衣裳,擦上了脂粉,在床上躺著,等死。我相信我會不久就死去的。可是我沒死。門外又敲門了,找我的。好吧,我伺候他,我把病盡力地傳給他。我不覺得這對不起人,這根本不是我的過錯。我又痛快了些,我吸煙,我喝酒,我好像已是三四十歲的人了。我的眼圈發青,手心發熱,我不再管;有錢才能活著,先吃飽再說別的吧。我吃得併不錯,誰肯吃壞的呢!我必須給自己一點好吃食,一些好衣裳,這樣才稍微對得起自己一點。

三十五 一天早晨,大概有十點來鐘吧,我正披著件長袍在屋中坐著,我聽見院中有點腳步聲。我十點來鐘起來,有時候到十二點才想穿好衣裳,我近來非常的懶,能披著件衣服呆坐一兩個鐘頭。我想不起什麼,也不願想什麼,就那麼獨自呆坐。那點腳步聲,向我的門外來了,很輕很慢。不久,我看見一對眼睛,從門上那塊小玻璃向裡面看呢。看了一會兒,躲開了;我懶得動,還在那兒坐著。待了一會兒,那對眼睛又來了。我再也坐不住,我輕輕的開了門。 “媽!” 三十六 我們母女怎麼進了屋,我說不上來。哭了多久,也不大記得。媽媽已老得不像樣兒了。她的掌櫃的回了老家,沒告訴她,偷偷地走了,沒給她留下一個錢。她把那點東西變賣了,辭退了房,搬到一個大雜院裡去。她已找了我半個多月。最後,她想到上這兒來,並沒希望找到我,只是碰碰看,可是竟自找到了我。她不敢認我了,要不是我叫她,她也許就又走了。哭完了,我發狂似的笑起來:她找到了女兒,女兒已是個暗娼!她養著我的時候,她得那樣;現在輪到我養著她了,我得那樣!女人的職業是世襲的,是專門的!

三十七 我希望媽媽給我點安慰。我知道安慰不過是點空話,可是我還希望來自媽媽的口中。媽媽都往往會騙人,我們把媽媽的誆騙叫作安慰。我的媽媽連這個都忘了。她是餓怕了,我不怪她。她開始檢點我的東西,問我的進項與花費,似乎一點也不以這種生意為奇怪。我告訴她,我有了病,希望她勸我休息幾天。沒有;她只說出去給我買藥。 “我們老幹這個嗎?”我問她。她沒言語。可是從另一方面看,她確是想保護我,心疼我。她給我作飯,問我身上怎樣,還常常偷看我,像媽媽看睡著了的小孩那樣。只是有一層她不肯說,就是叫我不用再乾這行了。我心中很明白——雖然有一點不滿意她——除了乾這個,還想不到第二個事情作。我們母女得吃得穿——這個決定了一切。什麼母女不母女,什麼體面不體面,錢是無情的。

三十八 媽媽想照應我,可是她得聽著看著人家蹂躪我。我想好好對待她,可是我覺得她有時候討厭。她什麼都要管管,特別是對於錢。她的眼已失去年輕時的光澤,不過看見了錢還能發點光。對於客人,她就自居為僕人,可是當客人給少了錢的時候,她張嘴就罵。這有時候使我很為難。不錯,既幹這個還不是為錢嗎?可是乾這個的也似乎不必罵人。我有時候也會慢待人,可是我有我的辦法,使客人急不得惱不得。媽媽的方法太笨了,很容易得罪人。看在錢的面上,我們不應當得罪人。我的方法或者出於我還年輕,還幼稚;媽媽便不顧一切的單單站在錢上了,她應當如此,她比我大著好些歲。恐怕再過幾年我也就這樣了,人老心也跟著老,漸漸老得和錢一樣的硬。是的,媽媽不客氣。她有時候劈手就搶客人的皮夾,有時候留下人家的帽子或值錢一點的手套與手杖。我很怕鬧出事來,可是媽媽說的好:“能多弄一個是一個,咱們是拿十年當作一年活著的,等七老八十還有人要咱們嗎?”有時候,客人喝醉了,她便把他架出去,找個僻靜地方叫他坐下,連他的鞋都拿回來。說也奇怪,這種人倒沒有來找賬的,想是已人事不知,說不定也許病一大場。或者事過之後,想過滋味,也就不便再來鬧了,我們不怕丟人,他們怕。

三十九 媽媽是說對了:我們是拿十年當一年活著。乾了二三年,我覺出自己是變了。我的皮膚粗糙了,我的嘴唇老是焦的,我的眼睛裡老灰淥淥的帶著血絲。我起來的很晚,還覺得精神不夠。我覺出這個來,客人們更不是瞎子,熟客漸漸少起來。對於生客,我更努力的伺候,可是也更厭惡他們,有時候我管不住自己的脾氣。我暴躁,我胡說,我已經不是我自己了。我的嘴不由的老胡說,似乎是慣了。這樣,那些文明人已不多照顧我,因為我丟了那點“小鳥依人”——他們唯一的詩句——的身段與氣味。我得和野雞學了。我打扮得簡直不像個人,這才招得動那不文明的人。我的嘴擦得像個紅血瓢,我用力咬他們,他們覺得痛快。有時候我似乎已看見我的死,接進一塊錢,我彷佛死了一點。錢是延長生命的,我的掙法適得其反。我看著自己死,等著自己死。這麼一想,便把別的思想全止住了。不必想了,一天一天地活下去就是了,我的媽媽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過將來變成她那樣,賣了一輩子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頭髮與抽皺的黑皮。這就是生命。

四十 我勉強地笑,勉強地瘋狂,我的痛苦不是落幾個淚所能減除的。我這樣的生命是沒什麼可惜的,可是它到底是個生命,我不願撒手。況且我所作的並不是我自己的過錯。死假如可怕,那隻因為活著是可愛的。我決不是怕死的痛苦,我的痛苦久已勝過了死。我愛活著,而不應當這樣活著。我想像著一種理想的生活,像作著夢似的;這個夢一會兒就過去了,實際的生活使我更覺得難過。這個世界不是個夢,是真的地獄。媽媽看出我的難過來,她勸我嫁人。嫁人,我有了飯吃,她可以弄一筆養老金。我是她的希望。我嫁誰呢? 四十一 因為接觸的男子很多了,我根本已忘了什麼是愛。我愛的是我自己,及至我已愛不了自己,我愛別人幹什麼呢?但是打算出嫁,我得假裝說我愛,說我願意跟他一輩子。我對好幾個人都這樣說了,還起了誓;沒人接受。在錢的管領下,人都很精明。嫖不如偷,對,偷省錢。我要是不要錢,管保人人說愛我。

四十二 正在這個期間,巡警把我抓了去。我們城裡的新官兒非常地講道德,要掃清了暗門子。正式的妓女倒還照舊作生意,因為她們納捐;納捐的便是名正言順的,道德的。抓了去,他們把我放在了感化院,有人教給我作工。洗、做、烹調、編織,我都會;要是這些本事能掙飯吃,我早就不干那個苦事了。我跟他們這樣講,他們不信,他們說我沒出息,沒道德。他們教給我工作,還告訴我必須愛我的工作。假如我愛工作,將來必定能自食其力,或是嫁個人。他們很樂觀。我可沒這個信心。他們最好的成績,是已經有十幾多個女的,經過他們感化而嫁了人。到這兒來領女人的,只須花兩塊錢的手續費和找一個妥實的鋪保就夠了。這是個便宜。從男人方面看;據我想,這是個笑話。我乾脆就不受這個感化。當一個大官兒來檢閱我們的時候,我唾了他一臉唾沫。他們還不肯放了我,我是帶危險性的東西。可是他們也不肯再感化我。我換了地方,到了獄中。

四十三 獄裡是個好地方,它使人堅信人類的沒有起色;在我作夢的時候都見不到這樣醜惡的玩藝。自從我一進來,我就不再想出去,在我的經驗中,世界比這兒並強不了許多。我不願死,假若從這兒出去而能有個較好的地方;事實上既不這樣,死在哪兒不一樣呢。在這裡,在這裡,我又看見了我的好朋友,月牙儿!多久沒見著它了!媽媽幹什麼呢?我想起來一切。 原載1935年4月1日至8月15日 《國聞周報》第12卷第12至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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